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边月满西山>第七十四章 空花阳艳【二】
  二十七把欧家剑平整的摊放在桌子上,这种视觉上的冲击力让陈四爷朝后退了两步,还打了个趔趄。

  他从未见过这么多的欧家剑。

  欧家虽然每个月都从下危城中朝分部在五大王域中的商铺运送兵刃,可其中普通的刀剑匕首多,能被真正被冠以“欧”字的剑却是寥寥无几。

  寻常人弄不清底细,以为但凡是从欧家中出品的剑,便是欧家剑。其实这内里还有许多门道。

  中都城因为是天下中心,其内的欧家商铺也是五大王域中最大、最负盛名的分号,好比欧家在外的脸面。

  既然是脸面,那就总得有些能镇得住的东西才行。

  而这镇得住的东西,也必须是欧家拿得出手,且唯一能够证明自己的东西。

  也必须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东西。

  这二十七把欧家剑正是欧家家主欧雅明从下危城欧家动身去中都城参加“文坛龙虎斗”时亲自带去的。

  一直到“文坛龙虎斗”结束时,才将这二十七把剑交给欧小娥,由她这位欧家当代剑心送去了商铺,当做欧家商铺在中都城里的镇店之宝。

  谁能想到,欧小娥前手刚将这二十七把欧家剑送去,看着掌柜的将其全部所在府库中,十分放心的拿了收条回去给家主欧雅明复命,却是后脚就被金爷敲开府库大门,将这二十七把欧家剑全都投了出来。

  “哈哈哈!”

  陈四爷稳住身形后,再度凑上前来,仔仔细细的看着这二十七把欧家剑。

  他的鼻尖几乎都贴在了剑鞘上。

  金爷很是好奇。

  这么近的距离,陈四爷如何看清楚的。

  但这不是他应该关心的事情,相比之下,他更好奇陈四爷为何要发笑。

  “不错……不错!不错!”

  陈四爷接连说了三个不错,却是让金爷一头雾水。

  “什么不错?”

  金爷问道。

  语气不再平稳,反而有些急迫。

  “的确是欧家剑不错!”

  陈四爷说道。

  “当然是欧家剑……”

  金爷撇着嘴说道。

  这二十七把剑虽然偷的极为顺畅,但想要人人不知鬼不觉的从中都城里带出来,着实是费了好大一番功夫。

  “我的意思是,这不是普通的欧家剑。二十七把都不是。”

  陈四爷说道。

  “我也知道。”

  金爷回答道。

  要是普通的欧家剑,也就是内行人所谓的欧家兵刃,并不能被冠以“欧”字的剑的话,根本没有必要将其锁在府库之中。

  “有一点你是绝对不知道的。”

  陈四爷挤挤眼睛,颇有些卖弄的说道。

  金爷瞟了他一眼,显得无动于衷。

  虎里虎气、虎头虎脑的陈四爷,最热衷的事情除了喝酒和拔刀以外还有一样,就是故弄玄虚。琇書網

  以他的身份、阅历,还有武道修为,被他唬住的人着实不少。

  尤其是当一个开玩笑的惯犯,骤然认真起来说一件事的时候,却是由不得旁人不信。

  等旁人相信了之后,接着追问下去,他便会大笑起来。

  金爷将陈四爷的这种行为叫做“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连他自己也吃过几次亏,所以眼下他决计不会上当。

  不过这次陈四爷似是没有卖弄的意思。

  他将自己的乌钢刀拿起,横放在这二十七把欧家剑的剑身上,然后转过身对着金爷问道。

  “你看看这二十七把剑和我的刀相比,有什么不同?”

  “你的是刀,这里是剑,你说有什么不同?”

  金爷翻了个白眼说道。

  心想陈四爷即便是要开玩笑亦或是想胡说八道一顿也得分个场合和时候……现在是什么关口?自己背着二十七把欧家剑东躲西藏的来了下危城,可不是为了来听他瞎扯。

  “太肤浅……啧啧啧……”

  陈四爷叹了口气,不住的摇头。

  金爷听后脸色骤变。

  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拿起其中一把欧家剑,拔剑出鞘。

  乌黑的剑身将屋子里的昏暗的光线都吸了进去。

  “明白了?”

  陈四爷笑着问道。

  金爷点了点头。

  方才他的确是肤浅了……

  单论样子来说,陈四爷的是刀,而欧家是剑。可当他拔出剑之后,才发现陈四爷的刀是乌钢刀,而这欧家剑却也是乌钢剑。

  “这批乌钢是欧家从陈家定的。那一日刚好我已约了朋友在下危城中喝酒,我那弟弟便托我来时顺道把乌钢带个欧家。当时还不知道他们突然要这么多乌钢做什么,原来是用来铸剑。”

  陈四爷说道。

  “欧家一共要了多少乌钢?”

