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很讨厌白天。
一天中最期待的事便是在日落之后,营地里点起篝火的那一刻。
说来也奇怪。
他们明明很讨厌光,却异常的热爱火。
甚至于有明确的规定,所有族人都不准用坚硬的铁器拨弄火,还禁止用水、沙土等灭火。
草原王庭狼王营帐前的篝火,自点燃起就从来没有熄灭过,至少在今天活着的人中没有谁见过它熄灭。
生在五大王域中的孩子。不论学文还是习武,到了一定的年龄总要拜师的。而草原王庭的下一代不管从事何种职业,都是统一的参拜这堆篝火。
草原地处西北,是极寒之地。
在最初的开始,他们和动物并没有什么区别。而他们所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如今他们最忠诚的伙伴——胯下的狼。
在那个冰天雪地,茹毛饮血的时代。每当夜晚的降临,无数的先民都将被狼群生吞活剥,只留下一滩滩猩红的肉沫骨渣。
渐渐地,他们开始怨恨太阳。
怨恨它为何要那么快的离开,为何不能给予他们多一点庇护……
于是,他们习惯在每一天的日落前互相拥抱,说出彼此心中最真实的话语。
有无数的少男少女借此互诉衷肠,承诺如若能共同看到明日的太阳,那便永结同心,白头不分离。
道别之后,众人便对着西方怒目而视。
他们向着太阳落下去的方向,向着最后一抹余晖,尽情的咒骂。用上了一切他们能想到的污言秽语,小孩子甚至还会对着夕阳撒尿。
那是一种从灵魂深处升腾而起的怨毒,那是一种无数次生离死别折磨下的痛楚。
接着,他们会齐刷刷向月亮升起的地方跪拜。同时献上最高贵,最圣洁的字眼,去祈祷今晚的月光一定要比昨晚更加明亮。
在无数个黑暗的夜里,这冷清的月光是他们最后的保护色。
月光照在雪上又反射在当空,使狼群的踪影暴露无遗。
唯有这月光。才能让他们在与狼群的搏杀中占据那么一点点主动。
那夜无风。
无雪。
也无月。
不知道是怎样的因缘际会,一位晚归落单的族人竟然有幸得到了星火种。
他双手紧紧的扣着,只微微的露出一点缝隙。
透过那缝隙看去,竟然是一点淡淡的、赤红色的光。
他的双手感受到了这“光”的温度,他像抱着自己刚出生的孩子一般捧着这一星“光”。
不一会儿,他的手感到了炙热的烫。
只是他并不知道这种感觉叫做烫。
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被烫过。
只是觉得这光比盛夏最热的太阳还要热。
他捧着这团炙热的“光”往回走。
他想让自己的族人都能感受到这不可思议的、夜间的、炙热的“光”。
可是渐渐地,他觉得手掌中的“热”不再那么明显。
从先前的刺骨钻心,变成了把手伸进刚刚宰杀的猎物的肚子里的感觉。
不知为何的他小心翼翼的打开紧握的手掌,他觉得这一星“光”是有生命的,会随着它自己的呼吸起伏而忽亮忽暗。
他将耳朵凑过去,想听听它是否仍然“活着”。
不料,火星却引燃了他鬓角的乱发……很快,大火就吞噬了他的半边身子。
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心里充满了喜悦与激动,竟是没有感到丝毫的疼痛。
他迈开步子,飞快的向族人的栖息地跑去。
风助火威,火借风势。
渐渐地,整个人都被烈火所吞没了……
不过他终于还是回到了族人们身边。
一身冲天而起的火光驱散了正在围攻族人们的狼群。
他带着笑容倒下了。
即使没有人能看得见,他的内心也知道自己是在笑着的。
从那以后,草原之人便拥有了火!
他们不再畏惧黑夜,不再畏惧狼群。
相反的,在无数次反击下,狼群终于向他们低下了嗜血的头颅。
而带领族人们赢得这场人狼之战胜利的,便是草原王庭的初代狼王。
他没有忘记自己的那位先祖。
那位以身体为载具,将火种带回来的先祖。
即便他到死都不知道那是火……但是他对族人的热爱,对祖地的眷恋,成就了一个纵横草原无敌手的民族,成就了一个能与定西王域相抗衡的文明。
初代狼王在自己的就任大典上支起了一个高高的台子,上面供奉着一个火盆。
据说,那火盆里面装着的就是那位先祖的骨灰。
随后,初代狼王将草原一一划分。
现如今的每一部在当时都领取了一把火盆中的骨灰,将其洒在自己分部中心的篝火里。
祈望先祖之灵随着火光永远照耀着草原,庇护着他的后代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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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月部前线营地内。
岩子走进帐中,对三部公思枫点了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思枫也没有在意岩子这般无礼的行为,草原人本来就不是一个讲究礼数的民族。
“你要的人都齐了,一共八百九十一。”
一众精壮男子,反绑着手,蒙着眼。光着身子一圈圈跪着,中间放着一个漏斗型的的篝火,尚未点燃。
岩子仍旧没有言语,双眼静静的看向思枫。
“哼!”
