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我立即回声,趿着拖鞋赶紧走进沙发坐下,又倒了杯热水,在手心里捂着才敢舒服些了。
“好奇我可以带你去看看。”他倚在门边看着我,笑容淡淡的。
我抿着嘴,最后还是选择看看吧,反正有他在。
二楼,主卧。
庄戮走在前,门一打开,那个尸臭味,虽然淡淡的,我还是能闻的到,我的目光瞬间就定在那张床上,床单平整,连一丝折痕也没有,也很干净,卧室里的摆设也都和以前一样,什么都一样,除了空气中漂浮着尸臭味。
“把门关上。”
“哦。”我关上门,庄戮走近床边,这张床有两层,他搬开上面的一层,第二层里面是放着那具尸体,床一搬开,尸臭味全都铺散开,我胃里一阵泛恶心,但我硬着头皮走近,伸着脖子一看,不禁疑惑,“尸体怎么面朝下?”
他半蹲下,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锋利的刀,用刀尖慢慢划开死尸一层薄薄的衣服,露出里面白硬的背部皮肤,死人的皮肤就是这样的,我凑近看了看,只见他突然就用刀子插了进去,里面溢出很多血。
“怎,怎么回事?!是活人不成!”
庄戮摇头,“怎么会是活人,活人皮这个东西之前一直是被单独放着的,现在放在了一个身体里,不管这个是活人还是死尸,只要是人的身体,别看这个人已经死了,但是活人皮放在他的嘴里,身体就会显示出活着的迹象,但仅仅靠这样,人是不可能完全活过来的。”
我蹙眉,“这还真是个特别的鬼东西啊。”
庄戮点点头,拔出刀子,血没有流出来,而是全都渗进皮肤里,只是那道刀口子还在,像是干涸的一块干裂皮肤般。
“那如果,到了一个月后,然后呢?这个东西会怎样?”m.χIùmЬ.CǒM
庄戮垂眸收起刀子,缓慢站起身,我随着他而站起,看着他一言不发的转过身,蓦地就只留给我一个背影,此时,床忽然晃荡一下,庄戮转身将床重新放好,拉着我就走出去了,下到一楼,他只说了句去冲澡,客厅就剩下我一个人了,他似乎是有什么事?但他不说。
今晚是回这里住的第一晚,晚上和他紧拥睡着,一夜安稳。
早上七点就醒了,和他一起穿戴好,吃了早饭,期间他径自去了二楼的卧室,我在餐桌上看他上了楼,过了几分钟就出来了,之后一起去了公司,八点准时到了公司,而今天,公司好像炸了锅似得,但在看到我和庄戮的时候,所有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但我还是听到了一些碎小的声音,比如有人说:这就是庄先生的太太吧?看起来怎么有点小啊?你是刚来的吧?事实证明,小有小的好处!更有人还提起了之前的席兰……
我是都听到了,眼睛低头看着自己与庄戮紧握的双手,眼角看着他,他应该也是听到了,但脸色平平,还真是会装……我可记得和他结婚很久了吧,虽然之前有段时间出了意外……
庄珏一早也到了公司,看到我和庄戮一起,没有惊讶,只是笑着点点头,直到进了电梯后,他才出声,“昨天,据说杨家老爷子突然一病进了医院……”
庄戮点头,“既然都有消息了,安排个时间去看看。”
“好。”
我竖起耳朵听着,“这个结果也不意外啊……”
“呵呵,你倒什么都知道了。”
他笑着,庄珏在一边应声,“这下就真是看那老东西命大不大了……”
一上午,我就在他的办公室坐着,偶尔帮他整理整理文件,要不就看看书,全都是关于金融股票方面的,看久了,还真是乏味困顿,这时,桌上的座机突然响了,我一个机灵坐起,看着座机响个不停,办公室又只有一人,他们一个小时前去开重要会议了。
我放下书,我拿起电话,还没出声,就听到电话那端哭腔,“庄总?是我,我是昌芸啊,我不知道你的手机,只能打到你公司了,我爸他住院了,我知道我们杨家现在是由你说了算的,当我求求你,你,你能不能帮帮我……”
我蹙眉听着,按理说现在杨家金融公司最大的股东是庄戮没错,杨老那点股份,公司最大股东都稳当没事,杨家能有什么事?我自顾想着,拿着电话没有吱声,那边杨昌芸的声音带着颤音,小心翼翼且带着讨好的意味,“庄总?你在听吗?我现在就在医院,没什么事,我可以坐车过去找你的。”
我紧了紧电话,“我是唐黎清,他去开会了,你说的情况,等他回来我会跟他说的,先挂了。”
“怎么是你?!你胡说!我要亲自跟庄总说,你赶紧把电话给他!”
电话里,杨昌芸嗓门拔高了好几度,我皱眉将电话拿离耳边。
“你有能耐可以直接跟他当面说。”
我说完便挂了电话,还能听见那边叽叽喳喳的声音,电话一挂,就变清静了。
然后我一个人吃点东西,心里才舒服些,庄戮是在两个小时后才回来,看我躺在椅子上,挑眉轻笑,“看你怎么比我还累了?是不是饿了?”
“还好,不过也中午了。”
“那就点餐,或者中午我带你出去吃饭。”说着,他放下文件就开始收拾。
我就是顺便说了声:“刚才有电话找你,是杨昌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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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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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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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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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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