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结部落在漠南的六大部落中,传承最久,实力最强,并且和下危城中的欧家与胡家联系最为密切。
他开始重新打量起这位光头独臂的男子。
其实从一开始,刘睿影根本就没有觉得他会是蛮族中人。毕竟他个头不高,身材也算不上健硕,更何况还丢了一只胳膊,看上去和流人的样子差不多。
这位盟主,没有更换前任盟主的名字,因为厌结部落的称呼和他本人一样,在漠南都是传奇。
光头独臂的厌结十岁外出行猎,十二岁杀人,十五岁就是部落中最为出色的猎手之一。要知道蛮族中人不放牧,不耕种,生活来源全有限的与下危城之间的贸易和渔猎生活。
至于那条胳膊具体是怎么丢掉的,没人知道。只知道在他丢了这条胳膊回到部落之后,就成为新的盟主。
这一条胳膊换个盟主,可是所有人都不敢想,也不敢坐的事,偏偏他做到了。
哪怕有再多的人反驳和不服从命令,看到那一只残臂也默不作声了。
他们没本事断个胳膊,就别嘟嘟囔囔的。
起码比别人更狠,才有质疑别人的权利。
那一年,他整整二十岁,便成为了蛮族部落中最强大且最年轻的盟主。
而且无人说不,一个个的目光都是敬佩。
如今也才过去五年。
论年龄,他和刘睿影相仿。
本该是喝酒吃肉耍风头混朋友的年纪,却提早做了旁人不敢做也不会做的事。
但也不知是磨难的风沙太过于骇人还是部落中需要操心的事物太多,单看长相,他却是要比刘睿影大出十来岁。
中都查缉司中的卷宗中,有关于他的资料,说他擅使一口落地齐腰的大刀。
想起在点,刘睿影连忙在他身子周围扫视了一圈,可却并没有发现任何兵刃。
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不带刀岂不是和不穿衣服一样?
一个正常人决计不会光着屁股走在街上,一个蛮族部落的盟主也不会不带刀就出门。
这样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他对自己的实力有着极度的自信。自信到即便是两手空空,也能随性出行。
不过他虽然没有带刀,但他身边却带着自己最为依仗、信任、器重的心腹——这位部落中的智集,长兴。
矫健的身手比不上险恶的大脑,智集的作用往往比刀锋更加致命。虽然这位蛮族智集的脑子,刘睿影并不觉得有多么好用,但说不定在部落里,却是顶尖的存在也说不定。
“身为部落的盟主,你怎么会亲身付险?”
刘睿影问道。
“你把华容夫人哪里叫做险地?”
厌结反问道,然后看着长兴大笑了起来。
他笑的很放肆,但长兴却顾及刘睿影的颜面,只是应付着,微微笑了笑。
很快厌结也感觉到了不对。
因为对于刘睿影来说,只要出了下危城,往漠南走一步,都能算作是险地。
就连漠南城里,也不是绝对的安全。
中都查缉司没有站楼的地方,除了那四大王域的王城之外,就只有下危城中没有站楼。
没有站楼的地方,定然不够安全。要是有什么事,就连个支应的人都找不见。当然,这还是在胡家和欧家对待查缉司中人相对友好的氛围下。若是他们再刚愎自用一点,就算是让刘睿影有进无出,彻底消失在下危城中,查缉司也没有任何办法。
“我是去流人区里买东西。”
厌结说道。
果然!流人区和漠南的蛮族部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刘睿影也想过这个问题。
欧家和胡家这般强势的统御下危城,但为何还会容忍流人区的存在?这个地方,是不是就是为了给欧家和胡家做些见不得人的事情当替罪羊之用?反正出了事,自己就能推的一干二净。即便是五王追问起来,最终也只能不了了之。
“盟主亲自出马,买的东西定然非同小可。”
刘睿影说道。
看似没话找话,实际上却是在套话。
只有这样的细节积累的够多,刘睿影才能对这位厌结盟主把握的更加全面。
“刘典狱说对了!就是买马!”
厌结一拍大腿说道。
刘睿影先是一愣,随即才反应过来,厌结应当是没有听懂“出马”的意思,还以为刘睿影猜到了他是去买马。
实际上刘睿影听他说话也极为费劲……他的语调很重,一句话说出来,虽然语速快,但由于重音掌握的不好,所以很难听懂。
厌结的表情忽然扭曲起来……
他刚才拍打大腿的右臂,悬停在空中,久久不能放下。
刘睿影看着这种表情,也变的纠结起来。
这是疼!
疼痛的时候,人的表情大致都一样。
不过有些是心疼,有些是身子疼。
看厌结的样子,绝对是身子疼,错不了。
紧接着,刘睿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
车里的空间虽然宽敞,宽敞到可以摆得下一张床和桌案,但这也是相对于马车而言。三个大男人,同在马车中,床占据了一半的位置,省下的全部空间已经都被血腥味充满。
顺着厌结悬停在半空中的右臂,刘睿影看到鲜血从腋窝里流出,滴滴答答的在手肘凝聚,然后落下。
厌结受了伤!
而且还伤得不轻!
长兴弓腰上前,伸出双手,缓缓托住厌结的右臂,让其放下。然后和刘睿影对视了一眼,长兴叹了口气,重新坐下,对着刘睿影说道:
“盟主已经三个月没有回部落了。”
这句话给刘睿影的冲击力,却是要比先前长兴告诉他这个光头独臂的男子就是厌结部落的盟主厌结还要大!
