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小在黄河边长大,喝的水还真的就是黄河水。
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也是季节性的河流,冬季结冰,可以站上人,后来漏了人之后,人们不敢踩了;夏季汹涌,河水很大,有风的时候澎湃,没风的时候祥和。
那个时候的黄河还没有开始修浮桥。浮桥就是那种一座座小船组成的道路,可以行人,开车,随水流浮动。
当时的过河手段还很简陋,就是两岸拉一根钢索,船头用绳子套在钢索上,在水浅的地方人就撑着杆子过河,到了水深的地方就用手拉索前行。
有风吹来,小船就摇摇晃晃的,恐惧加上容易失去平衡,一般人都受不住的,一下子就要吐了。
陈明亮坐过几次,每次即使不吐也很难受。
他这会就感觉整个天地都在旋转,有种晕船的难受。
躺在床上,他觉得自己一会儿在顺时针加速,然后一会儿又在逆时针旋转。
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猛的冲击自己大脑,像一座大山,又像一块大石头,压迫感很强,还带着强烈的耳鸣,蒙蒙的。
那个恐怖的东西一下子很远,一下子又很近,时时刻刻在冲击自己的大脑。
还好像有个锥子一样的东西在太阳穴那里拼命钻,头是又疼又重。
昏昏的又睡去了。
昏昏的又醒来了。
嘴唇干的要命,口腔吞咽一下,嗓子都火辣辣的疼。wWW.ΧìǔΜЬ.CǒΜ
这应该是吐过了,能感受到胃酸灼烧的食道和嗓子扯着的干痛,还能闻到带着些呕吐味道的酒气。
这是宿醉了,真的不愿意醒过来!。
陈明亮觉得自己好孤独!。
肉联厂工作二十年,身边也没有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
一起玩的朋友不少,都不能交心,因为交心了他就会嘲讽你,觉得你不能过得比他好。
本来还有家庭温暖吧,可感觉跟母亲和弟弟的距离也越来越远了。
而爷爷奶奶又已经不在了,在的时候关系也没有处理的太好。
人醒了还不如醉着。
意识清醒了,却假装自己在睡觉。
酒后的疲惫和难受又要驱使着自己起床来,有些生理需求你不能违背,人有三急呀。
总不能啥都拉到裤裆里,又不是植物人。
偷懒一时爽,早起洗衣裳。
睁开眼睛,周围黑乎乎的。
似乎又有光亮在一闪一闪的跃动
视野渐渐清晰,扭头看去,却没有看到了,自己得了飞蚊症吧,还产生幻觉。
只见离床大概有三五米远,似乎是有火苗在舔着锅底,摇曳的散发着热和光辉。
那应该是铁锅灶台吧,很大也很暖,有一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不对呀,哪来的火光?,这是应该是自己家呀!
虽然已经快守不住了,但现在还是自己家呀!
这是着火了吗,怎么会有明火出现!
陈明亮彻底清醒了!!
翻身从床上下来,赤脚熟悉的套进了冰凉的鞋子里,滑腻腻的,好奇怪。
看不太清楚前面的状况,还踉跄的几乎摔了一跤,跨了两步才收住。
伸手去摸床头的灯,熟悉的位置却没有熟悉的按键。
床头是空的!墙都没摸到,别说开关了。
再说了,自己的卧室好像也没有这个房间这么大呀!。
踢踏着鞋,懵懵懂懂的继续往前摸索,半空中碰到一根斜拉的绳子。
“咔啪”
灯亮了。
这是那种60瓦的白炽灯泡,一不小心塞嘴里拿不出来的那种,塞到别处也拿不出来。
有些人好奇心就是非常重,可以拿这种灯泡到处乱塞,陈明亮不敢。
还别说,这灯泡亮度还有些刺眼呢,滚圆的灯泡上粘满了油腻,从下面发出昏黄色却明亮的光芒。
视野渐渐回来,陈明亮惊呆了!
眼前确实是两口好大好黑的锅,用水泥砌的灶台,生铁铸的大黑锅,锅又厚又黑又大。
这么大的黑锅,寻常一个人跟本背不动。
好家伙,锅台直径起码有一米八五,铁锅上面还架着好多层竹屉笼。
这种竹屉笼也是比较常见,就是传统的蒸馒头专用的,只是一般见到的没有这些这么大而已。
屉笼的每个边都有两个伸出来的抬架,这一层层摞起来,起码有一人多高,要想取最高层的馒头,还要站凳子上并且踮起脚尖才行。
这他妈就是个大厨房呀!
