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草原王庭,狼王明耀的王帐中。
狼王明耀屏退了所有侍从与卫兵。
独自坐在王座上。
王帐的中央摆着一个火盆。
火盆上吊着一面铜镜。
铜镜被炭火炙烤的通红。
“启禀狼王!左庐将军昂然,右庐将军昂雄已到王帐下。”
门外的侍从隔着帐门说道。
没有狼王的命令。
他们是不敢踏入王帐一步的。
狼王明耀没有回答。
他正在看一本书。
名叫《特尔克》。
这本《特尔克》可以说是草原文明的精髓所在。
是关于一位叫做特尔克的英雄的传史诗。
狼王明耀手上的这本,是狼王时代相传的初代版本。
是他的父亲赠与他的。
里面的内容,他不知已看过多少遍。
甚至在小时候每晚睡觉前,都要让母亲给自己念一段儿。
久而久之,都到了可以背诵的地步。
但他已然在极其专注的看着。
“让他们进来吧。”
不知过了多久。
狼王明耀终于抬头淡淡的说了一句。
左庐将军昂然和右庐将军昂雄,掀起帐门,步入帐中。
“见过狼王殿下!”
两人将右手放在心口处。
异口同声的弯腰鞠躬说道。
“不用如此客气,我亲爱的兄弟们!”
狼王微笑着让两人免礼入座。
在草原。
男人之间一向以兄弟相称。
而女子,则都是姐妹。
由此才能体现出彼此之间的紧密团结。
毕竟草原地势偏僻。
资源匮乏。
若是人心再不齐整,那便是一无是处。
怎么敢于五大王域争锋?
昂然和昂雄坐下之后便有些忐忑。
其实他们在收到狼王要见他们的消息时,这忐忑便已经开始。
只不过,在刚才狼王明耀那句‘亲爱的兄弟’之后愈发的剧烈罢了。
狼王明耀也不多说。
只是让侍从们进来,为两位将军摆上酒肉。
随后继续低着头看书。
“你俩觉得,我这王帐如何?”
狼王明耀翻着书。
头也不抬的问道。
“这王帐自是人间一流!”
昂然说道。
“没错,有狼王在的地方,就是幸福的天堂!就是至高的荣耀!”
昂雄接着说道。
“至高的荣耀?那二位兄弟能不能告诉我,什么才是至高的荣耀?”
狼王明耀问道。
“就如同狼王您的名讳一样,明亮且耀眼!您走过的地方,四季如春,皆为乐途!没有酷暑也没有饥饿与寒冷!”
昂雄说道。
“而且清风飒爽,花朵烂漫,草木芳香!”
昂然不敢落后。
赶忙紧跟着接了一句。
“哈哈……你们当真觉得如此?”
狼王明耀眯着眼,看着帐中被炭火烧的赤红的铜镜说道。
昂然与昂雄觉得狼王明耀话藏机锋。
这一句却是没有回答。
先前的言语,无非是一番吹捧罢了。
任谁都不会真的相信。
狼王明耀也是人。
他没有天地的伟力。
怎能做到那些?
即便是传说中的草原英雄特尔克怕是也做不到。
“四季如春的地方,是平南王域。听说那里即便是在凌冽冬日,也会吹拂着柔和的暖风。时不时的下一场小雨,滋润着大地。”
狼王明耀说道。
“那平南王域岂不是有广袤无垠的草场?而且那里的人们还免去了转场之苦?”
昂然问道。
“你有多久没读过书了?”
狼王明耀并不回答昂然的问题,而是如此反问道。
“这……在下因为左庐中事物繁忙,所以的确是许久未曾读过书。不过王域中有句话流传甚为广泛。”
昂然说道。
言毕他很是挑衅的看了一眼昂雄。
昂雄低着头,没有和他的目光有所对视。
而是直勾勾的盯着面前的酒杯。
他想喝酒。
但现在的确不是喝酒的时候。
不过草原人嗜酒乃是天性。
天性是极难压制和改变的。
所以昂雄终究是端起了酒杯。
看到昂雄端起了酒杯。
昂然心里顿时松快了些。
他也想喝酒。
但是他却能够忍住。
昂然坚信,自己两人的一举一动都会被狼王明耀看在眼里。
虽然狼王明耀看似在低头翻书。
但一定是要比平时观察的更加仔细。
说起来,从祭月大会之后。
他们二人已经许久未见过狼王明耀了。
草原的体制就是如此。
狼王不召集议事,谁也不能擅自离开所属,前往王庭。
否则就会以反叛罪直接格杀。
草原的军队,大多都掌握在昂然与昂雄分属的左庐与右庐中。
不了解的人觉得昂然与昂雄才是草原的擎天二柱。
但昂然与昂雄却很清楚。
草原真正的王牌,最为精锐的力量,却是被狼王明耀牢牢的掌控在手中。
定西王霍望有玄鸦军。
狼王明耀岂能没有与之相对等的军队?
