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拥有原主之前十九年的记忆,也知道后面的剧情,但对以后具体会发生什么事情,却一点都不清楚——未来的一切,他就知道个大概。
他还不记得自己穿越前的事情。
所以他现在,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从贫困县考出来的大一学生,因为读大学之前没怎么接触过计算机的缘故,学习的时候还觉得有点困难……
他要怎么赚钱?做家教?找兼职?
不管怎么样,他总不能靠蒋平修养!
言景则知道蒋平修的工作很辛苦,大冬天的给人洗车,想也知道多难受。
之前,他甚至是想让蒋平修不要去工作的。
但他现在一点收入都没有,凭什么让蒋平修不去工作?
而且,按照记忆,再过不到一个月,蒋平修的奶奶会在种地时摔断腿……
言景则正想着赚钱的事情,在他给蒋平修拿衣服之前就已经回了寝室的霍良问:“言景则,之前来找你的那个人是从哪里来的?怎么穿成那样?”
言景则的心情无比复杂。
霍良紧跟着又道:“你对他还挺好的,又是请他吃饭,又是给他衣服。”
言景则道:“我读书的生活费和学费,是跟他借的。”
霍良一愣。
言景则又问:“霍良,你知道我们要怎么找兼职吗?我家里条件其实不太好。”
原主明明很穷,自尊心却高,不想让人知道自己很穷,所以上大学之后,没有申请助学金之类就算了,花钱也不抠搜,以至于大家都以为他是普通工人家庭出来的。
这会儿霍良就有些懵,但他没多想:“找兼职的话,就是做家教或者去做小时工,你可以去学校论坛或者上专门的APP看看。”
“谢谢。”言景则道,说着就打开手机,看了起来。
霍良又问:“言景则,你真的要去做兼职?我们的课还挺多的,周末还有活动,你去做兼职会不会影响学业?”
言景则看向霍良:“可我要是不做兼职,就没钱吃饭了。”
午休时间,言景则一直在看各种兼职招聘,到了时间才和霍良一起去上课。
他们计算机系,大一的课程很多,还很枯燥,有点难。
原主从小家里很穷,也就以前读书的时候,在学校里摸过电脑,但次数很少,正因为这样,他上课的时候常常听不懂,要跟上进度很难。
不过他脑子还是好使的,又目标明确地要靠着读书改变人生,因此上课的时候非常认真,倒也能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可也仅此而已了。
但言景则听课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老师讲的东西,他很快就能听懂。
甚至于,只要老师讲过一遍,他就能完全记住。
老师讲课,为了避免学生听不懂,是会反复讲的,而他根本不需要再听一遍。
很明显,作为一个穿越人士,他是有金手指的!
但他没有穿越前的记忆,原主除了读书也没有别的技能,就算学习快,现在也没办法马上赚大钱,只能先找个兼职。
当天晚上,言景则就去找兼职的地方面试去了。
言景则今天一天都在想赚钱的事情,蒋平修却早就回了洗车店。
蒋平修工作的店挺大的,也不单单只洗车,还做汽车美容之类。
这家店平常由老板娘管着,除了老板娘还有四个员工,这四个员工里,一个会修车之类很多技术,大家都喊他陈师傅,每月工资八千,一个是老板娘亲戚,每月工资六千,还有一个工作有段时间了,懂的比蒋平修多一点,和蒋平修一样主要负责给人洗车,一个月工资四千,也就蒋平修工资最低,每月就三千。
按理,哪怕工资低,他这样的年纪普遍还没有家庭负担,店里又包吃住,还是能过得不错的,那个每月工资四千的的年轻人,他就不仅有钱抽烟,时不时地还点外卖吃,衣服更是常常买,手机甚至能每年换一个。
但蒋平修……他们就没见蒋平修花过钱。
不仅如此,蒋平修还特别好欺负。
除陈师傅以外的两个员工,在蒋平修刚来的时候,都爱把自己的活儿推给这个刚从乡下来的小家伙干,蒋平修一句怨言都没有,全干了,最后倒是让他们有点不好意思了,就连老板夫妻两个,也有点同情蒋平修。
要不是这样,老板也不会把打包来的烤鸭单给蒋平修。
结果蒋平修竟然还舍不得吃。
蒋平修他们一个月有一天假,之前蒋平修没动用过,拿到烤鸭就动用了假期,说是要去看他哥,把烤鸭给他哥吃。
店里的人都觉得,这孩子是脑门被夹了。
蒋平修平常一分钱都舍不得花,他们问过他原因,得知他是要留着钱给他哥当生活费,给他哥攒学费,当时就有点傻眼。
他们听过当哥哥姐姐的,工作了帮衬一下下面的弟弟妹妹,但还真没见过底下的弟弟打工给哥哥读书的。
就算真有这样的事情,也不是蒋平修这么个干法!
