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在眨眼之间,凌峰就已经冲出了上百米,阎青、落山、马飞三人这才反应过来,连忙率领三千道兵冲出,只是,道兵麾下的战马虽然经过洗练,比一般的战马强,却比不过凌峰胯下的宝马,只能远远的跟着。
话说,凌峰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单人匹马,冲阵斩将,唯有如此,才能够展现出他这位绝世猛将的厉害,才能够让他得到蒙恬乃至始皇帝的重视,在短时间内爬上高位。
“轰隆隆..........”
万马齐奔,黑压压的一大片,匈奴前军正在向着雁门进军,朵颜接到的命令,是要在今天旁晚之前赶到雁门关外,建造营寨,震慑关内秦军,只是,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行到这里,竟然遭遇了突袭。
好吧,这不是关键,关键是来突袭他们的,居然就只有一个人!
“一个人也敢来冲阵,这个秦人该不会是疯了吧?”
“肯定是疯了!”
“那还等什么,杀了他!”
“是!”
眼见着前方单人匹马冲阵而来,众匈奴人微微一愣之后,纷纷嘲笑出声,随即,伴随着朵颜一声令下,他身旁立时便就有十余名骑士飞冲而出,迎向凌峰。
“杀!”
喝声起,战声扬,凌峰挥动手中长刀,锋芒所向,带着尖锐又刺耳的破空厉啸,照面一瞬间,就将冲向自己的十数个匈奴骑士斩落马下。
“不好!”
眼见着凌峰一个照面就砍杀了麾下十数名骑士,朵颜心中警兆顿生,他可是听说了,秦军中出了一员猛将,阵斩古蛮,勇武非常,该不会就是眼前这人吧?
“来人,把他给我拦下!”
不管是与不是,总之不能让人冲过来,朵颜很有自知之明,他连古蛮都干不过,何况是斩杀了古蛮的凌峰?
急喝声中,大批的匈奴士兵蜂拥而出,想要阻击凌峰,但凌峰又岂是轻易好阻拦的,飞马冲阵,长刀所向,硬生生的撕开了一道口子,向着匈奴人的将旗所在冲杀而去。
古时战争,斩将夺旗,别看斩将排在夺旗之前,但实际上,夺旗远比战将来得重要。因为,在战场上,将帅旗帜就是将帅的性命,甚至比将帅的性命更加重要,它们乃至一支军队的信仰!
之前阵斩了匈奴第一勇士古蛮,凌峰知道,匈奴将领绝不会轻易冒头来跟自己硬拼,而在异能受限的情况下,想要在万军丛中找到一个人实在是太困难了,但将旗就不一样了,高高的竖在那儿,别提多显眼了。
人可以躲,旗不能倒!
凌峰目标既定,冲阵杀敌,勇不可挡,长刀所向,身前无一合之敌,顷刻之间,便就杀到了距离将旗不足两百步处。
“挡住,挡住他!”
这一刻,朵颜也顾不得隐藏了,连声呼喊着,调集麾下将士上前,强行阻挡凌峰,显然,他心里很清楚,将旗不能倒。
“杀啊!”
就在这个时候,阎青、骆山、马飞三人率领的三千道兵终于杀到,他们的目标很明确,直勾勾的杀向了匈奴的弓箭手。
匈奴人善骑射,这是他们在战场上的优势,相比之下,秦军在这一点上就要逊色许多,但若是短兵相接,秦军仗着身上的甲胄,手中的兵刃,却又能压过匈奴一头,再加上此时匈奴军阵已经被凌峰冲乱,猝不及防下,哪里挡得住三千道兵的冲击?
虽说,这三千道兵论实力远不如凌峰,但三千人一起冲杀,可比凌峰一个人来的猛多了,一个照面,就有大片的匈奴士兵被砍杀当场,短兵交接下,难以用弓箭反击,论近战他们又比不上秦军,因此,三千道兵所向披靡。
与此同时,凌峰正强势突进,不断逼近匈奴前军的将旗,朵颜虽然调集了大批的将士前来阻挡,但又怎能阻挡得了凌峰。
“弓箭手!弓箭手呢?!”
