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天气很好。
原本李园,后来改成了兴云庄的庄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朱红色的喜庆华丽轿子配合着八人大轿,一路上高调的乐器声伴随着一地的红花,羡煞旁人。
轿子里,美丽的新娘子。虽然喜帕遮脸,但那动人的身姿依然缭绕在了李寻欢的心头。
林诗音。
李寻欢就静静的站在不远处看着。这个他一直深爱着的女子如今嫁给他人,他悲伤,却不后悔。因为一切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风拂过,喜帕背掀起了一半,李寻欢如愿的见到了他心心念念的女子。
但是很快他后悔了。若是看到的是这样的一个神情那他宁愿没有看到。
那是一张满是泪痕的脸。
他心疼,他哀伤。但是最后他还是默默的离去。
他相信他的好大哥一定会好好的对待她的。他相信他所深爱的女子一定会幸福的。
“女人啊只有在出嫁的那一瞬间才是最幸福的。”
“呐,你喜欢的这个女人在结婚的时候是笑着的吗?”
眼前的红衣少女神乐如此问道。
李寻欢回答不上来。他突然咳嗽了,咳嗽得非常厉害,似乎要咳出血来了。
过了很久,小铃才幽幽叹息一声,道:“别人都说你又冷酷,又无情,但你却不是那样的人呀。”
李寻欢道:“你看我是个怎样的人呢?”
小姑娘道:“我看你既多愁、又善感,正是个不折不扣的多情种子,你若真的喜欢上一个女人,可真是那女人的神气。”
李寻欢道:“这也许是因为我还未喝酒,我喝了酒后,就会变得麻木了。”
小姑娘笑了笑道:“那么我还是赶快喝些酒吧,我也想变得麻木些,也免得苦恼。”
她突然拿起了盘子上的酒壶,将半壶酒喝了下去。
越是年轻的人,酒喝和越快,因为喝酒也需要勇气。
李寻欢看向了神乐,问道:“你不喝吗?”wWW.ΧìǔΜЬ.CǒΜ
神乐道:“我还未成年呢阿鲁!所以不能喝酒阿鲁!不然阿银会骂我的。”
李寻欢笑了:“你总是会提起这个叫‘阿银’的人,看来你很听他的话。”
“因为他是阿银啊!”神乐说道。
喝了酒的小铃的脸已红如桃花,忽然瞪着李寻欢道:“我知道你叫李寻欢,你可知我叫什么?”
李寻欢道:“你不是叫小铃吗?”
她咬着嘴唇道:“我没有爹,也没有娘,所以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五年前小姐把我买了下来,所以我就叫姓林,小姐喜欢叫我铃铃,所以我就叫做林铃铃!”
她吃吃的笑着,接着道:“林铃铃,你说这名字好不好?就象是人铃,别人摇一摇,我就林铃铃的响,别人不摇,我就不能响。”
“为什么一定是人铃呢?”神乐突然说道,“你也可以是风铃啊!风一吹就响,就像是在响应大自然一样啊!风就是你的动力!这不是很厉害吗阿鲁?”
小铃突然愣住了,接着,慢慢的笑了起来:“小神乐,你真好……”
说着说着,小铃睡着了。
李寻欢像是惋惜一般的看着这女孩,接着看向了神乐,问道:“那你呢?为什么会跟着林仙儿?莫非也是背她买下?”
神乐摇摇头道:“我是来找阿银的。不过一直没找到,只好先在这里工作了阿鲁。”
又是阿银。李寻欢开始对她口中的“阿银”产生了兴趣,问道:“你跟他失散了?”
神乐想了想,道:“也不算是啦阿鲁。只是来接他回家的。”
李寻欢失笑了,看着面前这个顶多十四岁左右的孩子,问道:“你接他回家?难道这个阿银是个三岁的孩子?”
神乐道:“才不是呢阿鲁,阿银都已经二十多岁了!都已经是个大叔了!”
