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作家曾经说过,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朵红玫瑰,一朵白玫瑰。
白玫瑰,白如月光,惊艳了时光。
红玫瑰,红似朱砂,温柔了岁月。
一个是金风玉露一相逢,胜过人间无数。
一个是相濡以沫,把陪伴变成最长情的告白。
对李策来说,南水儿是他的白玫瑰,而那个叫红叶的女子,便是他的红玫瑰。
此刻她就站在对岸,站在阑珊灯火之下,静静得看着他。
如此那般,风情款款。
虽然隔着数百米距离,但李策确定,是她了。
虽然她离他而去,才短短两月,但这段时间,对他来说,已经太过太过漫长。
顾不上惊世骇俗,李策就那么纵身一跃——“喂,你别跳啊。”
“快来人啊,有人跳河了!”
李策身边的人,都吓了一大跳,以为是这个年轻人想不开,要跳河轻生。
却见这个年轻人,落入水面后,竟是就那么站在水面之上。
此时明月高悬,河风湍急,吹得他衣袂飘飘,整个人看起来十分飘逸,如仙人踏月而来。
惊呼声中,李策化作一道惊鸿,顷刻之间,就跨越数百米距离,到了对岸。
对岸也站着许多游人,看着他满脸震撼,指指点点。
李策哪里管这些人,他目光在人群中搜寻,却再没有找到那道红色倩影踪迹。
难道是错觉?!
不——他很确定,他刚才真的看到了商红叶。
她明明来了,却又为何要躲着他?
其实此时红叶铁定没有走远,就隐在人群之中。
李策真要寻她,还是可以找得到的。
放出神念,在周围搜寻便是。
但她既然不想见他,真找到了她,又能如何?!
他来金陵,是要跟另一个女子提亲的,真见到了她,他又能跟她说些什么?!
他便是身居无上高位,手握擎天权柄,世间一切但凡有的,他几乎都可以予取予求。
但她要的,他又怎给得起呢?
“红叶啊红叶,你来金陵干什么呢,是要最后看我一眼么?”
李策苦笑,心中方才初见那袭红衣的欢喜,已经全数消失不见,变成最无奈的无奈。
世间哪有什么双全之法,能够同时不辜负两个深爱他、他也深爱的两个女人?!
他摇了摇头,转身便走。
素来神采飞扬的他,这一刻,背影看起来,竟是那么萧瑟,那么落寞。
相思了无益,惆怅是轻狂。
他此刻的心啊,拖泥带水,不干不净,不敢拿起又不甘放下,又怎能不苦。
隐匿在人群之中的那袭红衣,看着那个雄伟男子萧索离去,跟着悠悠吐了口气,在湿冷的空气中,变成一道细细长长的白线。
“表姐......他......就是你喜欢的那个男人么?”
说话的、是那袭红衣身边一个豆蔻年华、绑着双马尾的可爱少女。
红衣女子点了点头。
“表姐,你又是何必呢?万里迢迢跑到金陵来,就是为了远远看他一眼?”
马尾辫少女不解:“看他刚才欢喜又焦急的样子,心中分明是有表姐的,表姐既然那么喜欢他,为何不见他,为何不争取一下呢?”
红衣女子叹道:“豆豆,我去布达拉宫散心时,有个朝圣者也跟我说过差不多的话。”
“他跟我说,姑娘啊,这世间什么事都能让,唯有情之一字,让不得。”
“我鼓起这么大勇气才来金陵......本来是想争一争的,可是......方才远远看他一眼......突然也就不想了......”
“表姐,为什么呢?”
叫豆豆的少女,更加疑惑。
红衣女子悠悠一叹:“这个家伙啊,看起来十分强硬,什么都击不垮他......其实不过是个内心敏感的小男孩儿......”
“我去争,便是在为难他。”
“他现在反正已经有了那个水儿姑娘,他也很喜欢那个水儿姑娘,也就不再需要我了吧。”
“往后余生......他开心就好。”
“可是表姐......你忘记了离家之前,姑父是怎么跟你说的么......”
少女十分担忧的看着红衣女子:“姑父说,给你个自己安排婚事的机会......要表姐把自己喜欢的男人带回去,看他能不能够获得穆家上下的认可......”
“但若是你表姐此行没有什么结果,姑父就会给表姐你安排婚事的啦。”
“结果表姐万里迢迢从西北赶到金陵,就只是远远看了那个家伙一眼......难道表姐真要嫁给别的男人么?”
“豆豆,这是我的事情,我自有打算。”
红衣女子轻轻的说。
此刻秦淮河岸边的璀璨灯火辉映在她脸上,竟是泛起决绝意味。
她一直没有跟那个男人说起过她的家族。
西北穆家,也是个煊赫到极点的世家,他是西北穆家的大小姐。
她的婚事,其实父亲已经给了她足够的自由度。
只要她能够把她喜欢的男人带回去,只要这个男人能够得到穆家上下认可,父亲就不会反对。
但若是她此行金陵没有把李策带回去,父亲肯定就要给她安排婚事了,毕竟她已经二十六岁了,在哪个年代,都算是个老姑娘。
不过她当真会甘心嫁给别的男人么?!
当然不会。
她跟随那个男人五年,见证他的一飞冲天,目睹他的万丈光芒,世间其他男子,又怎能入她的眼?!
其实父亲给她安排的婚姻对象,铁定足够优秀。
要么英俊勇武,要么倜傥潇洒......
但谁让她可是个固执到极点的姑娘呢。
固执到不喜欢江南的杨柳桃花、燕子金鱼,只喜欢北境的万里黄沙、千年冰雪。
固执到这一辈子只喜欢一个人,一喜欢就要喜欢一辈子。
“先生,若红叶父亲强行要我嫁人,你可就再也见不到红叶了哦。”
“红叶只希望啊,等到许多年以后,先生都满发苍苍、儿岁满堂了,还能记得,有个叫红叶的女子,是那么那么的......爱你。”m.xiumb.com
她叹了口气,转身而去。
那袭唯美动人大气、南方水土绝对生养不出来的惊艳红衣,也就这么渐行渐远渐无。
她当天夜里便离开金陵,就像她从未来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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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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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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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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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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