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洪荒之青蛇成道>落灵道脉与道选之子
  一。葛昆

  我作为开天辟地之后,天地间第一只玄龟,得天独厚,气运无双,沉睡北极之地,远离洪荒争霸,本以为可以安度永远。

  可,不曾想天地劫来,即便我已是圣人之下有数的高手,但不成圣,终为蝼蚁!当通天的青萍剑斩下我的四肢时,我幡然醒悟。

  不过没有为时已晚。

  女娲将我元神重塑于一具先天生灵之躯内,得以新生。ωωω.χΙυΜЬ.Cǒm

  我就沉睡在地底,一棵土行先天灵根旁,吸取它的本源恢复修为,再修一世。

  直到,女娲娘娘召他看顾一个和我类似的转世之妖,我看到了一条小青蛇。

  据女娲娘娘说,这条青蛇前世曾生于太古,虽然还是我的晚辈,但在远古三族时曾与女娲同为道友,也曾上过紫霄宫里听道,也曾是名震一方的大罗金仙。

  我看着他,想起来自己,何其相似。反正漫长岁月,也是无聊,权当个乐子。

  但是,后来随着小青蛇的逐渐成长,我看走眼了。他身上有种令人信服的气质,可以把后背交给他的至亲道友。

  我就这样慢慢随他经历诸多坎坷,一路见证着他超乎我想象的创造奇迹。

  这一世,遇到青落,是我最大的机缘。若不然,即便重新来过,我还是那个只会缩在北极的大龟。

  二。青蓝

  我本已殇,但天意莫测,我又因他而生。心心相印,神魂共牵,我与他之间,早已超越了男女之爱,看他如看我。我与落儿之间,虽非血缘至亲,但远胜血缘之亲。

  一生无尽岁月,我都不曾放松修行,不是为了求道,只是为了能够与他并肩而战,甚至危机来时,我便是他的坚强后背。

  但,他远远比我优秀,超越了我,甚至超越了诸天万界,成为了无上的存在。

  但我知道,他仍旧是那个我此生第一眼睁开看到了少年,元神重创,神色痛苦缩成一团的瘦弱少年。

  他不想做什么宇宙至尊,他只是想做他的青落。

  我既不能把世界给他,也不能为他拯救世界,但是我可以把我的世界给他,他就有了一个世界!

  三。宵烛

  我本是一只灵虫,懵懂无知。有一日,我在山谷里看到了一个极为好看的少年,他在岛上种下了一颗树,还有一只大笨熊在那里守着,不论日月风雨。

  我好奇之下就飞到了那棵树上,遂被树上浓郁的灵气吸引,便把那棵树当做了家。

  后来,那个少年又出现了。他身上亦有着淡淡的草木之香,令我心神亲近。

  我便每次见到他,都围着他身旁飞上几圈。

  后来,我吸了很多很多灵气,也可以化成人形道体了。

  他收下了我,那一刻,我便不再是荒山小虫,我是有了家的虫,我便是他的虫,无论生死未来。

  无论我成就了大罗金仙,还是我成为了天庭四御,又或是我成就了混元,我的心永远都归于落灵。

  天地之间,我无至亲,没有父母血缘,与青姨一般,再无其他牵挂,唯一的亲人与家,便是落灵,唯一的牵挂便是师尊了。

  四。滕六

  我生于一方小世界,为一族圣女,活得自在且无忧。

  直到那一天,我亲眼目睹了巨大的人面蛛吞噬了我所有的族人,包括我的母亲。

  那时,我的世界已经毁灭了。

  在我心神惘然时,遇到逃窜而来的他,我随他走出了小世界,来到了大千世界的中心,洪荒。

  他对我很好,但仇恨已经在我心中埋下,即便那人强大到让我无法呼吸,犹如蝼蚁与大日之差。

  但,我随着他一路行之,千万个日夜的煎熬,终于得以平息。

  我也遇到了那个对我不离不弃的他,天边金云万千,我知道,那是羽翼仙在尝试突破混元之境了。

  我笑着走向万千金色云中,笑魇如花,寒冬褪去,满面春风笑云海。

  五。烁德。

  我生来神魂缺陷,迷迷糊糊,呆头呆脑。当我躲在师尊的衣袖里瑟瑟发抖,外面那个冷厉的女人在逼问师尊时,我很担心下一刻我会被丢出去。

  但,好在师尊没有,他的身上很温暖,安抚了我所有的落魄与惊慌。

  我随着师尊来到了落灵山,遇见了大师姐,古灵精怪的少女,老是捉弄我,但是看着她少女无忧的咯咯笑,我也会跟着傻笑。

  还有二师兄,那张俊美到令万物失去光彩的容颜,虽然总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但他也会总是指点我修炼。

  不过,在我心中,二师兄总是不如师尊看着更为养眼。

  这是大师姐说的词,养眼,是不必只用美貌来养的。

  后来,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原来我是上古妖庭九位金乌陨落而殇后重新孕育而出的金乌。

  我是世间堪比大日的金乌啊!

