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意识的用手遮挡住口鼻,低着头,双眼只看着脚下的沙地,却觉得手背一阵冰凉。
漠南下雪了。
雪混着沙子,变成了昏黄的颜色,犹如营帐中的灯盏,让人更加分不清困顿的现实。
不过这雪还是有些白。
每一座营帐上都像是带了个尖尖的帽子,在苍茫的大漠上极为醒目。
能再这样的风沙里,依旧停留在营帐顶端的雪,极为倔强。就像是刘睿影手中的剑。有时候明知不敌,但也要出剑,否则连一点可能都没有。
部落中已经到了不少人,都聚集在盟主厌结的营帐前。
蛮族中人的个子都很高,遮挡的密密麻麻,让刘睿影看不清却前方。
正在焦急之际,忽觉得自己的手腕又被人握住,传来的温热触感和先前的一模一样,知道应该还是蝴蝶,索性便放松了身心,任由她抓住,牵着自己朝旁侧走去。
斜地里,没有人遮挡,能够看得清前方发生的一切。
盟主厌结的营帐,门帘紧闭,但从缝隙中透出的灯火,映照出闪烁的人影,证明里面是有人的,只是还未出来。
蝴蝶告诉刘睿影,眼下不落的人还未举起,站在这里的,最多三分之一而已。
刘睿影粗略一估计,除却在外渔猎的猎手以及他们的帮衬,整个厌结部落应当三四千人的规模。
不得不说,这漠南最强大的蛮族部落,人口也着实是少的可怜……所以他们才会对新生儿有这样执着的渴望。
毕竟对一个部落来说,人口代表着一切。从中可以选拔出更多的猎手,然后等这些猎手慢慢成长为战师。至于那些脑子好用的、开窍早的,就可以成为智集的学生或是司命的徒弟——天官。
不论这些孩子将来的路是什么样的,有了他们,厌结部落才发展的可能,否则只是个虚假的架子,只能一天天的衰败下去……迟早被其他的部落一口吞掉,沦为附庸和奴隶。
刘睿影看到很多人手里提着工具。
有的人牵着骆驼,还有的人提着布袋,都是有备而来。唯有他和蝴蝶两个人,手里空空。
本来就不是蛮族中人,是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来到了这里。平时除了相貌和身材以外,倒也不显得突兀,直到此刻他俩才觉得自己是真正的外人。不被这个部落所接受,也不懂得这里的任何习惯、习俗。
但这只是刘睿影的一厢情愿。
他觉得蝴蝶和自己一样,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
事实上,蝴蝶了解的,远比他要多得多!
这些人手里的东西,是为了制作肉干。
漠南的天气入冬要比王域内晚不少,但一旦入了冬,整个漠南就会成为一片死地。除了蛮族中人以外,难再发现任何活物。本来还有些为了赚钱甘愿冒险的流人商队,这时候也会慢慢不见了踪影。
因为下雪和几乎不停息的风沙,从下危城中通往漠南的唯一道路,华容道,会被完全遮掩。
在没有任何可以辨识方向的大漠中,若是在失去了道路,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
流人们虽然贪财,但他们更惜命。
只有留的性命在,赚的钱才能拿去享受。
这个道理,他们最是明白。
所以在冬季来临时,这些流人们甘愿吃糠咽菜,瑟缩在家徒四壁的屋里,也不愿意冒险搏一搏富贵,前往漠南部落中跑生意。
如此一来,却是就切断了漠南和外界的联系,使得这里变得更加孤立,仿佛不存在似的。
但这些蛮族中人还得活着。
他们活着并不是为了完成什么目的,或者做到什么事。活着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死。
活着平淡但却不能死,毕竟没有人愿意死,谁都想活着,并且活得好!
至于怎么是活的好,这就是看个人的想法,有人混吃等死,有人奋斗不停,区别只在于他们的终极目的在哪个阶层高度。
任何人都没资格指责平平无奇,蒙混度日的人,因为他们的目标并不高深,在他们眼里,也许日日奋斗的人是个傻子,怎么样都是一辈子,何不轻松自在,何必给自己找头疼呢?
