秀书网>其它小说>宠夫(快穿)>第 150 章 番外之进京
  ()言景则没什么意外地考过了乡试。

  此时他在南方,已经很有名气,是公认的才子,也因此,主考官毫不意外地点他做了解元。

  卫凌修就没有考过乡试了,他到底还是有所欠缺。

  乡试之后,言景则和卫凌修在府城住了一段时间,和其他举人探讨学问,又学到了不少东西。

  这一年九月,言景则和卫凌修两人准备上京,参加明年春天的会试,顺便也将卫凌修过继到周家的事情办妥——学政三年一任,周松已经先他们一步回了京城。

  原本,言景则是想晚点进京的。卫凌修还没有考中举人,乡试又必须在原籍参加,若是他考中进士在京城围观,将来卫凌修参加乡试,他们就要分开许久。

  但周松说了,因着周家祖籍就在京城附近,只要将卫凌修过继之事办妥,卫凌修以后便能在京城附近参加科考。

  得知此事,言景则便带着卫凌修北上了。

  他们出发的时候是九月。

  江南的九月虽说天已经凉下来了,但其实气候正合适,过着特别舒爽,但一路北上,情况便不同起来。

  他们北上是与其他举人一道的,大部分时候坐船,有些地方雇车,而越是往北,天气越冷。

  “天气肃清,繁霜霏霏,鵾鸡晨鸣,鸿雁南飞……”一个举人坐在船头,对着河边的山吟诗一首,然而刚说完,他就打了个喷嚏,立刻裹紧衣服躲进船舱里去了。

  船上风大,卫凌修被风一吹,也歇了作诗的念头。

  整条船上,也就言景则完全不受影响,他甚至还兴致勃勃,去学了如何开船。

  “卫兄,言兄当真是……与众不同!”一个姓王的举人对卫凌修道。

  这王举人三十多岁,年纪不算大,但也不算小,长得很是富态,不过一路往北,他就越来越不富态了。

  “言兄自然与常人不同。”李秀才……不,现在应该叫李举人了,他对言景则,是非常推崇的,每天都会向人夸奖言景则,也顺便告诉别人,他和言景则关系很好。

  “言哥的身体特别好。”卫凌修有点得意。

  这一路挺累人的,同行的举人里,甚至有人半路病倒,只能找地方留下养病,言景则就不一样了……这种时候,还有精神折腾他!

  卫凌修觉得自己快散架了。

  好在快到京城了!

  自打入冬,京城的天气,就一天比一天冷。

  但某些酒楼里,气氛却非常热烈。

  来年春天便是春闱,眼下,几乎全国各地那些才华横溢的举人,都汇聚到了京城。

  而在这些人里,最有名的,是一个叫蔡少璋的举人。

  蔡少璋大家族出生,七八岁的时候,就做出一首让人惊叹的诗来,之后名气更是一年比一年大。

  他之前就已经得了小三元,又得了解元,这次上京参加科考,那是冲着着会元和状元去的!

  近来,他在京城,那叫一个风头无两,他出的诗集更是受到无数人的追捧。

  这日蔡少璋参加文会,又做出一首诗来,便有人夸他:“好诗!明年春闱,孔琳兄一定能金榜提名。”

  蔡少璋字孔琳,此时他听到别人的恭维,脸上便露出矜持的笑容来。

  又有人道:“孔琳兄兴许能六元及第。”

  “六元及第何等艰难,兄台高看了。”蔡少璋道,话虽然是这么说的,面上却带出些得意来。

  有人看不惯蔡少璋这样子,突然道:“孔琳兄虽然才华横溢,但恐怕比不过另一个人。”

  听到这人的话,众人都好奇起来,蔡少璋却是眉头一皱。

  那个说话的人道:“我上京赶考之时曾在江南一带停留,得知有一个举人名叫言景则,拥有过目不忘之能,一笔字更是堪比前朝大家。”

  江南离京城太远,言景则虽说在江南已经有了些名气,但在京城,知道他的人并不多。

  “说是过目不忘,很多人也就是短时间能记住些东西,过些日子便忘了,算不得什么。”蔡少璋道。

  过目不忘之人,当然是有的,但在科举中,不一定占便宜。

  因为大多这样的人,都只能短时间记住,过些日子就会忘记。

  然而虽然蔡少璋这么说,还是有不少人吹捧起言景则来:“我也听过此人的名字。”

  “据说他以前不学无术,十八岁才开始读书,不过一年,就得了小三元!”

  “我看过他的字,当真是自叹弗如。”

  ……

  江南的举人,大多听过言景则的名字,之前不提,不过是因为都是读书人,不愿意夸别人而已。

  但现在蔡少璋风头太盛,便有人抬出言景则来了。

  蔡少璋却根本不信:“十八岁方才读书认字,一年就中了小三元?真是可笑!”

  “孔琳兄,人外有人。”

  蔡少璋道:“是猫是虎,等我会过他再说!”

  言景则还没入京,便已经有人惦记上他了,但他对此事一无所知。

  他们在船上之时,风很大,便总觉得冷,但最后一段路是坐车的,便暖和了,就是路上太过颠簸。

  言景则便把卫凌修抱在怀里,让卫凌修好受一些。

  他们两人单独雇了一辆车,这事儿别人本是不知晓的,然而路上稍作休息之时,王举人赶着过来,撩起车帘……

  三人面面相觑,言景则淡定地松开卫凌修的手:“王兄,有事?”