  金爷问道。

  “你先告诉我你是怎么打开的欧家府库。”

  陈四爷说道。

  金爷缓缓一笑。

  其中的原因倒是简单的很。

  简单到说出来都不会有人觉得是真的。

  金爷的客户中有一位怪客,他的府邸要比金爷的更大,住在一处比阳文镇热闹繁华更多的镇子上。

  只是这镇子是他一己之力建起来的,在镇子中,他有整整十八座公馆,更别提那些个商铺,酒肆,茶馆了。

  而且在这些商铺,酒肆,茶馆忙活的掌柜和小二,都是他的仆从。

  这怪客硬生生的用自己的财力,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建造了一座繁华的小镇。

  这是需要巨大的耐心,和财力,还要有充足的时间去消耗,因此牺牲所有去建造一个小镇,不可谓不怪。

  他之所以被金爷称作怪客,自然是因为怪。怪客的重点就在一个怪字上。每个人都会有些癖好,但他的癖好却是正常中最为奇怪的一个。

  他喜欢收藏。

  喜欢收藏自己天马行空想象出来的,极为不切实际的东西。比如那和门板一样宽厚的剑,以及百丈长的铁鞭以前他的这些想法只能留在脑中。

  一个看到任何东西都能产生奇思妙想的人当他看到包子时,也会想若是面皮里面裹着的是一个铁疙瘩,会不会一口把人的牙齿硌掉?

  而在金爷,则可以把他的这些奇思妙想,全都变成现实。

  怪客有花不完的钱,金爷是生意人。

  只要给够价码,即便是天上的星月都能想办法扣下来一块。

  有钱人通常都有很多朋友,比如金爷,比如陈四爷。这怪客却没有一个朋友,在他的生活中,除了收藏品之外就是小镇上的仆从们。

  没有朋友的好处是,他的确是省去了很多麻烦,也省了很多钱,这些钱都可以被他用来继续打造新的收藏品。

  金爷和他也没有过多的交流,无非是怪客他出钱买铁矿石,买铸造手艺,金爷收了钱便吩咐下去,让师傅把他要的东西原封不动的打造出来,交还给他。

  在青府被查抄、金爷的矿场被查封、他被发配去苦役之前,这位很久不曾来的怪客找他定制了十件东西。

  这十件东西全部都是门板,怪客规定了尺寸之后,特意叮嘱厚度要有一尺半。

  厚一尺半的精铁门板,光是一扇就得八匹马才能拉得动。

  怪客还要的很急,只给了金爷五天时间。

  不得已,只能加班加点,他自己都撸起袖子,抡起了铁锤。

  终于是赶在与怪客约定的日子完成了十个门板,但向来不迟到的怪客却没有来。

  像个骗子一般,要了如此困难制造的东西,却甩手就走,这已经不仅仅是怪了,更是疯狂了。

  金爷从中午等到傍晚,没有等到这位奇怪的金主,等来的却是震北王府的供奉带着王府的亲兵前来查抄府邸、查封矿场。

  那十扇门板还好端端的放在仓库里,金爷眼睁睁的看着那间仓库被贴上了写着朱红色大字“震北王府封”的封条。

  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给那位怪客定制的门板,竟然会出现在中都城里,成为了欧家店铺府库的门板。

  门板上装了锁。

  那锁足有百转。

  也就是说,需要用十把不同的钥匙,每一把按照预先设定好的圈数,正或反转动十圈,才能打开府库的大门。

  金爷不会开锁。

  在他眼里,这种偷鸡摸狗的行为都是下三滥才会去做,自是不屑。

  但欧家人做梦也想不到,金爷竟是如此粗中带细。

  从这位怪客第一次来他府上定制东西时,金爷便觉得奇怪。所以在给他制作的每一件东西上都隐隐做了手脚,以备不时之需。

  比如那把和门板一样宽的剑,金爷故意在剑柄与剑身的连接处,从里到外挂了一点点缺。要是这怪客用它对付金爷,这处缺就成了致命伤。

  这十个门板也是同理。

  金爷在左右的接缝处都埋下了一根伏线,需要时只要用匕首沿着缝隙插进去,看似坚固的门板便会在瞬间分崩成左右两半。

  要是没有这样的先手准备,金爷就是一头撞死在那却是都打不开府库的门。

  这是他做好之前就留了这一手,自己的作品自己当然不能受制于人,连自己都不能左右。

  “我还以为是你又学了什么新本事……没想到却是老本事,我不知道而已。”

  陈四爷说道。

  他有些不高兴……

  不论是谁,当得知了自己最亲近的朋友竟然有事情瞒着自己的时候,想必都会不高兴,这是人之常情。

  “每人都有后手,为人为己。”

  金爷耸耸肩膀说道。

  但他话音刚落,却是就后悔了起来……

  因为陈四爷这个人,是从来不会为自己准备后手的。

  酒桌上逢酒必醉,江湖里杀人必死。

  你若是告诉他,酒喝多了也会死,那他必然要往死里喝,然后好端端的站在你面前,朝你吐舌头。

  陈四爷听罢金爷的话,沉默良久。

  接着猛然拿起自己的乌钢刀,“蹭”的一声拔出刀鞘。

  乌黑的刀锋瞬息之间就抵在了金爷的咽喉上。

  “那你对我的后手是什么?”

