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重山无路可走了!
数千马队,朝着叶重山那边,围了过去。
“将军,钟将军命令我们,立刻撤退!!”还在与鞑子厮杀的叶重山,接到撤退命令时,心神大振。
赶紧召集兄弟们,准备走,只是,下一秒他整个人都愣住了。
四面八方的鞑子,都朝着他这边围拢过来,犹如黄河决堤一般,声势浩大。
麾下几个千户,也都浑身颤动。
这时候,只有南边还有一小道口子,没有合拢。
只得领着兵马,朝着南边突围。
阿达海的人,岂会让他们这么轻易撤走,几百马队,死死的将他们咬住,无奈之下,叶重山只能派出一支上百人的马队,边打边撤。
仗打到这个份上,所有人的都杀红了眼,千户林中叶接到命令后,眼睛都没眨,带着上百儿郎折返后,就冲了上去,和敌人激战在一起。
叶重山领着五六百兄弟,加速往南撤~
两侧的鞑子,发现他们的战略意图后,便也快速合拢包围圈。
一支精锐马队从侧翼钻了出来,横在了他们面前。
兵器交织在一起,发出乒乒乓乓的声响,不时的有士兵,从马背上摔落下来。
有鞑子,也有明军。
双方都在拼命,明军略占上风。
让人着急的是,前方的鞑子,正在合拢包围圈。
千户马恒砍翻一鞑子后,朝着叶重山喊了一声:“将军,您带人先走,我带人挡着!!”
他们都很明白,再不赶紧杀出去,恐怕所有人都得折在这儿了。
叶重山浑身是血,手臂上挨了一箭,胸口也被划出一条大口子
朝着马恒打了个拱手:“马兄弟,拜托了!走!!”
战况紧急,每拖延一秒钟,就有无数的兄弟丧命。
不容他有任何的思考时间,带着剩下的几数百兄弟,朝难道即将合拢的缺口冲了过去。
“想走,没有那么容易,放箭!!”
阿达海可是一直紧盯着这支人马,既然清楚敌人的战略意图,那就不能让他们得逞。
鞑子兵们,血红的眸子,一刻都没离开过明军马队,手中战弓在有准备。
阿达海下令的那一刻,士兵们心神一动,竖起眉头,前推后拉,一气呵成。
哗啦!!
箭矢从手中飞出,伴随着呼呼的破空声,腾空而起。
化为一道幻影,朝着疾驰的明军马队飞驰过去。
不一会儿,密集的箭雨从天而降~~
一名小旗,一手抓着缰绳,一手握着战刀,几乎是站在马蹬上,眼看就要冲到缺口处了。
却发现有数十匹快马,挡在了中间,朝着他们冲杀过来。
和他们拼了!
心一横,挥舞着战刀杀过去,一命换一命也值得了。
忽然,右侧一道带着破空声的黑影从天而降。
和鞑子打了七八年的仗,听到这个声音,他自然知道那是有羽箭袭来,心神一紧,下意识的将身子一缩,准备贴着马背。
吱吱!!!
身躯一震,整个人仿佛被什么重物撞击了一下似的,紧接着便是斯心裂的通感从胸口传来。
俨然,一支羽箭,插在了右侧的腋下。
鲜血直流,整个人如同被掏空了一般。
眼前一阵模糊,一头朝着前方栽了下去。
轰隆,砸在地上。
后面的同伴,来不及勒住缰绳,就已经从他身上踩踏而过。
哗啦啦!!
密集的箭矢,如雨点一般,飞落下来,不时的有战马哀鸣着,一头栽下去,滑出一道深深的长痕,雪沫飞溅。
“狗鞑子,老子日你祖宗!!”
叶重山怒火滔天,双眸充血,如果目光能杀人,恐怕已经被他杀死几百人了。
双方都在争分夺秒的赶时间,他们也不敢有任何耽搁,只能带着马队,向前冲。
马队排着三四十步的长龙,而缺口最窄处,估计也就不到一百步了。
前有堵截,后有追兵。
叶重山处于马队的中间位置,他心里很明白按照目前的这个速度,今天,现在的这几百名士兵,也不可能全部冲出去了。“马洪涛,你带着人先走,老子去挡住他们。”
马洪涛是叶重山麾下游击户,是他从张三顺的虎贲军中死缠烂打才要的,曾在战场上,多次重挫敌军。
也深得叶重山重用。
仗打到这个份上了,能够活下来的,几乎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不,将军,您先走,卑职带人掩护!!”马洪涛可不干。
你叶重山可是东江的四号人物,他的安全,对整个东江,影响都非常大。
何况,在他马洪涛的字典里,压根就没有让自己的顶头上司,掩护自己撤退这一条。琇書蛧
“马洪涛,你要抗命吗,赶紧,带着人,给老子滚!!”叶重山心中很是感激,脸却哗啦黑了下来,大骂。
马洪涛可不管那么多:“李青虎,你们护送将军走,其他兄弟,随我来!!”
啪~
鞭子一扬,抽在叶重山坐骑的背上。
战马撒开丫子,拼命的吵着前方奔去。
“兄弟们,为国捐躯的时刻,到了,杀鞑子呀!!”马洪涛大吼着,举着战刀,迎着敌军的滚滚洪流,冲了上去。
“杀鞑子呀!!!”
身后,百多勇士,其中,还不乏受伤的兄弟,人人视死如归,跟着他的步伐,冲杀过去。
鞑子,一个个露出凶残的目光,身子贴着马背,战刀、长枪指着前方:“杀啊!!”
两支马队,相互对冲而来,交错而过!
兵器交织在一起,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电光溅射。
一名士兵,站在马背上,老远就盯上了一蓝甲鞑子,双方交汇之际,鞑子满脸镇定,他可是马背上的搏杀高手,面对同样的明军骑兵,丝毫没有放在眼里。
此时,明军这名士兵,在他面前,犹如蝼蚁一般,而且,很快就会变成死尸了。
双方接近之时,鞑子冲着明军士兵微微一笑,长枪却朝着马腹刺了过来。
动作之快,超出明军士兵的想象,眼看着锋利的战枪,就要挨着马儿的身体时,他明白,这一枪,想躲已经来不及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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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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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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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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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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