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敢回答厌结的这句话。
他也没有想好究竟是该答应还是该阻止。
厌结的想法很危险,他已经决定要和这三名刀客拼命。
人的运气不可能总是那么好。
上次他被三名刀客围攻,只挨了一刀。虽然性命仍在,但那一刀却也让他现在只剩下了不多的精力和精神。这次他就算仍旧只挨一刀,却是会把自己彻底留在这里。
所以他让长兴给白慎传话,更像是交待后事的遗言,代表厌结已经下定了决心。即使杀不死这三人,也要和他们同归于尽。
厌结会死。
但还会有新的继任者。
不论这继任者对他持有何种态度,身为盟主,就应道保护自己的部落,保护自己部落中的同胞,这一点是不会变的。
如果可能,厌结还希望自己的部落与白慎部落之间的仇怨有一个彻底的了断。
和解已然是不可能。
了结仇怨的方式只有一个,你死我亡。
只有死人才会清净的彻底,什么都不留下,也带不走什么。
长兴目眦尽裂,隐隐充血,太阳穴上的青筋鼓胀起来。他和自己的盟主一样,也下定了决心。
至于传话的事情。
人死如灯灭,即便是告诉了白慎又有何用?
赢家不需要惧怕输掉的死者的威胁。
即使他活着的时候再令自己畏惧、害怕,输了便也死了,一切i回归起点。
厌结部落与白慎部落这么多年的争斗,白慎部落都被厌结部落稳稳压住一头。虽然厌结部落也没有能耐将对方彻底吞并,但这种憋屈的感觉着实不舒服。就像有人骑在自己的脖子上拉屎……就算闻不到臭味,脖子也无法直立起来,只能时刻佝偻,看上去很是猥琐。
不过这样的事情,只要没有被彻底消灭,就还有翻身的余地。
可以输很多次,甚至是无数次。但只要赢了最后的一次,那便是,赢了彻底。
论实力,厌结部落即便可以压制住白慎部落,但却也难免自己的消耗。拉锯战中,对彼此的坚韧与耐力都是巨大的考验。
为此,不得不连孩童都拿起弓箭兵刃,外出渔猎,弥补人手不足的情况。
白慎部落已经耗不起。
这样的持久战太过于消磨。
所以他要想彻底的解决这个问题。
一旦能杀死厌结部落的盟主厌结,不说能彻底让厌结部落臣服,但也足以让其怨气大伤。短时间内,无法与之争锋。
这样的机会不仅能给白慎部落以喘息,更能让他们咸鱼翻身。若是操作得当,彻底吞并了厌结部落,使之成为白慎不落的附庸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刘睿影看了看两人此刻的样子。
心里忽然升起无限的感慨……
但他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感慨些什么,就是一种极为错综复杂的感觉。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厌结方才的话,虽然听不出善意,但一股子浓烈的悲壮之情却满溢出来,似是要将人吞没其中。
刘睿影叹了口气……
他原本以为将长兴这位蛮族智集送回到部落里,然后再凭借他的身份地位,得到蛊毒的解药,是一件极为容易的事情。谁能料到竟是生出了这么多的旁支错节来……
漠南的六大蛮族部落,互相征伐,明争暗斗,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也正是因为他们彼此不够团结,下危城中的欧家和胡家才能稳坐钓鱼台,权衡利弊,维护和平安定。
他们密切关注着六大部落之间的动向,谨慎的与之接触。根本的目的除了不让他们任何一家独大外,还要挑拨离间。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虽然他们的口号喊的极为响亮,什么肃清蛮族,换来安宁大同。但这么多年来,欧家家主和呼家家主,即便在和蛮族对峙的时候,就连下危城的城头都没有走下去过。更不用说什么肃清了……要是当真肃清了蛮族,这两大世家还能靠什么在城中树立威严,积累微信?
贼没了,捉贼的人自然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欧家和胡家不会做这么愚蠢的事情。
相比于漠南的满族部落居无定所,在大漠里漂泊,靠着渔猎过活的日子,下危城的城墙很是坚固,城里物资充沛,和五大王域贸易往来密切,世家中高手层出不穷,他们耗得起。
“你们觉得,这三个刀客,都是白慎部落派来的?”
风沙彻底停下。
空气重新变得澄澈、透亮。
刘睿影重新打量了一番那三人后说道。
“错不了!”
