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开袋口,将里面的花椒倒在手上,仔细拨弄了几下,然后又凑到鼻子近前闻了闻。如此小心,怕的是白慎在其中下毒。
再三检验,才终于把花椒扔到了锅里,同肉一起煮着。看似鼓鼓囊囊的布袋,实则也没有多少。但在入冬的蛮族部落里,能弄来花椒就是一种能力和身份的象征。
不过这两点有时候很容易混淆。
到底是有了身份,才会有这般能力。还是有了能力,才能获得这样的身份,很难分清。
白慎和厌结一样都是部落的盟主,不同的是,他已经拥有这个位置的时间要比厌结长出去不少。
都说所在的位置更能磨砺人,那白慎要比厌结经受的磨砺更多,自是就用拥有了更高的眼界,更宽广的人脉,这些都是能力的一部分。
“这些花椒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厌结问道。
他的部落要比白慎部落更加靠近下危城。
出了华容夫人的华容道,第一站就是此地。按理说白慎部落中没有的东西,其他部落更不可能拥有。但今日白慎却大大方方的拿出了一袋花椒,着实让厌结有些想不明白。
即使还有胆大的流人商队,也应当先行路过这里,再往大漠更深处进发。
厌结部落之所以能成为漠南六大部落中最强大的,还有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理位置上的优势。
不管是流人的商队还是其他,能够携带的货物都是有限的。最先挑选的人最有优势,只要有钱,甚至可以把他们携带的货物全部买空。
长此以往下去,厌结部落相比于其他部落而言,有了更充足的物资物,便也能得到更长远的发展。
毕竟所有的发展都离不开这一点,人多了没有粮食吃只能饿死,所以哪个部落拥有的更多,实力就会越强。
这种买断的大手笔,也必须是狠下了决心,下了本钱才能做到,没有个果断绝厉的王,没有绝对服从的人民,都办不成这项几乎以命相搏的事。
“前一阵那个流人商队你还记得不?”
白慎反问道。
他搓了搓手,一名部下十分有眼力的递过来一根点燃的烟杆。
烟草却是要比花椒更加稀缺的物品。
蛮族中人个头大,体内又有极为旺盛的气血之力。即使是最烈的酒,他们也能喝下寻常人的好几倍才会有醉意。
抽烟也是一样。
像刘睿影,最多抽掉一袋烟,就会觉得胸口憋闷,脑袋发昏。觉得是睡意来袭,一闭上眼睛偏偏又兴奋的睡不着。
但蛮族中人要是烟草足够,却是可以一锅接着一锅,抽一整天都不用停歇。
这样的本事,不知道老马倌有没有。
反正刘睿影每次见到他,要么是在吞云吐雾,要么就是在清理自己的烟袋锅子,准备吞云吐雾。
厌结没有回答白慎的问题。
但他所说的流人商队,厌结记得一清二楚。
那已经是三个月前的事情了,在他前往下危城去找马贩子买马的前两天。
对于马上就要得到自己喜爱东西的人,最后的这几日可真算的上是度日如年,天天摆着指头,恨不得一个时辰抵了一天。
不过比那流人商队更让他在意的,却是白慎的烟杆下吊着的一个装烟丝的绸袋。
上好的绸子,在中都城里都是不菲的价格,在大漠之上很多人一辈子连见都没有见过。
这样的绸袋,既不能当做粮食,也不能装太多东西,着实鸡肋的要紧。
厌结好宝马,毕竟还能使用,算不得花瓶一般的摆设。
但这绸袋却是一点用都没有,他敢断言这绝对不是白慎花钱买来的。
双方既然是死对头,也就对彼此不落的实力更为了解。
白慎部落虽然赶不上厌结部落,但也算不上落后穷困,起码在大漠之上是如此。
不过要说他们突然阔气到连装东西的袋子都可以用绸缎来制作,厌结是绝对不相信的。
白慎一定是发了笔横财,而且还和那支三个月钱的流人商队有关。
“你不是来吃肉的。”
厌结说道。
白慎刚好吐出一口浓烟。
烟雾遮挡住了他的面庞。
恍惚中,他眯着眼,歪着脑袋,饶有兴趣的冲着厌结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你是来炫富的!”
