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边月满西山>第六十六章 星离雨散【上】
  “这柄欧家剑从何而来?”

  三人中的老二问道。

  刘睿影忽然想起在客栈中遇到的欧家中人,说中都城里一夜之间丢失了二十七把欧家剑,故而闭口不达。

  这三人已经摆明了态度,无法商量,却是多说无益。

  不但刘睿影这么想,那驼子也是这么想的。

  老二话音还未全然落下,那驼子手中的木杖已经飞击而出,直奔刘睿影面门而去。

  同时全身犹如个陀螺般高速旋转起来,带起了一阵旋风,搅动地面上的浮土,以自己为中心,朝着四面散发而去。

  刘睿影头一歪,便躲开了木杖的击打。

  相比于他身子转动的速度而言,这根木杖着实是太慢了……

  慢到刘睿影绝得双眼盯着他一动不动都是一种浪费!

  但这么慢的一根木杖,就如此的平平推进,在半空中没有任何下坠的势头,不得不说此人劲气深厚……

  木杖通体乌黑,看不出是什么材质的木头。

  之所以知道它是木杖,是因为杖上雕刻着极为繁复的花纹,杖头处还有两根高高翘起的羊角。

  木杖的羊角本是直奔刘睿影的眉心而来,躲开之后依照原有的轨迹继续行进。

  脱手后的木杖就是个死物。

  和暗器的道理差不多。

  只是没有人用这么大的暗器罢了。

  要是暗器个头都这么庞大,哪里还能起到暗器的效果?

  暗器要的就是一个“暗”字。

  一般都是精巧的小物件,匕首,银针之类方便携带,藏在袖子里,手指里。

  出手时令人猝不及防,即便知道自己必须刻不容缓的做出反应,但却无论如何也躲不开……

  要是都像这个是这么大的物件,那不如拿刀剑明打好了。

  可是刘睿影明显低估了这根木杖。

  他以为木杖不过是个障眼法,扔过来是为了让自己眼花缭乱,然后就会露出马脚破绽,令对方趁虚而入。

  殊不知,那驼子旋转不停的身子才是最大的障眼法。

  刘睿影以传统暗器来判断这根木杖,如今才知道,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暗器,不过是个鱼饵,勾起他的注意,好进行下一步的动作。

  木杖在被刘睿影躲开后,杖头的羊角朝后猛然朝后勾起,竟是在半空中停留了一瞬的功夫,接着又急促退却。

  要不是那羊角在倒立的时候发出了些许响动,让刘睿影觉察,此刻他的脑袋已经被锋利的羊角切下落在地上,像个熟透了的西瓜。

  有时候越是亮堂,反而越是看不清细节。

  相比于黑暗之中,一个模糊的轮廓都能让人提心吊胆,光明的灯火之下,总给人一种歌舞升平的感觉,让人不知不觉的放松了警惕甚至放弃了戒备。

  这根木杖如此诡异的行为,让刘睿影很是心惊!

  眯着眼,尽力看清那一团旋风之中的驼子,这才看到木杖的尾端连着一根极细极细的线。

  不知是什么制成,但却韧性极佳。

  驼子将自身的劲气附在这条线上,只要线不断,他便可以在任何位置操控这根木杖,包括木杖上的种种机关。

  刘睿影连续躲开两次之后,驼子显然也有些诧异。

  他身子转动的速度又快了几分,木杖却在那根线的操控下直挺挺的立在刘睿影面前。

  杖尾离地两尺,杖头朝前倾倒。

  上面两个羊角倒挂着,像是生病的马儿耷拉着耳朵。

  但羊角内侧和外侧都嵌了锋锐。

  薄薄的一层,在灯火下闪烁着寒光,呈现出一种冰蓝,与木杖通体乌黑很是相配。

  刘睿影的剑还在手上握着。

  不到必要关头,他不想出剑。

  好钢用在刀刃上,出剑也讲究绝对的时机。

  时机不对,再好的刀剑都会变成一把废铁,发挥不出半点威力,时机到了,就算一根木棍也能变成伤人的利器。

  尤其是当下。

  他带着蛮族智集还在下危城中,若是与这三人缠斗下去,难免会引来旁。

  到时候更多的人都知道有个蛮族中人却是在下危城里大摇大摆,肆无忌惮的,就算刘睿影亮出查缉司和诏狱的身份也护不住……

  至于下危城里的两大世家,欧家和胡家,估计也会站在自己的对立面。

  因为再庞大的势力,都不与天下人为敌。

  在平南王域这座天下里,蛮族就是所有人共同的敌人。

  言语即便不能伤人,但到底也抵不过天下人的悠悠之口。

  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人淹死,更何况是天下人,天下是他们所组成的,他们若反抗,那所谓的天下就会顷刻间分崩离析,变成碎片。