李寻欢道:“既然都已经这么大了,你也不用为他担心啊!我倒觉得他应该会担心你。”
神乐神气的说道:“我才不用被担心呢!我很强的阿鲁!是歌舞伎町的女王阿鲁!”
“女王啊……”李寻欢真的笑了,这个女孩真的非常有意思。他笑着,却不再说话了。
在一幢庄园里,一个绝美的宛如仙子下凡的少女正缓慢的走到一个屋子前。
是林仙儿,她已开始敲门。
只敲了一声,门里就传出一个低沉而嘶哑的声音,冷冷道:“门是开着的。”
林仙儿轻轻一推,门果然开了。
屋子里坐着一个人。像尊石像一般动也不动。
距离近了,林仙儿才看清他的眼睛。
这双眼睛既不明亮,也不锐利,但却有种说不出的邪恶妖异之力,就连林仙儿看了心头都有些发冷,似乎一直冷到骨髓里。
但她脸上却是还是带着动人的甜笑。
遇到的人越可怕,她就笑得越可爱,这是她用来对付男人的第一种武器,她已将这种武器使用得十分熟练,十分有效。
她笑道:“是荆先生吗?”
荆无命冷冷的盯着她,没有说话,也没有点头。
林仙儿笑得更甜,道:“荆先生的大名,我早已听说过了。”
荆无命突然打断她的话,冷冷道:“你在我面前说话时,最好记得一件事。我只发问,不回答,而且我问的话,一定要有回答,而且要回答得很清楚,很简单,我不喜欢听人废话。你明白吗?”
林仙儿道:“我明白。”
于是便有了以下对话:
“你已替我们约好了李寻欢?”
“是。”
“你为何要这样做?”
“我知道上官帮主一直在找李寻欢,因为李寻欢总喜欢挡别人的路。”
“你为何要帮我们的忙?”
“因为我恨李寻欢,我想要他的命!”
“你约的日子是十月初一?”
“是,因为我算准荆先生和上官帮主在那天一定可以赶到的。”
“但你怎知李寻欢也一定会到呢?”
“我知道他一定会接到那封信,只要他接到那封信,就一定会去。”
“你有把握?”
“他并不怕死,因为他反正也活不长了。”
她笑容又消失了,道:“就因为他已自知活不长,所以才可怕,你武功虽然比他高,和他交手时也要小心些,这种人动起手来常会不要命的。”
她目中充满了关怀和体贴,这正是她对付男人的又一种武器。
荆无命缓缓道:“你要说的话已说完了么?”
“是。”
荆无命慢慢的站了起来,走到桌子旁,背对着她,竟再也不看她一眼。
林仙儿只有苦笑,道:“荆先生若没有别的吩咐,我就告辞了。”
但她还未走到门口,荆无命忽然道;“听说你很喜欢勾引男人,是不是?”
林仙儿怔住了。荆无命道:“你一走进这间屋子,就在勾引我,是不是?”
林仙儿眼波流动,垂下了头,道:“我喜欢能沉得住气的男人。”
荆无命霍然转身道:“那么,你现在为何放弃了?”
她的脸已红了,垂首道:“你的心就像是铁打的,我……我不敢……”
荆无命道:“但我的人却不是铁打的。”
荆无命又道:“你再勾引我,只有一种法子,最直接的法子。”
林仙儿红着脸道:“你为什么不教我?”
荆无命慢慢向她走了过来,冷道:“这法子你还用得我来教你么?”
他忽然反手一掌,掴在她脸上。
林仙儿整个人都似已打得飞了起来,倒在床上,轻轻的□□着她的脸虽已因痛苦而扭曲,但目中却射出了狂热的火花
林仙儿走出这屋子的时候,天已快亮了。
她看来是那麽狼狈,那麽疲倦,连腿都无法抬起,但她的神情却是说不出的满足、平静。
林仙儿仰面望着东方的曙色,道:“还有五天,只有五天……”
她嘴角不禁露出一丝微笑。
李寻欢你最多也不过只能再活五天了!