  陈四爷问道。

  左手食指屈起,在刀背上轻轻一弹。

  他用了很大的力道,整把刀都开始抖动。

  锐利的刀锋在金爷的咽喉上来回剐蹭,很快便削掉了最外层的老皮,紧接着一层细密圆润的血珠便从下面渗透出来。

  只有金爷和陈四爷两人知道。

  这把乌钢刀,是陈四爷委托金爷打造的

  按照金爷先前所说,这把刀上应当也有他所留下的“后路”。

  至于是什么后路,若前者不提,后者就不可能知道。

  金爷被刀锋压的难受,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喉结上下一动,刀锋即刻在他的咽喉上划出一道血线。

  金爷伸手握住刀背,硬生生的将刀锋压低,随即向陈四爷伸出手去。

  他是要让陈四爷把乌钢刀递给他。

  陈四爷眯着眼睛,与他四目相对了好一阵,忽然手腕一抖,挽了个刀花。

  乌钢刀再度停滞在半空时,已然刀尖朝里,刀锋向下,刀柄正对着金爷。

  金爷接过刀,一手握紧刀柄,一手慢慢拂过刀身。

  “真是把好刀!比我的刀好多了!”

  “那是自然,也不看看用的什么钢,是谁的刀。”

  陈四爷十分骄傲的说道。

  “那我问你,对于刀来说,什么最重要?”

  金爷问道。

  “刀锋!”

  陈四爷毫无迟疑的回答道。

  对于刀而言,最重要的地方当然是刀锋。

  若是没有刀锋,那一把刀和铁板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路边家捡来的石块子趁手。

  听了陈四爷的回到,金爷却是摇了摇头。

  “难道是刀柄?”

  陈四爷狐疑的问道。

  但金爷还是摇了摇头。

  “我不知道了……”

  陈四爷干脆放弃。

  与其这样猜来猜去,不如等金爷直截了当的告诉自己。反正猜不猜,他都会说的。

  很多时候人问起旁人问题,并不是真的需要一个答案,而是为了卖弄自己知道答案。

  金爷也是一样。

  “刀鞘!”

  金爷说道。

  “刀鞘?!”

  陈四爷不可思议的说道。

  他想过刀锋,刀柄,甚至刀背和刀身上的弧度、血槽,却就是没有想到过刀鞘!

  “为什么是刀鞘?”

  现在轮到陈四爷问金爷了。

  “因为刀大部分时间都在刀鞘里,所以对于一把刀而言,刀鞘最最重要。好比人的家,没有家的人总想要有个家,有家的人又会拼了命去守护好它。”

  金爷解释道。

  陈四爷不语……他无法反驳,因为金爷说的着实有道理。

  刀不可能时刻都将锋刃暴露在外,所以刀鞘就显得尤为重要。

  金爷见状,也不多言,径直将手中的乌钢刀插回了刀鞘中。

  “拔刀。”

  金爷的声音短促而激烈,透露着一股不可为被。

  “什么?”

  陈四爷的精神还在先前的问题上,没有听清金爷说了什么。

  “拔刀!”

  金爷重复道。

  “为什么?”

  陈四爷不明白。

  “拔刀!!”

  金爷一声暴喝,震得屋顶都传来一阵扑簌簌的声音。

  陈四爷没再犹豫,右手握紧刀柄。

  “咔!”

  绝世锋锐的乌钢刀,这次却没能利落的出鞘。

  好似个恋家的孩子一般,死死的抱住门前的立柱,说什么都不愿意远行。

  再试一次,还是如此……

  陈四爷忽然明白过来,冲着金爷展颜一笑。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重要的是刀鞘了。”

  “倘若刀鞘不让刀出鞘,那刀就是一根烧火棍,甚至还不如。”

  他把刀重新递给金爷。

  金爷在刀鞘尾端一个极不起眼的地方用力摁了一指,又将其还给陈四爷。

  似乎是打开了什么机关,只有他自己知道的机关,这次他算是完全轻松了,他再没有印记留在自己的作品上了。

  “再试试。”

  这次没有任何阻碍,乌钢刀极为顺利的从鞘中出来。

  “我在你这已经没有‘后路’了。”

  金爷说道。

  陈四爷晃了晃脑袋。

  他知道金爷说的是实话,只是今晚的得知的事端太多,搅扰的他脑仁疼。

  陈四爷没有再追问还有无其他。

  因为只这一点便是足够。

  让一个刀客的刀无法出鞘,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致命的“后路”?

  “需要我帮你什么?”

  平复了一番心情后,陈四爷开口问道。

  “我要借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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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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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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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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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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