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伴随着最后一缕太阳的光线消失在地平线的西面。
一入夜,大漠更显得深邃。
长兴告诉刘睿影,每天刚入夜的时候,漠南都会有一两个时辰十分寂静。没有一丝风,天上也没有一颗星。
刘睿影本来对蛮族部落十分期待,觉得定然有不一样的地方。整个内陆除了西北草原王庭外,就只剩下漠南这一片地方,堪称是与世隔绝。
结果映入眼帘的,却是让他有些失望……
整个部落还是一种极为原始的存在,当然也可以用“质朴”这个词来形容。部落中的男男女女,身上披着经过简单裁剪的兽皮,肌肤大片大片的裸露在外,更有甚者,却是只包裹住了隐私,部位。
有些人穿着类似下危城中人的服饰,也没有赤裸双脚,一看就是部落中有身份、有地位的人。
这些人在看到盟主回归部落之后,都静静地站在两旁,停下手里的一切活计。不过还是有人发现了刘睿影的存在,顿时大片大片的目光转动过来,纷纷盯着刘睿影。
黑夜中虽然没有一颗星,但这些人的眼睛却是要星辰和部落中点燃的篝火更加明亮!
这种目光看的刘睿影十分不舒服,还有些不好意思。
目光中透露出的,全是纯真的好奇,并没有夹杂其他任何复杂或者不友好的情绪。
在中都城里,文坛龙虎斗时,刘睿影也有过这般万众瞩目的经历。但当时看向他的眼神中,没有一双是这样单纯的。里面有嫉妒、有不屑,还有凌然的杀意。
对于那样的目光,刘睿影丝毫不惧怕与他们对视。
他的眼睛就会变得像剑锋般锐利,与他们的空中激烈的碰撞。这是一种无言的挑衅,无声的对战。目光不会像刀剑相交那样,发出金戈之声,绽放出火花,但却能够证明一个人的气势,和心境的坚定程度。
现在这些蛮族中人看向刘睿影的目光,他着实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应对。
一个人可以改变面貌,改变声音,甚至伪装性格。但唯有眼神是最难改变的,因为透过眼睛,才能折射出心底里最真切的想法。
眼神是伪装不了的,哪怕一时改变,但最无措的时候也会立马暴露。
因此想要窥视一个人的内心,就要从他的眼神开始。
应当是很久很久,刘睿影都没有碰到过这样纯然的眼神了,他本该报以友好,但却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
长兴察觉到了刘睿影微弱的变化。
他原本还在左顾右盼,却突然低下了头,似是在沉思。
刘睿影不知道长兴在想什么,但肯定和现在部落中的困境有关。
众人一路骑马,慢悠悠的走到盟主所在的营帐。
厌结在两位战师的搀扶下下马,却没有立马进去,反而驻足在营帐前,等待落在后面的刘睿影和长兴。
待他俩到了,厌结热情的帮刘睿影牵过缰绳,随即递给了一位奴隶,让他把马匹牵到后面去喂些草料。
刘睿影胯下的马儿,包括这四位战师所骑乘的,都是厌结花费重金,让马贩子从西北草原王庭偷运出来的宝马。
说是偷运,其实狼王明耀早就知道自己草原的宝马,每天都被人运出西北,流入各大王域。
他之所以禁止这个行为,并不是不想赚钱,而是他不愿意草原的宝马变成了王域的铁骑,反过头来再攻打草原。尤其是定西王域,定西王霍望最为精锐的玄鸦军,全都是骑乘着草原的宝马。
当初狼王明耀知道这件事之后,还并未放在心上。觉得马和狼怎么能比?宝马虽然能成铁骑,但却不如狼骑凶狠。毕竟马是吃草的,狼是吃肉的。即便是一群马在一起,也远远不如几只狼有威慑力。