  到那时,王者不过是个空有名头的称呼罢了,每个人都有权利来称呼自己为王为帝。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皇朝时期一位还算的上贤明仁德得皇帝所说。将舟比人君,水比黎庶,便有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之说。

  可惜他的后代子孙却是没能吃透这句话其中的含义。

  天下间的黎民百姓看起来微不足道,却又具有改变乾坤的无穷力量。

  一个人不算什么,可千百万个人就能组成庞大的队伍,这时候的统治者就是孤身一人对抗千军万马了。

  那位先帝作为个凌驾于万民之上的君王,把“人君”与“黎庶”的关系比喻为“舟”与“水”的关系,看似合乎逻辑的。但放在世家之中却又有些发生了许多微妙。

  世家与皇朝不同的是,他们与黎民百姓的关系更加亲密,简直是相互依存。

  而世家原本也是从普通百姓中崛起,故而更加了解这种生活与心态。

  至于那种上下分明,貌合神离的“舟”与“水”的关系,现在在平南王域用来比喻世家与那位被架空了的王爷之间,却是再是适合不过。

  大至一个皇朝,一个世家,小到一座城,一个村镇,其中的统御者与广大百姓之间的关系是否融洽和谐,能否得到百姓们的支持和拥护,是关系自身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因素。若为如此,便会遭遇“覆舟”的灭顶之灾!

  欧家与胡家把这笔账算的极为精明,要是刘睿影将事端闹大,他们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站在刘睿影这边的。

  中都城虽大,查缉司和诏狱虽狠厉,但毕竟离得太远。

  他们的根基在平南王域,在下危城中。

  不会因为一人暂时的得失而放弃了整个下危城乃至平南王域的大号局面。

  这里的百姓们拥护世家,甘愿依附,正是因为他们面度蛮族时的铁血。

  就像定西王霍望虽然冷酷无情,但当他的玄鸦军在王城整装待发时,王城的百姓们仍然会行箪食壶浆之事一样。

  别的争端他们看不见,别的利益他们也触及不到。关心的无非是安危和吃饱而已,谁给他们满足了这两点,谁就能得到拥戴。

  在平南王域做到这两点的,是以欧家和胡家为首的各个世家。

  一旦这些世家面对蛮族的态度稍有迟疑,那建立在此为基础上的平衡便会被彻底打破,继而土崩瓦解。

  万丈高楼平地起,楼塌也在一夜间。

  世家看似家大业大,实则掣肘更多。

  尤其是上面还有个名义上的王爷,不知他什么时候就会想要翻身爬起。

  这样存在两股飓风之中的,唯有小心翼翼的驾驶,不能被任何一股风所彻底拉扯过去。

  这些种种刘睿影在进入下危城前就想的极为清楚,现在却是又彻底透彻。

  在将蛮族智集送到漠南的蛮族部落之前,这座城里他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和自己手中的剑。

  念头刚转,一双惨白色的大手忽然从地下伸出来。

  枯槁的双手皮包骨头,没有任何血色,简直不像是活人的手!

