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名字后,不知为何李淳罡总有种熟悉感,总感觉自己在什么时候在哪里跟这杂志有点联系或者是关系,不是道听途说的那种,而是彼此之间确确实实有过确凿联系的。
“对的。说起来李淳罡先生的作品还曾经上过我们《文学》某期的封面作呢!”
“对对对~你不说我都快忘记了!”
对方这么一提起,李淳罡总算是完全想起来了,那时候还是自己写第一本小说《鬼吹灯》的时候,因为发单章时候的一首“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而登上过《文学》杂志那一期的封面作。
说起来那一期的《文学》杂志,人民出版社那边还寄过一本样本给他呢,只不过后来......
给班上的同学们互相借来借去传阅了老半天,等再想起来的时候都已经不知道到谁手里了,甚至可能已经不见踪影了,再加上自己当时也没有太过在意,觉得事情过去也就算了。
现在回想起来,多少有点可惜了。
“不知道徐主编想要怎么个合作法?”
“千字五千!”
对方也不墨迹,十分爽快地进行报价道:“一千字就是五千块钱,我们计算过了,《项链》全文大概在五千七百多个字左右,我们可以给您按照六千字的价格来算,包括您参加七星文学杯后续初赛跟决赛时候的作品我们都可以以这个价格合作刊登在《文学》杂志上,当然前提是您的作品得通过我们编辑部审核。”
李淳罡皱眉:“太少了。”
这个价格倘若放在传统的文学作家身上可能还真一点都不低了,甚至有点超过业界水准线上,但是放在不客气地说一句是“日进斗金”的他身上,还真有点看不太上的。
“那您的意思是?”m.xiumb.com
那边干脆把皮球踢了过来。
李淳罡最怕的就是这种问题了,要不然当初也不至于因为不想烦这种事情而心生找文学代理人的念头,后续也就没有入股工作室,更没有现在一步步发展成为文化传媒公司的今日了,不过他可以继续跟对方打太极:“这方面你们《文学》是行业里的翘楚,应该比我这个外行人要再清楚不过了。我可以再给你发一篇小说过去,你先看看内容如何再报价,我要是觉得合适咱们就合作,不合适的话……”
他没有说完全不合适的话会如何,但是想要表达的意思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想要合作?没问题!
前提是你的价钱必须要合适,不能说你《文学》是国内最知名、最权威的文学性质杂志就能够说店大欺客,这是不可能也不存在的,真要这么算的话,他李淳罡还是网文界鼎鼎大名的白金作者呢。
一句话讲到底:得加钱!
“行,我的邮箱是……”
电话那头的徐言之觉着李淳罡说的话也很有道理,虽说《项链》这部短片小说内容确实相当出色,甚至可以说是近年来都少有的优秀短篇小说,但是仅有一篇的话说明不了什么,说不定就是昙花一现呢,更何况目前《项链》已经在七星文学杯上亮相过了,很大一部分喜爱短篇小说的读者也都看过了,如此一来刊登的价值就大大减少,但是这一切如果不是昙花一现呢,而是李淳罡文化功底的最好实力体现呢,那么便值得他们出版社花更高的价钱去拉拢了。
“新的短篇明天发给你。”
“啊?你不是已经写好了的吗?一天时间你这是要打算现写的意思吗?”
“一天时间现写不可以吗?”
“不是......可以是可以,可是......一天的时间是不是也太短了一点。”对方有些傻眼了。
这年轻人有点不讲武德呀,哪有人钻研一部短篇小说只用一天时间的,更何况也没有一天时间那么多,你还要扣去吃饭睡觉解决生理需求等杂七杂八事情。
李淳罡道:“那回聊,再见。”
李淳罡确实说挂电话就挂断,丝毫不拖泥带水的,反倒是搞得还想要追问一些短篇小说细节问题的徐言之独自在风中凌乱起来,同时满脑子都是对方到底如何在一天之内完成一部优秀短篇小说的疑惑。
以正常人的思维来看——
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不对方就是瞎写一通敷衍自己;要不就是对方其实早就已经为参加七星文学杯准备好了几部短篇小说,之所以提出一天的时间无非是在故意吊着自己,可是转念一想也不对呀......因为无论怎么想对方都没这么做的必要啊。
只能说现在年轻人的想法,他们这些老家伙们理解不了!
按照徐言之自己的理解,李淳罡的一天时间很可能真是一天时间,扣去今天,加上明天,最快后天才能够看到所谓的短篇小说,这也是唯一能够解释清楚也是更能理解的了。
第二日。
当主编徐言之重新坐到自己的办公桌时,发现自己的邮箱里收到了一份稿件,是来自于李淳罡的短篇小说,名字叫《麦琪的礼物》。
什么情况!?
他满头问号。
不是说好的一天时间吗,难道自己认知里面的一天时间与李淳罡口中所说的一天不是同一个“一天”吗?自己理解中的一天对方最快都要到后天左右才能把短篇小说发过来,甚至都已经有心理准备这个时间可能会更长,但是对方理解的一天恐怕就是时间从12号跨到13号,如此简单!
在打开这部名字叫《麦琪的礼物》短篇小说的时候,徐言之没有急着去浏览内容如何,第一步先是看了一眼字数上,发现只有短短三千字,顿时一愣,下一秒就释然了,这才能解释得通为何如此短时间便能完成的。
作为长期处于阅稿、审稿一线的主编,看一部小说的速度还是很迅速的,更何况区区三千多个字,所以徐言之很快就将之看完。
不仅他自己看了,同时还喊上了同样负责《文学》杂志审稿的老熊和铁子二人一块,一个电脑屏幕前面同时紧挨着三颗脑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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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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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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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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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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