可当他在和玄鸦军的交战中吃了大亏时才发现,霍望玄鸦军的铁骑,竟然能在短短几日之内,奔袭八百余里,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狼骑身后,以至于草原王庭的军队腹背受敌,大败而归。
狼骑虽然凶猛强悍,突击速度极快,但却耐力不足。无法像宝马一般,长久的奔波。
于是狼王明耀就输在定西王霍望的插入纵深的大迂回战略之中。
痛定思痛,这马匹却是就此禁了。
虽然明里暗里,还是有个别为了利益,铤而走险的人,可这样流出的宝马,想要变成一直骑军是绝无可能的,充其量只能进入各大世家以及门阀贵族的府邸里,当个稀罕玩物,成为那些老爷和二世祖们用以炫耀的资本。
除此之外,漠南的部落算是草原王庭宝马的“大客户”,尤其是厌结部落。
厌结部落历代盟主,除了都叫做厌结之外,还都喜欢宝马。
要知道在大漠之中,马的机动性远远赶不上骆驼。
骆驼被称为“沙漠之舟”,行走于沙海,和楼船航行于海上一样,稳如泰山。宽大的脚掌能足以支撑它的身子不陷入柔软的砂砾,厚眼皮与长睫毛还能抵挡的住风沙的侵袭。
虽然速度要比马匹慢上了不少,但胜在稳健。
厌结部落所处的位置,还不算大漠的最深处,这里的沙子还比坚硬,不至于让马蹄陷入,所以厌结部落中的马却是要比骆驼多。
正是因为如此,历代厌结部落的盟主,都通过马贩子和西北草原王庭的狼王有书信往来。就连现在的盟主厌结,和狼王明耀也算得上是神交已久。每次马贩子运来的宝马,都是狼王明耀派专人挑选的,要比寻常马贩子能弄到的,高出不止一个档次。wWW.ΧìǔΜЬ.CǒΜ
但此次事发,让厌结对草原王庭也有了隐隐的情绪。马贩子迟到了三个月,不可能全然耽误在路上,他觉得一定是草原王庭方面出了什么变动。
可所有的厌结部落中人,包括他盟主和智集在内,却是都没有去过草原王庭。长兴还算是领略过中都城这天下第一城的风光,厌结最远只到过下危城里的流人区,却是还得昼伏夜出,憋屈无比……
“兄弟,请!”
厌结掀开营帐的门帘,请刘睿影先进。
他当然是一番客气推让。
没想到厌结虽然只剩下一只胳膊,还有重伤在身,却仍然力大无穷。肩膀一顶,就把刘睿影撞了进去,还让他打了个不小的趔趄。
还在厌结在把刘睿影“顶”进去之后,回头用蛮族语和那几个战师交代了几句,没有看到刘睿影的样子。待他和长兴一前一后进入营帐时,刘睿影已经恢复如初,没有被看到窘迫的样子。
“兄弟坐,别拘束!”
营帐内一张条桌,还有五六把椅子,不过都很低矮。
条桌后,放着一张宽大的桌案,上面却是空空如也,没有一本书,一支笔,一张纸片。
还有些其余的摆设,大多都是兽骨和兽皮。
但在就寝之处的旁侧,却还立着一个高大的博古架,上面放满了同一种头骨。大致形状相同,只有大小有些微的区别。
“那都是我的马,死了之后还是舍不得,就把脑袋留下,冲洗干净,摆在屋里。”
厌结看到刘睿影的目光注视着博古架上的马头,里面出言解释到。
“看来盟主是真心爱马,不是叶公好龙!”
刘睿影说道。
“叶公好龙?”
厌结显然没有听过这个成语。
“就是说曾今有个叫做叶公的人,自称非常喜欢龙,家里到处都摆着带有龙的物件,就连墙壁和地面都有龙的纹饰。结果真龙得知天下竟然有人这样喜欢自己,便想来看看,没想到叶公见到真龙后,竟然吓的昏死过去。形容那些喜欢东西只是流于表面,而不是真心实意。”
刘睿影解释道。
话音刚落,厌结就大笑了起来。
“这么好玩的故事,你怎么从未给我讲过?”
