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边月满西山>第八十一章 离娄之明
  长街东头,正有一人在吹笛。

  距离太远,刘睿影卡不清此人面貌,不过从身形判断,是为女子。

  相比之下,她手中的笛子更加显眼,约莫二尺长,金灿灿的,似是黄铜铸造。

  转眼间,整条长街的氛围骤然转变。

  两边虽然都是热闹的酒肆,但这笛声却掩盖住了喝酒时的粗狂豪放。

  笛声里蕴含着难以言表的雄壮,似是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随着笛声的韵律逐渐高亢,这般慷慨却是越发清晰。刘睿影的眼前都看到了刀剑相交的铿锵。

  这首曲子名为《铁马冰河》。

  曲名原子通今阁中一位先贤的绝句,“铁马冰河入梦来”。

  刘睿影曾听过这首曲子,不过在处处都是亭台楼阁的中都城里听,和在此临近大漠的下危城中听,感觉截然不同。

  那女子穿着一袭水蓝色的裙装,这一抹颜色却是让下危城中的秋沾染了几分春意。

  绿色要比蓝色更贴近春。

  至少千百年来的人们都是这把说辞。

  可在此时此刻,借着此情此景,刘睿影就觉得蓝色才和下危城中的春更加贴合,至于为什么,他也说不出原因。

  “吱呀”一声,方才酒肆二楼雅间的窗户被人推开。

  先前请刘睿影喝酒的安惹,微微扭过头,将目光从窗户里伸出来,显然也是被这笛声所吸引。

  他的视线和刘睿影略一触碰,随即便对他笑着点点头。

  刘睿影客气回礼,但他的精神全都在那吹笛的姑娘身上。

  遥遥看去,即使面庞不清不楚,刘睿影也能感觉到这是个寂寞的人……

  一曲终了,忽然吹起晚风。那吹笛的女子,衣裙随着晚风疼起,悠忽一下,不见了踪影。

  刘睿影用手拍了拍自己的后脑勺,刚才发生的总有些不真实的感觉……

  人不论喝酒多少,有时候都会产生幻觉。有时候是因为疲惫,有时候是因为过于惦念。

  也是因为那些疲惫和惦念,才会想要喝酒,说到底喝的不是酒,只是无法面对那深沉的疲惫感和发自肺腑的惦念,哪怕清醒一刻,他都会受不了。

  因此只能靠那浓烈的酒,来麻醉自己,只有在麻痹之下,他才能得到许久以来片刻的歇息。

  刘睿影知道自己很累,从进入下危城后,他还没有片刻安稳。

  累并不是身体上的,夜里也会睡觉,只是一直折腾之下,心性越发浮躁混乱,再也恢复不到之前的平静。

  但现在还不是休息的时候,他还有一个地方要去,或者说有个人要见。

  去了正确的地方,就能见到正确的人,这个道理想必谁都明白。

  但有时候却是还需要一点点气运和时机。

  若是时机不到,即便去了正确的地方也无济于事。

  刘睿影对下危城中的布局毫不了解,还好这条长街算是热闹,而下危城中的人都很热心。只要自己知道的,那便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问了两三个人,刘睿影才最终确定自己要去的方向,在婉拒了一位热心人提出带路的帮助后,独自从这片灯火中走出去。

  “一剑”告诉他,在城墙根下有道暗门,唯有世家子弟才可在夜间进出。

  从这道暗门出去,便是一望无际的大漠。

  绵延五十里的范围内,都是下危城与漠南蛮族之间的缓冲带,除了欧家和胡家的值守巡视之人外,什么也没有。

  没有旁人,没有楼阁,没有灯火。

  要说看星星的话,这里着实是最佳选择。

  城中的灯火足以遮掩星光。

  星光虽然璀璨,但毕竟遥遥的挂在天幕之上,离人太远。要是它们足够近的话,人间又岂会需要灯火?

