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变成了一只金雕>第101章 我的老腊肉呢
  回去的路上,胡杨眼中一直带着笑意。

  抬头望望天空,洁白的云彩在大风中不断翻涌着,风起云涌,这是与平时风轻云淡不一样的美。

  穿过梭梭林,在胡杨林上方,胡杨看到遥远的天边逐渐消失的几个黑点。

  也没在意。

  毕竟艾比湖水域有着上百万只各种鸟类,现在有来自西伯利亚的,也有飞往更南的地方的。

  很快,梧桐林历历在目,加快扇动翅膀的频率。

  忽然,胡杨瞪大眼睛,用力眨了眨,视力没问题。

  问题是我晒的腊肉去哪儿了?难道它们向死而生,重新长出羽毛飞走了?

  别逗了,肯定有“小偷”将它们偷走了。

  而且还是一群小偷,单个的话是带不走这么多的。

  “咕咕……”

  梧桐林上空响起一声愤怒的雕鸣。

  让生活在这里的小动物不自觉的露出敬畏之色,是谁惹怒了金雕?

  此时此刻,胡杨的好心情被眼前的景象彻底破坏了。

  将半截雅罗鱼放在一棵梧桐树的枝丫上,随后飞落在他晒腊肉的树上。

  八只大雁野鸭,全都没了,只剩下三根芦苇在轻轻的晃荡着,仿佛在嘲讽他一般。

  正所谓雁过留声,人过留名。

  它们肯定会留下痕迹的,站在枝丫上,胡杨锐利的雕目巡视着周围。

  轻轻一跃落在树根某处油腻的草丛上,那里有几根暗褐色的绒毛。

  他一眼就认出那是鸟类的羽毛。

  重生金雕这么久,胡杨见过不少鸟类,各种各样的都有。

  也许不知道它们的学名叫什么,但肯定可以认得出来是什么鸟。

  因此,在看到这几根暗黑褐色绒毛后,他就大致锁定小偷的身份了。

  不过也没有轻易下结论,继续在周围寻找更多的线索。

  正常情况下,鸟类在没有进行剧烈运动的时候,几乎不会落羽的。

  它们想要从树上带走胡杨吊着的腊肉,不可能不进行一定的动作的。

  落羽自然就顺理成章了。

  再加上他离开的时间也不长,风吹过来,也不可能全都吹走。

  没过多久,胡杨在二十米外的灌木丛旁看到两具只剩下些残渣的大雁尸体。

  它们是昨天刚刚挂上去的。

  在这里,胡杨找到了好几根淡褐色羽簇形成的缀有白色的皱翎。

  他有九成把握断定小偷就是一群秃鹫。

  忽然想起回来的时候看到的那群黑点,如今想来就是他们盗走自己辛辛苦苦晒的腊肉吧。

  顿时,胡杨眼中闪过浓烈的杀意。

  他对秃鹫没有半点好感,哪怕它们被人类称为“高原清道夫”,还是厌恶它们。

  前世由于某种不可说的原因,对它们不感冒。

  今生则是在北山羊闯巢时,金雕亲鸟辛辛苦苦才猎杀成功两只北山羊,却被它们鸟多势众给抢了。

  那一天,经历过死亡的恐惧,还要挨饿。

  能不恨它们吗?

  如果自身没有足够的实力自身还不努力,那没什么好说的,认命等死吧。

  胡杨不弱于它们,自然要报仇的。

  他没有冲动,即刻去追,先将留在梭梭林中那半截雅罗鱼带回来再去。

  因为相比报仇,鱼肉中所蕴含的清凉气流对他而言更加重要。

  况且也花不了太多时间的。

  所以想好之后,胡杨马上腾空而起,用最快的速度飞往梭梭林那边。

  就这么短时间,都已经有蚂蚁找到它了。

  幸亏只有几只,将它杀死之后,带着半截鱼尾再次向梧桐林飞去。

  胡杨并没有看到其中一只蚂蚁钻进鱼骨头中去了。

  并在他去追逐秃鹫时吃到撑的快爬不动,沿着梧桐树树干溜走了。

  ...............

  秃鹫体型大,是高原地区体格最大的猛禽,翼展可达3米长,0.6米宽。

  它的飞行速度大约是50~60km/h,主要的食物来源就是各种哺乳动物的尸体。

  胡杨快速扇动翅膀,以最快的速度向它们消失的方向飞去。

  同时使用刚刚获得的狩猎值按照4:2:3进行加点。

  【血脉】:凡·上

  【力量】:24

  【体质】:19

  【速度】:41

  【狩猎值】:9

  半个小时后,他看着空无一物的天空,只要朵朵白云在狂风的吹动下快速移动着。

  “咕咕……”

  声音中带着无能的狂怒,却又无可奈何。

  正当他失望的准备离开返回艾比湖,突然看到左前方云层之上出现六个黑点。

  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胡杨穿过云层向它们追去。

  就是它们,这一群可恶的小偷。

  胡杨远远的看到它们爪下带着的大雁野鸭腊肉。

  其中一只野鸭脖子绑着的芦苇绳子在风中胡乱飘着。

  单挑的话,这六只秃鹫没一个是自己的对手。

  但它们很可能一群单挑自己一个的。

  现在自己在暗,它们在明,可以进行偷袭杀死一只,减缓群殴它们的压力。

  胡杨看着它们以匀速飞行的身影,再度往更高的空域飞去。琇書蛧

  借着上方的云层快速的接近秃鹫们。

  透过厚密的云朵,展开的翅膀瞬间往后缩去,整个身体就像三角形一样对着第二排右边那只俯冲而去。

  这可不是一拍屁股就决定的,而是无数次空中猎杀总结出的经验。

  鸟类在高空成群结队飞行,最强壮的那只会带头飞,等它累了之后,第二排右边那只就会接替它的位置继续带领队伍飞行。

  以他的经验来判断,这群秃鹫应该还没换位置,那么先杀了它就不会错。

  在距离秃鹫群大约一百米时。

  胡杨突然发出一声尖锐的雕鸣声。

  让秃鹫群忍不住发出些许慌乱,将整体的空气布局打破。

  如同金色的利箭射向那只秃鹫,在临近它脑袋时,伸出带着浓重血腥味的利爪。

  携带着胡杨滔天的怒火,对着它狠狠的抓过去。

  秃鹫们根本就没有想过会被金雕袭击,跟一个老银币一样偷袭它们。

  结果自然不言而喻,那只秃鹫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胡杨巨大的抓握力捏碎了脑袋,当初暴毙死亡。

  看着它无力的从天空上径直往下掉,其他五只秃鹫发出愤怒的鸣叫声。

  向来只有它们欺负其他动物的份,没有别的偷袭它们。

  胡杨的举动和做法仿佛像冷水掉落沸腾的油锅中,瞬间炸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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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蚂蚁那个不是截胡,算是伏笔……更不是水字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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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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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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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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