这个厨房面积真的好大,房间也很高,黑咕隆咚的。
尖尖的屋顶上还能看到正中的顶上有一个架空的小房子,前后都有小窗透着夜晚的光。
那就是厨房顶部的散气间,蒸馒头的时候散发蒸汽用的,很传统,也很实用。
房间能够看的更仔细了。
这个大厨房有三间普通房子那么大,是中间有两个松木大梁隔开的三大间。
层高也高,还显得相对比较空旷。
松木的大梁上挂着几包黑乎乎的东西,上面还搭着向下垂散的斗笠,应该是防备老鼠偷吃用的,老鼠会顺着斗笠滑下来,吃不到下面的东西。
再回顾到自己身边,一张破床立在墙角,床的两侧是靠墙边的,省的半夜睡觉会掉下来。
床的另一头堆着一些黑黑块状的东西,应该是煤堆吧。
自己站在床比较长的一边,踏趿着鞋。
对着床的几米外有两口好大的锅,其中一只锅下面还燃着煤和柴,在慢慢的烧着火。
食堂的窗子和大门都透进着外面的光,还有点关不太拢,时不时有点漏风的感觉。
靠着厨房后墙的位置,是一排水龙头和一排水泥案板,案板前面的地上堆着很高的蔬菜,看形状应该是白菜,冬瓜和土豆。
这是这个季节的主要菜品。
这是在哪里?,我从哪里来?,我是谁?,陈明亮觉着一切好眼熟。
低头再去看自己,我去!穿着真的好时髦。
上身一件小黑棉袄,还只有两个扣子能扣拢,其他的扣子早就不见了,是自己挣脱了吧。
棉袄的袖口也已经破烂,都漏了棉花,棉花也不白,黄的发黑,有点邋遢。
昏黄的灯光下能看出自己一双手,手背肿的老高。看样子应该是冻的,手指也不太灵活,两个小手指的指跟都裂开了,动一动,还能感觉到扯着丝丝的疼。
下身一条内加绒的厚秋裤,也是挺旧的,只能覆盖到脚踝那里,这是短了。
而且能感觉到秋裤里面应该是没有穿内裤的,从前开门那里还往里面灌着风,脚踝也是凉飕飕的。
床上靠里的位置还丢着一条老棉裤,一床绣着大牡丹花的被子上面盖着一件深蓝绿色的军大衣,刘德华同款的。
那似乎是父亲陈长寿活着的时候常穿的那一件,配套的还有个大耳朵的帽子,衣服后来自己继承了,又穿了很多年,帽子找不见了。
轮到弟弟穿的时候,终于什么都找不见了,弟弟从来没有穿过自己剩下的衣服。
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想到现在又看到这件军大衣。
这是怎么了?!
这个场景似乎是自己读初中时候住的地方!
这是自己勤工俭学住的学校食堂!陈坡乡镇中学的学生食堂!
这是自己一个人在看食堂守夜,顺便做自己的宿舍。
陈明亮身体素质好,家里又穷,还会使的一把好刀法,剃肉,剁菜什么的都不在话下。
读初中时,这不就毛遂自荐去了食堂,只露了一手基本功,然后就被学校食堂招录了。
司务长还说了,辍学了就在食堂踏实的干,包你有饭吃。
现在还是上学期间,食堂管吃管住,一个月还有20块钱补贴。
已经够花销了。
陈明亮很珍惜这个机会,也很勤快。揉馒头,切菜,打扫卫生,样样都很能干。
带着馒头的屉笼很重,别人都要两个人抬,他可以自己一个人搬;蒸完馒头,留下那么大一锅泔水,别人都不愿意动。他也是自己一个人往外舀,自己一个人提。
守着食堂自然不缺吃喝,跟厨师们一起还锻炼了手艺,改善了伙食。
身体越发壮实,到了初二,来到初中才一年多时间,就已经是一米八几的大高个了。
这情形应该是他第一次喝醉酒吧。
以前也陪父亲或者亲戚偶尔喝一点,有人管着,喝不太多。
这次是放开了喝了。
起因是食堂的司务长儿子结婚,厨师们都去跟着喝喜酒,喝酒回来打包带了好多做红烧肉的大肉块,还用10斤装的白色塑料桶带回来一桶散装白酒。
陈明亮用半熟的红烧肉重新炖了一锅猪肉白菜,大冬天的打打牙祭,毕竟也快过年放假了嘛。
几个厨师晚上就着猪肉喝喝小酒,惬意的很。
陈明亮也跟着喝,被厨师们劝着劝着就喝高了。
可能是酒质量不行,陈明亮前世也记得这回事,自己难受了一个多星期。
后面一喝白酒就反胃,白酒到口中也咽不下了,自那以后自己很少喝白酒了,应该是喝伤了。
记忆如潮水般慢慢回来,感觉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陈明亮终于记起来了!
深度醉酒的这一年应该就是1997年,香港回归的这一年。
不过,马上就要到98年了。
现在应该是97年的深冬,具体是哪一天就不知道了。
这年自己正在读初二,不过今年过年的时候自己一个远房的叔祖爷就会安排一件改变自己命运的大事。
乡政府要成立专门的屠宰场了,叔祖爷给自己要了一个指标,然后和母亲商量着就让自己辍了学。
再仔细的看过周围,再仔细的检查过自己,确认自己真的回到了二十多年前,回到了那个还在读书的时代。
学校食堂离公厕很远,黑灯瞎火的,只要不是解大号,都难得走那么远。
直接出食堂后门,凑着星光,溜到靠操场围墙角那里直接嘘嘘解决掉,哆哆嗦嗦的又回来,钻回被窝里。
还是被窝里暖和。
傻愣了那么久,身上都快冻透了,所幸被窝还没凉。
那就接着去睡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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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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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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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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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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