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一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还会回来报仇的。
然而现实自然界的残酷,以及胡杨也不可能让它有机会逃掉。
在他啼鸣之后,锋利的嘴喙直接将它的脖子给洞穿一个孔,彻底断绝了它的生机。
红嘴山鸦王的目光也迅速黯淡下来。
带着它的尸体,胡杨落在一处小山坡的石头上。
看着爪下已经死亡的鸦王,他雕目中露出思索之色。
也不知道自己吞食了它,会不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胡杨有些期待的想到。
毕竟鸦王还是第一次听说过,还对族群内的普通山鸦有那么强的掌控力,从未曾听说过。
算了,想那么多干啥,先吃了再说。
反正不管有没有特别的效果,胡杨都不会将它丢弃。
万一它死而复活呢?这并非没有可能。
自从自己重生成为金雕,胡杨就再也不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
科学,很有道理,但目前还有很多事情是科学无法解释的。
因此,胡杨将鸦王的皮毛快速的拔光,开始吞食它的肉。
他觉得鸦王的肉特别鲜美,越吃越香的那种。
完全没有普通山鸦肉那苦涩的口感。
嗯,金雕是有味觉的,只不过不是味蕾,更不是像人类那般用舌头品尝的。
而是依靠上颚内表面的活性细胞感受味觉的,这样的味觉机制跟嗅觉也存在微妙的联系。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时候仅仅看了眼食物,就能知道这是不是自己的“菜”。
原本胡杨并不是很饿的,早上来之前才吃了一只长尾黄鼠。
但是鸦王肉竟然如此好吃,自然要多吃一点。
不到十分钟,整只红嘴山鸦王就只剩下脑袋脖子以及屁股内脏等东西了。
“咕咕......”
用旁边的草擦拭了下嘴喙,胡杨站在石头上高声鸣叫。
声音中充满了愉悦。
随后就带着鸦王剩下的躯体往神雕崖飞回去,他准备将这些给妹妹小英吃。
反正她从不嫌弃吃的东西。
也不知道追击鸦王飞了多远,胡杨用了将近半个小时才回到巢穴。
这也和他慢慢飞有关。
落在巢穴中,将血肉模糊的鸦王肉放在她面前。
然后嫌弃的悄悄用枯松枝擦着爪子。
“咕咕.....”
看到哥哥这么好,给自己带了吃的回来,小英很是兴奋。
听到他高兴的鸣叫声,胡杨雕眸中露出一丝笑意。
抖动了几下羽毛。
这是怎么了?为何感觉身体有点痒?
难道是时间太长没洗澡,身痒?
有一点可能,胡杨默默的想到。
不过这种酸酸痒痒的感觉是由内而外,并非单纯的皮痒。
特别是尾巴还有背部,最为难受。
哎,看了眼还在低头啃着红嘴山鸦王脑袋,想从里面挑出些肉来的小英。
胡杨猛地往巢穴下面的河流飞下去,他要去洗澡。wWW.ΧìǔΜЬ.CǒΜ
他当然不会傻乎乎的直接往河里俯冲,万一淹死了,算谁的?
在周围盘旋了几圈,没有发现可以对他造成威胁的生物,才安心的落在河边。
因为胡杨清楚的知道,落在地上的金雕和翱翔的金雕是两种不同的生物。
前者不如鸡,后者则是天空霸主。
所以觉得安全了,才降落。
谁让自然界无处不在的危险,小心谨慎是没错的。
特别是这次遇到红嘴山鸦王,差点小命不保,更让他不敢轻易放浪了。
站在河边,用腿试探了下河水的温度。
冰冰凉凉的,挺不错。
于是屁股一扭一扭的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到水中。
直到菊部地区微微一凉,才停下脚步。
胡杨将嘴喙放到流动的河水中,快速的左右晃动,清洗嘴巴上往日残留的渣渣或鲜血。
随后从头开始,不停的没入水中,迅速抬起来,反复十多次。
直至身体背后都打湿了。
紧接着就是翅膀和腹部等地方。
总之胡杨尽可能的将身体上下都冲洗干净。
毕竟鸟类与人类不一样,它们不能天天都洗澡,但也不能不洗澡。
长时间不清理,羽毛上会长出很多鸟虱等寄生虫。
对他们的身体健康很不利的。
用了将近半个小时,胡杨终于洗完了雕生第一次澡,挺不容易的。
“呼..........”
重新回到岸上,站在一块鹅卵石上,以身体为轴心,左右快速摆动抖擞着羽毛。
顿时一阵水雾升腾而起。
灿烂的阳光照落在胡杨身上,水雾折射光线,再加上他那头耀眼靓丽的金色羽毛,绚烂光彩,贵气逼雕。
连续抖动两三次后,他就腾空而去,飞到山崖上的灌木上。
他没有马上梳理自己的羽毛。
原因是身体那种酸痒仍旧没有消失,还持续不断。
顿时就推断出并非是身上有寄生虫等小虫子导致身痒的。
胡杨默默的闭上眼睛,凝神开始感受到底具体哪些地方酸痒,有目的的察看才有可能发现问题所在。
尾巴右侧,翅膀的六处地方,背后几块地方.......
他将自己感官中最难受的位置暗暗记了下来。
由于身体结构,不可能看到尾部的情况。
背部也很难看到,唯有翅膀才在他的视线范围内。
胡杨张开翅膀,用嘴喙将酸痒之处覆盖的羽毛扒开。
盯着那里看了一会,再度感受一番。
确实这里,他看着右翅肋下乌黑脱毛的地方。
这是昨天傍晚被红嘴山鸦攻击到的位置。
难道.........
胡杨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猜测,他认为这也太玄幻了。
红嘴山鸦王的肉怎么可能具有促进生长发育和疗伤的效果,这也太扯了吧。
然而,他想到自己身上所发生的一切。
不比鸦王的肉具有神奇效果更加扯淡吗?
重生成金雕、还具不可名状的狩猎系统、还能保存人的思维方式......
这些就很正常吗?
仔细想想,似乎并不是不能接受的。
之前想不通,主要还是胡杨的思维观念问题。
用一个不恰当的比喻:乌鸦站在猪背上——看不见自己黑。
他慢慢习惯了自己是一只具有人类思维和记忆的金雕,也渐渐适应系统的存在。
但却无法接受其他生物的奇特之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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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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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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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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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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