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膳房可绝对没这东西,皇宫里的皇上娘娘嫔妃可是不吃猪肉的,在他们眼中,猪是肮脏下贱的牲畜。
在储物间找了一番,陈方拿着一个玉米,有点囧逼蒙圈。
这东西不是应该躺在美洲大陆的深山老林里,只有美洲土著拿来当食物,做玉米饼么!
怎么现在却出现在掖庭宫的厨房里。
蝴蝶效应,一定是蝴蝶效应,难道北汉已经发现美洲大陆了?尼玛,若是如此,哥伦布知道,会不会揭棺而起。不对,哥伦布距离出生还早,还有近千年呢。
玉米出现在掖庭宫的厨房,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此时美洲大陆已经被北汉的人发现。
这也不奇怪,历史上比较冷的几个冰河期,亚洲和美洲是有冰架相连的,冰架延伸在白令海峡,只要有人走过大冰架,就能走到美洲。
而且作为穿越者,刘秀即使再无知,再无能,可也不可能连这个世界有美洲大陆这事都不知道。所以,北汉应该早就发现美洲大陆了,甚至可能在那里经营了几百年。
如果是这样,那么北汉的实力就要重新评估了。当然,这不是陈方操心的事,他现在还处在怎么活下去的阶段,国家大事哪里轮他操心。
如果北汉朝廷知道美洲的存在并派人去了美洲,那么玉米,西瓜,西红柿,马铃薯,辣椒这些美洲土特产通过北汉传到大唐也就不足为奇了。
蝴蝶效应,陈方又看了看这个玉米,玉米不大,只有手掌大,颗粒也不是特别整齐。和后世的玉米比起来,一个像是整了牙,而另一个像是没整牙的。
正好,那块猪肉是一块肋骨肉,一会将猪肋骨剔出来,正好搞一个玉米排骨汤。当然,还需要一些葱姜,葱最好是香葱,不过陈方没找到,只找到一些大葱,只能将就用了。
葱姜韭这些在汉代就有种植,司马迁的史记中都有明确记载,所以,大唐的厨房有葱姜很正常。
让陈方不明白的是,既然葱姜出现的这么早,唐人怎么就不知道用葱姜去除猪肉的那股土腥味。
大概猪肉一直不受上层社会待见,所以才会如此。
由于古代很少有温室这种存在,菜都是时令菜,后世一些很普通的菜几乎都找不到。
而很多后世的菜又是后来才渐渐演变培育出来的,这时候也肯定没有,比如白菜,白菜是由后来的菘菜渐渐演化而来,而菘菜被大规模食用已经是宋朝。xǐυmь.℃òm
陈方很郁闷,不过在一个偏僻角落陈方找到几个马铃薯和一些辣椒,这些东西也是原产美洲的蔬菜。
看来和玉米一样,由于蝴蝶效应提前传到大唐。
玉米和马铃薯辣椒都有一个特点,就是适应性强,产量高。离开美洲,在亚洲的土壤里也能快速适应生长,甚至长势更好。
比如辣椒,在陈方未穿越之前,华夏可是辣椒生产加工和食用的大国。
这些作物应该现在种植都比较广泛,不然也不会出现在为宫女做饭的厨房。
离开厨房储物间时,桃红提了一串猪肉,拿了两个马铃薯,而陈方只拿着两个玉米,两个健妇则拿了大堆的食材,其中许多陈方都不知道叫什么,只是约略可以看出是什么类型的蔬菜。
比如菠菜,这是张骞出使西域带回来的,唐代已经大量种植。比如青菜,不过比后世的要短小单薄一些,毕竟后世的青菜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培育改良。
借用厨房的锅灶,陈方打算在这里开始烹饪一番。
桃红正要阻止,被陈方瞪了一眼,马上不敢言语。
“公子这是为娘娘办事,公子这是为娘娘办事!...”
那里,看到陈方挽了袖子,准备亲自下厨。几个厨娘赶紧过来帮忙,洗菜的洗菜,切菜的切菜。
陈方找到一把剃骨刀准备剔下猪肋骨,那里跟随陈方来的一个健妇赶紧接过剃骨刀,只让陈方指挥就好。
陈方具体是做什么的,这些人都不知道。可都明白,陈方是贵人,怎么能让陈方干这粗活。
陈方也是无奈,指挥几个厨娘和两个健妇忙活,切丁切丝剔骨切肉,几个厨娘都是好手,两个健妇干的是剔骨剁骨的力气活,也干的不错。
那里蒸米饭的活陈方交给厨娘,炒菜做汤这事陈方却必须自己来。
只是那里自告奋勇烧火的桃红,抹了一脸黑,硬是没将火烧起来。
陈方摇了摇头,这丫头进宫以后看来没怎么干过粗活。
陈方掏出灶膛里一些柴火,用一根木棍在灶膛拨弄几下,很快火势旺了起来。
“公子,这火是怎么旺起来的,我忙活半天都没烧旺。”
“不要添那么多柴!”
至于人要实心,火要虚心这种大道理,陈方觉得不适合给桃红讲。
“哦!奴婢知道了!”
“胡萝卜玉米和排骨都切好洗净没有?”
“已经好了!”
此时锅里的水已经烧开,陈方将排骨入锅,排骨需要先焯水,撇去浮沫。
陈方手法娴熟,只可惜这里只有铁锅,没有砂锅,不然砂锅煲汤更好。
“再起一口锅!”
那里一个厨娘赶紧点火,火迅速烧旺,比起桃红,这厨房显然烧火的技能点点满了。
陈方将菜籽油入锅,很快一股菜籽油特有的香味在极为宽大的厨房弥漫开来。
待到葱丝生姜入锅,一股异香已经迅速弥漫开来。
这种菜籽油和葱姜结合起来的香味别说桃红从未闻到过,几个厨娘也是第一次闻到。
“公子,好香啊!”
“一会会更香!烧好你的火,火别太大,记得,别添太多柴。”
“嗯,奴婢知道了。公子,一会做出来的菜桃红能尝尝吗?就偿一点。”
“你们几个都能尝,这顿饭就是为了犒劳将菜籽油榨出来的你们的!当然,几位厨娘帮了这么大忙,一会也尝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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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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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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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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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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