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之天。
圣人居所都是在洪荒之外、混沌之中开辟的空间,寻常修士便是见一眼都十分难得,除了一些比较奇特的太乙修士以外,也只有大罗金仙才有资格踏足漫步。
灵珠子能以金仙之躯进入混沌,不惧混沌之气的侵蚀自然是因为他有女娲娘娘赐予的灵宝护身,甚至他的本体也是一件灵宝。
秦清静静地望着那一层乳白色到近乎透明的屏障,其间还有一抹紫色的光芒飞快地游曳,他的声音有些晦涩:“这就是天么?”
与其说是天,不如说是洪荒屏障。
正是这些屏障阻挡了混沌之气的侵袭,才能让洪荒大陆中的生灵得以生存。
倘若没有云霄仙子拦路,他应该也是成为天的一部分,又因为他不曾升天,所以道祖用一缕鸿蒙紫气补了天之屏障的空缺之处。
“夫君,这里看不出来的。”
云霄微笑着牵住了他的手,带他跨过那一层天之屏障,出现在了混沌之外。
过了屏障之后,秦清陡然感觉到一种力量正在试图侵入他的体内,无论如何却也不得寸进!
那是混沌之气想要侵入他的身体!
不知是因为云霄仙子做了什么,还是因为他的本体与天之屏障是同类,混沌之气竟然不能侵蚀他的身体!
只是眼下他无暇顾及这些。
他们离得洪荒世界越来越远,见到的轮廓也越来越清晰,灵珠子带着洛神在将江山社稷图的护持下也追了过来。
“真的…很美。”
秦清望着洪荒世界,胸口有些难以压抑的豪气。
那道乳白色的光芒笼罩着洪荒大地,组成了一个天圆地方的世界,无数星辰汇聚在世界上空,闪烁着光芒。
那是天庭的地方。
中间是一片方方正正的大地,那就是洪荒的人间界,依稀可见一些高山轮廓,又有四根柱子从大地的边缘升起,托住了天庭。
大地的下方,乃是一片浑浊黑暗。
唯有大地向下延展出来了一座耸立山峰,从地底撑着另一处天之屏障的圆点,想来那应当就是不周山的地底根基。
正是那里,撑起了地府的空间。
当年盘古开天辟地,实实在在地在这混沌之中,建造了一个世外桃源的世界。
不论多少次再见洪荒世界,秦清都不得不承认,它的世界轮廓实实在在让人着迷。
既有雄浑壮丽,又有些优雅秀美。
云霄伸出手指,紧紧地攥住了秦清的手掌,转头在他的耳边轻声道:“如果夫君愿意,来日我便想方设法在洪荒开辟一方小秘境,作为我们两人的居所…”
过去她的修为不够,自然不敢轻易许诺这般言语。
现在云霄仙子堪称是洪荒第一准圣,距离圣人只差一缕鸿蒙紫气,实力上比起当年那些混沌神魔还要强上几分。
若是如圣人一般,开辟出一个能够演化万物的小世界作为道场,那她必定是做不到的;如果单单只是开辟出来一个安静的秘境作为两人的居所,肯定是能做到的。
“……”
两个人能在混沌之中干嘛?
这里又没什么灵气,难道还能修炼么?
洛神听到云霄仙子的话,忍不住悄悄看了她一眼,只觉得这位准圣大能真的是有些放得开。
“走吧,先去娲皇天!”
灵珠子懂得不多,心思更多地放在女娲娘娘交给他的任务,小童子头顶江山社稷图,带着洛神去前方引路。
圣人居所自然是有些不同。
女娲娘娘亲手开辟出来的娲皇天,乃是一处真真正正的小世界,这里宛如一座花园,无数奇形怪状的鲜花盛开,香气四溢。
洪荒难寻踪迹的灵药仙草在这里随处可见。
在洪荒世界,这些灵植或许其他修士得到之后会视若珍宝;在这里,却只能当做普通的花花草草,用以点缀。
女娲娘娘的天外道场就是这般模样,也不知三清圣人的天外道场到底是何等壮阔波澜!
圣人,真的不同。
圣人之下,尽为蝼蚁,绝非虚言。
天道圣人非但在实力上能够碾压圣人之下的修士们,更是在其他方面也能将修士们吊起来打。
洪荒之中最富裕的应该是截教的赵公明,他是属于那种只要落地就能捡灵石,悉心寻找就能觅得灵脉的人物,而且他又生财有道,更得了秦清帮忙,垄断过诸多行业。
如今赵公明捡灵石的时间,估计不如他耗费那点儿时间置办产业,反而收益更高。
即使像赵公明这等捡灵石都是浪费时间的人物,想要置办一处娲皇天这么大的花园,也要肉疼许久…
那就更别说其他人了。
灵珠子进入娲皇天之后,看到秦清惊叹的脸色,忍不住自夸道:“怎么样!娲皇天漂亮吧?”琇書蛧
“圣人道场,果真不同凡响。”
秦清平静地点了点头,他所见过的地方,能有与女娲娘娘的娲皇天相提并论的,估计只有通天圣人手中的昆仑秘境了。
娲皇天内的生灵颇多。
远古三族的龙、凤和麒麟在这里也成了点缀娲皇天的宠物,除此以外,竟然还有一些洪荒之中都难觅踪迹的大妖。
秦清总算体会到了后世一本奇书之中为什么会衍生一个形容词,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说起来还真是有缘。
秦清居然还真的看到了传说中的五彩石,也不知道这块石头里出来的到底是孙猴子还是贾宝玉的玉…
反正,结局都不太好。
作为一个五彩石,该补天的时候不去补天,即使化形了,又能得什么好果子呢?
适才刚想到此处,秦清就觉得心神一阵,感觉有点儿微妙,好像他该升天的时候也不曾升天,现在也没什么好果子啊…
除了有一个温柔可亲大方美丽气质端庄修为高深相敬如宾恩爱非常的妻子,好像其他方面一直也不是很顺利的样子…
感觉膝盖有点儿疼。
原本想要腹诽他人,结果发现自己也是一样。
“到了。”
灵珠子在前方带着洛神停下脚步,引着他们来到了一座庞大的宫殿,这才是圣人真正的居所。
娲皇宫。
宫殿的高度能与娲皇天的星辰比肩。
哪怕只是站在这座宫殿门口,秦清也能想象到,里面说不定可能会有一张八百平米的床。
秦清抬起头,望着宫殿的大门,这座大门至少也有数千米之高,其上云雾缭绕,根本看不到顶端。
或许,那床不止八百平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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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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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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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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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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