  王举人尴尬一笑:“无事。”他就是突然想不起以前看过的一本书上的内容了,于是想来问问言景则,没想到竟然遇到了这种事情……

  他就说这一路,言景则和卫凌修两个人好得有点过分……

  卫凌修突然被人撞到,下马车去旁边茶棚休息的时候,就很不自在,看到王举人遮遮掩掩地看着自己,更是尴尬,就只去和李举人说话。

  至于言景则……他跟开茶棚的人家借了厨房,打算做点吃的。

  厨房里传来香味,言景则做饭的速度飞快……王举人凑到卫凌修身边问道:“卫兄,你是如何讨言兄欢心的?”

  卫凌修脸色一变。

  王举人又道:“不知道言兄看不看得上我……”

  卫凌修一脚踩在了王举人的脚上。

  言景则才看不上这个胖子!

  听到了王举人的话的李举人:“……”王兄,你说这话之前,最好先照照镜子。

  “卫兄恕罪……我这不是希望能跟言兄日夜探讨学问么……”王举人道,要是他身边有个人能随时给他解答问题就好了!

  卫凌修加重了脚上的力道。

  王举人:“……”他错了!

  王举人确实错了。

  之前那一路,他找言景则问问题,言景则一直有问必答,可自从那日之后,言景则就不理他了……

  没想到言景则这么大的块头,竟然惧内!

  众人到了京城,便分开了。xiumb.com

  这些举人家境不同,有钱的能住好的客栈,普通一点的就只能借住百姓家里,甚至住到寺庙里去了。

  至于卫凌修和言景则,周松提前为他们准备了一个一进的小院子,正好给他们住。

  周松准备的房子并不大,里面房间也不多,但那院子可不小,里面还种了不少花草。

  卫凌修一来就爱上了,言景则也挺喜欢这房子。

  就开始指挥周松送他的下人做事。

  瞧见院子的角落里放着一堆柴火,他还跃跃欲试,最后没忍住去劈柴了。

  卫凌修:“……言哥,这柴,让下人劈就行了。”周松给他们准备的下人是一家人,一对三十来岁的中年夫妻并他们的两子一女。

  那中年男人,还是很能干力气活的。

  “我练练身体。”言景则道,这一路上一直赶路,他都没机会锻炼身体,偶尔想练也就只是把卫凌修抛起来再接住……总觉得有点不适应!

  行吧……卫凌修不拦着了。

  言景则劈柴总比扔他好!

  他小时候都没有被人抛起再接住过,没想到长大了竟然还能感受一把,一开始的时候,他都被吓到了!

  偏偏还不能叫……船上隔音不好!

  他真的太难了!

  卫凌修找不到事情做,干脆就找来纸张,准备画言景则。

  他近来非常喜欢画画,一路上画了不知道多少个言景则。

  卫凌修画得非常专心,画完了,还题诗一首:“春山漠漠淡烟横,阴壑丁丁伐木声。”

  放下笔,卫凌修对自己格外满意,拿起来就给言景则看:“你看我画得好不好?”

  “一塌糊涂!”一个声音突然道。

  卫凌修一愣,这才发现竟然有人在旁边看着自己。

  那是几个二三十岁的文人,走在最前面的,是个年纪不大,身材高挑的男人,此时一把拿住他的画,便道:“此画简直是稚童所作,至于字……这便是堪比前朝大家的字?”

  说话的人,正是蔡少璋。

  他得知言景则来了京城的事情之后,就专门带了人来找言景则,想要会一会言景则。

  院子的门开着,下人正在打扫,也就一个弱冠男子在作画……蔡少璋自然觉得,这人就是言景则。

  而他看过这人的字画之后……

  说实话此人的画,虽说没什么技巧,但饱含感情,将那劈柴的男人画得极有神韵。

  但也仅此而已,这样的画,他十来岁便能作了!

  至于那字,虽说还行,但也很普通,至少他的字,就比这人的字好!

  “你是谁?”卫凌修皱眉。

  “蔡少璋。”蔡少璋道:“你应该听过我的名字。”

  “没听过。”卫凌修道:“把画还给我。”

  “这等画作,我都羞于给人看。”蔡少璋放开手,鄙夷道:“你还真是……名不副实!”

  结果,他刚说完,肩膀上就被重重地一拍,整个人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蔡少璋抬起头来,就见那之前在劈柴的身材高大的下人,此时站在他身边,正面色不善地看着自己,还道:“你才一塌糊涂!”

  言景则瞪了蔡少璋一眼,又看向卫凌修:“凌修,你不用管这眼瘸之人!你画得极好,我很喜欢。”

  他家凌修在自己家里画画玩儿,用得着别人评价?这人实在让人生厌。

  蔡少璋被人“打”了一下,顿时怒了,对着卫凌修道:“言景则,你就这样,任由你家下人打我?”

  跟着蔡少璋一起来的人里,其实还有对蔡少璋不满的,但此时却也觉得“言景则”做得不对。

  蔡少璋再怎么样也是个读书人,怎么能纵容下人这般对他?

  “你说谁是下人?”卫凌修怒道。

  言景则也道:“你是不是弄错了?我才是言景则。”

  蔡少璋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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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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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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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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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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