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咧嘴笑了一下,“我,我叫傻儿!”
东方翊点头,翻开宗卷看了一眼,问道:“你认识柳大壮一家吗?”
傻儿点点头,双手画了一个大圈,咂舌道:“认识,都死了,好多血。”
“那他们死的那天,你看见什么了?”东方翊再问。
傻儿侧着脑袋道:“看见,有一个黑人带着一把好长好长的宝剑,往他们家去了,那个人好凶啊,我看他一眼,他就瞪我一眼。”
“黑人?”东方翊皱了皱眉,估计就是黑衣人了,又问道:“那你跟着去了吗?”
“我,我不敢跟着去的那黑人的剑好长好长啊。”傻儿摇头,
东方翊:“有多长啊?”
傻儿比划了一下,双手展开,伸直,“有这么长的。”
捕头怒斥,“不可胡说,哪里有这么长的剑?”
“真的!就真的有那么长!”傻儿着急了,冲捕头解释,口水都激动得喷飞了,张开双臂又开始比划,“有那么长那么长的剑。”
一旁的参军问:“那你还看见什么了?看到他走了吗?”
“没看见了,就看到一道影子,刷一下就过了。”傻儿摇摇头。
参军颓然,看着东方翊道:“王爷,看来是问不出什么了,当时正值黄昏,很多人都归家做饭,村里的路上无人行走,这凶手,就算是外村的人,也可以不被发现。”
东方翊扬手:“你先留他在衙门住两天,带他下去洗澡,给他一身衣裳。”
如今,傻儿算是唯一的证人了,虽然暂时不能从他嘴里知道什么,可难保加以引导,他会想起些什么来也不定。
东方翊心情沉重地回到府中。
天色阴沉,起风了。
初冬的季节,天气冷,一到晚上,更加清寒。
衙门的事情,东方翊不想烦着暮芸汐,所以暮芸汐问起案子的时候,他说已经有眉目了。
暮芸汐岂会看不出他轻皱眉头又强装轻松的样子?
灭门惨案,且一连两宗,肯定不简单。
因明日是早朝日,所以,东方翊很早就躺下了,侧身轻轻地抱着暮芸汐,脑子里不由得思索案子的事情。
明日早朝,这案子必定会拿出来说的。
两宗案子,死者都是寻常百姓,没有显赫的身世,没有与人结怨,老实得不能再老实了。
如果说,有人要在民居里连杀一屋的人而没有惊动邻居,则需要在顷刻之间,让他们断气或者是发不出声音来。
可验尸的结果,他们却是被钝刀砍伤,且每一具尸体都不止一处伤口。压根不是利器造成的伤口。
这就是说,从砍第一刀到他们命丧,是足够有发出声音的时间。m.xiumb.com
可偏生没有,若说邻居住得远也就罢了,村里的民居都是紧挨着的,唯恐吃亏了少一寸土地给别人。
挨得如此近,一墙之隔发生灭门惨案,没有一声惊呼,那实在是很怪异。
傻儿说对方用剑,可两家死者都不是死于剑伤,看来。傻儿的话确实不可信。
不自觉地,发出了一声叹气。
暮芸汐的手攀爬上他的脖子,再漫上去抚平他的眉头,迷糊地问:“你叹气了?怎么了?”
东方翊连忙抱着她,“没事,就是希望你快点好。”
“你有心事,是案子的事情吧?”暮芸汐的声音沙哑,带着即将入睡时候的困倦,动了动身子,双手搁在他的胸膛上,寻找了一个舒适又不会压住伤口的姿势。
暮芸汐道:“你跟我说说,我想帮你分忧。”
东方翊把手伸下去,小心翼翼地把她受伤的地方移开一些,“你怎么那么聪明呢?我心里想什么你都知道。”
暮芸汐怔怔地看着他,“跟我说说,或许我能帮你呢。”
东方翊点了她的额头一下,慢慢说道:“这两起案子都没有线索留下,凶手用什么武器也不确定,但根据死者的伤口,倒像是随手寻了一把砍柴刀胡乱进去砍人。”
“是疯子做的?”暮芸汐问道。
“像是疯子做的,但不会是,因为没有留下任何的线索,凶器,目击证人算了,别说目击证人,就连惨叫声都没人听到,疯子没办法策划得如此周全。”
暮芸汐疑惑地问道:“民居相距远吗?如果说砍了满门的人,不可能不发出声音的。”
“这就是奇怪的地方,民居相距很近,且砍人的时间也不短,受害人愣是没发出一点声音。”
“难道受害人都不会喊痛?”暮芸汐沉思了一会儿,道:“我怀疑他们事先被人迷昏了。”
东方翊摇头,“不会,因为两起案子,都有一个婴孩没死,这婴孩是清醒的,没有吸入过任何的迷魂药。”
“那就奇怪了。”暮芸汐皱眉,“难道说,凶手是一刀毙命吗?就算能一刀毙命,可这么多人,也不可能顷刻之间杀光啊。”
“死者身上都有很多伤口,不是一招毙命。”东方翊不想大晚上跟她说这么残忍的事情,伸手轻轻地抚摸她的眼睛。
“好了,不说了这些了,快睡。”
“好吧,”暮芸汐慢慢地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又突然睁开眼睛,问道:“那你看过尸体没有?”
“我没看过,但是验尸官和仵作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
暮芸汐不懂得查案的事情,见自己没帮上忙,就不问了,免得他更加睡不着。
上朝的男人都是最英勇的。
不管被窝多暖和,被窝里的女人多柔软,三更天就得起来准备。
东方翊昨晚就命人先把朝服拿到隔壁的房间去,起床之后,直接就到隔壁换朝服,漱口洗脸等等,免得吵醒了暮芸汐。
因吃药的缘故,暮芸汐睡得很沉,就连东方翊起身出去也不知道。
东方翊出门之前,吩咐伺候的青衣,“你先让厨房炖下燕窝,王妃起来的时候吃便最合适了,记住,炖燕窝的羊奶必须要新鲜的,王妃爱吃甜食,放一些红糖和蜂蜜。”
青衣微微笑,“知道了,王爷真细心。”
她以前怎么不知道王爷这般细心的?
东方翊不语,经过一次差点失去她的痛楚,他格外明白珍惜两个字的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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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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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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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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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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