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没有被饿死,因为他现在还活着。
这不是废话,因为有一段的日子里,他生不如死。
没有人知道他在成为天下第一杀手的过程中,付出了多少。
那段艰苦的岁月,连他自己也不愿意回忆。练剑过程的艰辛,他也记不清楚了。不过他仍旧记得自己所杀的第一个人。
那是一个秋天,养他的那人叫他杀人。
他不能违背他的任何要求,他叫他杀谁,他就一定要杀,而且必须做到。
他和别的杀手也有些不同,那个人对他比别的杀手更好,所以他受到的苦难也更多。因为作为一个杀手,受的苦越多,才能活得越久。m.χIùmЬ.CǒM
那时的他还不明白,不过现在他明白了。
第一个杀的人叫做雷神。
雷神是一个很有势力的人,在闽南一带,所有的赌场和高利贷都跟他有关。他身边永远少不了三个高手。
一个是武当铁冠道人的俗家弟子李青峰,一个是莆田少林达摩下院的俗家弟子铁金刚,还有一个影子。
李青峰是武当派年青一代数一数二的高手,铁金刚的铁布衫号称达摩下院俗家弟子第一人。
影子也是一个杀手,谁也没有见过,但是江湖上的人都知道雷神身边有这个人。
他不但替雷神杀人,也担负起保护雷神的任务。
要杀这样一个人,实在很不容易。
而第一次作为杀手,就要杀这样的大人物。的确跟送死没有区别。
不过他的确很有办法。在他动手的那天。组织已经帮他引开了影子。
就是黄昏的时候,只有那么一刻钟的机会。
错过那一刻钟,他将永远没有机会刺杀雷神。
他只有那一次机会。
他没有在影子离去的时候动手,而是在影子回来那一刻动手。
影子不是无影无形的,他回来时,必定会让雷神知道。
也必定要让雷神知道他为什么被引开。
这一刹那间,必定是雷神和三大高手最松懈的时候。
没有人能够把握住那样的机会,不过他把握住了。
当长剑刺入雷神的咽喉。飚出的血花,映入他的眼睛。
那一抹血色他永远不会忘记。
他杀了雷神之后,就离开了。
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能够在三大高手的眼皮子底下离开,但是他的确安全的离开了。
但是他吐了,因为那一抹鲜红的血色。
从此以后他杀人更快,出剑的角度也更加刁钻。
而且死的人再也不会飚出鲜血,只是一点浅浅地,若梅花般的嫣红,绝不会恶心到他。
这便是他为什么‘杀人不见血,剑下一点红’的缘由。
他的剑法已经足够高了。杀人也从未失过手。
他甚至一度沉迷在杀人的感觉中,因为他以为只有那样他才算活着。
直到他接下了杀李志常的任务。
李志常是一个很奇怪的人。直到现在一点红都看不懂他,甚至不能说他是一个好人。
可是李志常要杀他,他纵有千百条性命,也死定了。
李志常没有杀他,而是放过他,还不止一次。
自那之后,他再不愿意当一个杀手,也不愿意做一个为杀人而杀人的人。
他第一次违背了养他长大的人,也终于得到了解脱。
一条手臂和过去杀过的人,足以回报养育之恩。
甚至组织派来的杀手,杀了他,他也无怨无悔。
当一点红沉迷在回忆中时,突然闻到一股花香,很难形容的花香。
然后他开始觉得脚发软,眼前发晕,整个人竟已昏昏欲睡,那情况仿佛醉酒,却又比醉酒甜蜜得多。
眼前突然有了无数道影子,过去杀过的人都一一呈现在他面前。
其中还有一个白白胖胖的身影,凭立在虚空处,正是养他的人。
所有人的面孔都变得很凶恶,凶恶得仿佛要吃了他。
他握紧了手,想要握住剑柄,而是手里一空,只有冷汗。
轻轻地猫叫声响起,所有的幻象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北落师门站在一颗凸起的岩石上,湛蓝色的眼珠泛出光芒。
现在晨曦已经出现,前面竟然是一片美丽的花海。
放眼望去,但见天地间仿佛已被鲜花充满,但中原一点红也认不出这些花究竟是什么花?
他只觉这些花无比的鲜艳,无比的美丽,他忍不住看了看石驼,只见到对方的额头全是冷汗。
花海里面居然有人,还不止一个。
一个白衣人盘坐在一座像莲花台一样的石头上,下面有三个人。
其中一道青影,正是高亚男。
还有一个粗壮的汉子,一个华服的年轻男子。
两人男人相互搀扶,高亚男也是摇摇欲坠的样子。
难道这白衣人竟是石观音,可是李志常又在哪里。
白衣人悠然道:“我本来想要对付的不是你们,为何你们偏要来送死。”
高亚男沉声道:“这么说李师还没来到你这里。”
白衣人淡淡道:“他纵然还没来,也已经被抓住了。很快他就会来跟你们做伴。”
胡铁花大声道:“你放屁,你怎么抓得住那小子。”
白衣道:“怎么抓不住,有时候武功高,不代表就能一直胜利下去。”
胡铁花道:“你也未必就赢了。”
他突然冲了上去。
现在这花海中的药力还没有完全浸入他的经脉,只要趁现在制服白衣人,就一定能逼出解药。
他的步伐已经不是那么稳健,可是拳风依旧骇人。
拳劲扑面而至,白衣人并没有慌乱。
她蒙着面纱,谁也瞧不出她的真面目,可是身形曼妙,如云的秀发披散,这种绝代的芳华,教人无可置疑,她定然就是那石观音。
姬冰雁的手依旧藏在袖子里,高亚男的剑半出鞘。
他们都只有一次出手的机会,只有一次。
就算不出手,不出半刻钟他们也会倒在地上。
花海里的奇毒麻痹了他们的感知,他们甚至还没发现后面的一点红和石驼,以及北落师门。
等到胡铁花的拳头将要及体的时候,白衣人的十指才从袖子里弹出。
这一下子,颇为风轻云淡,可称得上一句妙造自然。
连姬冰雁和高亚男也不禁暗赞一声,甚至担心起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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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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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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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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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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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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