  但,周身焚山煮海的大日真焰,还是没有靠着师尊带来的温度温暖。

  六。敖丙。

  我是落灵山中最小的弟子,我生来得宠,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

  所以,在海上掀起大风浪时,我不顾父王的阻拦,跑到了海上看看是谁敢在龙王头是弄风浪。

  当我看到是一个小娃娃时,心中自然不屑一顾。

  但当我被那强大的法宝,混天绫与乾坤圈拿住时,心中恐惧顿生。

  可当我又看到师尊以强大的实力逼走传说中的圣人弟子时,我生出了一种对于力量的渴望!

  我要强大,变得更为强大,就不会再有人招惹,也不会被一个小童拿着两件法宝就差点失了性命。

  我跟着青姨苦练深海本命神通,经历无数艰难险阻,终于大成,在封神之战中报了大仇。

  那之后,我的心中唯有对道的追求,当我在师尊身旁见过天地的伟岸后就再也难以回去待在东海那片小池塘里了。

  我随师尊经历了很多,师尊让我对道的认知不再仅仅只是力量的提升,而是我身与天地,和大道的共鸣。

  以我情抒道情,以我心动道心。

  我知道怎么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龙祖了!

  各位还想看什么番外留言吧,饥鱼都满足大家,今天的我,有求必应!

  。。。。

  道选之子

  一。孔宣

  我生在地球,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使我来到了洪荒。最初的我,满心以为自己是主角命,然而没想到,我只是一个npc。

  但我生而骄傲,作为天地间的第一只孔雀,我不容许自己平庸。当我遇到真正青落的第一眼,便看中了他,才是真正的主角。

  所以,当我欲要踏入前途未卜的破境混元道时,将元凤,也就是我此身之母,当年夺走的鸿蒙紫气,与我的道选之子份额,一并给了青落。

  因为,我虽骄傲,我虽逆天,但我心只装的下我自己。

  我知道,这样的我是无法作为救世主的存在出现的。

  果然,我的选择是对的。

  当青落带着盛世光明归来时,我知道,这场浩劫必将由他终结。

  二。我是上官凌云,最后一位道选之子。我生于地球,本只是一个普通平凡的人。

  在我十八岁那年,我的一切生活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觉醒了传说中的系统,我随着它进入各种世界执行任务,随着任务的推进,我逐渐觉醒了血脉,我是一个蛇族!

  当年鸿钧道祖将破碎的南瞻部洲大陆碎片化为地球,有一条大罗金仙的蛇类大能亦被收摄入其内。

  但道祖法力,这位大罗金仙的蛇类大能只能如同凡人一般,生存在这颗星球上。

  他求道无门,便将所有道果法力传入与人类繁衍的后代中,他的后代都是蛇族,只是被道祖天地秩序压制,永世为人而不知。

  我觉醒之后,由一个平庸少年,成长为了具有无限能力近神的男人!

  有着遁去的一之力,即便是道祖之力都无法压制。

  当罗睺出世,两极冰川融化后,我亲自出手再次镇压极地。

  我活了很漫长的岁月,因为在等一个人来,把遁去的一交给那个人,那个人就能为我复活陈北陌,这个我一生都愧疚他的人。

  果然,洪荒位面胜利后,青落成了堪比宇宙主宰的存在,他为我复活了那个人。我的俗世因果纠缠就此了断。

  三。孙悟空

  紫霞陪我每天都登上花果山巅,一起看日出,日落。四季交替,日月斗转星移。山海变迁,万古不止。但再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分开我们。

  当年的七大圣孙悟空,当年的佛门战斗胜负,当年的齐天大圣,皆是过去,如今,我只是一个道人,一个叫悟空的道人,与紫霞在这花果山中求道并伴道,走至永远永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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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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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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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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