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某某江湖势力厉害,某某宗门强大,但若是和皇朝相比连屁都不是。
想要和皇朝一较高下,起码得江湖一半以上的势力联起手来才有可能。
就比如眼前这个李公公,看其长得高高瘦瘦、阴冷邪魅的,谁能想到其竟然是一位天元境的大宗师!
在其面前,林风心里甚至连一丝战斗的念头都生不起来。
太强了!
天宗和绝顶,其间差距不可里计。
这种感受比当初碰见顾春风,被他狂揍更加强烈十倍百倍……
当然,这并不是说李公公的实力比顾春风强,而是在他的感知中,李公公比顾春风更加危险,极度危险。
方才在李公公的身上,他感受到了一丝杀意!
“不去京城果然是对的;不过京城,我早晚有一天会去的!”
看着玉玲珑他们离去的背影,林风喃喃自语。
李公公身上的杀意让林风知道,自己在京城那位的眼里果然是不受欢迎的。
玉玲珑虽然受宠,但在成为天宗之前,其在皇室的话语力极为有限,所以,想要抱住公主这根大腿吃软饭那是不可能的了,人终究还要靠自己!
…………
西域,暂时是无法回去了。
中原,有剑圣顾春风在……
南疆,一群母狼豺豹……
林风发现,世界之大竟无自己的容身之地。
难道要去蛮荒北原?
林风摇头。
不可能!
我林风是被吓大的吗?
一个顾春风就想吓住我,门都没有!
“顾春风算个鸟,我就不信他真敢杀了我?”
“一句话就想让我永远不回中原,你以为你是谁啊?”
“不过,还是先在青州待半年吧!”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就是一直不停的跑,跑了半年,林风也有些累了。
他想要找个地方过段时间清静日子。
另外,绝顶之后是宗师。
但想要突破宗师可没有那么容易。
首先得以气养神,将精神壮大。琇書蛧
然后用精神力淬炼内力真气,将真气淬炼到可以控制由心的地步,想圆就圆,想扁就扁,即宗师的罡气。
所以,林风想找个地方好好沉淀一下,养养自己的精神。
“年轻人,那山中时常有黑熊和豺狼出没,着实不是好去处,你又何必非要往里钻呢?即便是你有武功在身,一个人住在里面也实在是太危险了。”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伯看着林风劝道。
林风眼睛一亮:这正是我想要的!
“外面的母老虎更危险!”
林风笑着扬起手中的剑,“老伯放心,黑瞎子而已,不来也就算了,来了我给你送两条熊腿加餐。”
“……”
老伯看着林风远处的背影无语,“这年轻人长得挺俊俏的,就是脑袋有些不太好使,唉,可惜了!”
城市喧嚣多烦扰,考虑到自己容颜的杀伤力,林风觉得自己还是到山中比较好。
至于为什么选择眼前这座山,只因为这座山中有一片竹林……
隐居之地,可不得有一片竹子,环境清幽?
林风脚下不停,根据老伯的指点,很快就找到了竹林。
林风看了一下,满意点头。
竹子都很粗大,挺拔高耸,盖竹舍足矣。
林风选了一个位置便动起手来。
“唰唰唰”
“嗤嗤嗤”
剑气四射,剑光飞舞,林风身体在竹林中翻转、腾挪,剑影纷飞。
一根根老竹被斩下,去头去枝,然后整齐飞到一边堆好……
不到半刻钟林风就清好了方圆十数仗之地,砍好落起一堆竹子,并完成竹子的初加工,长短不一,有整有半。
林风拿起一根一头削尖的竹子,飞身而起,然后一掌按下,一根桩就此打好……
两个时辰后,一个离地约一米的两间竹舍盖好,三角屋顶,四四方方,不说有多好看,但起码能说得过去。
自己盖的,就是丑也绝对不能承认!
接着林风又用剩下的竹子弄成篱笆,围了一个院子。
还用泥巴糊一个灶台……
日落之前,一切大功告成!
看着自己的杰作,林风满意点头,“不错不错,就差一个烧饭的漂亮丫头!”
那晚饭该怎么解决呢?
林风摸着下巴,然后闪身进了树林……
…………
隐居生活想象的很美,但自己操作起来又是另一番感受,比如自己做饭,自己洗衣……
不过这也是另一种修行!
林风放心杂念,沉下心……
早上起来放两把米到锅里,加点水,添上柴火,然后去练剑。
等练剑归来,粥煮好……
吃过早饭,斜躺在竹舍里,透过门窗闲看外面的清风吹来,竹叶飘落。
接着考虑中午吃什么……
下午练剑!
晚上打坐练气!
一个人生活,不喜欢静的人时间长了也能静下来。
静心养神……
此时林风真正体会到了《纯阳童子功》内力精纯的好处,不仅是金刚不坏,威力大。
道家玄功,贴近自然,精纯的内力更容易静心凝神,沟通天地。
几乎每一日林风都感觉有收获,渐渐心思纯粹,净若琉璃。
“剑意勃发!”
“剑心通明!”
天,下雪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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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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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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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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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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