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真是有些怕了,这男人,到底是什么力气?!
吴广林和钱成仁两人就适应的多了,见状急忙上前,看着沈曜扛在肩膀上的野猪,啧啧称奇。
“莫白兄弟,你这力气也忒大了,这才多久的功夫,你就把一头野猪给弄到手了?”
“是啊,俺刚才可是瞧见了,你这一拳下去,都把野猪打的半死了,额滴个乖乖,这么大力气的人,俺可是第一次看见。”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夸赞着沈曜。
沈曜也一丁点都不知道谦虚,闻言就点点头,“我力气是比寻常人更大一些,做什么事都是。”
夏樱:???
是她忽然想歪了吗?
她怎么听出了不一样的意思来。
几人一同回去。
等候在原地的人看到了沈曜扛着那么大一头野猪回来了,都是惊讶的不得了。
纷纷上前围观。
“不得了诶,这么大一头野猪都能制服,咋弄死的?”
“莫白兄弟一拳打死的!”
“真嘞?一拳能打死野猪?不过也是,莫白这小伙子力气真是不是一般的大!”
“娘,咱们晚上能吃肉不?”
“吃肉,吃肉!”
吃肉两个字,落在众人的耳朵里,竟是比过年两个字还要动听许多。
大家伙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喜悦。
沈曜扛着黄土,前面几人合力抬着那一头野猪,大家笑呵呵的下山去了。
下山的时候,白惜雯凑到了夏樱的身边,小声道:“夏姐姐,这个莫白力气也太大了,一拳能打死野猪!咱们可小心点,千万不要惹怒了他,要不然他一生气给我一拳,那我岂不是小命呜呼?”
夏樱闻言,忍不住笑出了声来,想了想沈曜之前跟在自己身边一副老实憨厚的样子,夏樱便道:“不会的,你放心吧,这个人不是喜怒无常的人。”
相反,依照夏樱来看,沈曜是一个性格很沉默寡言的人。
基本上说话就没有废话,惜字如金,并且言出必行。
白惜雯听着夏樱说的话,还是有些怕怕的。
不过似乎是想到了晚上有肉吃,心情又瞬间好了很多。
一群人赶在天黑之前下了山,先是将黄土堆好,然后就开始将之前捡回来的树枝拿出来生火。
吴广林拿着大刀将野猪分成一块一块的。
夏樱从空间里取了一些粗盐出来,用来腌制野猪肉用。
这边忙得不亦乐乎,夏樱却瞧见沈曜不见了,一站起身子来,夏樱就看见沈曜一个人跑到了河边去。
夏樱有些好奇,悄声走了过去,却见沈曜已经脱下了自己身上的衣服,在河水里洗衣服。
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天边的晚霞映在河面上,光线昏暗,却带有一种朦胧的美感。
沈曜裸着精壮的上半身,大手在河水里洗着衣服,然后顺便伸手撩起一捧水,将自己身上的血迹也洗干净。
最后,才直起了身子来,准备拧干衣服。
他一站起来,夏樱才意识到自己看见了不该看见的画面,急忙准备转身离开。
“夏姑娘!”
身后,传来沈曜的声音。
夏樱一转身,看见沈曜正看着自己。
夏樱赶忙转移了眼睛,“你也太失礼了,你光着身子……”
沈曜举了举手,道:“我刚才在山上的时候不小心把手给碰伤了,现在没力气拧干衣服,你能不能帮我一把?”
夏樱闻言,这才寻声看去。
果然,沈曜举起来的手臂上,一道血印子还在。
可能是刚才洗衣服的缘故,此刻伤口还在流血。
夏樱只得点点头,硬着头皮接了衣服来,拧干。
然后拿去旁边的绳子上晾着。
见夏樱晾了沈曜的衣服,吴广林好奇道:“这咋了?”
夏樱指了指坐在河边独自上药的沈曜,道:“可能是杀野猪的时候不小心弄脏了。”
一旁,叶氏赶忙道:“这莫白兄弟看起来也不像是有换洗衣服的样子,当家的,你把你的衣服拿出来给他穿几天,要不然这大晚上的,很容易风寒。”
吴广林闻言,便点点头,去拿了自己的衣服出来。
却一把塞给了夏樱,“夏樱你去吧,俺还得帮着分猪肉嘞。”
夏樱还没来得及说话,衣服就塞到了自己的手里。
夏樱看了看手里的衣服,只得朝着河边走去。
沈曜上完了药,见夏樱来了,还带了衣服,他心中开心。
笑着看着夏樱,“你还关心我。”
夏樱歪着头,“我没……是大家伙看你没衣服穿,怕你着凉,喏,你拿着穿吧。”
沈曜也不拒绝,接了衣服来动作利落的穿在了身上。
吴广林放在寻常男人堆里,已经是属于健硕魁梧的身材了,可是沈曜穿上他的衣服,却是刚刚好。
穿上了衣服的沈曜,看起来倒是中等的身材。
可是他之前脱下来的时候,肌肉却是很发达的。
夏樱想到了一句话。
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沈曜穿好了衣服,看着夏樱,笑道:“多谢。”
夏樱看了他一眼,正要说什么,却听得不远处传来了一阵巨响声。
夏樱吓了一跳,沈曜却急忙上前按住了她的手背,“没事,是新皇登基之前的预热。”
新皇登基?
夏樱有些好奇,“太子砚观登基了吗?”
沈曜点点头,“已经定好了,是三日后登基,前面三日,每天都会燃放鞭炮庆祝,以此预热,昭告天下。”
夏樱闻言,便急忙道:“那这阵仗也搞得够大的,咱们在这里都能听得到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沈曜笑着点头,“毕竟是新皇登基的大事,能结束了这么长时间的战乱,如今总算是能家国安定下来,对于百姓们对于楚国而言,都是一件大喜事。”
“而且,这里离着唐中城也就只是不到半个时辰的脚程,能听见也是正常的。”
“三日后,新皇登基的时候,到时候只会更热闹。”
夏樱听着沈曜的话,便有些好奇,道:“那这么说,之后我也能去唐中城里逛逛了?”
她还以为很远呢,以前想过可以去,不过一趟得很久,现在看起来,倒是可以经常去。
说不定还能去做做小生意之类的。
沈曜点头,见夏樱眼神里兴奋满满,又道:“你若是想去,我可以带你去玩。”
这样的话,不就有了给夏樱买衣服买东西的理由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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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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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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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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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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