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爪魔的攻击大开大合,根本没有蓄力留力的说法,所以只要能躲开就能反击,和人一样同样有着要害,只要命中就能取胜。
当然话虽如此,但是普通人中能够做到这点的依旧屈指可数。
这倒不是硬实力上的差距,而是面对这样的怪物,普通人往往难以控制住内心的恐惧,一旦心生恐惧,首先气势就没了,十分的力道能够发挥出五六分就算走运,而一旦选择逃跑将后背留给这些怪物,更是必死无疑。
这就像是前世林肯看过的丧尸电影,明明一个普通人手拿武器都能够解决,却因为恐惧手足无措,最后导致发挥失常送掉小命的比比皆是。
林肯自然不在此列。
轻松解决掉这只爪魔后,林肯用脚踩住它的身体,然后用力掰断了那根长且锋利的中指,这不但是任务用品,落在林肯手中更是一把极好的武器,掂了掂后,发现就连重量都刚刚好。
中年男人要十根爪魔的手指,肯定指的不是普通的手指,而是这样异化的食指,林肯在爪魔的尸体上试了试,发现不说削铁如泥,但锋利程度毋庸置疑,落在人身上能轻易开膛破肚的那种。
“十根手指,就是要我杀十只爪魔,不过该去哪找?”
林肯割下一截袖子,缠在爪魔中指上增加握力,正在思索间,面前的街道再次传出脚步声,然后是两头摇摇晃晃的爪魔走了出来。
“原来不用我去找。”
林肯算是弄清楚了这个任务的规则,同时那两只爪魔也看到了他,没有任何犹豫,就如第一只爪魔一样,目露凶光快速冲了出来。
“来得好!”
林肯抖了抖身体,攥紧手中的手指匕首,他拥有了武器,但是对方数量也多了一倍,面对一个怪物和两个怪物,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难度更加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
毕竟对普通人来说,只有两只手,一双眼睛,注意力短时间只能集中在一点,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人多就是优势。
所以林肯思绪转动的同时,整个人竟然主动朝两个爪魔冲了过去,同时方向偏向街道另一边,两只爪魔眼见如此,更是兴奋的发出嘶吼,似乎下一秒就能够品尝到人类香甜的血肉,不由自主随着林肯的节奏,出现了差距。
一只离林肯比较近,而另一只则落在其身后,虽然只有几步的距离,但这正是林肯想要达到的目的。
面对围攻,首先要做的就是分割战场,就算眼前有十个敌人,也要通过种种手段,创造与单个敌人作战的机会,这就是以一敌多的诀窍,场面一打十,局部一打一。
当然,如果掌控有超凡之力的话,那就当前面什么都没说,直接糊脸便是。
嗤!
轻微的破空声出现,蹿在最前面的爪魔已经来到林肯身边,兴冲冲用食指为武器,朝着林肯刺过去,然而却被林肯反身一步,手持断指匕首直接荡开,发出如金属碰撞的哐锵声。
林肯脚下也稍微晃了晃,毕竟爪魔力量是要超过他的,不过战斗过程中,并不是力量大就可以取胜的,或者说战斗技巧,本身就是用来以弱胜强的。
这只爪魔被林肯力量带着,不由自主往前一个踉跄,而就在这时,林肯手持匕首像是一条阴险的毒蛇,瞬间抖动几下,噗嗤一声没入到喉咙,还顺势转了一圈。
一颗狰狞的头颅直接飞起,眼中还残留着狰狞的神色。
嘭!
一腔黑血溅的老高,无头的尸体直接倒地,另一只爪魔已经赶到,眼见这此景哇哇乱叫,没有汲取教训,依旧选择向林肯发动攻击,然后果然步了上一个的后尘,被林肯颈后一刀,直接毙命。
应该庆幸的是,爪魔的要害和人类差不了多少,林肯才能如此轻松,但是轻松归轻松,刚刚干掉这两只,掰断手指收拾好,林肯还没来得及喘上两口气,面前却又钻出了三只新的爪魔。
“不会吧,连喘口气的时间都不给吗?”
林肯双手一正一反握住两把断指匕首,再次抱怨着迎了上去,而不是等三只爪魔包过来,以多打少除了创造一对一的时机以外,掌握战斗主动权和节奏也很重要。
两只围攻是一种体验,但三只围攻又是另一种感觉,前者林肯还能轻松应对,而面对三只爪魔的进攻,林肯也第一次受了伤,手臂被割开了一道大口子,差点就伤到骨头,这是他用手臂主动挡了一下,否则割开的可能就是他的肚子。
“以普通人实力的话,这还是太勉强了些!”
林肯收好断指,同时用衣服包扎好伤口,只是由于太深一直在流血,所以只能选择速战速决,果然黑暗中很快就出现第四波,三只爪魔围绕着另外一只干瘦的爪魔,慢悠悠走了出来。
林肯目光立即落在最中间那一只爪魔身上,因为它手里竟然握着一根黑漆漆的法杖!
“卧槽,过分了吧!”
林肯心中涌出不详的预感,下一秒预感就应验了,那四只爪魔一看到他,就跟疯狗一样扑了上来,那个握着法杖的爪魔朝他一指,一团人头大的火球就飘了出来,朝着林肯呼一声砸了过来。
这还搞个毛啊!
林肯转身就跑,内心简直就跟哔了狗一样,感受到了来自世界的森森恶意。
四只爪魔本来就已经很难对付,现在还是远程加近战,以普通人的实力,这根本就是见面跪的节奏,就算林肯也是如此,这已经和技巧无关,而是从数量到实力的全方位碾压。
当然,他也不是真正的逃跑,而是利用逃跑来进行拉扯,继而创造战斗的机会,只要分割开来,这些爪魔不会是他的对手。
轰!
身后传来呼啸的风声,林肯立即朝旁边一扑,一团火球就从身后蹿了出来,没有命中林肯,倒是精准的砸中了一只......公鸡?
林肯瞪大眼睛,看着一只不知从哪里飞出来的公鸡轰的一声,被火球烧成了烤鸡,发出咯咯的惨叫声。
啥玩意?
这只鸡从哪里蹦出来的?wWW.ΧìǔΜЬ.CǒΜ
林肯还没反应过来,突然整条街道的房门齐刷刷打开,一个个手持草叉的魁梧身影,从里面走了出来,双眼一片通红。
“等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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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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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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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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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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