这也是狼王一脉世代能够坐稳江山的根基所在。
不过却有一道祖训。
那便是草原不到生死存亡的时刻,御风者绝对不能现身。
这“御风者”,便是狼王明耀的亲兵。
至于为何会叫这个名字。
却就无人而知了。
昂然和昂雄虽然了解这些事情,但他们连御风者的影子都没有见过。
更别提知道他们驻扎在何处,或是有多少兵马。
但未知的往往更加恐惧。
看不到的,才是最可怕的。
草原人世世代代看着《特尔克》听着御风者的传说长大。
因此没有人对其的真实性有丝毫的怀疑。
昂雄曾经在心里暗暗质疑过‘御风者’的真实性。
但只要他一动这个念头。
立马就会四肢冰凉,心悸难耐。
脖子像被人死死掐住一样,把整张脸都憋得通红。
吓得他急忙想些莺莺燕燕之事,才能把身上这些痛苦尽皆除去。
这样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被狼王明耀施过什么禁制之术。
而是这种坚定早已祖祖辈辈的流传在草原每一位子民的骨血中。
若是你对此有质疑。
那就是质疑整个草原,质疑自己的民族,质疑自己家庭中的父母妻儿。
这般重重压力之下,的确是很难舒服的起来。
“什么话?”
狼王明耀问道。
“昂然想说的,恐怕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句吧!”
昂雄放下酒杯说道。
昂然本以为自己忍住了没有喝酒,可算是为今天在狼王明耀面前赢了一局。
本以为用王域中的这句话再出个彩头,一定能让狼王明耀心花怒放。
没想到,却是被昂雄抢了个先。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句话我也知道,但你们真觉得有人一句话就能抵得上读书十年?”
狼王明耀问道。
他仍旧在低着头不停的翻书。
只是左手上拿了一块热腾腾的牛肉吃着。
“现在有没有这样的人,倒的确是不知道了……不过我看那王域中的历史,有很多说客单单凭着一条三寸不烂之舌,就能退百万雄兵,倒是确有其事。”
昂雄说道。
“嗯……主要还是没碰上咱们草原人!”
狼王明耀抬起头。
朝这二人挤了挤眼睛。
显得调皮可爱。
昂然和昂雄大笑着,都举起了酒杯对着狼王明耀遥敬。
但狼王明耀右手捧书,左手拿着牛肉。
便举起了那块牛肉,算作对二人的回敬。
五大王域的人太好面子。
尤其是在以前的皇朝时期时。
打仗都要讲究个什么出师有名。
否则就是不仁不义之军,民心不会有所倒向,天地也不会予其方便。
但在狼王明耀的眼里。
只有土地与金银。
即便是征伐,也是为了自己的部族子民能够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有这一点支撑,便已然足够。
所以那些说客,可以凭借着言语之机巧,退尽百万大军。
但他们若是面对着草原狼骑。
或许早就被无穷无尽的狼爪踏的血肉模糊了。
没等他开口,狼王明耀就已拔出了剑,举起了刀。
“两位兄弟,可知道我为何要把这面铜镜一直放在火上炙烤?”
狼王明耀终于合上了书。
端起了酒杯,指着那火盆和铜镜问道。
“却是不知!”
两人说到。
狼王明耀嘴里大嚼着牛肉,含糊不清的说了三个字:
“再想想!”
