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孙传庭和丁启睿带着大军进城后,张献忠命令李定国和孙可望等人,收缩兵马。
迅速遏制了正阳城和外界的所有通道。
二十多万大军,将正阳城围成了铁桶似的。
大战至傍晚,城外篝火点缀。
张献忠停止了进攻。
孙传庭和丁启睿等人却愈发的着急。
甚至有人在质疑,孙传庭让大军进城完全是错误的选择。
丁启睿站在满目残垣的城楼上,他眼窝深陷,面色疲倦,内心极其压抑。
此时,站在城楼上还能闻到对面飘来的淡淡饭香。
贺人龙长吸了一口气:“咱们到了城里,反而成了瓮中之鳖,再这么下去,七万大军将不攻自破。”
在城外,还占据了一些有利地形,说不定利用夜色能杀出去。
现在四面被围,突围无望,简直是瞎指挥。
刘良佐摇头叹息:“现在叛贼已将城池团团围住,若是杨大人那边再无法突破防线,咱们真就危险了。”
原本想要攻占正阳,分散张献忠的兵力,却没想到,自己成了人家的猎物。
攻守异势,猎人和猎物之间的身份逆转。
令谁都无法接受。
城楼上的将士,眼神迷离,对这一仗都不抱希望。
众人普遍的想法是,只要能突围出去,活着就好。
哪怕是郑嘉栋、李季遇这些心腹,心里都有想法。
“大人,张贼将咱们团团围住,听说杨大人那边也遭到马回七万兵马阻截,就算他们能突破防线,马回也会将他们咬住。”
李季遇站出来委婉的开口:“不如,咱们今晚便突围,前去跟杨大人会合。”
郑嘉栋也道:“卑职也赞同李将军意思,跟杨大人会合后,咱们就不用独自应对张贼二十多万大军了,坚守毛城镇,等唐将军援军一到,张贼必败!”
现在当务之急,是赶紧杀出去。
至于唐学志什么时候来,已经不在讨论范围了。
孙传庭看着城中的残垣断壁,何尝不是心神焦虑。“还是等吧,只要咱们能守住正阳,张贼便拿咱没办法。”
“你们以为,光靠两条腿,能跑的过张贼的马队吗?”
张献忠每攻下一处城池,就派人搜刮骡马。
麾下不仅有两万骑兵,更受数万用来托东西的骡马,行动迅速。
出城后万一被追上,后果更加严重。
待在城里,最少还能坚持几天。
“诸位将军,咱家相信唐将军,他们一定会来的。”监军乔元柱劝导。
其实他内心也极为忐忑。
唐学志的确回来,但是什么时候来,来多少人,都是未知数。
只是为了安抚众人才这么说。
……
城外一处高地上,搭建了简易的凉棚。
原本这里是孙传庭和丁启睿临时驻地,昨天李定国带人将这里拿下后,就成了张献忠的迎敌。
此时,一个身形微胖,面色圆润的将领,在一群将军的簇拥下,正俯瞰着下方战场。
他相貌平平,只是穿着一件宽松的青色布衣,属于丢在人群中都不会引起注意的那种。
然而周围的将领却对其毕恭毕敬。
身边还有几个文士穿着的男子跟着。
张献忠
张献忠小贩出身,读书不多,早年在延安府当捕快,因犯事被革职后,前往延绥镇从军。
后因犯法当斩,得主将陈洪范求情,重责一百军棍后释放,流落乡间。
天启末年,灾荒不断。
张献忠也拉起一队人马,因为有从军的经验,很快就展现出其非凡的军事才能,脱颖而出。
“大帅,孙传庭退入正阳死守,正好暴露了他们无计可施的弱点,属下觉得,不能给他们喘息之机,应该连夜攻城。”军师徐以显静静的观察了一阵,说出自己的见解。
孙可望附和:“大帅,徐先生说的没错,孙传庭已无路可走,咱们只要加一把劲就能破城,与之决战。”
大将艾能奇站出来:“大帅,属下愿意领兵打头阵,今晚便杀入城内,活捉孙传庭和丁启睿。”
经过这几天的厮杀,他们已经摸清了孙传庭的底细。m.χIùmЬ.CǒM
引以为傲的黑虎军精锐不在身边。
刘良佐、贺人龙等人,虽然战力不错,但己方兵马却有着强大的数量优势。
破城而入,官军定然无法抵挡。
“诸位将军,你的说的或许有些道理,不过,晚上攻城乃是大忌。”文官汪兆龄不赞同。
“我方将士,到了晚上视线极差,官军据守城池,若要强攻,势必会造成更大的伤亡,倒不如等明日白天在进攻不迟。”
刘文秀道:“我到是赞同汪先生的看法。”
“黑灯瞎火,咱们没有攻城器,只会徒增伤亡,倒不如明日拂晓,趁着月色,待官军沉睡时,突然袭击。”
说这话时,他静静的打量着张献忠脸上神色变化。
嘴巴上说,同意汪兆龄的建议,实际上,他是对于双方的建议掐头去尾,做两个折中处理。
更加显得高人一筹。
果然,张献忠听后觉得刘文秀的建议更恰当。
“恩,拂晓攻城,倒是不错。”张献忠眉头舒展,浮现出淡淡的笑意。
“大帅,听说唐学志已经到了平昌关一带,如果我们再不抓紧动手,就来不及了。”徐以显道。
刘文秀淡淡的开口。“徐先生,你也说了,唐学志到平昌关消息,是昨天晚上收到的,按照正常路程,他们从平昌关赶来最少得五天时间。”
“不过,咱们明天就可以攻破城池,等唐学志来,恐怕也只能见到孙传庭的尸体了。”
“刘将军说的没错,唐学志不是神仙,你们大可不必对其如此忌惮,攻破孙传庭,咱们二十多万兵马转过来一起对付他。”
“就不信,他们有三头六臂!”汪兆龄没有跟唐学志打过仗,只是听说过他们跟李自成交战的一些情形。
在他看来,李自成的人之所以将唐学志传的那么神,一定程度上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无能。
失败者才会将敌人渲染的越强大。
张献忠淡淡的点头。
他不是对唐学志一无所知,只不过阿谀奉承的话听多了,自己也就相信了。
进入光州以来,大军作战非常顺利,大名鼎鼎的孙传庭都落入了他包围圈。
唐学志算什么东西……
突然,眼睛的余光博捉到,西北方向,亮起了一道道的火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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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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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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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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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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