  走到暗门前,刘睿影发现这里无人守备。

  想必是因为寻常百姓即便知道此处暗门,但因为夜间不能通行,所以不会来此。至于那些世家子弟,更是抓紧时间花天酒地,更不会有这般闲情雅致来看星星。

  出了暗门,一股磅礴的冷峻将刘睿影吞没……

  像是在二八隆冬时,掉进冰窟窿里似的。

  寒凉、孤寂,似是走马灯一般在他心底里你方唱罢我登场。从足底开始,逐渐向上蔓延,很快就吞没了他的脖颈咽喉。

  “一剑”不知刘睿影为何突发奇想的要看星星。

  不过现在是晚上,他告诉刘睿影在白天时,大漠里每隔一段就很是规律地载排着干芦苇。

  但更多的则是沙漠里特有的植物——梭梭与红柳。

  即便现在是晚上,在这一望无际的沙海里,它们的略微绿色也显得很是耀眼。

  远处一个个高低不一的沙丘,安静而平和。

  似是少女的肌肤般,光滑圆润,金黄灿烂。

  风在这些沙丘上雕刻了出许多栩栩如生的浪花,在星月的掩映下,犹如片片鱼鳞,银光闪闪,甚是壮观。

  刘睿影看的甚是欣喜,甚至忘记了自己来此的目的。

  像是有许多积淀在他的梦境这里,接着又似流沙塌陷般如潮水涌来。这些阔别已久的记忆,堆压在心头,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刘睿影在静寂的空地中,碾了碾脚下的砂砾,抬眼看沙丘起伏,看月光如水,耳畔甚至都响起了悠悠的驼铃声。

  风将大漠掀起一角,流动的沙粒中包含着旋转的岁月、繁华的街市,一切都在不断演变、分裂、再重组……

  这是刘睿影第一次直面大漠,但他从小就对这心生向往。

  喜欢它的一望无际,喜欢它的亘古不变,想要有一天能实实在在的站在砂砾中间,用手拂过沙丘的身躯。

  更喜欢它与生俱来的潇洒自在,任意变换,但无论怎么变换,它依旧是它,那片金灿灿的沙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远处腾起一律白气,在没有风的干扰下,笔直冲天而起。

  这里不同于西北的苍凉,也不同于安东王域山的秀丽和温柔。

  不知为什么,刘睿影伫立如雕塑,望着远方太阳落下的之地,好似这世间最为孤独的一抹,连岁月都无法抹去。

  “你也喜欢大漠?”

  一道清丽的女音在刘睿影耳边响起。

  还不等他回过神来,这声音却是就自顾自的说了下去。

  “我喜欢大漠是因为它总是那么沉静,像睿智的长者,看着所有的变迁,它平静的能够容下所有喧嚣,同时又博大的可以容下所有沧桑。当我的指尖触碰到砂砾时,我就希望可以倾听它那黑暗般沉重的心事。白日里,我就站在城墙的钟楼上,看往来商队们那悠悠的驼铃,一晃一晃的,尤其是迎亲的时候,那新娘的倩影更是好看。”

  她说到这里,突然停下。

  一双眼睛扑闪着,看向刘睿影。

  刘睿影扭过头,却是没有先看她的眼睛,而是停留在她的睫毛上。

  胡希仙的睫毛很长,还想上卷曲。这样的睫毛,可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

  刘睿影在中都城里,还看见过专门商贩兜售一种名为“火钳”的东西。那些女子们买来之后,将其放在炭火上微微烘烤,然后“啪”的一下夹住睫毛,用力朝上提去,就能让这睫毛又弯又翘。

  胡希仙显然不需要用这样的工具,老天总是会对有些人过度的偏爱。

  别人没有的,她轻易就有了,甚至还觉得自己拥有的并不是最好的。

  因此人生来本就承担着不公平,想要寻求所谓的公平,也就是以这说辞来弥补自己空洞的内心罢了。

  人的欲望不会因为公平而停止,每个人都想要做最好的,可最好的在旁人眼里却也评价不一,因此最好的人们,只存在他们自己本身的心里。

  当她一把将脸庞捂在飞巾里时,她的双眼和睫毛就变得更加摄人心魄。

  刘睿影匆匆将头转开,不敢多看。

  何况一个男人要是目不转睛的盯着一个姑娘的脸,总是不太好。即便这个姑娘有些疯傻也一样不好。

  “我也喜欢。”

  刘睿影将头转开后,淡淡的说了一句。

  他没有说谎,甚至还觉得方才胡希仙说的很有道理,和他想的几乎一模一样。

  在他们俩脚下现在踩着的砂砾上,曾经无数次的发生过与漠南满足的战斗。马蹄踏碎的沙粒混着鲜血,将旧迹全都洗涤干净,只有呼啸的风,似是还带着点当年的时光,但也被月与星光一一刺破。

  身后的角门,便是大漠的原点。

  这么来说,刘睿影和胡希仙都是特别的人,延误了灯火阑珊和亭台楼阁的喧嚣、拥挤,想要亲自感受这天下无人领略的辽阔和壮美。

  “你不说今夜不出门吗?怎么还会逛来这里?”