长兴说道。
刘睿影却不这么想。
他努了努嘴,长兴随之看去,但还是没有看出这三名刀客有什么古怪之处,不得已,只能继续疑惑的望向刘睿影。
“你看他们手中的刀。”
刘睿影说大。
长兴这才发现,这三位刀客手中的刀,样式虽然和自己以及沿街的没什么区别,但刀身的颜色似是不同。
正午的阳光过于强烈。
以至于很多东西变得失真模糊……看不出它本来的颜色。
大漠之中,一匹骆驼都会被映衬的如同一个小黑点,更不用说人手里的刀。
除非这刀有门板宽厚,兴许才能在这大漠的天地间拥有些许自己的颜色。
但即使这样,不同的颜色还是有不同的光影。
长兴抬起手,看了看自己的刀。阳光下,无路是什么角度,却是都发不出那三名刀客手中刀的颜色。
这便足以证明,他们三人的刀,起码在颜色上和自己的刀不同。
可这又能代表什么?
黑猫白猫,能捉住老鼠的就是好猫!
刀也是这个道理。
不管是什么形状的刀,什么样的刀身颜色,只要能杀人,那便是好刀。
长兴不知道刘睿影为何会如此执着于刀身的颜色。
但这么久的接触中,他也明白刘睿影不是个舍本逐末的人,在这样的节骨眼上,既然他提出来了问题,一定是有他的道理,说不定还至关重要!
“他们的刀,是黑色的。”
刘睿影说道。
有时候人的眼睛会欺骗自己,就算是脑子反应了过来,眼睛也会极力否认。不经刘睿影说,长兴的脑子也知道那三名刀客手中的刀是黑色,但不知为什么,眼睛却在极力的否认。
“黑色的刀……”
长兴嘀咕了一句。
显然他没有意识到,刀的颜色到底有什么关系。难道黑色的刀比白色的刀更加厉害?
“这世上据我所知,只有一种黑色的东西能打造刀剑兵刃。”
刘睿影说道。
“是什么?”
长兴问道。
“乌钢。”
刘睿影说道。
这种东西,长兴没有听说过。
“我知道!”
厌结突然结果话茬。
“当初,我有一支乌钢做成的箭头。皮毛再厚的野兽,同样的力气,一箭都能射穿。甚至有一次还把那野兽的脊柱射断了。”
刘睿影点点头。
乌钢的确是要比寻产的钢铁更具坚硬,更具有韧性。这样的东西不管是做成箭头还是兵刃,在同等力道和机巧的操控下,杀伤力更加强大。
不过这并不是刘睿影要说的重点。
乌钢这东西,不说很是罕见,但也不算寻常。
一块好的乌钢,需得四万八千锤才能成型,多一锤少一锤都不可。
但这还只是钢坯,若是铸造城刀剑,还需要更加复杂的技艺,比普通的钢铁麻烦十多倍不止。铸造的工艺复杂,自然就会延长铸造的时间。这样的铸造出来的兵刃,费事费力,价格不菲,买得起人很少,因此产量不高。
大多是有人订货,才会开炉铸造。
中都查缉司中的司卫,就配有乌钢刀。但却也做不到人手一把,而是只能在值岗之时佩刀,下了岗哨,就得及时交还。
那刀属于特制,而司卫们又不是专属,他们随时都有可能变换,那时候刀落入他们手里,可就不好拿了。
还有个原因就是防止有人借刀杀人,但凡谁丢了刀没有定数,那把刀身上落了人命,查起来就是个浩大的工程了。
因此不只是刀少,而是人为的控制其数量,不能够多。
每一把都记录在案,隔段时间都会有专人查问这刀途径何处,都做过什么事。
还会有特殊司卫检查其刀身的伤痕,判断其来源,若有不对之处,便可很快能发现。
只要不用特制的乌钢刀做坏事,就好调查了。
天底下最出名的乌钢刀,当属陈家陈四爷的那一柄。之所以陈家的乌钢刀出名,是因为陈家掌握了最好的乌钢冶炼技巧。和其他地方,乌钢钢坯的四万八千锤不同,陈家的乌钢钢坯却是要经过三个人,六种不同的锤法以及锤子的敲打,却是每一种都需要四万八千锤。
捶打的次数越多,乌钢的坚硬度和韧性也就越强。
这么多年来,钢坯师傅都以能突破四万八千锤为目标来敲打乌钢。但只有一人成功,也只是比四万八千锤多出了三锤而已……这块钢坯便成了绝世乌钢,用它打造的乌钢刀,正是陈四爷的那一把。
但不管这乌钢是出自陈家还是别家,它的钢坯起码都需要一次四万八千锤的历练。
漠南的流人,根本用不起这样的乌钢刀。即便是有人买卖,也不会卖给他们。
所以这乌钢刀,定然是旁人给予的,为的就是让他们在截杀厌结这位盟主时,胜算更大。
“白慎部落是否与欧家和胡家交好?”
