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边月满西山>第二十九章 月光不语鬼神【三】
  本地的矿主姓金。

  当着面,大家都称一声金爷。

  然背地里,却是都叫他金主。

  因为他姓金,又是矿主。

  何况他也的确是本地的金主。

  这个一语双关的叫法儿,倒也着实是贴切的紧。

  金爷比这老板娘来的晚了许多。

  只不过他一来,就成了这里的矿主。

  要知道,能成为矿主的人,一定都有些过硬的关系。

  不然的话,这么一块肥肉,不知有多少人盯着,怎么可能轮的到他?

  金爷靠着这一座铁矿而暴富,可是周围却是越来越穷。

  因为矿主只能有一个。

  但这一座矿场,难免不被人垂涎。

  就好似老猫枕咸鱼一般,如何能睡的安稳?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金爷还是金爷。

  还是这座铁矿的矿主,还是这片地域的金主。

  背后种种,可想而知。

  第二天一早,刘睿影就带着华浓朝那金爷的府邸走去。

  剩下的阳文镇查缉司站楼中人,却是留在了老板娘这里。

  看着刘睿影离开的背影。

  老板娘没来由的一阵轻松。

  因为在他心里,真正的鬼已经走了。

  去找那金爷了。

  人一轻松,定然就会开心。

  开心到极致,就会请客。

  老板娘也不例外。

  她不但请了那几个阳文镇查缉司站楼中人喝酒吃肉,还主动请了那些乞丐和苦工喝酒吃肉。

  只不过胖老板的弟弟,那位胖乞丐却没有来。

  也不知道是因为他懒得走动,还是因为兄弟俩有什么过节。

  男人之间的过节通常都出在女人上。

  放在这里。

  说不定就是因为胖乞丐的这位嫂子,杂货店,饭馆,棺材铺的老板娘身上。

  胖老板还是那副笑呵呵的表情。

  只要老板娘愿意,他却是怎么样都好。

  可惜刘睿影没有看到这一幕。

  不然的话他一定会被气的哭笑不得。

  自己又不是什么煞星或瘟神。

  怎么一离开,却是就满众欢腾?

  瘟神或许的确沾不上边。

  但煞星他却不能怎么否认。

  不管他走到哪里。

  死亡总会伴随着他的脚步。

  不是他快死了,就是旁人已经死了。

  从最早的那位‘平南快剑’时依风开始,就是如此。

  每次千钧一发的关头,只有刘睿影逆转了乾坤,继续活了下来。

  那就一定还有个旁人死去。

  这阎王爷似乎总是盯着刘睿影不放。

  收不了他的命,就会从他身边随便抓一个来凑数。

  刘睿影出发的并不早。

  离那日上三竿只差一杆。

  金爷却是个习惯早起的人。

  他总是伴随着朝阳的升起而从床上缓缓坐起。

  他的床很大。

  足足有两个双人床的大小。

  也很软。

  躺在上面,整个人就会不断的往下陷。

  只不过床再大,再软,他也是一个人睡觉。

  按理说这么一个有钱有势的人,是不会缺女人的。

  但却从来没有人见过金爷亲近过任何女人。

  他的府邸里养了不少歌女舞姬。

  但只是在金爷宴请宾客的时候,才会出来唱跳一番。

  以此用来彰显自己的财力罢了。

  不过除了不碰女人以外,有钱男人喜欢的东西,他却是都喜欢。

  喝酒,赌钱,飞鹰,逗狗。

  样样都不落下。

  尤其是他的猎鹰。

  整整有上百之多。

  而且每一只都有自己的名字。

  金爷还从来都没有叫错过。

  一望无际的荒凉矿场,的确是玩鹰的最佳场所。

  猎鹰一撒手。

  便扇动着翅膀直冲云霄。

  随后接着气流,在高空不断的盘旋着。

  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风筝。

  它的翅膀不动,眼睛却在不停地扫视着大地。

  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一条四脚蛇在沙土地上抬了抬头,却是都不会被猎鹰的眼睛错过。

  同一个时间,只能做一件事情。

  若是猎鹰既要扇动翅膀飞翔,还要紧盯着猎物不放,它却是也很难做到。

  鹰都如此,何况是人。

  至少金爷和他养的猎鹰一模一样。

  每天早晨起来,梳洗停当之后,他就会去吃早餐。

  和他一同吃早餐的人很多。

  都是他的朋友。

  也都是老板娘说的,那些躲大事的大人物。

  金爷唯独和他的猎鹰不一样的就是,他做什么事都喜欢很多人一起。

  除了睡觉以外。

  而猎鹰,总是独居。

  就连事物也不会和同类分享。

  金爷专门建了一个吃饭的大厅。

  里面一共有二十张方桌,每张桌子都有三把椅子。

  按理说,一张桌子都是配着两把或四把椅子。

  但金爷这里,一张桌子,就是只有三把椅子。

  空余出来的一方,虽然没有椅子,却也会摆上一副碗筷。

  没人知道金爷为何会这样做。

  因为根本就没有人敢去问他。

  虽然金爷是个极为随和的人。

  但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这是最基础的人情世故。

  他们来此躲大事儿的人,焉能不知?