昂然与昂雄便开始盯着这铜镜冥思苦想起来。
但他俩的确是没有任何头绪。
不过既然狼王有令,让他们‘再想想’。
即便是脑袋里空空一片,也得装出这般形状。
“什么时候,草原的疆土也能变成狼骑奔驰七个月都到不了边陲就好了……”
狼王明耀端着酒杯吃着肉。
忽然闭上了眼,自语的感叹道。
“狼王殿下!这还不简单?只要您一声令下,我便尽起左庐之兵,一举拿下定西王域!为咱们草原扩土开疆!”
昂然站起身来,激情的说道。
一听到要大战,他便不自觉的热血上涌。
就连那太阳穴都一股一股的跳动着。
狼王明耀睁开眼,静静的看着他。
昂然紧张的咽了一口唾沫。
他甚至都能听到自己吞咽的声音。
“我只是看《特尔克》有些感慨罢了……传说就是传说啊!即便是打下了定西王域,也不足以狼骑奔驰七个月还到不了边陲。”
狼王明耀语气柔和的说道。
“那就把整个五大王域都打下来!从东海之滨,一直到咱们草原之西!不管狼骑需要飞驰多久,但这天下就已然是这么大了!”
昂雄说道。
“说的对!若是天下尽在我手,自是也不用在乎这狼骑奔驰之事。”
狼王明耀说道。
“不过,若是真让你们劳师远征,你们舍得吗?”
狼王明耀话锋一转,接着说道。
“这有什么舍不得?”
两兄弟疑惑的问道。
狼王明耀笑了笑。
“先前问你们我这王帐如何,你们都说好。但又怎么比得上你们在部中的宫殿呢?我的王帐可以随着大军四处征伐,但你们的宫殿怕是搬不走吧!”
狼王明耀说完。
两人却是都惭愧的低下了头。
也放下了手中酒。
这么多年的太平,让他们早已变得骄奢起来。
觉得这营帐未免过于简陋。
便给自己造了偌大的宫殿。
宫殿里用南海的珍珠,和震北王域的宝石装饰着墙面。
就连每一块地砖上,都镶嵌了一颗玛瑙。
至于雄狮的獠牙,花斑虎的皮毛,更是多的数不胜数。
在这样奢华的宫殿中住久了。
怎么会舍得离开?
更别说去吃那大军远征的苦了。
要知道狼王明耀可从未给自己盖过宫殿。
虽然前几任狼王也有自己的宫殿。
但在狼王明耀即位后,却是把它们全部拆除。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宫殿拆除后他把那无数的珍宝全部换成了兵马钱粮,分派给各个部中。
自己始终住在这间王帐中。
草原人就该要草原人的样子。
不能忘本!
若是连营帐都不住了。
那草原怕是离分崩离析就不远了。
“咱们祖辈有一句口口相传的话,就是不但要牢记过去七十七年的祸福,还要能洞察未来七十七年的吉凶。你们觉得,七十七年之后,这宫殿会变成什么样子?”
狼王明耀问道。
昂然与昂雄显然是被问的无话可说。
想当年那些个前任狼王的宫殿建起来的时候,也不会知道自己会在狼王明耀这一代被拆除。
洞察未来七十七年的吉凶,可真是太难了……
即便是如同萧锦侃这般的至高阴阳师,怕是都难以估摸个准确。
更别说这些草原上的愚夫莽汉。
“不过这也怪不得你们。咱们草原传说中的英雄,特尔克不也有一个庞大恢弘的宫殿?据说只比这苍天低了三指。”
狼王明耀指了指自己手中的书说道。
昂然与昂雄此刻算是知道了狼王明耀今日唤他俩到此的目的。
“狼王殿下,我等确实是羞愧难当!回去之后,一定拆除宫殿,像您一样住进营帐。至于那些宫殿的消耗,一律由我们各人承担。绝对不会牵连部族一丝一毫。”
昂雄起身说道。
昂然也起身,在一旁点头称是。
“不必……盖好了再拆除多可惜?况且我也不是这个意思。”
狼王明耀摆了摆手说道。
随即他走下了王座,站在了铜镜前。
“你们看这镜子,可能照出人影?”
狼王明耀问道。
“这铜镜已被烧的赤红,却是照不出……”
昂然说道。
“没错。这烧红的铜镜,不就正好像一颗骄纵的心?这心一旦骄纵起来,便会目空一切,什么都看不见了。”
狼王明耀说道。
昂然与昂雄没有接话。
因为狼王明耀的训示还没有说完。
不过这‘骄纵的心’不正是指的他们俩?
