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末之海上雄师>第四章 以后跟着我
  李大山听唐学志说靠岸后便让他们离去,顿时也急了。

  他入颜家五年,一直被当成颜永林的跟班,上岸了就算有银子,也不见得能活下去,急得连忙挥舞着双手说:

  “不,不,大少爷,我不走,咱们从小就在一起了,老营不能回了,你让我上哪去呀,大山这辈子,都跟着您,您去哪,我去哪。”

  郭大牛却扑通一下,跪倒在颜永林面前,几乎是哀求的口吻道:“颜少爷,我,我也不走。”

  “上了岸我也没什么地方去,现在世道那么乱,有钱又能怎样,还不是被人杀,你的本事这么好,连杨洪都打不过你,就让我们留在你身边吧。”

  郭大牛的年龄其实也才二十三岁,早年间因鞑子袭击山东,为躲避战乱,父母带着两个妹妹和他南下逃难。

  只是还没有走出山东,父母和两个妹妹相继饿死在路上了。

  后来他跟着难民大军,一路乞讨到了福建。

  听说有人在对岸的海峡岛拓垦需要人手,就稀里糊涂的跟着一帮难民上了船,来到北港。

  后才知道这里是海盗窝,却已经没有回头路,只得跟着在船上当了一名船员。

  这次无意中被同伴拉着一起,上了唐学志这艘船,本想着能赚几两银子逃出北港,能回山东老家更好。

  但是一连串的杀戮,让他不敢再有什么去山东的想法了,能活着,已经不错了。

  在他眼里,颜永林以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大少爷。

  却没有想到,他竟然跟着这个大少爷在短短的几天之内,便经历了这九死一生。

  更没有想到他竟然如此厉害,就在杀死杨洪那一刻起,颜永林就已经成了他的主心骨。

  跟在这样的人身边,有一种无形的安全感,现在让他走,自然是不愿意了。

  唐学志想了想后,觉得也是,便道:“好吧,你们都不愿意离开,以后跟着我吧,只是咱们现在依然处于危险之中,郑家悬赏五百两黄金买我的人头。”

  “我颜永林这名字也不能用了,从今以后我便叫唐学志,你们不能跟任何人,提起我以前的名字,明白吗?

  “嗯嗯,大少爷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若说出去半个字定让我......,让我以后饿死街头。”

  李大山头如捣蒜,当即发起了毒誓。

  郭大牛也赶紧点头表示赞同:“我也是。”

  “大山,既然我不叫颜永林了,那也就不是什么狗屁大少爷了,从今往后,你们叫我唐爷就行。”

  “还有,这福州一带全是郑家的爪牙,咱们必须寻一个安全之处,如果有可能的话,咱们也拉起一票人马,相信以我的本事,以后这大海之上定能有我的一支旗号,郑家,哼........”

  唐学志这一下也想明白了,想在这乱世活下去,身边必须要有人。

  自己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乱世,凭着比这时代的人多出的这几百年的阅历,再加上自己在军中练就这一身本事,要还被别人欺负,那岂不白穿越一回。

