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险任务:盗墓龙岭迷窟,至少带出十件宝物,上交国家。”
“任务初始时间:胡八一、王凯旋、Shirley杨三人自精绝古城归来半年后。”
“任务初始地点:京城。”
“任务难度评估:低级。”
“植入身份:来自佛山的一名流浪武者,相关身份证件则已发放在冒险者衣服口袋里,请自行收好。”
“提示:冒险者在完成冒险任务后,可以选择即刻离开冒险世界,也可以选择继续停留在冒险世界,但最长不可以超过三个月,逾期将被强制遣返。”
“警告:受冒险者自身等级限制,如冒险者未完成相应冒险任务,将于剧情结束之时被强行遣返,且冒险者在离开冒险世界之时,包括衣服在内,不得携带超过三千克以上的随身物品,否则时空通道将有崩溃的风险.........”Χiυmъ.cοΜ
恢复意识后,凌峰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八十年代的京城,环顾四周,到处都是古风古韵,墙壁上还贴着许多革命标语,很有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特色。
接收了冒险者终端传递而来的信息,将相关的身份证件收入随身空间,凌峰随即寻人打听,找到了一家金铺,将身上的黄金出手。
黄金是硬通货,几乎在每一个世界都能吃得开,只是价值有高有低。
时下黄金约五十块钱一克,他此番一共带了一千克,价值五万块钱,在这当下,也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可凌峰却没有半点欣喜。
因为他在原世界购买黄金的价格,是五百块钱一克,这一千克黄金,足足花了他五十万,结果现在转手一卖,就只剩下五万了,足足十倍的亏损,你说他还能高兴得起来吗?
好在,这年头没有通货膨胀,五万块钱的购买力还是比较强的,只要他别太乱来,这笔钱足够他潇潇洒洒的过到回归。
兜里有了钱,凌峰第一时间去成衣店,置换了一身附和当前年代的衣服,然后转到去了潘家园,在附近租了一个小院落。
其实,凌峰本来是打算住旅馆的,不过,考虑到自己还要练功修行,在旅馆里不方便,所以才租了个院子。
之所以选择要租在潘家园附近,是因为他知道,胡八一和王胖子两位主角,自精绝古城考古回来后,拒绝了Shirley杨的招揽,想要自主创业,眼下他们两人应该就在潘家园里头摆地摊。
定居数日,待得熟悉了这时代的京城水土,凌峰挑了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前往潘家园,本意是想要会一会胡八一和王胖子。
要说这两人,王胖子也就罢了,顶多是个半桶水的棒槌,但胡八一却是摸金校尉的传人,家传一本十六字风水秘术,正是摸金校尉分金定穴的秘传宝典。
凌峰想要去龙岭迷窟盗墓,正需要胡八一这样的专业人员陪同!
只是,他今天来得似乎有些不巧,从街头逛到街尾,他连胡八一和王胖子两人的影子都没瞧见。
别说凌峰没见过两人,主要是王胖子的身材标志太明显,而这年头,养出个胖子实在不容易,至少,整个潘家园,他也没瞧见一个像样的胖子摊主。
后来,他索性向着一些摆摊的人打听,问了好半天,才从一个小摊主那里知道,这两人近来外出进货去了。
“郁闷。”
出师不利,心情自然好不到哪里去,不过,凌峰也明白这种事情急躁不得,索性便就打道回府,一边潜心修炼,一边等待胡八一和王胖子回来。同时,他还不忘买了些古董书籍,给自己充一充电。
作为一个即将专职盗墓贼的冒险者,他总得稍微的提高一下自己的职业素养,否则,等到了墓中,他怎么知道,哪些才是真正的宝贝?
学了知识,就得印证,连着好几天,他每天都往潘家园街上跑,这一来二去的,胡八一和王胖子两人没见到,倒是让他意外跟大金牙搭上了头。
大金牙,不是他的本名,而是因着他嘴里镶着的那颗黄金门牙得来的外号,他开着一家古董店,在潘家园里混的久了,大金牙这个外号叫开了,反倒没人在意他的本家姓名,而他本人也常以大金牙自称。
凌峰之所以会与他结识,还是因为他在验证自己所学知识的时候,利用念力异能,从一个小地摊上淘到了一块古玉,当时大金牙正好也在场,眼见凌峰有意将古玉出手,便出高价将那块古玉收了,两人也因此相识。
大金牙是个地道的生意人,最喜欢结交有本事的的人。而凌峰知道他和胡八一、王胖子是朋友,想要借他作为认识胡八一、王胖子的跳板。双方都是有心人,虽然各有各的目的,但也正是因此,你来我往的,很快就成了朋友。
这天,凌峰照例来到潘家园,到大金牙的店里跟他学习辨识古董的相关知识,待到临近中午时才离开,谁曾想,方甫出了店门,迎面就遇上一个人。
这人拎着一个破皮包,约莫三十多岁的模样,穿着土里土气,紫红色的皮肤,一看就是经常在大太阳底下干农活的人。
一般来说,这样的人轻易不会来古玩市场,如今来了,多半都是有什么宝贝想要出手,当然,这“宝贝”二字还要待定。
凌峰下意识的看向他紧紧捂着的那个破皮包。
虽然,凌峰并不是什么行家,但好歹也在潘家园混过一段时间了,他知道,绝不能小瞧这些来古玩市场卖货的人,说不准,他们手里就有什么值钱的宝贝,于是便忍不住出声问道:“这位大哥,看你的模样,是有什么古董要出手吗?”
听到凌峰的话,那人脸上的神色登时大变,他看起来很紧张,几乎下意识的捂紧了手中的那个破皮包。
凌峰知道,这哥们怕是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又或者,这是他第一次出远门来这种地方卖货,所以难免有些紧张。
看着他那紧紧捂着的破皮包,里面难道还真的有什么宝贝不成?
凌峰下意识的用出了精神念力,瞬息之间,便就无视阻碍,探进了破皮包里,登时,一只精巧的绣花鞋便就映入了他的视线中。
这只鞋十分小巧,几乎不足一握,只有古代的三寸金莲才能穿得了。鞋的前端尖得像是笋尖,绿缎子打底儿,上边用蓝金红三色丝线绣着牡丹花,檀香木的鞋底,中间有夹层,里边可以装香料。
从外观及绣花图案上看,像是明代的东西,工艺相当讲究。
要是换了大金牙,他用鼻子一闻,就可以知道这鞋的来历,但凌峰却没有那么高明的手段,吃不太准,但看这成色和做工倒不像是仿造的。
等等...........
凌峰好似突然间想起了什么,当下,他再仔细看了看那只绣花鞋,然后又好好的打量了眼前的老乡一番,心中那一丝模糊的猜测,忽地变得清楚分明了起来:这货,该不会就是李春来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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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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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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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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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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