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探春十载踏莎行>第170章 第十四章(05)无人知是上元时
  青罗走到外头,抬头一望,却看见漫天飞雪,纷纷扬扬地又落下了。暮色十分还是晴的,也不知什么时候忽然布满了阴云。

  青罗此时立在整个松城之巅,瞧得见满城的灯火,虽然是宵禁,这样看着那星星点点的暖黄,到底有了许多生气。值夜的士兵整齐地走到街道上,身上冰冷的甲胄碰撞出金铁的声响,像是随时要出鞘的利刃。在这样声响下头,整个松城显得这样安静,连那些灯火密簇的地方也是如此,被这金铁的声响笼罩住,不敢露出往日欢悦的喧闹来。只有那雪还是昔日的样子,带着西疆独有的润湿轻柔,静静地坠落下来。

  青罗这才觉得清醒了起来。方才困扰她的问题,此时此刻,她是不该多想,也不必多想的。原来的那个苏青罗早就已经死了,原来的贾探春也早就已经死了,如今的苏青罗,只是她,而她也只是苏青罗而已。

  若是有一日,怀慕真的问了自己究竟是谁,也就只有明说,这里头的心酸悲喜,想必他也能够明白。既然之前的所有假设,都在机缘巧合之中消失了,那么如今的自己,就无需再去想那些假设。她唯一应该做的,就是想一想,在如今的局势之中,如何好好活下去。她只是有些后悔,他的所有事情,都已经在初见的时候就告诉了自己,而她的故事,却没有来得及一起告诉他。

  青罗走下台阶,果然瞧见任连云立在一边等着自己,也不答话,见了自己只微微点一点头,引了自己往驿站去。

  青罗瞧着这个人,心里忽然在想,所谓忠诚与信任,究竟是什么呢?高逸川这样信任他,几乎所有的机密要事都是这个人在经手,然而他终究是背叛了他,把他带到死路上去。而他效忠的人,却又是与高逸川血肉相连之人。自己还在玉晖峡的时候,就听苏衡说起过,任连云是高逸川手中的第一柄利剑,多年来为他出生入死,纵横西北,饮血无数。除了这一次,他从没有背叛过高逸川,唯独这一次,然而就是这一次,或者就是他命运的终结。琇書蛧

  走在街道上,戍卫的军士见是任将军,也不问身边的人,皆后退行礼,让出一条清净道路来。

  青罗见四下无人,便赶了几步,与任连云并肩而行,轻声问道,“需要预备的东西可都预备好了?”

  任连云低一低头,声音低沉,“公主放心,主上已经预备好了一切。”说着便从甲胄中,摸出一样东西,悄悄递给了青罗。

  青罗接过便笼在了袖子里,只觉得触手冰凉,是一个光滑圆润的小瓶,不过寸许长的样子。青罗也不仔细瞧,只轻轻一笑,问道,“这是什么?”

  任连云道,“云梦,剧毒无比,是没有解药的。”

  青罗讶道,“听着倒不像是西北的名字。”

  任连云顿了一顿道,“蓉城南云梦泽中,有游鱼水草种类无数,人莫能知。中有剧毒者十类,同粹此毒。”

  青罗转瞬便明白过来,笑着点头道,“你们既然着意安排了我们来做这样的事情,自然凡事都不能留了破绽,连□□也用了蓉城所出的。若是用了西北常见的,只怕是要引人起了疑心了。”

  青罗忽然转头道,“只是我不甚明白,王爷只有高鸿世子这么一个儿子,这江山王位,迟早是世子的,何况说句不敬的话,王爷已逾古稀之年,还能有多少岁月?世子只要安心等着就是了,怎么倒这样心急起来?”

  任连云一震,半晌才淡淡道,“公主说的话正是切中要害,身为唯一的王储,世子的确只需等待即可,只是世子,已经等待得太久了。”

  任连云双眼微微一眯,朝着西北方向遥遥忘了一眼,又道,“我家世代跟随昌平王,家父与如今的王爷便是同生共死过来的,可以算是心腹。昌平王家中之事,也是幼年时听贾府说了,我才知晓。听说当年王爷的嫡长子出世,敦煌城内无不庆贺王爷后继有人,王爷也大为欢喜,一出世便立了他做世子。只可惜那位公子命薄,没多久就夭折了。王爷当时不过二十余岁,伤心一阵子便也罢了,何况除了正室王妃之外又有颇多内宠,姬妾们十几年之间,陆陆续续又生下了许多孩子,总有七八位公子和四五位郡主,如今的世子也就是其中一位。”

  “如今的世子并不是嫡子,也没有力的外家扶持,本来这王位是轮不到世子,也就是当时的鸿公子的。只是王爷不知伤了什么阴鸷,嫡子之后的这些孩子,几乎都在满十岁之前就夭亡了。除了鸿公子之外,那些人里头活到成年的竟然只有一个大郡主,是早已经过世的王妃的女儿,也是王爷的长女。早早就嫁了人,前两年也已经过世,夫家也并没有什么人剩下了。到世子三十岁上,王爷膝下凋零,已经是知天命之年,料想自己不会再有所出,这才立了鸿公子为世子,又扶了世子的母亲做了新王妃。却没想到将近花甲之年,另一位姬妾妃竟然又生了一双孩儿,一男一女,就是如今的羽公子和纤雨郡主。这两位活到如今,也已经十五六岁的年纪了。”