朵颜大声呼喊着,转眼去看,却见麾下的弓箭手已经被三千道兵斩杀大半,只剩下为数不多的一小半,还被乱军冲的七零八散,短时间内难以集结,形成有效的攻势。
“可恶!可恶啊!”
朵颜气得三尸神暴跳,他麾下足有五万大军,怎么转眼间就搞成了现在这种情况?眼见着三千道兵已经快要凿穿军阵了,他连声下令,想要调集麾下将士围杀这股秦军,可没成想,他这一暴怒,竟引得凌峰调转马头,向着他冲杀过来。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情!
在亲眼见证了凌峰非人般的勇武之后,朵颜哪里还敢停留原地,静等凌峰来袭,当下,他连忙拨马便逃。
这里是匈奴军阵,凌峰每一步向前,都要击杀大量的敌人,自然追不上一心想逃的朵颜,但也因为他的追击,朵颜东逃西蹿,无法再有效的指挥大军应敌。
一支没有了将领的军队,就算人数足足有五万之巨,也挡不住敌人有效的攻势,尤其是随着三千道兵凿穿匈奴军阵,彻底打乱了他们的阵型之后,皱元率领七千秦军压了上来,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溃败!
匈奴大军开始溃败,尤其是伴随着凌峰追杀朵颜不到,气得一刀砍断了匈奴大军的将旗之后,这种溃败更是无可遏阻,就连朵颜站出来都没用了,乱军丛中,人人逃窜,谁还顾得上朵颜的命令?
凌峰见状,心下默默计算着,这一阵冲杀,光他一人就杀了上千敌兵,三千道兵两轮冲杀,也至少干掉了近万人,再加上皱元率领的七千秦军压上来,捡了不小的便宜,五万匈奴已经去了三分之一。
在古代战场上,战损超过三分之一已经是一个很可怕的数字,甚至足以让一支军队崩溃瓦解,尤其像匈奴这样统合多个部族组成的军队,虽然看着庞大,战力彪悍,但实际上,一旦遭遇重大打击,就会从内部崩解。
眼前就是这么个情况。
没有了将旗,朵颜已经无力回天,但凌峰不同,因着战前早已布置好的策略,虽然是在乱军丛中,他依然能够掌控秦军的攻势,对已经陷入混乱的匈奴军队进行最有效的攻势。
“将军,此战败局已定,快逃吧!”
“是啊将军,只有活着我们才有机会为死去的弟兄们报仇!”
眼见着溃败之势已经无可阻挡,几名心腹亲卫连忙劝说朵颜逃走,朵颜是不想死的,闻言自是心动,可又顾虑,此番他打了这样大的一个败仗,回去之后,只怕难逃单于重罚,正犹豫间,忽闻一声长啸传来。
“想逃?今天你哪里也逃不了,留下来吧!”
朵颜骇然之间,下意识的抬眼看去,只见凌峰不知何时已经冲到了他身前不足百步之处,座下宝马飞奔如电,眨眼之间,便就横跨百步距离,手中一口沾满了鲜血的长刀,裹挟着森森寒芒,径直向着他劈斩而来。
“噗嗤!”
刀锋过处,斗大的人头伴随着飞溅的血光冲天而起,直到这个时候,朵颜犹自睁大着眼睛,眼中满是不敢置信.........他,朵颜,堂堂匈奴前军大将,麾下掌握着五万控弦之兵,难道就这样死了?琇書蛧
不甘心,不甘心,直到死前一刻,依旧满怀不甘,可惜,他终究还是死了,死前最后的意识,是凌峰正举着他的头颅,召集麾下将士,剿杀已经全面溃败的匈奴士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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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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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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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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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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