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她们的动作,胡杨大致判断出她们除了猎杀灵兽外,还带有收集相关信息的任务。
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
这也就印证胡杨最开始的判断,灵兽中很有可能也有对人类具有震慑力的强者。
同时也可能更好的了解动物中的进化程度,以及诞生灵兽的比例,以便将来与动物发生战争时有所依据和判断得失。
为了让人类不要太猖狂,再如以前那样肆意屠戮动物。
胡杨才再尸体旁边留下“人类,战否”这四个字。
虚虚实实,就是要让他们搞不清楚情况才不敢轻举妄动,为动物们进化赢得更多时间。
只要动物再次进化一两个阶段,那么面对人类的热武器不再是毫无还手之力了。
也就是说,拥有一定的本钱与人类争锋了。
至于那些字迹上的破绽,自然是胡杨有意无意中留下的。
真想抹去,自然没太大问题的。
况且还特意留下一根金色的初级飞羽,不就是想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实力吗?
陈东等人的尸体代表着战争的后悔,鲜红的血字代表着以金雕为首疆区灵兽的态度,金色的羽毛代表着他的实力。
只有具有实力的威胁才是真正的威胁,否则就是一个笑话。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即便前世是普通人,突然知道有非人类生物会对自己的生命造成严重威胁,也会产生担忧。
希望国家尽快消灭这种生物。
正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更别说对自己有致命危险的。
这种想法很正常,只要有实力,就不会任由放它在那里。
可是若是对方也具有一定实力时,那么就会有所顾忌了,必须要考虑自己所能承受多少损失。
金雕懂人类文字,这种令人震撼的信息无疑表明动物的进化远超他们的想象。
就会有所顾忌,投鼠忌器。
当然,这也意味着胡杨正是进入人类的视野中。
虽然此前阿拉套山两个护林员将他的信息汇报上去,但那时候天地还没有变异,灵气也尚未复苏,很多信息都有所滞后。
可是一旦胡杨这只浑身散发金光的金雕再次进入人类的关注中,那么往日的资料也将会被找出来。
不要小看人类的实力。
特别是在华国,曾经网络上流传着:XXX没认真时,你可以随意蹦跶;XXX认真起来,连你几岁还尿床都查得一清二楚。
胡杨自然也考虑过这个问题,最后他还是决定这么做。
屁股决定立场。
覆巢之下无完卵,真要让人类肆无忌惮的猎杀,他也不会有好下场的。
同时他也必须要尽快找到灵兽中的强者,才能更有底气。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其实当他写下这四个字的时候,他就已经是灵兽中顶尖的强者,最令人类忌惮的存在了。
只不过并没有意识到而已。
主要在于他总认为还有更高的个子为他们灵兽撑起一片天。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在心理上都会不自觉的寻找强者来依靠。
………………
高空上,胡杨默默的看着她们,直至她们神色无比凝重,心事重重的驱车离开,也没有现身。
继续躲在云层中。
如果自己是周雪琴她们,那么在离开之后肯定会通过望远镜等设备观察金雕是否藏在天空的云层中。
这也是判断他智慧的重要依据。
如果他太聪明,那么就很有必要将它杀死在崛起前夕。
所有的天才,在没有成长起来之前被杀,都是废物。
只有强大的强者,才是真正的天才。
确实如胡杨所料那般。
周雪琴等人的车开出一公里外后,速度就慢了下来。
举着军用望远镜在那片天空上搜寻着什么。
可惜除了天上飘荡的白云外,什么都没有看到。
八公里外,她舒了一口气后放下手中的望远镜。
说句真心话,她还真害怕在她们离开之后,金雕就从云层中出来。
这意味着金雕的智慧进化到很高的程度。
当然啦,就以现在这种情况,也必须要高度重视。
直到看不到她们车的影子时,胡杨在云层上空滑出一道弧线,不断的往更高的天空攀升,转而往南方飞去。
他并非要去南方过冬,而是要回粤省,回去看一看前世的家人,看一看奶奶是否一如曾经那般冬日躺在院子中大树下小憩(qi)。
这是知道自己并没有彻底死亡,而是重生为金雕之后,最大的执念。
以前想着等自己实力强一点再回去,就像在外打工,总想着多赚点钱再回去看看爸妈和奶奶。
其实他们从不在乎自己在外赚多少,只希望晚上闲暇的时候给他们打个电话,发给视频就很满足了。
可惜前世并不懂这个道理,当明白之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如今自己写下那四个字,明白会有什么后果之后。
胡杨自然要赶紧回去一趟,否则成为人类重点关注对象后,就再也不会像现在这种方便了。
冷冽的寒风,将胡杨头顶金色的羽毛吹得有些凌乱。
乘风而起,扶摇九万里。
身下是那翻滚不已的云海,冬日的阳光照落身上,传来阵阵温暖之意。xǐυmь.℃òm
宽大的翅膀每扇动一次,就能前进几公里。
展翅高飞,以高达400km/h的速度往粤省飞去。
当太阳的余晖彻底消失,月亮和星星浮现在头顶时,胡杨才穿过云海降落在枯黄青翠交杂的山峦上。
帅气的金雕,运气从来不会差。
一只野猪映入他的眼帘,在它尚未来得及反抗时,锋利的爪子就抓破它的脑颅。
很快,胡杨带着六十多斤的野猪飞出山林,降落在一处潺潺流动的山泉石头上。
这只野猪应该也是未成年的,还没享受过就死在胡杨的雕爪之下。
不过他可不会关心这些。
黑如铁的弯钩嘴喙,轻松将它的肚子划破,吞食肥美的内脏。
习惯,是可以改变的,关键是你所处的环境。
含有高热量的肝脏,可以快速补充身体所需要的能量。
自早上到现在,一只没吃什么东西,期间还经历过一场对人类的猎杀战斗。
早已饥肠辘辘的胡杨,吃完野猪的肝脏后,又吞食了二十多斤精肉,最后用山泉水清洗下嘴喙和爪子上凝固的血迹。
有狐狸的,有人类的,也有野猪的。
站在石头上借着月华与星光观察周围的环境。
大约飞了三个多小时,应该有一千多公里吧,大约还在夏都省(qinghai)内吧,胡杨默默的想到。
休息完后,再次腾空而起,借着热上升气流往高空飞去。
他这是要连夜赶路。
因为时间紧迫,留给他的时间也不多了,胡杨必须要尽快赶到粤省才行。
利用一个时间差,不给人类有太多时间寻找自己。
按照正常思维,高层得到周雪琴等人的汇报后,第一时间肯定是让疆区的人员收集金雕的信息。
以便更加了解他。
不会想到胡杨突然间往粤省飞去的。
所以就算后面知道,也无法追踪到自己的信息和去粤省的目的。
毕竟胡杨是自身飞行,没有使用身份证,也没有手机,是无法收集到他具体的行踪的。
这就是鸟类的优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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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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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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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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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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