  金爷每次都会坐在一个靠窗的座位上。

  那是他的桌子。

  谁都不会去坐。

  只是今天早晨,他没有来。

  厅里的人已经等了他很久了。

  至少有大半个时辰。

  可是金爷还是没有现身。

  不得已,这些人只得先吃了起来。

  其实他们原本是没有吃早饭的习惯的。

  这些个江湖豪客,不说恶贯满盈。

  但走街串巷的无本生意,想必也是没有少做。

  而做如此营生的人,自然都要在晚上。

  很晚的晚上。

  一个人若是晚上出去劳累了许多个时辰,早晨是绝对起不来吃早饭的。

  除非是熬了个通宵,待那早饭铺都开张之后,买一笼包子吃。

  毕竟肚子里有东西,睡觉才能安稳。

  但相对于包子这样的食物而言。

  钱却是更能让他们安稳的原因。

  这也是他们宁愿早晨饿着肚子,也能睡得很踏实的原因。

  你若问他们为何会如此。

  那他们一定会笑话你是个白痴。

  因为那包子,不也得是用钱买的?

  只要有了钱,你想吃什么馅的包子都有。

  甚至把那金银磨成粉调入包子馅儿里,只要你敢吃,且吃了不死,却是也能吃到。

  这就是金钱的魔力。

  它能让人不知道炎寒饥渴。

  也能让人忘记自己姓甚名谁。

  金爷的卧房离那吃饭的大厅,要走足足三百六十五步。

  这是他刻意为之的。

  当时工匠专门用尺子量了金爷的步幅,而后才确定了这座大厅的修建位置。

  三百六十五步,象征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金爷在去吃早饭的路上,都会数着自己的步子。

  同时告诫自己,每一天都不可虚度。

  虽然他也着实没有做过什么正经事。

  但认真的飞鹰,认真的喝酒,认真的斗狗。

  岂不都是正经事?

  却是每天都要一个不落的做一遍才好。

  而一天的开始,就在于一顿早饭。

  金爷觉得不吃早饭的人,简直不能称之为人。琇書蛧

  这些江湖豪客来金爷的府邸上躲事,他都会收留。

  不过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要每天早晨和他一起吃早饭。

  其余的时间做什么,他却是都不管。

  一日之计在于晨。

  金爷觉得人的一天不是从睁开眼开始。

  睁开眼只是自己的精神醒了。

  但整个肉身却还是软塌塌的一滩烂泥。

  只有吃了早饭之后,肉身才能振奋起来。

  和精神一道,为新的一天开心或悲伤。

  可是今天金爷走出卧房之后,只走了三百步。

  三百步距离吃早饭的大厅还有不少的距离。

  但他却拐弯了。

  径直朝着前院走去。

  究竟是什么事才能打破金爷这么多年来的习惯?

  旁人都猜测一定是出了什么很是棘手的事情。

  其实并不然。

  金爷面色欢喜。

  欢喜中,还隐隐的透着激动。

  今早他一醒来的时候,屋外看护的人听到屋内的响动,就告诉他了一句话。

  也正是因为这句话,竟是让金爷激动的早饭都可以不吃。

  看护的人告诉金爷说,门口来了一个人。

  对于自己门口来人,金爷自是已见怪不怪。

  他很是随意的说,让那人进来,并且带他直接去那吃早饭的大厅。

  可是看护的人却说,那人不吃早饭,但却点名道姓的要见金爷。

  金爷一听,心中也是颇为不悦。

  想这人来投奔自己,却是还大言不惭的破坏自己的规矩。

  一气之下说了句不见,还让看护之人告诉护院总管,把那人从门口丢出去。

  丢的越远越好。

  随即他便准备去吃早饭。

  可是当他数着自己的步子刚走到三百步的时候,面前却出现了一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护院总管。

  金爷本以为他是来向自己汇报,已经把那人丢去了何方的。

  没想自己的护院总管却说,那人丢不走。

  “什么人丢不走,难道他会飞不成?”

  金爷生气的说道。

  “没错,他会飞。我还没有走到他身前一丈的时候,他就已经飞到了前院里开始赏花了。”

  护院总管说道。

  “那你不会把他从前院里赶出去?”

  金爷厉声呵斥道。

  “等我刚刚回到了前院,他却是又飞到了二进院的天井底下望着屋檐发呆。”

  护院总管说道。

  这位护院总管,想当年也是江湖一位出类拔萃的刀客。

  只不过惹到了不能惹的人,才逃到这里,在金爷的福地上谋两个看家护院的差事。

  一晃已经十多年了。

  从来没有出过差错。

  至少金爷每晚都能睡的安稳,早饭也能吃得坦然。

  可是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竟然来了个让他都束手无策的人。

  “这人是谁?为什么一定要见我?”

