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重生一只猞猁>第4章 五个月后
  丛林中

  嗜血巨鬣狗群环绕在大树底下,怪叫着不停挑衅,不同于母兽的淡定,几只未成年猞猁在大树的枝丫上跑上跑下,身上的毛发炸起,低吼着向树下敌人露出利齿。

  王天一也在做这种幼稚动作,他不想让自己显得另类,和光同尘才是王道。

  “下来呀,美丽的小宝贝。”

  “滚开!你们这群让人恶心的混蛋,我可不怕你们。”

  “那就下来呀!看我一口一口把你们可爱的小皮肉吃进肚去,我会咬碎你们的脑袋。”

  “有本事你上来呀,白痴!”

  这种愚蠢至极的对话,一遍又一遍重复上演着,王天一陪着精力充沛的弟妹们焦躁的来回走动,用威胁低吼发泄心中的不安。

  还是太年幼,徒具光鲜的外表,内里是一颗需要呵护的童男童女心。

  愚蠢的食草动物完全看不出来,可是在号称“丛林强盗”的嗜血巨鬣狗眼里,这群小可爱稚嫩的令人发笑。

  隔着几十米远,都能闻到嗜血巨鬣狗张开血盆大口里的恶臭味,身上皮毛浓重的骚臭熏得人头脑疼。

  嗅觉过于灵敏的副作用就在于此,极度恶心却又不得不忍受。

  王天一卖力的在大树上不停的跳跃,急转和突然窜起,练习着树梢的捕杀技巧,片刻也不得歇息。

  运动是为了锻炼浑身的骨骼肌肉,通过大训练量消耗体能,因为树桠上还有一条大鹿腿肉,足有20多公斤重。

  这么大一块肉,他要放开肚皮吃上两天。

  在大树底下嗜血巨鬣狗虎视眈眈的情况下,他没有可能叼着鹿腿从一棵大树跃上另一棵大树,这完全是作死的行为。

  鹿腿会挡住视线的和严重的影响身体平衡,而且让跳跃动作笨拙很多,一个不慎就会掉下树去,被对手一口咬断脖子。

  明智的做法就是……吃掉它。

  两天后

  王天一吞下了最后的一块鹿肉,这块20多公斤重的鹿腿肉他一个人独享,吃的肚皮子溜圆。

  二呆子,三傻子和拖油瓶早就吃光了拖到树上的一小块肉,还跳到王祖儿所在的大树上,分享最大的一块鹿腿肉。

  分享在王天一这里行不通,他霸气的宣誓了自己的主权,不允许他人觊觎。

  嗜血巨鬣狗群不甘心的在树下徘徊良久,眼睁睁的看着最后一块鲜美的鹿肉吞入腹中,馋的口水狂流却无可奈何。

  女首领率先走了,与其在这里枯等,不如到别的地方看看有没有机会。

  二首领也神情泱泱的走了,它知道抓不住这些灵活的小东西,肚子饿扁了更耗不过他们。

  大树底下依然有三头嗜血巨鬣狗留恋不去,无精打采的趴在远处,不时的低吼一声。

  忽然

  王祖儿和王天一几乎同时警觉地站了起来,目光看向远方。

  只见远处丛林中出现一个金黄色的庞大身影,看起来威风凛凛,赫然是一头成年的丛林金毛雄狮,身长达到了六米多,体重竟然有800多公斤,一出场就带着强烈的压迫气息而来。

  见此情景

  王天一顿时汗毛炸起,感受到切实的死亡威胁滋味,短促低吼一声;“快跑。”

  捕猎小队立马变成了逃命小队,纷纷从树上速度极快的窜下来,高速向丛林深处窜去。

  与此同时

  懒洋洋趴在地上的三头嗜血巨鬣狗,后知后觉的抬起头来看,极远处的丛林金毛雄狮已经高速奔了过来,带着无可阻挡的杀意狂野冲了上来。

  “妈呀……”

  原本狂傲目空一世的嗜血巨鬣狗吓得尿了,慌不迭的爬起身来就跑,就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

  丛林狮与嗜血巨鬣狗群是相爱相杀的一对冤家,嗜血巨鬣狗群会捕杀落单的雌狮及幼狮,甚至组队抢夺雌狮捕杀的猎物,可谓是臭名昭著。

  丛林雄狮体格更加庞大,能够单独对付15头甚至20头嗜血巨鬣狗,并且猎杀其中最凶悍的。

  只要有机会碰上落单的嗜血巨鬣狗,有杀错没放过。

  丛林金毛雄狮已经提前加速,趴在草地上的嗜血巨鬣狗发现的太晚了,它们四散狂奔,却被爆发力十足的金毛雄狮迅速赶上,伸出锋利的狮爪猛地一扑……

  体型最大的一头嗜血巨鬣狗屁股上顿时出现几道深深的血痕,在巨大力道的压迫下身体失衡,翻滚着摔倒在草丛上。ωωω.χΙυΜЬ.Cǒm

  金毛雄狮一掌拍了过去,这一下力道千钧,就像重锤敲打在皮肉上,顿时将露出尖牙利齿的嗜血巨鬣狗拍翻。

  “呜嗷……”一声狂吼

  金毛雄狮张开小水缸大小的血盆大口,狠狠的咬住了嗜血巨鬣狗粗壮的脖颈,锋利若短刃一样长的利齿带着万钧之力咬合下去,简直比插入豆腐还容易。

  可以听见让人牙酸的骨骼断裂声,丛林金毛雄狮猎杀就是这么狂暴不讲道理,充满了霸气风格。

  它一口叼着360多公斤重的猎物,轻松自若地站了起来,杀意凌然的目光撇向远处另外两头嗜血巨鬣狗,警告意味十足。

  口中的嗜血巨鬣狗已经被咬断脖子,依然在呜咽的惨叫着,做着生命中最后的挣扎。

  丛林中的猎杀血腥而狂暴,一切遵循原始的本能。

  猞猁家族逃命五人组已经放慢了脚步,仍然一刻不停地向丛林深处跑去。

  耳边回响着金毛雄狮霸气绝伦的怒吼声,倒霉的嗜血巨鬣狗惨叫不断,只是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做最好的注解。

