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前两天,刘景同率领兵突然杀到,让孔有德乱了方寸。
本以为他们会马上出城,没想到,一待就是四五天时间。
后来在部下的提醒下,他才知道,刘景同的人,大都装备了火器。
潮湿天气,不适合大规模作战。m.xiumb.com
玛德~
错失良机啊。
孔有德肠子都悔青了,两天前,刘弘亮就曾经向他请战夜袭。
那时候,他一直想起在莱州城下的情形。
刘景同三个营,挡在六千步卒的前面,愣是没让他们前进一步。
失算了~
“好,今天,咱干脆拼一把。”
李九成死了,耿仲明也跑了。
留下登州一座孤城,城中的粮食,虽说还能坚持两个月。
但是,没有外援,粮食迟早得耗尽。
夜幕下,城外大营火光点点,连绵一里多长,如果此时站在城头,能将整个明军大营,尽收眼底。
孔有德手握着腰间的刀柄,眼睛看着远方。
天空星月交辉,本是美好的夜景,在他看来,却是如此的暗淡无光。
回想起,在东江的日子,和毛承禄等人在毛文龙的指挥下,抗击鞑-子十载。
至今历历在目,只可惜大明朝不辨是非,不辨忠奸,才酿成了今天的局面。
城外十里的登州港,依稀还能看见船上的火光。
“鸿亮,如果我们此时出城,一举夺取唐学志停泊在港口的船队,渡海而去,你说,会不会比去攻取刘宇烈大营更有把握一些。”
孔有德看着港口方向的火光,眼神中,泛出一抹浓郁的杀意。
唐学志,想当初老子和你称兄道弟。
如今,你为鹰犬,我为狡兔。
长吁一声.....
刘弘亮听闻,眉头紧锁,有些震惊:
“孔帅,你是说,直接占领唐学志的战船。”
“没错,他不仁,我不义,李九成已经失败了,守登州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孔有德一拳打在厚实的墙砖上,眼神里泛出浓郁的恨意。
唐学志,一切都是唐学志。
没有他,或许莱州城都已经被他攻破。
真是没想到,自己曾经和这样的人,称兄道弟。
当初就应该一刀劈了他。
“孔帅,卑职倒是有一计,不知该不该说。”
刘弘亮稍微提了提嗓门:“现在,刘宇烈大军在城外,随时都有可能打进起来,还有邓庆元那个狗贼,在城外助战,虽然前些日子,我们沾了些便宜,但是想出城却很难。”
“不过,我们也犯不着和他们死磕,您和唐学志有旧交,何必争一时长短,我们何不带着金银珠宝,去唐学志船上,让他们放咱一马。”
孔有德只觉得眼前一亮,抬头看了看那轮明月,心里已经敞亮了许多。
月光给大地披上了一层银纱,站在战船上,能看清一二里外的情形。
明军方面,
下午,刘宇烈的人已经和刘景同联系上了。
夜袭登州,在他们看来,是多么的不切实际。
光是那四五丈高的城墙,就让人望而却步。
更别说大队人马杀入城内,攻入孔有德大营了。
在他们看来,登州城,是一座难以攻破的坚城。
经过这几次失利,刘宇烈和余大可也想明白了。
攻城只会损失更大,相比损失成千上万的人命来说,围而不攻更容易让人接受一些。
只是,他没想过,朝廷消耗不起,唐学志也等不起。
别说,一个登州城,拖住了大明朝数万精锐,光是这钱粮,就让大明喘不过气来。
唐学志更不会傻乎乎耗在这里。
刘宇烈不干,余大可也不干。
吃了上次的亏,他们不敢轻易将主力置于城下。
刘景同没有强求他们,只是和邓庆元商议一起出兵。
另一边,城墙下,几百个黑色的身影,在夜幕的庇护下,正在快速的靠近城池。
在城外,二百多米的地方停下了。
士兵们趴在地上。
他们身上的黑衣,给了他们最好的掩护。
在静止的状态下,几乎和夜色融为一体。
乃至于城头上的士兵,并没有发现这些突然靠近的士兵。
士兵们趴地上,动也没动一下,似乎在等候着命令。
一个人影,从右边城墙脚下,快速朝着中间位置靠拢。
“李爷,所有兄弟都全部集结完毕,马指挥使的人也全部到齐了。”
“好,转告马指挥使,让他们的人,等消息再行动。”
“竹影,就看你们突击连的了,马上(行动)”
李大山手都抬起来了,本想说,马上行动。
不料,城内突然有了些动静,让他停止了说话。
吱呀~
北大门,徐徐打开。
一队人马,举着火把,从城内开了出来。
走在最前方,一匹战马上,驼载着一员身穿甲胄的将领,
在他身后,则是五辆马车和一队由几十名士兵,组成的队伍。
唐学志站在船上,眺望着东南方向。
那里是金门和海峡岛所在的方向。
更是登州城所在的方向。
此时的登州城,如一只巨兽,趴在港口的边上,在月光下,还依稀的能看见城池的轮廓。
“将军,城里来人了,说是有要事要见您。”
士兵来报。
唐学志眉宇之间,轻轻的动了动。
“带他过来。”
这么晚了,来找自己,除了登州城的人,还能有谁。
登州的人,和他相识的,除了孔有德,还能是谁呢。
不久后,那艘快船去而复返,船甲板上,多了一名身穿金色甲胄之人。
国字脸,身材微胖,络腮胡。
正是孔有德。
士兵带着人来到唐学志座船。
孔有德身边,并没有带人,只身跟在士兵身后。
这会,战船上已经点燃了火把,一队士兵,威风凛凛,身子笔挺的站在甲板上,手中举着火把。
肩膀上,是清一色的火铳,非常的整齐。
孔有德踩着这甲板,表面上无比的沉稳。
再看这些兵,不然暗自惊叹,好兵~
难怪唐学志在东南边海,搞得风生水起,原来这才是他最大的倚仗。
穿过士兵组成的长廊,一身二品官服的唐学志赫然背对着他,站在船舷。
这背影,却是那么的熟悉。
“呵呵呵,唐兄弟,别来无恙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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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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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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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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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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