  胡希仙忽然想起了什么,揪住刘睿影的胳膊不放,语气极不客气。

  刘睿影一时语塞……

  但一转念,却是就想出了敷衍之词。

  “你不也说要回家,之后便不出来,明日再见?”

  胡希仙听后,扑闪着眼睛,松开了揪住刘睿影胳膊的左手。

  她的确是这样说过……

  被刘睿影提出来之后,脸上顿时露出了怯意……

  胡希仙回到家的时候,已经算是入夜,只不过夜还不算很深。

  白天的欢闹远去,朦胧的光洒下来,使这位在胡家高墙之中的姑娘,心中更加多了几丝悲凉和凄清。

  从来没有人愿意和她透彻的说说话,因为大家都觉得不管是疯子还是傻子,却是都不会有悲伤。

  胡希仙坐在屋里的梳妆台前,她的梳妆台上空空如也,只放着一面镜子,一个灯盏。

  蜡烛在黑夜里发着昏黄的火光,一只飞蛾扑棱着翅膀飞来,一下子跌进烛油里,挣扎了两三下便不再动弹。

  “唉——”一声长叹。

  胡希仙用挑芯针挑动那个可怜的`家伙。

  “何苦呢?”

  谁也不知道这声叹息是在哀婉这可怜的生命,还是在叹息她自己的孤独。

  总之,这屋子里除了她之外,惟一的灵动也失去了。

  即便无法一切都尽如人意,但对于她而言,不如人意的未免有些太多……看着铜镜中自己的面庞,脑子里蓦然腾起“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八个字。

  以前,只要胡希仙上街,那些世家子弟们争抢着向她献殷勤的暧昧的笑脸,看得她胃里直翻。

  想起这些,她的嘴角不自觉轻扬,然而眉头紧皱,舒展不开那忧愁。

  望着床榻上婢女送来的新衣服,胡希仙不禁又一声长叹……

  眼底的忧伤化为晶莹的泪水从两颊滑落。

  夜越来越沉,心越来越重,情也越来越伤。

  她注定今晚睡不着,所以才要出门走走。

  一开始,她便准备直奔这道暗门而去。

  从她现在和刘睿影站立的位置,往南直走二十里地,便是一座陵园。里面埋着胡家所有在与漠南蛮族的征战中死去的家族中人。其中包括胡希仙的二哥,整个家族中唯一愿意花心思陪她玩闹,听她说话的人。

  上一次她去陵园祭拜,正值中秋季节。

  风和日丽,是漠南最温柔的时候。

  此刻的大漠里,没有冬天的严寒,没有夏日的炎热。

  在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沙海中,她骑着的骆驼像一叶小舟漂流着。偶尔一阵风起,愤怒的扬尘便随后混沌突进,将人劈头盖脸倒灌的全是砂砾。

  身边沙丘如浪头,一个连着一个,突兀而千姿,泛着无数有序的波纹。

  午夜而起,天亮即达。

  胡希仙即喜欢大漠夜晚的星星,也喜欢大漠的日出。在即将日出钱每一刻,都让她充满了焦急和期盼。

  “我睡不着,所以出来看星星……”

  胡希仙辩解道。

  她还想说自己也想看日出,但话到嘴边,却硬生生的咽了下去。

  “还有一个时辰。”

  刘睿影说道。

  “一个时辰之后就要日出了。”

  胡希仙说道。

  “你喜欢日出吗?”

  刘睿影问道。

  “喜欢。”

  胡希仙用力的点了点头。

  刘睿影也喜欢。

  虽然他没有见过,但有些东西去,却是听到名字就会喜欢。

  刘睿影喜欢,是因为它的广阔。

  它在明暗交替之间,尽可能地包容了天地间的一切。光线绘出的苍穹,大漠的宁静与黑暗,以及不时出现的明亮都是它的其中之一,这般丰富的构成,这难道还不足以让人喜欢?

  相比于湖海的日出,大漠的日出更加直接。

  刘睿影觉得自己好像伸伸手,就能接近那片红色的火焰,去接近那引导生命跳动的脉搏。

  思忖了片刻,他决定为了那光亮的火球越出大漠的一刻多等一个小时,不过他说出口的,却是愿意和胡希仙一起看大漠的日出。

  胡希仙的双眼中红满是惊喜……

  不自觉的,却是扬起手中的底子边唱边跳。

  “原来刚才在长街上吹笛子的,就是你啊。”

  刘睿影明知故问的说道。

  他已经摸清了胡希仙的脾气秉性。

  对于她不想说的话,无论旁人如何质问,确实都一个字不说。但要是随顺着她的感兴趣的东西,那胡希仙就会自己把刘睿影想听的一字不落的说出来。

  “好听吗?”

