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楚连忙招呼兄弟们蹲下来隐蔽。
目测,鹿出没的地方,距离这里四百多米。
“郑兄,要不你我各带几个兄弟,一左一右,前后夹击。”王涛压低了声音,凑了过来。
显然,他很有狩猎经验。
“王兄弟,这里的野草比较低,咱一动,肯定会被发现,要不待会,看我们弟兄的。”郑楚知道他的意思,按照正常打法,肯定没有问题。
不过,那样鹿逃走的概率也很大。
到了眼前的美味,他当然不想放过。
“这话,怎么说!”王涛有些不解的看着他。
打猎,他打了不止下二百次,死在他手里的猎物,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他还没进入大同军以前,就是出色的猎手了。
没想到,郑楚一句话,却让有些迟疑了。
郑楚没有说话,而是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此时,在郑楚的招呼下,叶元华和其他几个兄弟,开始凑了过来。
只是,王涛却眸光冰冷,心中有些失望:“郑兄,你们不会,想在这个距离,开火吧。”
在他看来郑楚此举,简直是胡来。
打猎可不是过家家。
要是将鹿群吓跑了,大家空军而归,那可就臭大了。
更如果,郭德金他们,要是打了猎物回去,那他王涛的脸上,恐怕也会挂不住的。
“嘘!”郑楚却示意他稍安勿躁。
搞得王涛都一头雾水了。
看着郑楚这般自信的样子,他也实在无语,只得坐下来,暂时看看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此时,郑楚和叶元华他们却已经全神贯注的看着鹿群方向。
鹿群虽然没有继续朝着这边走来,却也没有发现他们。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鹿群还在原来的地方吃着野草,郑楚看看天色,太阳西移,再有个把小时,天就会黑。
只是,此时,郑楚他们,依然像一个个木桩似的,摆出射击的姿势,却不见开火。
哪怕是王涛和两个士兵,坐在地上等着都有些发毛了,度如如年啊。
他们却还是没有动静,甚至眼睛都没有眨一下,仿佛,时间都静止了。
卧-槽!
忽然,王涛的眼眸中开始感受到了郑楚的强大。
他们不是在打猎,而是在打仗。
这不正是他所追求的一些东西吗。
静如止水!
如果是伏击敌人,恐怕也很难发展!
此刻他不得不佩服郑楚等人的耐性了!
忽然,郑楚大手一挥。
伴随着强光,几声爆响传来。
“砰砰砰!”
叶元华和麾下的几个兄弟,几乎同时开火,硝烟未散,已经传来了郑楚的声音。
“王涛兄,走,咱过去看看。”
“啊~~”
王涛心脉颤动,直到郑楚拍他肩膀时才回过神来:“打中了,打中了吗?”
“嘿嘿,去看看就知道了。”郑楚咧嘴一笑,人已经朝着前头走去。
鹿群听到枪声后,已经四散奔逃,周边的一些林子,飞禽走兽,瞬间也被惊吓得逃之夭夭了。
刚才的鹿群,距离郑楚他们起码在三百米以上,用大明的话来说,应该在二百步出头!
王涛刚才有点走神,因此并不知道,郑楚他们距离鹿群多少步开的火。
按照他的估计,这种鹿怎么也不会闯入到百步以内。
很是怀疑的跟在郑楚郑楚身后:“郑兄弟,如果没有打中打话,我们就朝着山上走,听兵站的兄弟说,山上野猪多,经常会下山祸害庄稼。”
“你们两个,快点到前头看看。”
说完后,他又招呼手下两个兄弟,赶紧跑到前面去查看,万一真没有,也好早做决断。wWW.ΧìǔΜЬ.CǒΜ
士兵不敢怠慢,飞快的朝着刚才鹿群出现的地方跑去。
没多久,一名士兵,急匆匆的回来了:“将军,将军!!”
“急什么,要是没有打中猎物,我们换地方就是。”王涛有些窝火的看着那小校。
看着郑楚带出来的人,都是不慌不忙的跟在后面,本来是一件普通的不能太普通的事情。
可他的人却慌慌张张,很明显,双方的士兵军事素质不在一个层面上。
他们可是大明九边十三镇的精锐部队啊。
除了辽东军,就算是杨国柱的人,放在他们面前,王涛也是不服的。
可郑楚这些兄弟,只是商队的护卫,连正是的民团都不算,怎么偏偏自己的人,就不如人家呢。
小校心神一颤,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挨批了,当下也放慢了脚步,吞了一口口水,放慢了语气:“不,不是没有,是,是打中了三头。”
“什么,打,打中了三头。”王涛的心脉加速,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将信将疑的加快速度,朝着前方赶去,另外一名大同士兵,拖住了一只露腿,很是吃力,脸上却笑开了花:“将军,好大的一头鹿啊,那边,那边还有两头。”
入眼处,一头带着鹿角的雄鹿,躺在小溪边上,血水已经染红了溪水。
王涛敏锐眼神,很快就发现,中弹在脖子和心脏部位。
距离雄鹿七八步外,还有两头更小一些的鹿,全是命中心脏和脖子。
“元华,这些猎物就交给你了,我和王将军再到前头去看看,还有没有收获。”郑楚用脚踢了踢最近的一头鹿,满意的点点头,将叶元华招了过来。
叶元华是山东登州人,在没有加入鱼鹰时,是一名出色的猎手,本来靠着一身本事,即便是灾荒之年,也不至于饿死。
只是,这世道,硬是将他逼得亡命天涯。
最终,被唐学志收留,后来随着郑楚辗转到了京城。
杀鹿也是个技术活,在郑楚说话时,叶元华已经从腰间解下了剔骨刀。
“嘿嘿,小事,给俺留下两个兄弟就成。”
两名兄弟放下兵器过来帮忙。
只见叶元华一把短刀,在猎物的皮肤上,飞快的游刃着,很快就划出了一道口子。
然后,他轻轻地扒开表层的鹿皮。
哗啦!
两下就将整张皮撕了下来。
精湛的刀法,不多时,一只百十斤的鹿,就被他弄得‘骨肉分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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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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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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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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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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