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更没想到,宋欢这样一块冷玉居然真的会主动开口跟秦司廷表白……
“不喜欢就不喜欢吧。”宋欢重新冷静下来,侧脸清冷落寞,“可他不该骗我他伤得很重……”
男人的嘴,果然是骗人的鬼。
林染想安慰她几句,宋欢先洞清了她的意图,冲她微微摇头。
“我没事。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他不喜欢我很正常,我喜欢上他也很正常。基地里从来不收女人,就是因为怕出这种麻烦。是我坏了规矩,我应该离开。秦司廷想留我,只是惜才而已。”
她心如明镜。
林染一个局外人,反而更不好说什么了。
“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可以去当保镖。”
她一身本领,不愁生计。也只有这一身本领,在基地长大,干不来别的。
林染握了握她的肩膀。
宋欢冲她笑了一下:“林小姐,我真的挺高兴认识你的。”
“我也是。”这是真心话。
宋欢仰头看着天,夜色无边,她缓缓道:“我十二岁那年认识秦司廷,后来十三年都跟着他。以后不跟了。”
在基地里只有训练,只有任务,只有服从。
她从来没跟谁说过心事,也不懂得倾诉。
十几年藏在心里的感情,醇厚如浓酒,说不出口,能说出口的轻描淡写都让人唏嘘。
但林染想,秦司廷对宋欢未必就没有感情。
不过她一个局外人,连自己的事都没弄清楚,怎么开解别人?
没过一会儿,莫斯年的身影出现在月色下,宋欢当即识趣地起身,叫了声“莫先生”后,就离开了。
林染眯着眼睛看着月色下,朝她走来的男人。
他穿着平时不会穿的白色T恤,长了些的头发随意慵懒,一并淡去了他身上那股子生人勿近的清冷气息,一身月色朝她走来。
哪怕无雪,他依然是这天地间的绝色。
林染勾起嘴角,朝他跑过去,却不敢扑进他怀里,怕碰到他的伤口,却是莫斯年先伸出手,将她拥进怀里。
他身上带着沐浴过后的清新气息,好闻得不行。
她闭着眼睛在他脖颈处蹭了蹭,贪恋地去闻他身上的味道:“我喜欢你穿白T恤的样子。”
和穿衬衣正装的他,是截然不同的感觉。
头顶传来男人淡淡低笑:“经常穿给你看,能加分吗?”
她环住他的腰,很大方地表示:“加五分。”
……
林染忘了自己有多久没睡过一个安稳觉了。
木屋里只有一张简陋的大床,但与她而言,身旁有莫斯年在,不必提心吊胆的,已经算是最好的地方了。
她入睡前再三在脑子里提醒自己,莫斯年身上有伤,不能压着碰着他。还特地和他保持了距离。
但半夜,林染陡然一个激灵惊醒过来,她仿佛又在黑暗中看见了那双紫色的眼眸,正阴狠恶寒地死死盯着她……
“怎么了?”莫斯年警觉地凑近,大手握住了她的手,才发觉她掌心都是汗。
林染翻过身,一头扎进他怀里。
“我做噩梦了……”
这几天的经历与她而言,的确是场难以忘记的噩梦。
她缩在他怀里,身体在止不住的发抖。
莫斯年轻轻拍着她的背,温声哄她:“没事了阿染,都结束了。我在这里,别怕。”
她死死揪着他的衣襟,不肯放手。
不知道过了多久,怀里人才安静下来,只剩下轻细绵长的呼吸。
但她没有睡着,也睡不着了。
“莫斯年……”她仰起头,看着男人刀削般干净利落的线条,“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等你休息好了,我们就走。”
“真的?”她眼睛亮了亮。
“嗯。”莫斯年心不在焉地应着,大手还停留在她背上。
她好瘦,甚至能摸到她背脊一寸寸突兀的骨节……他还是喜欢她有点肉的时候,抱起来软乎乎的。m.χIùmЬ.CǒM
林染不知想到什么,眼里的星光慢慢黯淡下去,
“回去以后呢?”
离开柬埔寨,他们就像结束一场探险,一场只有彼此,生死相依的探险,回到了现实世界。
在那个世界里,他们还能像现在这样拥抱吗?
莫斯年知道她在担心什么,默了片刻,低声开口:“阿染,你记得榆林镇吗?”
那是他让宋欢送她去的地方。
但其实更早以前,她就去过了。
在她跟着莫斯年的第三年。
那天是她十九岁生日。
她买来了蛋糕,满心欢喜地在沙发上等着莫斯年回来,等到深夜,他终于出现,一身酒气,看见桌上的蛋糕,才想起今天是她生日。
而那个等了他一夜的傻姑娘,半句怨言都没有,乖巧又熟练地爬起来去给他煮醒酒汤。
他深眸微醺,静静看着她纤细忙碌的背影好一会儿。
“阿染。”他难得心软,问她,“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她欣喜地回头,眼里是有光的:“要什么都可以吗?”
他颔首。
房子,车子,钱,钻石……她开口,他便给。
但那个傻姑娘说:“莫斯年,我们出去玩吧。去个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
那时候他愣了几秒,点头答应了。眼里却有淡淡嘲弄,是笑她傻气,不懂得利用他难得的心软,为自己争取最有价值的东西。
因为要去个没人认识莫斯年的地方,所以地点由林染选择。
她闭着眼睛用飞镖掷地图,扎中的地方,叫榆林镇。
那是一个古朴干净的小镇。
黛瓦白墙,船坞渔家……仿佛与世隔绝。
人气最鼎盛的地方,是一座城隍庙。
莫斯年一直没有忘记十九岁的林染,那天大概是她最快乐的一天,她眉眼间淡色褪尽,只是鲜活又美丽的少女,大胆地拉着他的手,踩着青石板穿梭在人群间。
甚至,她还敢喂他吃白糖糕。
最后,她缠着他陪她去了香火鼎盛的城隍庙。
庙门前,有个瞎眼的算命先生。
莫斯年向来对这些嗤之以鼻,而那个傻姑娘却虔诚无比,晃着竹签筒,摇啊摇,摇落一根,她认真地把上面的字念给算命先生听。
算命先生皱起眉,说她命里姻缘恶。
当时小姑娘就冷脸了,冷冷斥他算得不准,转头气鼓鼓地往庙里跑,跑去给菩萨磕头。
莫斯年敲了敲算命先生的木桌,俯身在他耳边冷淡地警告了一句:“今儿是她生日,你最好让她开心点,不然我连人带庙都给你拆了。”
等林染拜完菩萨再出来,又被算命先生焦急地叫住了。
“小姑娘,刚刚是我解错卦了,你命里姻缘虽然多波折,但最后结果是好的。夫妻恩爱,相伴白首,孝子贤孙满堂。”
林染顿时喜笑颜开,高高兴兴地拉着莫斯年的手晃:“莫斯年,你听见了吗?我以后会很幸福的!”
那天,那一刻,他是真希望她日后能如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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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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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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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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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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