他一边笑着,一遍诘问长兴。
只是这种语气,着实没有任何威严所在。
厌结不识字,但却能说一口算是流利的王域话。其他关于王域的了解,都是从长兴口中。在他不忙的时候,每天都让长兴来给他读书。说是读书,其实就是讲讲王域中的各种故事,不管是历史上的,现在的,还是那些虚无缥缈,由文人瞎编乱造的出来的,他都听。
听得多了,对王域的文化也就越发了解。
那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便是从长兴这里知道的。
“因为盟主对待什么都是真心实意,从来不会有‘叶公好龙’的举动,所以也就不需要知道这样的故事。”
长兴回答道。
刘睿影微微侧目!
原本以为长兴也是个直来直去的性子,说话不会拐弯,更不懂的什么机锋马屁。
现在看来,都是没有碰对人和时机。
一旦遇上对他而言重要的人,这种,马屁话却是说的极为自然流畅,不需要任何雕饰就能吐口而出。
拍马屁这种事,除了对人以外,还得对时机。
即便是正确的人,那不正确的时机也不行。
碰上刘睿影刚说完这个故事,要是长兴在诘问下只顾着道歉认错,却是就没什么意思……借着机会迂回过来,就能哄得盟主高兴,然后宾主尽欢,岂不美哉?
“不错不错!兄弟啊,长兴说得对!按照你们王域中的话,我就是实在人,不知道那些弄虚作假。喜欢就是喜欢,不存在什么例外。”
厌结说道。
刘睿影看到他面色开始转而红润,说明他体内的气血正在慢慢恢复。
先前就是因为得不到诊治。
毕竟在流人区中,即便欧家和胡家不管,行事也得加上小心。何况流人区里没有郎中,里面的流人遇上个头疼脑热,都得自己凭身子骨硬生生抗过去。要是受了重伤,就只能烧香拜神仙,自求多福。
刚才郎中只是简简单单的缝合了一下伤口,敷了些金疮药,厌结立马就有了好转。蛮族的先天优势,真是旁人羡慕不来的……就连刘睿影看着都眼热!
厌结给长兴丢过一个眼色。
长兴起身,从后面的桌案抽屉里,取出一壶酒,两个酒杯,却是没有自己的。
“我在部落里极少喝酒。”
还不等刘睿影问,他却是就自己解释了起来。
长兴在部落里是智集,得时刻保持清醒。否则遇上什么事端,他就不能及时的给厌结出主意。
“兄弟,还记得我说要和你喝个交杯酒吧?”
厌结提起酒壶,倒了满满两杯。
这酒杯也是兽骨制成的。
森白的外表极为不规律,上面还有很多褶皱和凸起,不知道是什么野兽的骨头。除此之外,这酒杯分量极大,握在手里沉重如刀剑。,刘睿影从杯口看了一眼,却是足能装下半斤的分量!
这一杯下去,可是得喝出个好歹!
遇上酒量不行的,一杯就到了头。
越是烈酒,越要柔着劲儿喝。如果喝的太猛、太快,一下就会上头,犹如被重锤击打一般。
“盟主看得起,当然不敢不用命!”
刘睿影笑着说道。
“这一杯酒下去,以后咱么就是兄弟!他们叫我盟主,你就喊我兄弟!和我喊你一样!”
厌结端起酒杯说道。
他刚把胳膊伸过来,准备和刘睿影相互交叉,营帐的门帘忽然掀起,走进来一人。
“盟主,司命大人叫你去一趟。”
来人是个清瘦高挑的年轻人。
个子虽高,但看体型根本不像是蛮族中人,因为他着实太瘦了。
三根筋挑着脑袋,就连手腕也和女人一样纤细。皮肤还很是白皙,下危城中的一些世家小姐看了都会自愧不如……
这样一个人,竟然是蛮族中人,而且他对厌结说话的态度还十分倨傲,更是让刘睿影产生了好奇。
“我这里有客人。”
厌结冷冷的说道,都没有抬头睁眼看过他。
“司命大人叫的很急!想必是有要紧事。”
这人淡淡的看了一眼刘睿影,然后对着厌结说道。
“另外,司命大人知道部落里来了贵客,让盟主一并带去。”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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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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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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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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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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