  胡希仙问道。

  “好听。”

  刘睿影说道。

  胡希仙笑了起来。

  无论男女,都喜欢被人称赞的。

  笑玩之后,她把覆盖在脸上的飞巾扯下,将笛子放在嘴边。

  嘹亮,悠扬,激越的笛声,在静静的大漠中荡漾着,慢慢地消失在沙丘的尽头。笛声渐渐舒缓变小,如同渔舟泊岸而眠,刘睿影的心也随着节奏沉浸在如歌的旋律中。

  忽而又渐远,其中淡淡的忧伤里,两人都回到了曾经的天真的之中,勾勒起对过往的无限怀念。

  整个大漠都被笛声暮景渲染得诗意迷茫,升到那有着星辰与皎月的深空里,和着云丝曼妙轻舞。

  天上人间的喧哗化作一片绚烂织锦制成的灵动画卷。这一曲,清新玄妙,和先前的铿锵有力截然不同。

  一个人吹笛,风格怎么能变化的如此之大?

  刘睿影虽然粗通音律,但这个问题,他却是想不明白。

  相比于之前,此刻的笛声和雅清淡,恬静悠远。

  如一弯淙淙的溪流,婉转清脆,轻吟浅唱。

  又像一道故乡的远风,没有铅华雕饰,自然清丽。

  横笛在胡希仙手中上下飞扬,似是要逗弄着大漠间的一切,干枯的芦苇也因为笛声的错落,伴着风一起涤荡不已。

  “谁家吹笛画楼中,断续声随断续风。响遏行云横碧落,清和冷月到帘栊。曲罢不知人在否,余音嘹亮尚飘空。”

  笛声余音袅袅,绕空不去。

  远处的天际骤然一闪。

  刘睿影眯眼看去,大漠天边一层层低沉的云雾使这一刻失去了光芒万丈的震撼,却也让他看到了一个因云雾的遮挡而形成的别样风情。

  日头再圆润。

  低压的云层遮住了上半部,使之看似一块火红的城砖。

  云层将红日分割成了好几份的光亮。

  而初升的朝阳则尽力将霞光散射到这片黑暗当中。

  就在这自然的角力当中,晨雾中的大漠变的亮堂起来。

  轻纱笼罩下的红柳和梭梭,如同墨尖皴笔画出来的,虚幻而意味深长。

  天空也渐渐变红。

  红色的朝霞扫去了乌云的阴霾。

  刘睿影低头,脚下沙粒还有远处几个深浅不一的骆驼蹄印已在晨光中清晰可见。

  常言道“钓胜于鱼”,这话放在此时一点都不假。

  其实在金光闪耀的瞬间,红日就已开始消散。

  最明艳的时刻,它在与云层的争夺中互相消磨。

  胡希仙转头看向下危城城墙上的钟楼。

  “好了,我要回家吃早饭!”

  胡希仙收起了笛子说道。

  “刚才的曲子叫什么?”

  刘睿影问道。

  “你是说在长街上的还是在大漠中的?”

  胡希仙反问道。

  “大漠之中,日出之前。”

  刘睿影回答道。

  “二十四桥明月夜。”

  胡希仙说道。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刘睿影重复道。

  “正是这句的前一半。”

  胡希仙点头。

  “这不是洞箫曲?

  刘睿影不解的问道。

  “笛子也能吹。你喜欢洞箫还是笛子?”

  胡希仙歪着脑袋,却是又将已经收好的笛子去了出来。

  “我听琴听得多。”

  刘睿影想了想说道。

  他在笛子和洞箫之间着实难以做出选择。

  “我不会弹琴……”

  胡希仙拿着笛子的手无精打采的垂在身侧,然后低着头,朝暗门走去。

  “我陪你看日出,你可要答应我一件事,还记得?”

  刘睿影对着她的背影突然开口说道。

  “记得!”

  胡希仙转过身来随口说道。

  其实刘睿影根本没说过,胡希仙也未曾答应过。琇書蛧

  虽然遮掩欺骗一个有些疯傻的姑娘并不好,但刘睿影却也没有其他办法。

  他有很多事想要问问胡希仙,不光是今晚“一剑”拜托他的,还有在酒肆中听说的。

  “你陪我看日出,我什么都能答应你。你要我陪你做什么?”

  胡希仙背着手,走上前来问道。

  “先陪我吃早饭!”

  刘睿影笑着说道。

  折腾了一整夜,他也着实是饿的潜心贴后背,就连说话却是都有些底气不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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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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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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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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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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