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远征草原,覆灭匈奴,一朝得封镇国候,官拜上将军,卫尉,受青印,列九卿,凌峰可谓是一步登天,直接成为了始皇帝麾下权力最大的几个人之一。
掌握了权力,很多事情凌峰都可以放开手脚去做了,比如造纸术、印刷术;比如制盐、炼铁;再比如,改进军队的训练方法等。
始皇帝无愧为千古一帝,他的眼光卓著,深知凌峰拿出来的这些都是罕世难得一见的干货,所以,他十分配合的帮着凌峰推广,短短两个月间,就有了不菲的成效。
时值太子扶苏负责为凌峰督造镇国候府,凌峰顺势拿出了水泥配方,经过这两个月的修建,镇国候府已经建造完成。
凌峰终于搬进了属于自己的府邸,而太子扶苏,在见识过水泥的效用之后,连忙入宫觐见,将此事上禀始皇帝,凌峰也很配合的献上了配方。
话说,他连造纸印刷、制盐炼铁的方法都上交了,也不差一个水泥配方,这些东西对凌峰来说其实并没有多少作用,但对大秦帝国来说,却是重如泰山。
也是因此,始皇帝对凌峰更加重视了,不但许了他见君不跪、可自由出入宫廷的特权,更加封他为太子太傅。
额..........
是人都不能不服老,王老将军如是,始皇帝也不例外,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年龄太大,而凌峰却还年轻,他都想亲自拜入凌峰门下了。
当了太子的老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凌峰的权柄又壮大了,借着这个机会,他推出了人造玻璃,一个月间,搂进了无数钱财。
老规矩,他将钱财分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充入军费,一部分上交国库,使得大秦国库越发充实,再加上三个多月前,他从匈奴带回来的金银财货,可以说,大秦国库,还从来都没有这么富裕过。
这让始皇帝有了底气,决定按照凌峰的提议开始消减赋税,同时,也开始减轻徭役,毕竟,那上百万的匈奴俘虏也不是吃白饭的,拉去筑长城、修皇陵,替下了不少大秦百姓,剩下的也该用钱粮聘请的方式。
正所谓,有钱有粮,心中不慌。
若说一开始始皇帝只是有钱的话,那么,当凌峰命皱元将再次丰收的土豆送到帝都咸阳的时候,始皇帝整个人都惊呆了。
虽说当了几十年的皇帝,可他也还从来没有见过能够亩产几千斤的粮食呢!
先前二次收获,一亩地五千多斤的土豆,再经过挑选、育苗后,足足种了二十亩,这一次收获,足足有十万多斤的土豆,全部拿来做种,要不了多久,就可以进行全国推广,届时,别的不说,至少大秦百姓都可以吃上饱饭了。
这无疑将会更进一步的增强大秦帝国的底蕴,不过在此之前,大秦帝国内还有不少潜在的隐患,需要根除。
为了早日完成冒险任务,凌峰主动向始皇帝请缨,要率领麾下的军队,扫荡天下匪患,镇压六国遗民!
对此,始皇帝自无不允。
虽然久居深宫,但黑冰台的探子遍及天下,所以始皇帝心里很清楚,如今的大秦帝国,匪患十分严重,这主要是因为六国初灭,那些被打散的六国军队,有一部分溃散,躲藏在山野之间,成了盗匪。
当然,也有人是为了躲避徭役,或者是有其他原因,被逼上梁山,但这样的人终究只是少数,毕竟,天下一统后,现在的大秦帝国还算安稳,除非是真的到了绝境,谁愿意落草为寇呢?
凌峰得了始皇允准,当即调兵遣将,开始清剿那些盘踞在山野间的盗匪,三千炽焰军乃是道兵,实力强悍自不必说,血刹军、乞活军也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的训练,战力节节增长,放眼整个大秦,都算得上是精锐。
相比之下,那些盘踞在山野间的盗匪简直弱爆了,就算他们是六国溃兵又如何,当年就已经败给秦军,现在也不会例外。
数月之间,凌峰麾下大军过处,各郡县的匪患都得到最大限度的肃清,甚至,有一些地方的盗匪已经开始主动散伙,无他,只因为凌峰麾下的军队下手太狠,一言不合就开........
“杀!”
临川县外,卧云山上,激烈的杀喊声不断传出,伴随着一阵阵的铿锵交错声,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血腥气味,越渐浓重。
片刻之后,当喊杀声逐渐消失,整个卧云山都陷入了沉寂,只余下满地残尸,以及被鲜血染红的大地。
“启禀侯爷,所有胆敢反抗的匪寇皆已诛杀当场,投降的一共有一百零八人,现已全部羁押。”
“很好!”
凌峰着一身白衣,一尘不染,仿若世族贵公子出行,在这满地残肢断体的血腥环境中,显得格外违和。
大秦帝国疆域辽阔,他麾下虽然有近十万大军,但分派全国,难免还是会人手不足,所以,他也出了咸阳帝都,当然了,他之所以这样做,是为麾下的军队压阵,要让各地的官员知道他的态度!
对于这个一举覆灭匈奴的绝世猛将,各地官员自然不敢得罪,于是乎,凌峰麾下军队到处,当地的官员都会给予相当大的支持,帮助军队剿匪。
也正因此,几个月间,凌峰麾下军队,攻破的大大小小的山寨匪窝足有上百个,剿灭的山贼盗匪数以万计,俘虏也抓了有好几万人,全都拉去填徭役这个大坑了。
这一次自然也不例外。
“老规矩,死了直接烧了,挖坑深埋,活着的送去服徭役。”
凌峰翻身跨上马背,俯视着满地残尸,并不是他心软,不忍这些匪徒暴尸荒野,只是因为害怕曝尸荒野,引发瘟疫而已。
要知道,在古代,最令人恐惧的不是天灾,也不是兵祸,而是瘟疫,在这没有疫苗、缺医少药的时代,感染瘟疫基本上无药可救,而一旦瘟疫传播开来,那可就不是死一两个人那么简单,往往一个村落,一个乡镇,一个县郡,都有可能会在瘟疫中死绝。xǐυmь.℃òm
“是!”
众将士闻得号令,当即便开始轻车熟路的处理起尸体,看他们的样子,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早已熟能生巧了。
约莫耗费了一个时辰,山上的尸体才处理干净,凌峰随即着大队人马押送俘虏去当地官府,而他则只带了骆山一人,向着另外一个方向离去。
“此地距离沛县,大概还有多远?”
马背上,凌峰侧头看向旁边的骆山。
骆山虽然不知道凌峰为什么要问起沛县,但还是答道:“回侯爷,应该还有八十余里路程,如果我们快马加鞭,天黑之前就能赶到。”
“不用这么着急赶路,别忘了我们的目的是什么。”
凌峰回绝了骆山的提议,说话间,似是想起了什么,连忙补充道:“还有,在外面不要叫我‘侯爷’,要叫我‘大哥’,记住了没?”
“记住了,侯爷!”
“...........”
凌峰转过头去,默默的加快了前进的速度,骆山见状,口中连忙一声呼喊:“侯爷,等等我!”随即快马加鞭,在后面紧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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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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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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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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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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