  回想金毛雄狮无可匹敌出场的那一幕,至今让人心悸不已。

  太特么吓人了,人家的小心肝到现在还扑通扑通的跳。

  没过一会儿

  猞猁家族逃命五人组不小心闯入灌木丛中的兔子窝,这下轮到野兔子炸窝了,吓得魂飞魄散四处逃窜。

  有一只呆头呆脑的肥兔子竟然窜到王祖儿脚下,傲娇的王祖儿就像没看到一样,迈着轻盈优雅的步伐,从已经吓傻了的肥兔子头上掠过,施施然远去。

  猛兽杀戮只是为了生存,绝不会为了杀戮而杀戮。

  最后路过的拖油瓶顽皮的一脚踢在肥兔子身上,这只肥兔子身体僵直的倒了下去,竟然己被吓死了。

  呃……大佬说过浪费食物是可耻的。

  拖油瓶犹豫了短暂的0.01秒钟,回过身来一口叼起肥兔子,迈着同样轻盈而优雅的步伐离开了。

  肥兔子虽然小了点,晚上和两个哥哥撸串也不错。

  大佬就算了,他可太凶了,让人家心里怕怕。

  五个月后

  气温渐渐寒冷,森林中的草木一片萧瑟,增添了大片大片的枯黄之色,凄厉的寒风呜咽着掠过山谷,发出让人头皮发麻的布匹抽打声音。

  远处山崖的顶峰已经一片银白,皑皑白雪笼罩了陡峭山峰和森林,这是一个食物匮乏的寒冷季节。

  中午时分

  临近山顶的一个洞穴中

  一只身长达到1.8米的雄性猞猁从洞穴中出来,他淡金色混合着湛蓝色的美丽双瞳警觉的左右看看,神态高贵而淡定。

  片刻之后

  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抖了抖身上的华丽皮毛,动作优雅的踏雪而行。

  五个月不见

  一岁半的王天一相比之前更加光彩夺目,一身华丽的金黄色皮毛配上深褐色斑点条纹,在脖颈处有一道宽宽的银色颈毛,仿佛雍容而绅士的贵族子弟,戴着一条昂贵的银色裘皮围脖。

  尤其是头顶高高竖立的毛茸茸耳朵尖上,各有一撮金黄色的丛毛旗杆一样的树立,就像王侯大将出征时背后的战旗,霸气而美轮美奂。

  王天一的身后,走出来一只,两只,三只未成年猞猁,身长也达到了一米六,换上了厚厚的冬季皮毛显得美丽极了。

  最后,是王祖儿慢悠悠的出场。

  她与此前没有太多的变化,只是身上冬季皮毛更厚实了些,在寒风凛冽的季节无惧风雨霜雪,可以最大程度保留体温,不至于在寒冷的冬夜动作僵硬。

  幼崽将要成年,对血肉的渴求更多了。

  在这严酷的寒冷季节中,食物与生存本来是个无法回避的大难题,很可能逼迫母兽驱赶走孩子,任由其在寒冷的冬季森林中独自猎食,生存或者死亡。

  可猞猁一家依然过的很滋润,原因就在于走在最前面的王天一。

  野兽有牙有利齿不可怕,嗜血猎杀不可怕,可怕的就是有文化爱学习,还乐于传授这些生存技能。

  王天一脚步轻盈地走在最前面,这是他在群体中地位变化的最显著特征,成为猎杀的核心和指挥者。

  这个角色原本由王祖儿扮演,现在已经自觉的退到最后面,担任捕杀小队的第二攻击手和最佳辅助者。

  从积雪皑皑的山顶处来到了山腰处,这里有一条明显的积雪分界线,向上是一片银白素裹,向下是枯黄的草木丛林。

  王天一左右的审视了下,凭籍记忆来到一处山石边,神情高傲的低吼一声;

  “大家快动手吧,别磨蹭。”

  二呆子,三傻子和拖油瓶闻言立刻行动起来,四爪翻飞在巨石背后的阴影积雪中刨起来,没过一会儿,就露出藏在这里的一条大牛腿,足有两三百公斤重。

  大牛腿在积雪中冻的比石头还硬,但是这难不倒王天一,三个弟妹争先恐后的爬上去,慢慢用体温融化身底下的牛肉,满满幸福的感觉。

  具体这些琐事都用不着王祖儿和王天一动手,懒洋洋地趴在一边等着享用就好,现成强壮的劳动力不用,那不是傻了吗!

  从王祖儿传递过来的眼神中,王天一感受到了母亲的慈爱与自豪,心头没来由的一热,回报以孺慕眼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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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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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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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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