阳光很早就照亮了大地。
李寻欢醒得更早,他几乎根本就没有睡着过。
天没亮的时候,他已用冷水洗了澡,将须发也洗干净了,换上了三天前他自己从镇上买的一套青布衣服。
现在,面对着窗外的阳光,他觉得精神好多了。
因为今天是个很特别的日子。
到了今天晚上,他说不定已不再活在这世上,但他活着时既然是干干净净的,死,也得干干净净的死!
铃铃就这么站在那里看着李寻欢道:“你要去赴约了吗?”
李寻欢微微笑着,没有说话。
铃铃的眼圈开始红了。
“你会死掉的……”
铃铃的话让李寻欢不禁苦笑了一下。
“是吗,看来你知道写信给我的人是谁啊。”
铃铃点头,却泣不成声。
不管与李寻欢决斗是会是上官金虹本人还是他的手下第一杀手荆无命,李寻欢都绝对没有十足的把握可以全身而退。
神乐则坐在门口悄悄的瞄着李寻欢,没有说话。
这时,郭嵩阳已走了进来,大声道:“我刚回来,你就要走了么?”
他手里提着瓶酒,人还未走进屋子,已有一阵酒气扑鼻。
李寻欢道:“原来郭兄夜晚竟在与人作长夜之饮,为何也不来通知我一声。”
郭嵩阳大笑道:“有时两个人对饮才好,多一人就太挤了。”
他忽然压低语声,一双手搭着李寻欢肩头,道:“小弟心情不好时喜欢做什么事,你总该知道的。”
李寻欢笑道:“原来……”
他两个字刚说出,郭嵩阳的手已闪电般点了他七处穴道。
李寻欢的人已倒了下去。
铃铃大惊失声,赶过去扶住李寻欢,道:“你这是干什么?”
在这一瞬间,郭嵩阳的酒意已完全清醒,一张脸立刻又变得如岩石般冷酷,沉着脸道:“他醒来时你对他说,与上官金虹交手的机会,并不是时常都有的,这机会我绝不能错过!”
铃铃道:“你……你已经知道了?你难道要替他去!”
郭嵩阳道:“我知道他绝不肯让我陪他去,我也不愿让他陪我去,这也正如喝酒一样,有时要两个人对饮才好,多一人就无趣了。”
铃铃目中忽然流下泪来,黯然道:“他说的不错,原来你也是个好人。”
郭嵩阳道:“我无论是死是活,都不愿见到有人为我流泪,看到女人的眼泪我就恶心,你的眼泪还是留给别人吧!”
他霍然转过身,连头也不回,大步走了出去。
李寻欢虽然不能动,不能说话,却还是有知觉的,望着郭嵩阳走出门,他目中似已有热泪将夺眶而出。
李寻欢闭起眼睛,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难受,他忽然发觉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有时实在很难了解。
他的确为很多人做过许多事,那些人有的已背弃了他,有的已遗忘了,有的甚至出卖过他。
他并没有为郭嵩阳做过什么,但郭嵩阳却不惜为他去死。
这就是真正的友情。
神乐看着郭嵩阳,突然跳了起来。
“小铃,我肚子饿了,先去吃早餐啦。”
慢条斯理的说着,神乐也大步走了出去。
屋子里骤然暗了起来。
铃铃掩起了门,关好了窗子,静静的坐在李寻欢身旁,温柔的望着他,什么话都不再说。
李寻欢更是什么话都没说,只是脑海里不停的翻滚着。
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郭嵩阳是不是已开始和上官金虹、荆无命他们作生死之斗?
他的生死也许已只是呼吸间的事,但我却反而安静静的躺在这里,什么也不能为他做。
想到这里,李寻欢的心好似已将裂开。
看着李寻欢,铃铃的心揪了起来,就仿佛让他别去想那样,突然喃喃道:“话说,小神乐出去很久了啊,怎么还没回来……”
突然间,外面传入了敲门声:笃,笃笃!
“……小神乐吗?”
笃,笃笃!