  手上的一根根血管在皮肤下极为醒目,但全都是干瘪的。

  指甲长的匪夷所思,一双手上十根指头,每根指甲都和小拇指一样长。

  朝里扣着,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黑灰。

  这双手出现在刘睿影的整下方。

  他的精神却全都放在眼前的木杖上。

  猝不及防之际,他被这双手死死的握住了脚腕。

  就像是两个大铁钳,牢牢地将其夹住,使他动弹不得……

  刘睿影运气挣扎,这双手却纹丝不动。

  他感到这双手正在缓慢增加气力。

  每挣扎一下,露出些许空隙,这双手便会再收紧跟进。

  弯曲的指甲已经将刘睿影的裤子扎破,扣住他脚腕上的皮肉。

  刘睿影运气抵挡,但收效甚微……疼的他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不过他在意的仍旧是面前的木杖。

  它悬停在这里,看似安静,实则杀机深藏。

  因为刘睿影不知道它在何时又会突然暴起,也不知道这根木杖上除了那一对羊角的锋锐外是否还有其他的机关。

  刘睿影疼的有些发昏。

  木杖还是一动不动……

  他抬头看了一眼,只能看到老二那双如豆的双眼,似是两颗跳动的鬼火。

  与刘睿影对视之后,他的嘴角微微裂开,流露出一股浓郁的蔑视。

  他们三人并不像杀死刘睿影。

  可惜刘睿影不知道这一点。

  他只知道在下危城中若是捉住一个蛮族中人,可以获得欧家赏赐的一把极品欧家剑,胡家一坛好酒和十万两银子,却不知要是捉住一个与蛮族私通,出卖下危城利益的人,以上的奖励可以翻好几番。

  曾有人主动与蛮族接触,费劲九牛二虎之力获取信任后,答应带着蛮族中人混入下危城中,然后替他们打通关节,送他们出城。

  但这些头脑简单的蛮族人却不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之理,兴冲冲的进了下危城后,迎来的却是欧家遮天蔽日的剑光。

  至于那人,则早就与欧家、胡家谈好了条件。

  开开心心的抱着一坛满江红,揣着二十万两银票,提着一柄极品欧家剑,换了个姓氏就入了欧家的门,做了个管事。后来更是买了三处大宅院,半个月的功夫娶了五房妻妾,真可谓是花天酒地,夜夜新郎。

  如此日子谁不向往?

  所以刘睿影在他们三人的眼中,哪里还是人?简直是一座长了腿的金库!

  对于蛮族中人,他们早已驾轻就熟,知道所有的软肋与弱点。

  唯一不可控的,便是刘睿影这个外来人。

  他为何勾结蛮族中人,却是无须操心。拿下后自有欧家、胡家去审问,他们三人只要大胆提条件,痛快领赏钱就好。

  刘睿影疼的微微蹲低了身子。

  他瞅见木杖与地面之间尚有些距离。

  只要他能挣脱这双鬼手的钳制,便能运起身法,从那间隙里穿过,站在三人面前。

  手中剑短。

  他们的木杖和鬼手却要长的多。

  以己之短攻彼之长显然是笨蛋才会用的法子……放在其他的事情上,兴许还能落下个有毅力的名头。

  但放在与敌相交之中,这法子却是与自杀无二。

  何况他又不想过早的出剑。

  对面毕竟是三个人。

  三个人有六只眼睛。

  足够把他看的通透,不漏任何死角。

  过早出剑除了把自己全然暴露之外,没有任何好处……

  “砰!”

  一声巨响,夹杂着漫天浮土飞扬。

  似是有什么重物砸落在刘睿影脚边,他被扬尘呛的剧烈咳嗽起来。

  这么一咳嗽,脚下却是又送了些许。

  那双鬼手趁势收紧,几乎要把他的骨头捏碎。

  烟尘中,刘睿影依稀看到个庞大的身影趴在自己脚边。

  片刻后待烟尘稍稍散去,这才看清却是那位蛮族智集。m.xiumb.com

  蛮族中人本就身材庞大,壮如门板,即使趴在地上,看去也是硕大无比。

  他为了防备木杖的偷袭,在刘睿影被这双鬼手钳住之后,先是退出了两三丈远,几乎都踩进了河水里,鞋都湿了一半。

  蛮族中人不会身法武技,完完全全是凭借身体内的气血之力。

  因为他是智集,不是战师,在气血之力上本就弱了不少,所以才要留够余地,从这么远的地方开始起步。

  不过智集的在部落中的地位却是要比战士高不少,这倒也不起该,毕竟在任何地方都是如此。

  动脑子的人总是要比干体力活的更值钱,地位更高。

  几个箭步的冲刺,蛮族智集双膝弯曲,借着疾跑的势头一跃而起,竟是从木杖的上方飞过,然后以肩背着地,结结实实的砸在刘睿影脚旁的地面上。

  “你要做什么?”