  金爷问道。

  “他说,他叫小机灵。”

  护院总管说道。

  金爷先是一愣。

  随即笑意开始逐渐从脸上蔓延。

  一个人真正高兴的时候,他浑身上下的每一寸肌肉,每一个汗毛都是在笑的。

  也正是因为听到了“小机灵”这个名字,金爷才会在走到三百步的时候,就拐弯,放弃了自己的早饭。

  金爷大踏步的朝前走着。

  那位护院总管竟是得小跑着才能跟上。

  一直走到了二进院,看到那小机灵仍旧在盯着屋檐发呆。

  “你总算来了!”

  金爷说道。

  “嘘……”

  小机灵深处右手食指在嘴前比了一个禁声的手势。

  金爷悄悄的走到他身边,随着他的目光一道看去。

  但却什么都没有看到。

  “你看,那屋檐上有一只潮虫。而那只潮虫的身后跟了一顺儿的蚂蚁。还有一点点的距离,蚂蚁就要爬到潮虫的身上了。”

  小机灵说道。

  “然后呢?”

  金爷不理解小机灵的意思。

  “老金,我和你打个赌吧。”

  小机灵说道。

  光是听小机灵对他的称呼,就能知道这两人的关系不一般。

  不过能让金爷放弃自己吃早饭的时间也要来见的人,定然都不会是一般人。

  至少在这片地域上就是如此。

  “赌什么?”

  金爷问道。

  “赌我能不能在蚂蚁爬上潮虫的身子前,把那只潮虫救下来,放在前院的一朵牡丹花上。”

  小机灵说道。

  “哪一朵牡丹?”

  金爷问道。

  “就是靠着墙根的那一株纯白色的牡丹。”

  小机灵说道。

  “赌注是什么?”

  金爷问道。

  “若是我做到了,一会儿有个朋友来,你要知无不言。若是我没做到,我便把我知道的最传奇的十个故事,讲一个给你听。”

  小机灵说道。

  “朋友?是你的朋友吗?”

  金爷问道。

  “不是我的朋友。不过,若是能和他成为朋友的话,却是一件极好的事。”

  小机灵说道。

  “这却是为何?”

  金爷问道。

  “你也知道我肚子里的十大传奇故事,是每年都更新一次的。而今年到现在为止,却是已经积累了三件。而这三件故事,却是都和他有关。”

  小机灵说道。

  这一下却是让金爷顿时来了兴趣。

  什么样的人才会如此的惊才艳艳?

  竟然让小机灵今年十大传奇故事中的三件都和他有关。

  “好!我跟你赌!”

  金爷说道。

  他好字刚刚出口。

  金爷诧异的看着小机灵。

  “你怎么还不动手?”

  金爷诧异的看着小机灵问道。

  “你看那潮虫还在吗?”

  小机灵笑着反问道。

  金爷抬头一看,果然那潮虫已经不见了踪影。

  可是他仍不死心。

  虽然知道小机灵的身法极快,但真的能快成这样?

  金爷急匆匆的跑到前院一看。

  发现靠在墙根处的那一株牡丹花,正中央的一朵上,正趴着一只潮虫。

  蜷缩的身体,还未舒展开来。

  这种潮虫,只要一被触碰,就会缩成一团。

  “是你赢了。”

  金爷爽朗的大笑着说道。

  同时拍了拍他那鼓鼓的肚子。

  “那赌约,你却是也得兑现。”

  小机灵说道。

  “愿赌服输,这是自然……只不过……”

  金爷话说一半。

  “只不过你想知道那位朋友是谁?”

  小机灵说道。

  “算了,还是不问了!”

  金爷说道。

  什么事情都知道了,反而就没有了新鲜感。

  保留那么一线神秘,获得的满足兴许会更大!

  但让金爷更可惜的是,他却是听不到小机灵肚子的十大传奇故事了。

  不过金爷转念一想,既然今年到现在为止只有三件,而这三件却是和即将到来的那位朋友有关。

  能见到真人,不是比听故事更好?

  由此一来,心里却是更加痛快了!

  “我们去亭子里喝酒等他?”

  金爷问道。

  小机灵却摇了摇头。

  “怎么,你不喝酒?”

  金爷一脸不可思议的问道。

  “我是没有酒也不会喝茶的。只不过现在有点饿,我却是想先吃顿早饭!”

  小机灵说道。

  随后和金爷两人肩并肩,边说边笑着朝饭厅走去。

  到最后,金爷还是吃了早饭。

  他的早饭可能会迟到,但决计不会不吃。

  只不过今天却走了远远超过三百六十五步。

  但见到了小机灵,还有一位即将到来的神秘朋友。

  有这两个前提,哪怕是让金爷在最大的风沙中走上十几里地也是值得的。

  金爷已经在心里盘算好了,一会儿吃完早饭,就要和小机灵喝酒。

  喝最烈的酒。

  因为只要小机灵喝开心了,他嘴里的故事就会说个不停。

  这场赌局,虽然看上去是小机灵赢了。

  但最大的受益者还却还是他。

  不过小机灵也的确没有对刘睿影说瞎话。

  他的名字,真的就值黄金万两,甚至还远远超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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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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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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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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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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