但仔细想想,活着这件事最根本的理由,其实就是为了不死。
冰雪封盖的大漠,即便是最为出色的猎手,都寻找不到猎物的踪迹。偶尔能走个运,捕获到一头没有冬眠的熊,或是几只野兔,也不够全部落的吃用。
私藏食物和肉在部落里是要被杀死的重罪,而且是绑在立柱上,在星光下,活活烧死。
这般死亡的方法,光是想想就足够可拍……更不用说亲自体会。不到万不得已,却是没有人敢于尝试。
对于冬天,蛮族中人有自己的应对法门。
他们会把最后获得的猎物,全部做成肉干,储藏在固定的营帐中,按照定量分配给部落众人。虽然吃不饱,但也不至于饿死。而且入冬之后,却是没有任何旁的事情要做,每个人都蜗在自己的营帐里,除了吃,就是喝酒睡觉。
事物短缺,酒确实能御寒。睡觉则可以尽最大程度保存体力,不至于消耗的太快。
蝴蝶冲着刘睿影努了努嘴,示意他看向前方。
有人已经架起了锅,从布袋中倒出来和小石子一样大小,且极为粗糙的盐巴。
下锅炒热,待冷却后揉搓在肉食的表面,即可放入坛子中,封进专用的营帐里。
这种坛子,是蛮族中人自治土窑中所烧制而成的泥瓮。
半只手臂的深度,坛身很瘦,表面涂有莫名的釉彩,画的多是星空或是部落中流传的一些英雄人物的故事。
那都是历史的印记,每一笔上面都烙印着远古的味道和气息,使得人一眼看去,就仿佛深深陷入了沙漠里,怎么都挣扎不出来。
不过在制作肉干前,盟主和司命会请全部部众大吃一顿,算是一年的犒劳,也算是标志着冬日的开始。毕竟从这一顿之后,大家就要过起码两三个月的苦日子,待春回大地之后,才能再有这样可以敞开肚皮吃喝的机会。
厌结营帐的门帘终于掀开。
他和长兴肩并肩走了出来。
刘睿影看得出,人们有些疑惑。
因为往年都是司命走在前,他的徒弟天官们跟在后面,然后才轮到盟主、智集、战师等等。
不过厌结在部落中还是有相当高的威望,众人虽然觉得不符合常理,却也没有人提出质疑。万一触碰了什么忌讳,弄得自己最后一顿饱饭却是也吃不舒坦,该当如何?
但更多的人看到厌结出现,却是既兴奋又忐忑。
兴奋的是可以有一顿酒肉管够的宴席,忐忑这一顿结束,不知有多少同胞熬不过这一个冬天。
即便每个冬天,部落的高层都会很有计划性的发放肉食和粮食,但还是有很多老人和孩子渡不过去。
漠南有句话流传很广,熬过一个冬天,就能再多活一年。可想而知冬天对于这样的原始部落而言,能够看做是十足的天灾。
厌结出现后,扫视了一圈众人,最终定格在刘睿影的身上,对他笑着点了点头,却也没有说话。
继而闪开身形,让后面的几位战师走上前来。
这些战师每人手上都提着两只野猪,每一只看个头足有二百来斤重,也就只有这些膀大腰圆,力气惊人的战事才能一手一个,将其提起。
野猪已经宰杀完毕。
部众们看到野猪,纷纷欢呼起来。
战师们在这一片欢呼声中,手起刀落,很快就把这些野猪剥皮去毛,分割成拳头大小的肉块。
蛮族中人的烹饪方法,除了烤,就是炖。
不似王域中那么丰富。
终归是缺少物资和调料,不然谁不愿意出有味道的食物?
架起的大铁锅,是从流人商贩手里买来的二手货,都是下危城中的人家淘汰下来的,有些边沿处还有破损。但这些都不重要,部众们的激情和热情足以掩盖炊具的不足。
当肉都丢进锅里后,蝴蝶也撸起袖子,上前帮忙。
刘睿影不知自己该做什么,但站在原地总是不好,便也上前去和厌结打了个招呼。
“兄弟,咱俩的交杯酒还没喝,一会儿肉炖好了,一定得喝了!”
“承蒙盟主看得起,在下却之不恭,只得从命!”
刘睿影拱手说道。
厌结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刘睿影发现先前他手上和身上的血迹已经全然不见了踪影,只有一丝淡淡的血腥味还萦绕着。
不过这里刚刚分割了好几头野猪,血腥味混合在一起,难分彼此,刘睿影也不好判断。
“盟主这么晚召集部众炖肉,除了宣告入冬以外,还有事情要说。”
长兴对刘睿影说道。
刘睿影早就知道,定然不会是吃吃喝喝这么简单,否则这样的事情推迟一天又有什么关系?