原来这才是先前那股忐忑的根源所在。
狼王明耀拨了拨炭火。
这一拨弄,火焰顿时窜的很高。
把整个铜镜都包裹住了。
“骄纵之心,就是被欲望之火所谋害的。但到了最后,整颗心都会被吞噬。别说照出人影了,在这火焰中,怕是连铜镜都难以看到吧!你们说对吗?”xǐυmь.℃òm
狼王明耀问道。
“狼王殿下说的极是!在下一定克制心中欲望,不让其吞噬心灵!”
昂雄行礼说道。
狼王明耀没有言语。
而是让侍从把火盆撤走。
铜镜虽然还是赤红,但却是一点点逐步冷却下来。
狼王明耀拿起酒杯,朝着铜镜一泼。
“滋啦!”
酒水立刻被炙热的铜镜所蒸发。
继而整个王帐中都充斥着浓郁的酒香。
但反观那铜镜,却是已然凉了下来。
“这些年,我的确是老了许多……”
狼王明耀看着铜镜里的自己说道。
此刻的铜镜,又能照出人影了。
“狼王殿下自是青春永驻,犹如草原上不落的太阳!”
昂然与昂雄二人单膝跪地说道。
“哈哈!太阳每日都会起落一次!不落的,只有我草原的篝火!”
狼王明耀说道。
接着便把二人扶起。
“来,上酒!今日我们兄弟三人要好好说说体己话,不醉不归!”
狼王明耀吩咐道。
自己转身又坐在了王座之上。
侍从们把铜镜撤下。
搬来了三个大酒缸。
酒缸里放着一把木勺。
此刻正飘在酒汤上。
随着酒汤的晃动而微微荡漾着。
这三人,酒量奇大。
既然说了不醉不归,一般的酒杯酒壶早已不能满足。
侍从们还给每一人拿了三个海碗。
这便是草原人喝酒的酒器。
狼王明耀率先打酒。
把酒缸里的酒汤,用木勺舀进海碗中。
一木勺,刚好是一海碗。
三勺之后,三个海碗便全都满了。
“干!”
狼王明端起一碗说道。
头三次干杯。
却是得三碗一口气不停连着喝完才算数。
并且还要比一比谁快谁慢。
最慢喝完的人,要给最快喝完的沽酒。
昂然和昂雄心中都有自己的计较。
喝到第二碗时,都有意放慢了速度。
因为他们一定要让狼王明耀当那最快的人。
两人却是想争一争谁最慢。
毕竟这给狼王明耀沽酒的机会,可是不容易多见。
昂然和昂雄终于都端起了第三碗。
但他们看到狼王明耀的第三碗已经要喝完了。
因此他们这第三碗,一定要小心谨慎才行。
既不能太慢,让狼王明耀察觉出刻意。
也不能太快最后得了个什么都没有的第二。
就在昂雄这般计较的时候。
昂然却是突然仰起脖子。
把剩下的小半碗酒一饮而尽。
第二个喝完。
昂雄不知道昂然是何居心。
但自己既然已是最慢,也没有什么好磨蹭的。
只得快快喝完后,放下了碗。
“看来却是要让昂雄兄弟给我沽酒了!”
狼王明耀笑着说道。
这兄弟俩方才的小伎俩他如何能不知道?
只是看破不说破罢了。
“给狼王殿下沽酒,是在下的荣幸!”
昂雄说道。
继而走上前去,从酒缸里一勺一勺的给狼王明耀沽酒。
“唉……想我的确是没有好好喝过几次酒!年少轻狂的时间太短暂了!”
就在昂雄给狼王明耀沽酒时,他忽然如此感慨道。
“狼王殿下怎么这般说?您若是愿意,在下兄弟二人,每日都能陪您一场大醉!”
昂然说道。
他已放弃了给狼王明耀沽酒的机会。
所以这个话头却是要抢先下来。
“雄鹰在小的时候也会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那是因为它羽毛不全,尚不会飞。待它双翼丰满,能够翱翔于九天之上时,它就很少叫了。”
狼王明耀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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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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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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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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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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