  刘睿影忍住疼痛,低头问道。

  但蛮族智集却并不回答。

  双腿在地面一蹬,身子又朝前蹿了一截。

  胳膊平伸,双手正好可以够到刘睿影的脚腕。

  他的手要比这双“鬼手”看上去有力、磅礴的多。

  但“鬼手”之所以称之为鬼手,正是因为它诡异无比,难以用常理揣度。

  蛮族智集却不管这个道理,本着一力降十会的想法,反其道而行之,也握住了这两只“鬼手”的手腕。

  再苍白枯槁的手也是活人所有,那边该有知觉。

  他这般一握,刘睿影顿时就觉得自己脚腕上传来的压迫之力少了许多。与之而来的是一阵酥麻……就像是有人将热水倒进了靴子里一样。

  蛮族智集喉间发出一声低吼……目眦尽裂,双眼睁出血色,就连虎口处都青白流转。

  站在驼子与老二身后的那名娇柔妩媚的男子腰肢一扭,嘴里发出呻吟阵阵……

  他的双手刚才一直插入地里,不知修的是什么秘法,竟是可以间隔这么远的距离以手钳人。

  但他终究还是没能抵住蛮族的气血之力。

  本意是为了钳制刘睿影,让他失去反抗的能力,老老实实的束手就擒。

  若是与蛮族硬拼下去,却是得不偿失……没奈何,只好撤招,重新来过。

  失去了钳制,刘睿影脚下一软,竟是朝前跪去。好在及时用藏在袍子下的剑鞘撑住了身体,这才算是稳妥。

  驼子眼见刘睿影已不再被钳制,急速转动的身形也骤然停止,并且伸手一勾,召回了木杖。

  刘睿影好不容易挺立起身子,正在大口喘息之余,看到那老二的眼睛微微眯起,却是显得更小。但其中的光芒更胜先前,刘睿影在震北王域的戈壁滩上所见到的野狼也不过如此。

  他双手背负在身后,接着用力一撮,却是就从衣衫下拉扯出一杆长枪出来。

  枪长丈二,枪身艳菜如虹,枪尖下的红缨飘动如血。刘睿影并未在乎这枪头是否寒闪,反而将全部的精神都放在了枪头下的红缨上。

  枪原本只在军队之中,攻击士卒冲杀敌阵所用,是没有红缨的。

  也不知何时这种兵刃却是也被江湖中人所热衷。

  临敌之际,长枪这种刺击兵刃必然是不断朝着对方的要害刺去,在刺中的同时,被刺中的伤口往往会喷溅出大量鲜血,这时红缨一斗转,便能将其拦下大部。若是没有红缨的遮挡,这些血液就会大量溅射到自己身上并顺着枪头流到枪杆,导致枪杆打滑,难以持握,进而落败。

  同时不断挥舞戳刺的长枪会带动枪上的红缨来回晃动,更因为其鲜艳的红色,能极大的分散对方精神,反而忽视枪尖的威胁,

  “坚而不硬、柔而不折、变幻莫测、神化无穷”便是使枪的基本要诀。

  长枪上的红缨极其柔软,对力量的反应也相当敏感。

  用不同的用力方式挥动长枪,便是不同的枪劲,红缨便会跟随者枪劲的变化而改变摆动的方式。

  刘睿影以这红缨为“标尺”,便可摸准此人的枪劲,弥补手中剑短的劣势。

  这人似是看出了刘睿影的心思。

  抢在手,重重朝地面一顿。

  枪尖下的红缨非但没有飘散起落,反而根根下垂,直指地面。

  他伸手将这一圈儿红缨拨弄了两下,发出类似珠帘卷起时,“哗啦啦”的声响。

  刘睿影心头一沉……

  这杆枪上的红缨,竟然是用红铁根根打造而成。

  如此一来,刘睿影若是将精神都放在这“红缨”上,非但无法判断枪劲与出枪刺击的轨迹,反而会被它所迷惑,着实是舍本逐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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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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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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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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