刘睿影问道。
长兴想了想,回答道:
“蛮族六大部落间虽然不和,但绝不会投靠下危城中的世家。反而在这一问题上出乎意料的统一!我们都把各自部落间的争端当做家里事,五大王域不是有句话说,家丑不外扬?正是这个道理。世家虽然一直在其中搅动风雨,但又何尝不是被各大部落利用?不瞒你说,各个部落之间,只要是关于世家的事情和情报一律是互通有无,不存在隐瞒。”
刘睿影听后,却是更加疑惑。
照先前的分析,厌结觉得这三名刀客定然是白慎部落派来的,就是为了杀死他,彻底击垮厌结部落。
但白慎部落并没有能力给他们提供乌钢刀。
这说明雇佣这三名刀客的,应该另有其人。
事情越发扑朔迷离起来……线索太少,除了神仙之外,没人能在一时半会儿想通其中的因果。
刘睿影晃了晃脑袋,上前跨出一步。
“不管是白慎部落派来的,还是他们勾结了世家。这乌钢刀,只有我手中的欧家剑才能抵御一二,你们的兵刃,在乌钢刀面前犹如豆腐块一般,不堪一击。”
“我没有让你帮忙的意思。”
厌结沉默了片刻,说道。
他心里很是清楚刘睿影说的是对的。
他手中的刀,决计是挡不住乌钢刀的一击。
若是单打独斗,在他身体无恙,状态巅峰的时候,还不足为虑。可以用自己的武道修为和体内跟我给磅礴的气血之力将其彻底杀死。
但现在他也已经是强弩之末……
即便手上有刀,也只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光有个空架子罢了……
至于长兴。
他本来就是智集,是部落中动脑子、出主意的存在。要论起武道修为,比寻常人倒是强出了不少,但在对面都是三名手持乌钢刀的战师的情况下,就显得很不够看。
厌结说完之后,自己笑了起来……
想他的双手十岁便沾血,到头来却是被外族人相救。
不过他并没有什么感慨。
满族人不是一个会感慨的民族,他们要比其他任何人更迷信,或者说更信命数。
西北的草原王庭中人,比之于天地,更尊崇自己的祖先。
而蛮族的先祖,在口口相传的历史中,便是来自于群星之间。
厌结抬头望去。
正午的阳光之下,天幕上连一朵云都没有。
更不会有星星。
这是三岁小童都知道的事情,白天看不到星光。
但厌结却就此松了口气……
按照蛮族的说法,每一个蛮族中人在临死前,不论是白天亦或是黑夜,却是都能看到天河之上,群星璀璨。那是古老的先祖,凝神屏息,注视着自己的后代子孙。
后人将沐浴在先祖的闪烁、短暂,却又更古长存的目光之中,得到永远的安宁。体内的气血,冲天而起,以肉眼看不到的方式和速度,去往那璀璨之间,化为闪烁。
现在厌结看不到星空。
这说明他还不到死的时候。
这样的精神力量,在绝对的困境之中很是管用。
以至于他的身体里莫名的又涌出了不同寻常的气力。www.xiumb.com
厌结也上前一步,和刘睿影肩并肩站着。
“愿意和我喝一杯交杯酒吗?”
刘睿影先是一愣,接着点了点头。
厌结却是想和他成为结拜兄弟,毕竟此刻在他们之间已经是刎颈之交。
“但愿这三个杂碎还没有把营地中的酒肉吃喝干净,还能给我俩各自留出一杯。”
厌结低语到。
当猎人变成猎物的时候,唯有同进退才能搏出一线生机!、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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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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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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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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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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