厌结说道。
“炫富?”
白慎惊诧的说道。
甚至自己口中的烟还未吐干净。
剩余的烟雾,从他的鼻孔里冒了出来,乍一看上去,似是七窍都在出烟。
“没错。”
厌结也拿出自己的烟杆。
毫不客气的解开白慎装着烟丝的绸袋,从里面挖了满满一锅烟丝,然后将其送到鼻子下闻了起来。
老烟枪一下就能闻出来这烟丝的好坏,甚至是产地。
厌结不算是老烟枪,但好坏新旧还是能知道的。
这烟丝是今年的新货。
以往流人商队带来的,都是下危城里不知道囤放了多少年的库存。
酒越存越老,历久弥香。
烟丝却不一样。
放久了,在如此干燥的地方,几乎都没有了味道。看似大片大片的烟丝,用手稍微一碰就碎成了渣子。放在烟袋锅中,抽一口,满嘴都是碎末,还得边抽边吐痰,很不舒服……
而这绸带里的烟丝,却是经过考究的工艺精心烘焙过的。
适当的火候,不但能锁住烟丝中的水分,还能更好的激发出它的香气。
抽一口,不说赛神仙,起码也觉得离头顶的群星们更近了些。
当然,这些厌结并未说出口。
没必要当着自己部众们的面前,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他只是静静地抽着。
等白慎对这自己为何要夤夜来“炫富”做个合理得当的解释。
不过白慎似是没有听说过这个词。
还是一旁的智集长兴解释了一句“炫耀富贵”,他才恍然大悟般的点点头。
“真是从城里来的!说起你在城里呆了三个多月,也没带回来些身好东西,给老哥我开开眼?反倒是吃了我的花椒,抽着我的烟丝,还出言挤兑。”
白慎说道。
烟杆随即递了出去。
分给随他而来的部下们,一人几口,轮着抽了个干净。
厌结的目光和脸色越发冷峻。
他已经说了自己所有能说的。
有些话虽然他想说,但却不能说,也没有必要说。
至于白慎这些弯弯绕的东西,听不听都一个样,却是连一个字都不想回答。
“我还有个东西要送你!”
白慎拍拍手说道。
“送,只要是好东西我都收,收了就请你吃肉!”
厌结喷了一口烟说道。
白慎再度一挥手。
方才给他递烟杆的部下,从骆驼上取下一个木盒子,捧着放在了桌子上。
刘睿影一眼认出这木盒的不凡。
倒不是因为上面有什么特殊的花纹或是铭刻。
而是这木头本身。
光洁平整的木盒表面,只刷了一层清漆。
这木头却是沿海地区特有的鸡血红杉。
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木质的颜色内里极为鲜红。切开砍断时,里面还有些粘稠的液体散发着腥味,看上去像极了鸡血,由此得名。
这种红杉木成长周期不算慢,但能用来制作盒子的,都是木芯中那最坚韧的一块。
所谓百木三盒,就是说一百棵鸡血红杉,能有三个木芯能够用来做盒子,都是极为难得。
这样的东西以及工艺,在漠南绝对不会有。
刘睿影甚至敢断言,下危城里能用的起的,无非也就是欧家和胡家两家而已。其余的世家,都还差了些资格。
一想到沿海,刘睿影脑子里就浮现出两个人。
一个是做海货生意的大老板,毕翔宇。另一个就是李韵……
何况先前还在路上与李韵狭路相逢。
她既然会雇人杀厌结,那正好证明了她与其他的部落定然是有所接触。
花椒、烟丝、木盒,这些东西对她来说不值一提,但放在大漠之中,却是收买人心的利器。
“肯定是好礼物,先不要着急!”