  从郭大牛和李大山口中得知道,目前大明边海附近除了西洋人以外,这大海之上还活动着数十乃至上百股大小海盗和海商帮伙。

  有的大股海盗则结成了联盟,有的小海盗则依附于大海盗生存,不过这些小帮派需要按时向一些大集团拜山,一不小心就有被吞并的危险。

  广东南澳为鱼鹰帮刘香佬的地盘,他们控制着广东一带的海域,据说有数千之众,战船数十条,主要还是以劫掠为主。

  不仅如此,他们有时还会勾结西洋人,将一些劫来的青壮男女,卖去南洋或者更远的地方,

  这种勾当在大明称为卖猪仔,为众海盗所恨,但是刘香佬跟荷国人关系密切,郑家屡次出兵都没能打败他。

  而郑一官,夺了北港后,又开始将目光转向大陆方向,直接控制着整个海峡的航线,听说他们还有意占领金门屿和厦门屿,可以说是雄心勃勃。

  福州商帮的诸彩佬,盘踞在南日岛,拥兵上万,控制福宁、福州一片海域。

  杨六、杨七兄弟盘踞在洞头岛,旗号鲨鱼帮,控制着浙江以东一带。

  浙江以北虽然也为他们二人地盘,他们疲于应付和郑一官的人船,没有精力再去争夺因此浙江以北的台州、宁波府一带。

  因此在这两年中,渔船帮的张文山和张文虎兄弟竟然也发展到了一千余众。

  如果算上一些归附他们的松散帮伙,估计也能纠集两千多人,战船四十多艘。

  这些帮伙并不会老老实实的,在自己地盘经营。

  他们之间也经常因利益冲突发生火拼,乃至联盟之间也不例外,海盗之间火拼有时候规模,不下于一场国与国之间的大战,人数多时达上万之众。

  不过这些海盗中却以郑家的实力最强。

  按照唐学志估计,郑家现在最少拥有上万之众,战船百艘。

  如果算上,那些依附在他们麾下的帮伙,估计能调动两万人,其实力不在东南亚任何一国之下。

  唐学志最终决定,将船开到江浙一带。

  那边的海盗相对比较薄弱,都是一些小股海盗在哪里游荡,海盗势力还没有像福建边海和广东一带这么强大。

  浑水才能摸鱼。

  ......

  那些海贼的尸体被他们逐个抛入了大海之中,随着一些血水入海,那些血腥味竟然吸引了数十头鲨鱼竞逐。

  尸体刚丢进海里,很快就被鲨鱼群给撕碎了,只是冒起一股黄红色的水花。

  三人又将两艘船检查了一遍,却没有搜刮出什么好东西。

  一桶火硝,一百五十三两银子,还有少量的粮食。

  这也成了他们全部家当了。

  按现在的人手,想驾驶这艘鸟船是没有办法了。

  而且这艘船也过于老旧,一个风浪也许就垮了。

  刚才从海盗口中得知,郑一官已经下发了通缉令,几乎整个福建海域的海盗都知道他们乘坐的是一条鸟船,因此这鸟船或许格外引人瞩目一些。

  权衡之下,唐学志决定将这艘旧船炸毁。

  对于相伯尸体,虽然唐学志和他并没有太多的感情。

  但他却是为了保护自己而死,现在自肯定不能就这么将他丢下,便决定将他带上,等遇到了合适的小岛再将他安葬了。

  于是三人将一些可用的东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全部搬到了杨洪那艘快船上。

  还有那些兵器不管有没有用,捡好的先搬上去再说,特别是那杆鸟铳,在这里也算是高科技武器了,先留着再说。

  三人虽然有些不舍的离开了他们原来乘坐的鸟船,不过在离开之时,唐学志还是在船上放了一把火,随后大火开始蔓延到了整个船舱之内。

  他们在老远的地方都能看见那艘船上的浓烟。

  “轰......”

  想必是事先搁置在船舱内的火硝被大火给引燃了,发出了数声连串的爆炸,但随着他们的快船越开越远,将身后的浓烟远远的甩在大海的边缘,最终消失在了天际。

  当天下午,唐学志等人驾船一路继续向北,中途找了个小岛。将相伯的尸体掩埋后,只是在那岛上补充了一些淡水,便继续上路,因为眼下他们再也经不起一场战斗了。

  之后一连数天都在大海上漂泊,好在天气逐渐转凉,没有毒辣的太阳,不然这艘船狭小的船舱内实在是不好过。

  李大山有些无精打采的靠着船沿,望着无边的大海,有些焦虑的说道:“少爷,已经三天没有看到陆地了,也不知道咱们这会到哪了。”

  “是啊,颜......唐爷,咱们已经好几天没有看到陆地了,这什么时候才能靠岸呐,咱们的水已经不多了。”

  郭大牛白天的精神不错,就是夜间经常做噩梦。xǐυmь.℃òm

  自从那天目睹了同伴被杀后,他这几天夜里时常从梦中惊醒,有时候还会梦哭,好几次都是唐学志将他唤醒,倒是让他更加崇敬唐学志了。

  这几天唐学志也没有让郭大牛闲着,这家伙在海上跑了几年的船,竟然积累的丰富的航海经验,唐学志更是暗叹自己捡到宝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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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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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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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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