蒋平修一个月赚三千,两千都给他哥,剩下的一千还攒起来等着给他哥以后交学费……
他还没成年呢!
他哥也真好意思,竟然花一个没成年的孩子的钱!
昨天老板去参加饭局了,打包了好几样菜回来,除了烤鸭给了蒋平修,还有另外几样菜当做了中午加餐,这会儿洗车店的人吃了饭,正巧老板和老板娘又出门了,就聚在一起聊天。
陈师傅道:“小蒋这孩子……他这么去找他哥,等下说不定要哭哭啼啼地回来。”
“为啥啊!”跟蒋平修一样是洗车工的小张问,小张今年二十,比蒋平修大四岁,一开始的时候对蒋平修这个又穷又脏的土包子很看不上,但后来蒋平修老帮他做事,他对蒋平修也就没有恶感了。
当然,他还是会把自己的活儿推给蒋平修就是了。
“你要是在读书,乐意你弟穿成那样来看你?”陈师傅问。
小张想也不想就道:“不乐意。”别说在大学读书了,哪怕他在这里工作,要是有个蒋平修这样的弟弟来找他,他也会觉得丢脸。
蒋平修其实相貌不差,但他这穿着打扮……太土太丑了!
“他还弄个别人吃过的烤鸭过去……他当宝贝,人家可不一定。”老板娘的亲戚,小张喊王哥的人嗤笑道。
王哥是老板娘的侄子,虽然在店里工作,但平常不干重活累活,也就店里特别忙的时候搭把手,然后帮着老板娘接送一下孩子,采购一下东西什么的。
他们三个,陈师傅虽然收入最高,但上有老下有小,手头并不宽裕,小张虽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但他每个月最多也就能花四千块,算不得宽裕,王哥就不一样了,他不仅有工资,家里还给补贴,有房有车日子过得最潇洒。
平常店里老板娘做的工作餐,他都不爱吃,都回家吃或者另外叫外卖,那只烤鸭自然也就非常看不上。
小张道:“小蒋那个哥,简直给他灌迷魂汤了!王哥,上回老板娘不在那天,不是给我们一人五十让我们自己买饭吃吗?小蒋他买了五块钱的馒头吃了一天,连香肠都舍不得买一根,说是怕他哥明年的学费不够。”
“有点啥事儿,最先倒霉的就是这种傻瓜!”王哥翘着二郎腿,点了一根烟。
陈师傅也给自己点了一根烟:“这都几个月了,小蒋每个月拿了工资就去银行转账,但没见他哥来看过他……啧啧。”
“我说他就是太傻!”王哥又一次给出结论。
而他们正说着,就看到蒋平修急匆匆来了。
蒋平修身上穿着一件有点大的长款大衣,手上个塑料袋,以前因为受冻红通通的脸这会儿翘着更红了。
看到所有人都看着自己,他有点不自在:“陈……陈师傅,王哥,张……张哥。”xǐυmь.℃òm
“小蒋,你不是去看你哥了吗?怎么买了新衣服?”小张问道。
“没……没买,是我哥给我的。”蒋平修的眼睛亮晶晶的,又拿出抱着的保暖内衣,说话都不结巴了:“我哥给我的,他怕我冷,给我的。”
这剧情跟他们想的不太一样!王哥忍不住问:“烤鸭呢?他吃了?”
“嗯,”蒋平修点了点头,有点回味,“我们一起吃了,真好吃。”
王哥:“……”
蒋平修又道:“我……我哥对我可好了,他今天牵……请我吃饭了,还给了我衣服。”他本想说言景则今天牵了他的手的事情,但想到这事儿不好给人知道,只能换了一件事说。
“他的钱都是你给的,请你吃饭的钱也是你的。”王哥不屑道。
蒋平修不满地看着王哥:“我哥……以后会让我过好日子的。”
“也就你信。”王哥道。
蒋平修也太单纯了!
据他所知,蒋平修一个月给他哥两千块。
普通人家的男孩子,一个月跟父母拿两千生活费不算多,有些家里有钱的,一个月花七八千花上万都不是事儿。
但蒋平修吃得差穿得破烂,他哥舒舒服服读书一个月还要花两千块,就过头了。
谁不知道A大食堂吃饭特别便宜啊!他哥省一点,一个月花一千块,日子也不是过不下去。
再不济,也该来看看弟弟,可是蒋平修都在他们这里工作五个月了,蒋平修的哥哥到底怎么样,他们还没见过。
“我哥一定会让我过好日子的,他……他说了,以后把我奶奶也接来城里。”蒋平修认真地看着王哥。
王哥看到蒋平修笃定的样子,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猜错了。
蒋平修那个哥,难不成真是个好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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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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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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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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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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