饶是粗犷如思枫的,也终究是受不了这般冷淡的态度,转身远远地走开。
“三部公,这能行吗?况且他并不是咱们草原人……五大王域有一句话流传甚广,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我心里也没底……不过既然是昂然将军亲口吩咐的,应该错不了。”
一个驼背老人对思枫说道。
草原每个分部都有一个智者团,由部里经验最为丰富的老者担任。
他们不相信任何说教的知识,只默默地传承大自然赐予他们的经验。
岩子看思枫走远了,才缓缓地把自己的上衣脱掉。
露出一身古铜色的皮肤和结实的肌肉,前胸后背布满了残恶的疤痕……即便是草原最勇敢的战士,身上的疤痕也不及他三分之一。
这些疤痕中依稀可见一块烙印和许多鞭痕,但仍旧有无数难以区分辨认的疤痕犹如蚯蚓爬在他身上。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瓷瓶,打开后放在鼻下深深地闻了闻,脸上露出一丝陶醉的神色。
没有过多留恋,把瓷瓶放在漏斗型篝火的正下方后就点燃了篝火。
岩子拿着一把剔骨尖刀,把跪在那里的每一个人身上都割掉了一块肉,扔进了篝火之中。
一时间。
火光冲天而起
血浆遍地横流。
惨叫不绝于耳。
岩子静静地站在那里,合眼张臂,似乎在享受着残忍……
扔进篝火中的人肉发出滋滋的声音,那是脂肪被火烤化所造成的。
“滴答!”
终于,一滴混着草木灰的被烤化的油滴到了下方的瓷瓶中。
“滴答……滴答……滴答……”
渐渐地,被割肉的人们安静了下来。
一股死亡与绝望的气氛从地面缓缓升起……
瓶子,被灌满了。
远处的思枫和吞月部的驼背智者虽然没有看到这些画面,但是那凄厉的惨叫却让思枫都有些不舒服。
岩子兴奋地拿起瓷瓶,从里面抽出一根骨笛,轻轻的吹响了它。
这曲调凄婉悲凉,变化多端。犹如鬼泣,极尽诡异空灵之感;更宛如无数亡魂在清幽的夜晚哀叹。
——————————
丁州府内。
霍望盘膝坐在床上。双手掐着一个玄妙的手印,仿佛正在修炼。
可事实上,他却是用精神在丁州府城内的大街小巷不断游走。
路边卖香片的货郎;街坊里打孩子的母亲;咒骂着赌鬼丈夫的妇人;喧闹的街道上一抬轿子徐徐穿过;开春湿气上浮,商人们在店铺前加建了挡水的遮棚。
忙忙碌碌,熙熙攘攘,一片祥和。
霍望把这些事无巨细,尽收于心。
突然,他的精神定格在一群女子身上。
正是出现在琉光馆外的那群打扮统一,身材极美的女子。
霍望的精神在她们身上绕了几圈,接着便要钻到琉光馆里面。
“当!”
霍望只觉自己脑中犹如钟楼长鸣。
自己的精神竟然被硬生生的挡在了琉光馆外面,顿时怒火中烧!
这一次,怎的如此不顺?
想他霍望少年得志。虽出身低微,起事于草莽。可自从拔剑之后,便再无一败。www.xiumb.com
相当年,金戈铁马,兵锋万里如龙虎。他举剑扛旗,烽火皇城路,半生搏杀终于是与其余四人共享天下。
可这短短不到半月间,却是变故频发,让霍望坚若铁石的心境也有些松动。
霍望睁眼调息,迅速走出了极端,稳固了心境。
“我是要跨过仙桥,证得无上仙位之人。这道心是万万不可出现任何波动的!”
能成王霸之业的,大抵也是如此。
他们从不认错,但并不代表永不犯错。
能够高人一筹的原因就在于知错改错。
知错,改错,但绝不认错。
如果说前两条是帝王霸术,那最后一条便是圣贤之道。
四个字说来容易,但寥廓天下却着实没几个人能做到。
霍望稳定了心境,将精神凝聚于一点,朝着琉光馆内再度猛刺而出。
谁想这次却是没有受到任何的阻碍。
正在疑惑思量之时,看见了晕倒在地的刘睿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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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光馆内。
说书先生抬眼朝着半空微微瞥了一眼。
然后便丝毫不管厅里所发生的一切,自顾自的背着手到后台休息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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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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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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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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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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