  任连云看了一眼青罗,淡淡道,“鸿公子等了三十年才做了世子,这一等又已经二十年。当日追随世子的我父亲都已经去世,世子却仍旧是世子,王爷仍旧是王爷。公主方才也瞧见我们王爷了,只怕还有许多年要活的,而世子,却已经到了天命之年,公主想一想,世子也已经是儿孙满堂的人了,却仍旧要被人称一声世子,也不知是何等样滋味?”

  青罗想了一想,慢慢道,“世子虽然年已五十,却仍旧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古往今来这样的也太多,世袭罔替,总是要先人仙游才荫及后人的,莫说是藩王之位,就是帝王御座,也多半是暮年才得,又有什么稀奇呢?”

  任连云看着青罗的眼神中第一次露出嘲讽的笑意来,“总觉得公主聪慧过人,到底还是没见过这些王室阴私,才想的这样简单。世子虽然是世子,却并非王爷所喜,不过是没有别的选择余地罢了。这些年在我们王爷之下,世子也算是如履薄冰,活的十分为难。姑娘见过我们王爷,却并没有见过我们世子,自然不知道,如今王爷犹自精神健旺,世子却觉得自己已经时日无多。若再不取而代之,谁知道等王爷终于百年,登上王位的是自己的儿子孙子,还是自己年幼的兄弟?”

  任连云见青罗面色有些僵住,忽然生出一种一吐为快的畅意来,索性和盘托出,“公主以为王爷那些孩子都是怎么死的?外头看着说是胎里带出的体弱多病,其实都是被下了毒的缘故。世子的母亲来自南疆,精通些奇毒秘术,敦煌之人是瞧不出来的。就连王爷曾经在疆场上中过毒箭,自己以为是留下了些病根,以至于后来儿女缘分浅。为了不让王爷起疑,这位新王妃连自己的儿子都一样的下毒。世子原本还有两个兄弟一个妹妹,其中两个都被新王妃亲手毒死,最后只留了这么一个儿子。连世子小时候也是喝了□□的,只是王妃慢慢减了分量,这才险险活下来,外头人看着只以为是年岁渐长渐渐调理好了。”

  任连云青罗的脸色已经如雪样的白,半晌只说了一句,“为了争权夺利,竟连母子之情也不顾,简直是疯了。”

  任连云略略摇了摇头,只是一笑道,“言语莽撞,想是吓着公主了。其实也不能怪这位王妃,当日的情景,所有公子的生母都在为自己的儿子日后登上王位排除异己,我不杀人,人要杀我。方才我和公主说世子的一弟一妹都是王妃毒死的,还有一个哥哥,公主以为是怎么没的?就是被别的侧妃推下了冰河里去,活活冻死的。王妃知道了这样的事,这才下了同归于尽的决心,若不是把襁褓中的两个幼儿一起毒死了,自然最后一切的疑问都会指到自己这里来。她杀了两个孩子,其实是为另一个孩子报仇,并让这一个孩子活下来。所谓狠毒,也不过是为了活命。”

  青罗道,“不想敦煌高氏王族之间的争斗,竟惨烈至此。”

  任连云点头道,“公主家中只有一位兄长,自然是太平无事,父慈子孝的。就算是永靖王膝下两位公子,究竟也不至于如此。”

  青罗忽然笑道,“若说不止于此也未必,若没有一样的事情,我的夫君又如何会孤身陷在松城呢?只不过是没有高世子的生母那样好本事,杀人无数却不叫人察觉罢了。只是有一事不明,怎么昔年这位王妃连亲生儿女也下得去手,如今倒肯留着这位羽公子的性命呢?还是这位公子的生母竟然又这样能耐,能自己保住儿女性命?”

  任连云摇头道,“一来世子地位已稳,又成了嫡子,地位早已经不是这黄口小儿能够撼动的了。想必是王爷生养这两个孩子时候年事已高,这两个孩子真是胎里带来的弱症,只是苟且存着一口气而已。何况这位姬妾虽然在王爷暮年生下了孩子,却也并不是十分得宠,王爷对这两个病恹恹的孩子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宠眷,不过跟着母亲静静度日罢了。更要紧的是,以前只有世子一个活下来,虽然没有证据,却总有人明里暗里疑着王妃和世子的,这两个孩子如今也是这样活着,自然也就更少有人闲话。王妃和世子因为这些缘故,也就留着这两个人这些年了。”

  青罗想了一想,也不知真是这样巧合,还是这两位的母亲察觉了王妃的手段,用了一样的法子来救自己的两个孩子,虽然受病痛之苦,却能保全一条性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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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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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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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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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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