厌结这么着急,定然是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情。而且那群战师里,并没有安明的身影。
作为厌结部落中最为年轻且出色的战师,他无论如何也不该缺席的。
还有未到场的司命、天官等人。
刘睿影越发觉得这深夜的集会并不简单……看似吃喝热闹,实则血腥无比,波涛汹涌。
不过长兴却很是轻松。
从回到部落开始,他一直没有舒展的眉头此刻却是异常平整。
在对刘睿影说完了那句话后,竟然还哼起了调子。
长兴的声音很好听,哼唱的调子极为辽阔悠远,和眼前的天地也脚下的大漠很是般配。
刘睿影和他看着众人往炖肉的锅里里面相继放入整个的萝卜,这种事情多少带点仪式感。
宰杀放血的野猪肉,已经蒸发了多余的水分,显得有些萎靡不振,然而在放入锅中加水后不久,在旺盛的火的裹挟中,它开始变得透亮,吗,慢慢发出了肉的香味。
这种野猪肉要比家里喂养的腥味更重。
刘睿影有些闻不惯,但看到部落中许多孩子,不住的咽口水,却是把这种腥味当做肉香气。琇書蛧
野猪肉在锅里翻滚,慢慢变色。
厌结背着手,走到这一排炖肉的铁锅前,清了清嗓子,准备说点什么,但长兴却突然挡在了他的身前,指了指锅,又摇了摇头,示意他还不到时候。
厌结皱了皱眉头。
性质被人打断,换做是谁都不会高兴的,部落中高高在上的盟主更是如此。
好在他不是个暴君,也了解长兴的忠诚,知道他的话即便不全对,至少没有大错,更不会害自己,所以还是照做。
一个身影从后方挤进来,所有的部众犹如水流般自动分开,给他让出一条路来。
安明手里提着一个精致的皮袋子,颜色很深。
这深色不是皮子本身的颜色,而是被浸润了个通透所导致的。
皮袋子里面装着满满一袋子青口贝,还很新鲜。
漠南的水流里只有鱼,而且一入冬,冰封水面,鱼都沉到了最低。一开始的年头,只要凿破了冰面,用些许饵料,就能捕捞上吃用不尽的鲜鱼来。
近来这几年,鱼也变得精明起来,甚至要比蛮族中人还聪明。即使被凿破了冰面,它们还是倔强的沉在水底,根本不理会那些饵料。
反而蛮族中人每年都有不少人因为凿冰捕鱼而不慎落水,最后被活活冻死,就连体内那天生茁壮的气血之力也不能挽回分毫。
没人知道安明从何处找来了这一袋子青口贝。
他把青口贝交到蝴蝶手里时,蝴蝶迟疑了片刻,才接过攥紧。
“想怎么吃?”
蝴蝶问道。
“随你,送你的。”
安明说道,随后站在厌结身旁,两人深深的对视了一眼,彼此间心照不宣。
在丰豪茶楼的时候,蝴蝶从不干活。她的手只用来举起酒杯或是伺候男人,若是因为干活而变得粗糙,却是就得不偿失……
那会儿,丰豪茶楼请了八个人伺候她,其中有三个人,专门负责呵护她的手,省下的人分别伺候着身段儿和脸蛋。
相比于其他两处,手更容易受伤,也更容易老。
无论是什么危险的东西,除了用眼睛看,用鼻子闻以外,都是手第一个触摸。
但现在蝴蝶的手,衰老而粗糙。
上面布满了皱纹,还有裂痕。
这样一双手,没人会喜欢,但一定有人心疼。做出的青口贝,无论是什么味道,却是都能让人感觉到满满的心意。
蝴蝶架好一口新铁锅,朝里倒了油,待油温起来时,把已经切配好的葱姜蒜扔了进去,还滴了几滴老酒。
青口贝倒进去时,滋啦声起,炖肉的锅也开了。
再过不到半个时辰,肉块就能熟透,厌结也该说明他今晚集会的真正目的。
不过他对和刘睿影喝交杯酒这件事极为执着。
一转眼,已经摆好了桌子,将酒杯对放,右手虚引着,邀请刘睿影落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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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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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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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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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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