白慎笑嘻嘻的说道。
厌结看了一眼长兴,又看了一眼刘睿影。
长兴对他微微点了点头。
白慎如此行事,证明这木盒里的东西他觉得肯定能够打动厌结。
看看又不吃亏,不看却是心里就有个疙瘩堵在那里。
“而且,最好是你亲自打开。”
白慎伸出去的手,又缩回,卖了个关子。
厌结从鼻子里冷哼一声,用手里的烟杆挑着,将木盒打开。
刺鼻的血腥味混杂着恶臭扑面而来……
却是连浓厚的烟雾都覆盖不住!
木盒里盛放的,赫然是个人头。Χiυmъ.cοΜ
而且这人刘睿影也认识。
正是在半道上截杀他们的那三名刀客中为首之人!
当初厌结只废了他拿刀的右手,算是放他了一条生路,没想到这天道轮回,最终他还是难逃一死。
“怎么样,这份礼物还不错吧?”
白慎问道。
“送我个死人头,按照王域里的话说,叫做晦气!哪里不错?”
厌结并不领情,用烟杆一敲木盒的盖子,让它重新扣上,将难闻的气味全都重新关在里面。
“你没看清这是谁?”
白慎伸长了脖子追问道。
“看清了。”
厌结把烟锅在木盒上种种一磕,烟灰和烟渣倾泻而出。滚烫的烟锅也在木盒的盒盖上留了个黑乎乎的圆形印记。
白慎看着一阵肉疼的表情……多好的盒子!即便是装过腐烂发臭的死人头,只要洗干净还是能用的。
蛮族人又不讲究这些,只要是好物件,这里没有的,管它之前是做什么的,却是都一样。
“我既然当时没杀他,那就证明我不想他死。你拿着他的人头来当做礼物,当真是送错了。”
厌结毫不留情的说道。
白慎面子上有些挂不住……但还是尽力陪着笑脸。
“真说要有仇,也是我这兄弟和他有仇。好端端的赶路,莫名其妙的,被人阻拦,打了一架。你要是送礼,送我这位兄弟倒是没错。”
厌结看向刘睿影说道。
白慎扭过头来,这才看到落座的还有刘睿影和蝴蝶。
他的眼神在蝴蝶身上只停留了片刻,然后就定格在刘睿影身上。
“原来还有高人在,失敬失敬!”
白慎对着刘睿影拱手说道。
这些蛮族中人,看似与世隔绝,但其中的高层却又对王域中的礼仪、行事作风,乃至说话的切口了如指掌。
白慎的王域话甚至要比厌结的更好些,若是不看他的身形样貌,只听声音的话,根本不知道这人竟然是蛮族。
刘睿影客气回礼。
毕竟外来是客。
就算厌结把他当做是自己的兄弟,刘睿影也不敢真把自己放在这个位置上,在面对白慎时托大。
“既然厌结盟主这么说,我这里恰好有个东西,可以送给这位兄弟!”
白慎说罢站起身来。
他的腰间不知何时挂了一把刀。
说是一把刀,其实还不如一条丝巾厚重。
微风中,这把刀竟然随风飘起。
刘睿影看着这把刀,很难想像出它被人握在手里的样子。
有的人一辈子都不会认识,就像路人,永远是擦肩而过。
有的东西一辈子都不能拥有,就像这把刀,虽然能被风吹起,但又好想能避开风的灵魂。
薄薄的刀身在风中摆动。
有点像是少女的舞姿。
刘睿影并未看过少女起舞,可在这一瞬间,他却固执的认为,少女的舞姿就该是这样!
一把比风还要轻薄的刀。
轻薄的没有分量。
不过刘睿影知道,轻薄的刀就和轻薄的人一样,最难对付。
轻薄的人,注定不会快乐。他们的心里有爱,有善良,骨子里或许还坚守着某种纯粹,但却要表现的冷漠与不在乎。他们总是多愁善感,相比于其他人更容易感知美好,也更容易体会到悲伤。心里想的很多,说出口的很少。
就像这把刀。
它杀人。
甚至都看不见血。
“白慎盟主的这把刀,当真是有斤两!”
刘睿影沉吟了片刻后说道。
“王域中的说法,宝刀赠英雄。兄弟可像试试这刀?”
白慎轻笑着问道。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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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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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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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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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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