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科举逆袭:最强女首辅程卿孟怀谨>206:备嫁(4更)
  柳氏看清楚了就要把契纸塞回去,李氏淡淡道:

  “这原是蓉娘的嫁妆的一部分,你若嫌不吉利,便只管还来。”

  柳氏这下收也不是,还回去更不行。

  李氏情绪有点低落,很快又重新振作。

  “你别多想,她们姐妹叫我一声叔祖母,我肯定会一碗水端平,等两个小的出嫁,我也自有添妆。慧姐在婚事上艰难些,她小小年纪就没了生母,你疼她和亲生一样,阖族都看在眼里,你是个好的,知远没娶错人!”

  李氏不是没嫌过柳氏怯弱,作为当家夫人不够有魄力,支撑不起门户。

  可柳氏纵有千般不好,只‘善良’这个优点,就足以覆盖所有缺点了。

  程知远若真续娶了一位能干的填房,对大娘子还会有这么好吗?

  不会把大娘子当亲生女儿来养,更有甚者,见到继女能有一门好亲事,立刻就要抢来给自己亲女,这些腌臜事李氏见得太多,所以柳氏的怯弱是缺点,善良和心宽却又是大大的优点。

  李氏这样直白夸赞,特别是那句“知远没娶错人”,叫柳氏眼眶发红。

  一晃,丈夫去世也快满四年了。

  今天算是敲定了大女儿的婚事,还得到了族里长辈的认可,这个原本在风雨中飘摇的家不仅没散,还像程卿保证过的那样越过越好!

  回了家,柳氏把李氏给的契纸给程卿看。

  李氏都说了这曾是程蓉的嫁妆,程卿还有什么不懂的。

  程蓉和大娘子同岁,程蓉没有活到出嫁,李氏这是移情了!

  “既是叔祖母的心意,母亲就替大姐收下吧。”

  族里是族里,五房是五房。

  李氏添不添妆,程卿都从来没忘记过程蓉的死。

  程卿真的很忙,不仅要操办姐姐出嫁的时,就像李氏说的,自打她考中解元,排着队要给她送田送宅的人太多了,每天都要推,每天都有人上门。

  她们现在住着的汪家别院,汪布商亲自上门三次,一定要把房子送给程卿,程卿一家刚下山,汪布商趁着重阳节又来了,程卿看到汪布商就躲。

  还是五老爷看不下去,与她说了实话:

  “汪家执意要送,你不妨收下。他家的房子你们都住了三四年,再搬也麻烦,不收汪家的也要收别人的,选生不如选熟。”

  程卿不好意思,“这汪布商家不是败了么?”

  吃大户,也得吃个真大户,人家汪家也不容易,程卿怕汪布商是打肿脸充胖子,也担心汪家勒紧裤带都要把房子送给她,就是为了等她入仕后提比较难办的要求。

  五老爷把话掰碎了讲,“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汪家是办砸了差事得罪了贵人,不把明面上的产业出手,剩下的也保不住。他们也不敢为难你,只是装穷的日子不好过,人人都想踩汪家几脚,少不得要借借你这个新科解元的光。”

  汪布商家居然在装穷!

  他们可真能忍啊。

  过惯了奢侈的日子要装穷,真的好难。

  汪布商果然是老狐狸,散尽明面上的家财保平安,连别院的房舍都拆开租出别人,一点小钱都要计算,别人自然以为汪家是真穷。

  程卿越发不敢小瞧这些古代的商人。

  他们只是不懂她那个时代的知识,但做人做事上,哪会比她前世打过交道的生意人差?

  若不是这封建社会把商人的社会地位定为末等,经商的未必斗不过官老爷。

  不过社会制度就是掌权者制定的,这样一看,还是当官的更精哈!

  受五老爷这一点拨,程卿知道自己要走的路还很长,在实力不够时,她不会去当挑战规则的人,别的举人享受什么待遇,她也和光同尘。

  收了汪家的房子不说,她还收了两个乡绅地主送来的地契,也收了县里两个铺子,然后就住了手。

  那些送礼没赶上趟的人家十分遗憾,没怪程卿不给面子,只埋怨自己不够心诚,叫别家抢了先机,没与解元公扯上关系!

  程卿刚刚掏干净荷包准备嫁姐姐,立刻又有人把扁扁的荷包给她装满,要不华夏咋历来都推崇“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呢,真是说的太对了。

  不过这样一来,程卿一家在南仪县总算有了自己的房子,就像五老爷说的那样,她们一家都在杨柳巷住了三四年,如今汪宅变程宅,大娘子可以从自己家里出嫁了!

  不论古今,有了自己的房,一家人的心也更安定。

  程卿忙着千头万绪的琐事,程慧只管安心待嫁,两个妹妹都帮着她绣嫁衣,好让程慧腾出手来去给未来夫家的长辈准备礼物——礼物通常是新娘本人的绣品,什么抹额、鞋和衣服之类,都是展现新娘子女红手艺的。

  董家人口多,别的人可以随便送送,董劲秋父母和祖父、祖母的东西不能糊弄。

  此外还有董劲秋的弟妹。

  重阳那天下山回家,程慧还恍恍惚惚觉得不真切,后来就再也没空发呆了,董劲秋上京赴考前就要成亲,留给程慧绣东西的时间不多,她恨不得自己长出八只手一起拿针穿线。ωωω.χΙυΜЬ.Cǒm

  程卿酸溜溜的想,就冲大娘子手指上被扎的针眼,姓董的要敢对大娘子不好,她非得拿针……不,针太细了,还是换锥子吧。

  她非得拿锥子把董劲秋扎成董漏风!

  ……

  程家这边积极备嫁,董家也是上下齐心要忙着娶媳。

  董劲秋没管住自己的嘴,忍不住先和程慧搭话。

  接着又指挥不动自己的脚,没有及时走上前拔下程慧头上的金钗。插了钗就是表示他看中了程慧,重阳那天回宣都的路上董劲秋就很苦恼,“母亲怎不与我商议?”

  董夫人懒得理他。

  “你一路陪程大娘子上山,恨不得把山上的一草一木都在程大娘子面前讲出一番来历,你这样不矜持,为娘怎好睁着眼睛说瞎话,把那彩缎送给程大娘子!”

  董夫人表示这件事儿不是自己不谨慎,都怪董劲秋不够矜持。

  董劲秋愣是一个字都反驳不了。

  董夫人和儿子交手很少有如此占上风的时候,不由乘胜追击:“你现在若后悔了,可以去程家把金钗索回,给程大娘子送两匹彩缎道歉。不过这样出尔反尔的事,就休想让我陪你一去去了。唉,程大娘子真真可怜哟……”

  董夫人拿出帕子假意拭泪,董劲秋看着亲娘一滴眼泪都没流,觉得心好累。

  他现在去把金钗索回来?

  ——那他得是什么样的禽兽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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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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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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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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