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科举逆袭:最强女首辅程卿孟怀谨>182:你是不是要坑我?(2更)
  限制程卿大赚特赚的是什么?

  是产量!

  她不能把南仪所有的地买下来种花,一是没有本钱,二是朝廷不允许。

  农桑乃根本,老百姓都不种粮食了,拿什么给朝廷交粮?

  没有百姓交的粮,朝廷赈不了灾,也养不起庞大的军队,若看着种花有经济效益就放弃了种粮,那是动摇国本,朝廷才不会管程卿是不是忠臣之子,第一个要收拾的就是她,谁也保不住。

  种桑的,种茶的,都不能选择良田沃土,程卿种花也是如此。

  她能买山地,买薄田,把玫瑰种植的面积扩大,但也仅限于此了。

  “一年顶天能有四百瓶产量,到后年,产量能翻一倍。你若嫌银子赚的少,可以在别处雇人种花,只要有原材料,我可以代为提取香露。”

  一年有四百瓶,那就是8000两银子。

  成本都由程卿承担了,种花的前期投入包括买地什么的,提取香露的技术是她,配方也是她,程卿自然要拿利润的大头。

  不过她只管生产,不负责销售,省了许多事,也没把崔彦那边压得狠,她占了六成利润,崔彦占四成。

  大食蔷薇露一瓶卖几十两有点收智商税,程卿量产后发现,一瓶香露的成本算上包装和人工,顶天只要五两。

  卖出去一瓶,就赚十五两。

  她能分9两,一年产400瓶,也就是三千多两。

  何家织坊随便处理给她一批缎子,卖出去都能获利这么多,听起来程卿仿佛吃力不讨好,放着轻松的银子不赚,要搞什么玫瑰种植。

  可仔细一想,她真傻吗?

  种玫瑰的荒丘,原本是什么都不出产的,程卿变宝为废,除了前期投入了银子,后期就全是收益了。

  如今一年产量有400瓶,到后年,她种在其他边角山地的玫瑰也开了,产量至少翻倍,好的话能有千把瓶。

  如果还是按照现在的售价,现在的分成,这门生意一年能让程卿有八九千两银子的收入。

  跟在何家织坊后面赚钱,或者受族里照拂,允许她在布料生意上插一脚,她也能赚到这么多银子,甚至比这更多的。

  但那始终是靠别人吃饭。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哪怕是赚钱的事上,程卿都喜欢掌握主动权……她总不能真的去吃何婉的软饭,这一年八九千两银子赚着,还有什么不满意?

  香露生意,南仪县此前无人去做,程卿不触动谁的的利益。

  满山的玫瑰花,开放时绚烂,做成香露后全是小小一瓶,运离南仪送去扬州等繁华之地贩卖也无人看见,这么好的生意,这么适合她如今身份的生意,她自然满意。

  程卿是志在仕途的,不想让这些事占据太多精力,不愿扩大种植规模,生意做大了别人会眼热,那时就要她去和那些老油条斗智斗勇,何苦把自己搞的那么累!

  所以规模她是不会再扩大了,一千瓶产量就是程卿的计划。

  轻轻松松就把银子赚了,一年七八千两银子,足够柳氏和程慧三姐妹花用了,也符合她家现在的情况。

  不过她满足,崔彦未必满足。

  这小子虽是富商嫡子,从来没缺过银子使,但到底那些银子不是亲手挣来的,初次品尝到赚钱的快乐,崔彦可能收不了手。

  赚了几千两,努努力就能赚上万两。

  再努努力,一万变两万。

  崔家就是豪富,上万两银子也颇有份量。

  这种心境,这种难言的快乐,程卿自己都感受过,却不能去苛责崔彦。wWW.ΧìǔΜЬ.CǒΜ

  崔彦才十几岁嘛。

  十几岁就能控制好贪念的人有几个?

  总要自己去感受一遭,才懂得踩刹车。

  所以程卿非但不拦着崔彦,还告诉崔彦可以在别处种花,只要有原料,她可以代为加工玫瑰香露,只收个成本费——

  小伙子,多好的条件呀,你还不快快答应?

  程卿笑眯眯看着崔彦,崔彦心里发毛。

  “……你是不是要坑我?”

  “胡说,我们是好兄弟,我坑谁也不会坑你。你要提供原料我就为你加工,你若嫌麻烦,我还能将香露都成批卖给你,我给你算15两银子一瓶,你拿去卖多少银子我都不管,亏了你自己承担,赚更多是你的本事,怎样?”

  程卿徐徐诱惑,崔彦明显有些心动。

  程卿又劝他,“大食蔷薇露一瓶能卖几十两,你努努力,我庄上产的或许也能卖上那价钱。”

  是吗?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他从程卿手里拿货,卖多卖少都自负盈亏,凭他的本事,借着崔家的渠道,他能把那些香露卖到一瓶五十两以上!

  只一个扬州,一年就能轻松消化掉千瓶香露,若是像程卿说的那样,他再寻其他地方扩种玫瑰……

  崔彦做了一会儿梦,忽然反应过来:不对啊,他赚了银子,却和程卿生分了关系,他们从合伙变成了供需!

  崔彦的美梦一下醒了大半。

  还有一小半,是又过了些天,七月的月考成绩出来,才彻底被抽醒了。

  升入乙字班后还是逃不了月考。

  原先在丁字班和两百多人比,到了乙字班,排名的总人数变少了,竞争却更激烈了。

  乙字班原本有学生九十二人。

  去年院试,程卿这一批去赴考的,整个书院有十九人获得秀才功名,而今年院试,则有十七人升入了乙字班。去年和今年都没有乡试,乙字班无人能升到甲字班,旧的人数就没有变动,加上去年和今年的两批,乙字班总共有126名学生。

  这126名学生,有像程珪那样,只比程卿早两年考中秀才的。

  也有早三五年,甚至和孟怀谨同一批进入书院,人家孟怀谨都当了翰林院侍讲学士了,这些老同窗还滞留在乙字班没中举。

  当然,还有学问水平够了,不过想在乡试中取得更好名次,要更有把握才去参考的,那就是个人的选择。

  总之,乙字班的学生有新有旧,个个都不容易小觑。

  像程珪,常年能考乙字班前二十名以内,发挥的好了,还时不时能闯入前十。

  像俞三,去年升班后,一开始也只能考七八十名。今年情况好了不少,这一回,俞三甚至考入了前三十名。

  程卿为了不坠小三元的名头,到了乙字班就没松懈过,也不过是能保证自己不掉出前十。

  崔彦受程卿的影响,在学业上很勤勉,他比俞三更早爬进入前三十名——那是上个月的事,七月的成绩一出来,崔彦傻眼了。

  他一下掉出了前五十名!

  ——他也没做什么杀人放火的事啊,不过是课间偶尔走神,去想那香露生意的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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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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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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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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