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全部安排妥当后,他也回营歇息了。
李大山走后,亲兵们也从帐内退出来,巡守在外围。
大奶牛的身份,已经算是唐学志的内眷了,按规矩,她应该呆在内营。
不过,这个大奶牛,本事了得,双刀在手时,好几个士兵都进不得前,因此被她捞了一个唐学志贴身侍卫的头街。
到了就寝时间,士兵们退出去后,一般没有唐学志的命令,他们也不敢进来打搅。
唐学志洗漱后,回到内营,大奶牛已经铺好了床,并且过来帮着宽衣:“听说,杨天行他们,被一万多敌军围住了,难道,你真的不打算派兵去帮忙吗?”
帮他脱去了上衣时,一身的腱子肉,看得大奶牛的心扑哧扑哧的跳。
唐学志却捏着奶牛那白皙的脸蛋儿,掐了一把,道:“杨天行那儿,不用担心,我已密令十三鹰前去帮他们。”
说道此处,他脸上露出了戏虐的笑意后,又道:“应该担心的是罗汝才。”
雪莉小嘴一撅,吃惊的道:“十三鹰,噢,又是那群戴着面具的家伙,不过,我好想察觉到,他们中间,有女人的味道。”
十三鹰,是唐学志麾下,最神秘的部队之一,其保密程度,甚至在飞翼部队之上。
如果不是,奴儿干城那一战,恐怕刘小刀等人,都不知道,鱼鹰还有一支如此厉害的人马存在。
十三鹰中间,自身的纪律,也非常严格,
队员在被选中之前,必须都是出类拔萃的精锐之士,才能被上峰看中。
在经过,一路极为严苛的比赛,训练,最后选拔出十三人。
他们虽然都带着面具,雪莉那双敏锐的眼睛,却一眼就看出,鹰九是个女人.
而且是个漂亮的女人!
她也是十三鹰中唯一的女性。
不过,除了唐学志和张三顺外,也只有统领刘青见过她的真面目。
前些日子,罗汝才的大军,被十三鹰搅得心神不宁,士气严重受损,新军几乎全部逃亡了。
这一仗,相当于让他们损失了五六千人。
全都是因为,十三鹰的神出鬼没,给罗汝才造成了幻觉。
前几天,他们惊骇发现,让他们损兵折将,大军几近崩塌的鬼怪,竟然只有十几个人。
而且,这些人,还和唐学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本想他们一网打尽,却没想到,对方面对自己数百人围攻时,还能来去自如,绝尘而去!
这相当于狠狠的给力他一巴掌!
好在,经过这些天的调整,大军终于回复了一些信心,加上,他们刚刚抵达房县。
并且获知了,城内守军,竟然是从谷城来的。
新仇旧怨,化成了滔天-怒火,唯有破城而入,将杨天行等人,碎尸万段,方能解他心头之恨。
相比之下,房县的明军,兵力不及他他十分之一。
仿佛,他们已经能压倒一切。
似乎,已经忘记了,冥冥之中,还有一双眼睛,无时不刻都在盯着他们。
如果在正面硬刚,十三鹰肯定不是罗汝才上万大军的对手。
但罗汝才等人,已经放松了警惕,对房县,势在必得。
他已经忽略了十三鹰的存在,甚至有些喜出望外。
因为,在他们准备攻打房县时,还有一支人马,正朝这边赶来。
那就是刘国能的大军。
罗汝才和刘国能之间,关系虽然不如张献忠那么铁,但自从起事开始,双方之间,也没少合作。
也算是老熟人了。
这样一来,他愈发的变得肆无忌惮。
于是,积极的派人,联络前去联络刘国能,然后自己也抓紧备战房县。
刘国能一门心思都在追杀张国维,并不知道,房县已经易主,更不知道,罗汝才的已经兵败谷城,大军已经撤回了房县。
抵达界山附近时,便派出大将,李万庆,带着几千人,追杀上去,希望能截住张国维。
他自己却在界山下,扎下营盘,只等着李万庆的消息。
实际上,李万庆并没有让他失望。
三千大军,扑了上去,将刘彦春逮了个正着,一场激战后,将刘彦春上千人马,打得体无完肤。
到了夜幕降临,清理战场时,却发现,他们追上的,只是张国维的一小部分人马。
大部队,已经被跟随张国维,向东溃退了。
看着茫茫夜色,李万庆也只能望洋兴叹,收拾战场后,下令,让大军就地宿营。
翌日,清晨,李万庆迷糊的醒来,看了看身旁,那具白皙的身躯,紧贴在自己身旁,睡得香喷喷时,真想再来一发
这个女人是前几天,他和张国维一战获胜后,刘国能赏给他的。
只可惜,大军马上就要开拔了。
“该死的张国维,连个好觉也不让老子睡。”
李万庆轻叹一声后,有些不舍的从那温柔乡里爬起来,女人被惊醒后,赶紧过来,帮着他穿衣披甲。
一会儿后,满身金甲的李万庆,走出营外,一阵凉飕飕的秋风吹来,让他心神变得清明。
营外,几名部下站在营外,已等候他多时了。
“将军!”
“将军!”
李万庆朝着众人,微微点头后,道:“怎么样,昨天抓住的俘虏,招了没有。”
“招了,全都招了。”
“没想到,张国维那条老狗,还听聪明,知道咱们杀来后,赶紧让刘彦春带人断后,自己带着大部队,跑了。”
说话的将领,名叫马闻,是李万庆麾下一名掌旅官,相当于明军的千户。ωωω.χΙυΜЬ.Cǒm
“刘彦春,他死了没有,俘虏里面可没有他。”李万庆眉头紧皱着,看着马闻,有些不悦。
“没,刚才有让人去辨认过尸体,里面没有他,八成是跑了。”马闻点头哈腰,卑躬屈膝的回道。
李万庆冷哼一声,骂道:“哼,一群没用的家伙,昨天围攻他们的时候,你们都是怎么说的,一个都跑不掉,现在呢,刘彦春不是跑了吗?”
众将被搞得一脸懵逼,昨天不是你自己在大帅面前保证,绝不让张国维跑掉的吗,怎么怪他们了。
有些怨言,却不敢说话。
耳旁却又传来了李万庆的叫骂声。
“行了,行了,赶紧集-合队伍,拔营,追不上张国维,都别想吃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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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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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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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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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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