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黄帝站在阵眼之中,仿若自己凭空多了几分天威,手握轩辕剑,感受着体内澎湃的力量,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头。
过了一会儿之后,这位人皇叹了一口气道:“也只有仓颉才能依图绘下此等大阵,只是他却不能与朕亲见人族辉煌啊…”
“陛下可悔了么?”
“仓颉年事已高,何必再与我们拼命?今日安顿了仓颉,你我君臣再无什么后顾之忧了!”
轩辕黄帝摇头轻笑了几声,猛地挥动着手中阔剑插在了地上,冷声道道:“人总是难免要搏上一搏,才能有些精神…依照他们的想法,做个傀儡帝王,如何对得起这一世蹉跎!”
既然想要向天赌命,怎么可能不提前安排后事?
谁也不曾算过,一旦人族气运大涨,甚至超过上古巫族和妖族的话,究竟会导致什么后果!ωωω.χΙυΜЬ.Cǒm
“等等…”
风后在旁边把玩着龟壳,忽然蹙起了眉头,沉声道:“我方才为仓颉卜了一卦,原以为他离开之后平安过了此生,却发现他好似还有些旁的机缘…”
“什么机缘?仙道长生么?”
“卜不得。”
风后的表情有些说不出的微妙:“那道机缘是秦道友有关,然而若是卜算那位秦道友的话,必定要算到云霄仙子的身上…那位,可不能惹。”
圣皇大殿外。
秦清看了一眼身边的老人,迟疑着要不要召唤清风剑,感觉仓颉老迈的身体不太能扛得住的样子。
“仓老,能乘飞剑吗?”
“年纪大了,飞不得了。”
老人连忙摆了摆手,只是眼神望着清风剑中还有些渴望:“若是飞剑上有些飞来椅式的护栏,我还敢扶着飞上一程…”
秦清:“……”
飞剑上加个鬼的护栏啊!
他来到洪荒这么长的时间,怎么总觉得这个洪荒每个人的脑子或多或少都有那么一点点坑。
除了百分百完美的云霄。
“那就走着回去吧!”
秦清无奈地搀着他下台阶:“等会儿,我看看能不能找个地方买辆牛车…”
他的话头止住了。
秦清突兀地就想起来,早上自家道侣给他传音的时候,说是要给他送一袋灵石。
然而他却没要。
果然,以后不管什么事,听他妻子的就对了…
回去的路上。
仓颉看了一眼第六辆从他们身边走过的牛车,轻声问道:“上仙,你可是出门没带灵石?”
“…嗯。”
秦清无力地点了点头。
他也不好意思让云霄来送灵石啊!
不过云霄仙子来了,直接一朵祥云载着他们直接回去,还用什么灵石买牛车啊!
“那我写一只吧!”
仓颉小心翼翼地摸出了自己的笔,开口道:“道历城难免大了些,在下年迈,难免有些支撑不住…”
“…写一只?”
秦清诧异地望着仓颉手中的那支笔,通体有些晶莹剔透,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透出了七彩的光芒。
“嗯。”
老人点点头,洒手在空中写下了两个秦清不太认识的字眼,但是却能看出来那是一头牛和一辆车的形状。
那是人族最为古老的象形文字。
正当秦清神色不解的时候,那两个字瞬间变成了一头真正的牛和一辆小车,这么神奇的一幕却让秦清看得眉心直跳!
一口老槽压在喉咙里吐不出来…
这是神笔仓颉吗!
仓颉的年纪是真的大了,他收起笔之后,爬上了小车,还冲着秦清招了招手道:“上仙,不与在下共乘么?”
“……”
秦清感觉今天受的刺激有点儿大。
仓颉写出来的牛,似乎极通人性,乖巧地带着后面的小车走着,也不用人去管它。
上了车之后,仓颉就安静了下来,自顾自地拿出一片毛皮,随手咬破自己的手指,在上面写着奇奇怪怪的东西。
秦清的额头突突,紧张地看着仓颉竟然用自己的血写字,忍不住道:“等等,你这是在干嘛?”
“写字啊。”
“可是你在用自己的血啊!”
“我年纪大了,心思难免有些涣散。”
老人小心翼翼地写了一个字,摇头轻声道:“若是有些想法,必定要马上写出来,机会稍纵即逝,说不好下一刻就会忘记。而我只需咬破手指,就能得到颜料,这是何等地便利…”
“……”
秦清顿时肃然起敬。
或许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先贤,人族才会一步步地从角落的夹缝中走到今天,又称为洪荒世界的根基物种。
过了一会儿,秦清忽然又有些疑惑道:“你怀中不是有一只透明的笔么?它不能在皮上写字吗?”
“能啊!”
仓颉点了点头后,又摇头叹息道:“只是那支笔何等珍贵,实属天工之物,我怎么能浪费它呢?”
“……”
秦清不再言语。
洪荒之中,其实也有笔有毛皮绢布,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颜料上的文字终究不能长久,因此大家还是以刀笔刻在竹简、甲壳或者金属之上。
若是修士的话,只需法力刻字即可,倒是方便得很。
然而整个人族,修士的比例其实不足万一。
牛车行进的速度实在是太慢。
哪怕是道历城的街道宽阔,然而牛就是一头普通的牛,也不是金鳌岛的大罗金仙青牛,它走得就是很慢。
过了一会儿,秦清有些无聊,看着仓颉在毛皮上画着一只羊,又画了一个奇奇怪怪的叉子。
“这是什么?”
“……”
老人沉默很长时间之后,才缓缓开口道:“义,君臣之义的义,朋友之义的义。”
“……”
秦清不住地挠头,因为他实在看不懂仓颉的字,只觉得写起来太过麻烦,忍不住有点儿想写一个楷体字。
仓颉望着毛皮上最终定型下来的字,嘴角微微笑了出来,转头看向了秦清:“上仙觉得这个义字好看么?”
“挺好的。”
秦清说的话有点儿违心,后世的汉字演化了那么些年,那是何等的优美?只是那些字终究是从仓颉笔下的字里改良美化的。
正当他的话音刚落,就看到一道金色的光芒在他面前一闪而逝,化作一个金色的圆球出现在仓颉的掌心,治愈了老人的伤口。
“上天也认可了这个义字么?”
仓颉缓缓叹了一口气,再次拿出了自己那支透明的笔,目视着那团金球落入了笔中。
秦清有点儿好奇:“这是?”
“功德。”
仓颉看着那一团金光完全融入了笔中,轻声继续道:“每当我造出来一字的时候,上天都会赐下一道金光,后来丞相告诉我,那就是功德。”
“…要不,我来写一个吧!”
秦清终于有点儿按捺不住,跃跃欲试,功德对于一个洪荒大负翁来说,吸引力简直不要太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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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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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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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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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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