这次敲门的声音更响。
不是神乐!铃铃骤然紧张了起来。
是不是郭嵩阳已遭了他们的毒手,他们现在又来找李寻欢!
铃铃面上已沁出了冷汗,忽然抱起李寻欢,将他塞进了衣柜里。
声音渐远了,李寻欢就听到开门的声音。
铃铃道:“三位要找谁呀?莫非是找错地方了么?”
只听砰的一声,铃铃似乎被他们推得撞到门上,然后就可以听出有两个人的脚步走了进来。
李寻欢感到奇怪,明明是有三个人,却只进来了两人?
铃铃冲了进来,大声道:“这是我们家的小姐的闺房,你们怎么可以随便往里面闯?”
一人道:“我们正是来找你们家小姐的。”
这声音竟然很温柔,很好听,而且说话时还似带着笑意。
来的竟是女人!
李寻欢不禁也觉得意外。
只听铃铃道:“你们是来找我家小姐的,你们认得她!”
那女子还未说话,另一个女子的声音道:“你家小姐到哪里去了?请她出来好么?”
这声音很低,说话的人嗓子似乎有些嘶哑,但也很好听。李寻欢觉得这声音仿佛很熟悉,但想不起她是谁了。
铃铃道:“两位来得真巧,小姐前几天就出门了,只留我一个人在这晨看家,两位有什么事,告诉我也是一样。”
另一女子突然冷笑一声,道:“我们一来,她就出门了,我们不来,她天天都在这里,难道她知道我们要来,就躲起来不敢见人么?”
铃铃笑道:“你们真会说笑话,这地方这么小,一个大人就算要躲起来,也没地方躲呀。”
那女子道:“是吗,那现在衣橱里这人是谁呢?”
铃铃道:“谁?衣橱里有人?怎么连我都不知道?”
只听铃铃一声轻呼,衣橱的门已被拉开了。
李寻欢闭上眼睛,只希望这两个女人千万莫要认识他。
那女子显然也未想到衣橱里躲着个男人,也怔住了。
怔了半晌,才听她吃吃笑道:“小妹妹,这人是谁呀,睡着了么?”
铃铃道:“他……他是我的表哥。”
那女人笑道:“有趣有趣,有趣极了,我小时候也常常将我的情人藏在衣橱里,有一次被人发现了,我也说我的表哥。”
这女子本来还好像蛮文静,蛮温柔的,但一见男人,就完全变了,嘴里说着话,居然已将李寻欢抱了起来。
到了这里,李寻欢想不张开眼睛也不行了。
一张开眼,他又吓了一跳。
抱着他的女子年纪并不太大,最多也不过只有二十五六,长得也的确不难看,若将她一个人分成三个,当真是美人。
只可惜她下巴有三个,李寻欢被她抱在怀里,简直就好像睡在一堆棉花上。
他再也想不到说话那么温柔,笑声那么好听的一个女子竟肥得如此可怕,简直肥得不像话了。
更令李寻欢吃惊的,还是另一个女子。
这女子很美,也很媚,水蛇般的细腰,穿着一套合身的蓝衣服,衣袖却很宽,就算站着不动,也有种飘飘欲仙之感。
这女人赫然竟是被李寻欢折断一只手腕的蓝蝎子!
奇怪的是,蓝蝎子居然似乎已不认得他,脸上一点特别的表情也没有,甚至连看都没有多看他一眼。
那肥女人还在笑着,她一笑起来,李寻欢就觉得好像在地震一样。
这时,这个肥女人发话了:“放心,我用完了就还给你!你呢?需要吗?”
蓝蝎子看都不看他。肥女人丝毫不在意,突然又看向了门口,喊道:“X子,你呢?别说我不关照小妹妹,要不一会我们两人一起上?”
“谁是X子啊?”这时,第三人终于进来了,同样是非常肥胖的女人,扎着两个小辫子,浑身却是个巨大的鸡蛋那样,只见她发怒着,冲着肥女人叫道,“我是土方十四郎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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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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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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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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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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