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科举逆袭:最强女首辅程卿孟怀谨>262:千万别放心闭眼!(2更)
  “少爷,俺哥自己愿意的。”

  武二抱着武大哭,连老家的乡音都出来了。

  武大已经气息奄奄,但还有一口气,他的胸膛在微微起伏,程卿知道这时候她若在武大耳边说两句,承诺会厚待武大的妻儿,武大估计就能放心闭眼了,死得瞑目。

  她偏不说!

  程卿懒得和武二磨叽,她让司砚把外袍脱下来撕成布条。

  自己蹲在了武大身边。

  “武大,你听好了,我现在要想办法救你,我知道你很累,但你还不能睡,一睡就醒不过来了。你死了,我最多给你妻儿一笔银子,为你掉几滴眼泪,然后呢,过个一两年我可能就把你忘了,你说你死的值不值?”

  “我告诉你,一点都不值,因为银子我多得是,你舍命救我,我会给你许多许多银子,多到你下半辈子可以躺着花!”

  “你有了一大笔银子,你不用当家丁了,你可以送你儿子去读书,让他也像我这样参加科考……不,只要你不死,我亲自为你儿子开蒙!”

  “你要死了,你妻子改嫁怎么办,你儿子跟着别人姓,管别人叫爹,你都没机会看见他考取功名改变你武家的门楣,看他光宗耀祖,看他儿孙满堂,你舍得死?”

  “活下来!”

  “你必须活下来。”

  家丁们都在抹泪。

  他们相信,程卿不是胡乱许诺,武大这么拼死护主,程卿肯定会大有嘉奖。

  可这么重的伤势,在他们的认知中是不可能活下来的。

  程卿不管家丁们怎么想,从武二身上拿到了止血的金疮药,撒在武大的伤口上。

  后背一道长伤口,和小腹的伤口是出血最多的,如果不止血,壮如牛犊的汉子都要失血而死。琇書蛧

  金疮药根本没用,粉末一撒下去就被血水冲掉,程卿只能拿布条先把武大缠起来,伤口勒得够紧的话,可以暂时减缓出血。

  在场的人都觉得武大救不回来,可看着程卿拼命施救,人人都动容。

  董劲秋也蹲下去帮程卿绑布条。

  “小郎,我帮你!”

  “少爷,小、小的该做什么!”

  董劲秋和司砚是一起开口的。

  “让人去医馆,把大夫和最好的止血药都带来,武大不能挪动了。”

  “司砚,你去取我们带进京的烈酒来,要最烈的那几坛!”

  “武二,滚起来,不要哭了,去家里喊一个会针线的婢女来,要胆子大的那种,带上针线工具。”

  “再去拿干净的白棉布来!”

  “多拿灯笼,多点蜡烛,把这里照的亮一些。”

  武二脸上还挂着泪,用袖子胡乱擦了擦脸,抬脚就走。

  虽然不晓得程卿吩咐他做的事有啥用,但少爷是文曲星下凡,知道的总比他多!

  拿针线?

  难道程卿要……此等奇法,董劲秋似乎在哪里看过,是了,身首异处肢体不全的人,可不就要拿针线缝好么!

  程卿是找人来缝尸吧。

  武大还没咽气,胸口在微微起伏,幅度很小,但依然有一口气吊着。

  董劲秋对身边的人说道:

  “你回府去,让少夫人把那株老参拿来,要快!”

  老参是董劲秋带上京的,这种珍贵的药材并不是随时都能找到,大户人家少不得要自己备着一些。董劲秋带进京的这株参,是董夫人为程慧将来生产准备的。

  女子生头胎大多艰难,等到力气不济的时候,一碗老参汤灌下去,产妇才有力气继续生。

  这样能救命的好东西,能用银子买到,但又很难用银子去衡量,因为普通老百姓都不知道要去哪里买,更不懂如何辨别真假——董劲秋此时却要把这老参拿出来用在武大身上,武大若有意识,一定又要说自己不配这样的好东西了!

  “姐夫——”

  “先救人吧,再值钱的东西都是死物,人命为重,这人如此忠勇,难道还不值一株参?”

  董劲秋压住程卿。

  程卿还在给武大按压止血。

  此时,五城兵马司的人终于姗姗来迟!

  一来就看到了地上的黑衣人尸体和生死不知的武大。

  没等五城兵马司的人开口,董劲秋就上去表明了身份,“京畿重地,有人当街截杀应试的举子,我们还都是国子监的监生,你们若无权处理,就报予上官,此时还请不要耽误我们救人。”

  话都被董劲秋一个人说完了,五城兵马司的人能说什么?

  一般遇到这种事,五城兵马司才不管留在现场的是凶手还是苦主,必要第一时间带走调查。然而看着地上生死不知的武大,抬首静静望着他们的程卿,五城兵马司的人一时竟进退两难。

  程卿的眼神太瘆人了!

  地上的伤者纵是还有一口气在,略动一动只怕也要死了。

  人不是五城兵马司害的,到头来账要算在他们头上,何苦来哉!

  那就等一等好了。

  看这样子也就片刻功夫,地上的人应该就要咽气了。

  司砚找到了酒,匆匆忙忙赶来。

  武二带来了针线和会针线的小磐。

  干净的白棉布也扛了一匹来。

  还有蜡烛和灯笼都到位了,比不上无影灯,那也是尽了眼下最大的力。

  程慧同样捧着一个匣子下了车。

  程慧的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看见程卿浑身是血,颤着声音叫了“小郎”。

  “大姐,我没事,我身上的血都是武大的。”

  “慧娘,老参呢,快拿来。”

  匣子是用蜜蜡封存的,董劲秋直接把匣子往地上摔,匣子一摔破,在浓重的血腥味中立刻就能闻到那股药味。

  董劲秋也顾不上找刀了,直接用手掰下一段塞到了武大嘴里。

  这动作看得五城兵马司的人直抽气。

  就算他们无法估算确切价钱,也知道是非常值钱的好东西了,别人吊命用参片,这是直接咬半根参……受伤的到底是什么大人物啊?

  “夫君,剩下的参我命人立刻熬了给他灌下去,只是用嘴含着恐怕用处不大。”

  程卿没说话,她已经把酒坛子打开。

  酒味刺鼻。

  武大能不能活,或许就靠这酒了。

  失血很要命,感染却更难治。

  整个京城估计都找不到比这个更烈的酒,这是程卿拿做花露的蒸馏器蒸出来的,虽然还不是100%的纯酒精,至少也有60度以上,她千里迢迢带来京城,就是想着或许能派上用场。

  她最初想的还不是消毒!

  程卿用酒洗了手,然后用酒去洗武大掉出来的肠子,她面无表情,五城兵马司的人都快看吐了。

  这什么人啊?

  菜市场来的屠夫?

  屠夫只摆弄牲畜的内脏,这个国子监的监生却在摆弄人的肠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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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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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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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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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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