身为部落的盟主,三个月不回部落,部落该是怎生模样?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不可一日无主,部落同样也不能没有盟主。说不定等他回到部落,厌结部落已经改头换姓,根本没有他的一席之地。
这三个月,厌结都在下危城的流人区里。偶尔会到城里转转,当然都是在晚上或清晨,人最少或最多的时候。人少便不会被看见,人多反而看不见,这两个时间对一个蛮族中人来说,是下危成里最安全的时候。
这三个月,他都在等一样东西——马。厌结从十岁拼杀到现在,整整十五年,没有喜欢过任何东西。但他第一次看到马的时候,就被那昂首的身姿所吸引住。成为盟主之后,厌结每个月都要去一次下危城中的流人区,那里有从西北来的马贩子,将草原王庭出产的骏马中金卖给厌结。
这三个月,他一匹马都没有等到……显然是一件很不同寻常的事情。但厌结不觉得,对于自己极为喜欢的东西,他丧失了一个猎人起码的精绝。熟悉的马贩子,三个月都买来,他却没有任何怀疑,反而一天天的等下去,即便是长兴竭力劝阻他返回部落也无济于事,反而把他打法到中都城去,美其名曰搜集情报,实则求个自己耳根子清净。
所以最终这三个月等来的不是马贩子,也不是草原王庭的宝马,而是三个致命的刀客。
能成为盟主的人,着实有些不同寻常之处,按照迷信说法,就是他的命硬。
无论谁,被一把三四十斤重的鬼头大砍刀砍重肩胛骨,一定会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可他不但能动,还能稳稳地站在地上,手上也稳稳地握住自己的刀,这当然能算是命硬!
除此之外,再按照迷信说法,能成为盟主的人,一定有大气运傍身。
而他的运气也着实不错!
三个月的功夫,等来三个武道修为和他旗鼓相当的致命刀客,这三名刀客在一件和马车车厢差不多逼仄狭小的房间里朝他同时挥刀砍去,他却只挨了一刀,这当然能算是运气好!
有了这两点加持,厌结不但没有被那致命的刀客取走性命,反而将他们三人全部杀死。代价只是右边的肩胛骨挨了一记重刀之外,就搭上了自己的佩刀。
这样的代价,换一条命,着实是划算的要死!
所以方才刘睿影在他周身扫视的时候,根本没有看到刀的愿意不是因为他没有带,也不是因为他自信,而是因为他的刀已经在和那三名致命刀客的一战中碎裂,什么都不存。
昨天正好是三个月零一天。
厌结本该马不停蹄的返回部落,不过下危城中的线人却告诉他,长兴回来了。但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身边还跟着一位诏狱典狱,中都查缉司的省旗,刘睿影。
得知了这个消息,厌结打消了立刻返回部落的念头,而是选择在华容夫人这里等长兴和刘睿影来。
他虽然不知道刘睿影跟着长兴一起来漠南有什么目的,但他知道刘睿影定然是需要长兴带路,去往部落。
并且在华容夫人这里,也能用钱买到他需要的东西,除了宝马。
厌结需要最好的金疮药和最好的消遣。
金疮药可以止血,治疗身子上的伤口。消遣则能让他三个月憋闷在胸口的一团恶气彻底发散。
所以才有了刘睿影所参加的赌局。
那三个人都是华容夫人找来的托儿,目的就是为了让厌结玩的开心,尽兴!他们明知道厌结手中的筛盅是特制的,可以出千作弊,也丝毫不会在意。因为厌结已经付了他们该得的钱,至于赌桌上的筹码,全都是厌结用买马的钱换来,再分发给他们的。
到头来,厌结没有输掉一两银子,却还得到了他心中最为舒适的消遣。
不过赌钱的乐趣,不就在输赢银两上?那种患得患失,总想着翻身的感觉,让人欲罢不能!如果没有输赢,只是自己的银子转来转去,哪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刘睿影理解不了厌结这般做法。
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消遣的方式,他却是没有资格职责。
况且刘睿影现在还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厌结的座上宾,还是阶下囚。
“那厌结盟主想必也知道我的来意了。”
刘睿影避重就轻的说道。
他无心厌结的私人恩怨,但他很是在乎厌结到底还是不是部落的盟主。
以蛮族部落的机制,即便盟主上面还有司命和天官,盟主的影响力也不容小觑。
毕竟他曾经是最勇猛、机警的猎人,会打猎就意味这部落在他的带领下,能有更多的食物。因此求得个蛊毒的解药,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长兴都给我说了。不过按照描述,这总蛊毒不是我厌结部落的,应该是白慎部落。”
厌结说道。
他脱下了上衣,一身结实的肌肉,即便是刘睿影这个男人看了,都羡慕不已。左臂连同肩膀处,齐根消失。右肩与后背血流如注,连同他的裤子还有车厢的地板上都淤积了一大滩。
伤口还没愈合,方才他那一拍大腿,却是又把它重新拉开。
厌结拒绝了长兴的帮助,自己一只手很是艰难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包药粉,用牙齿撕烂外面包着的油纸,勾着手臂洒在肩胛骨上的伤口。
但药粉洒在上面,很快就被血冲的干净。
要是换做旁人,没有蛮族这样的气血之力,光是这样流血也流没了几条命出去……更何况他的肩胛骨被全然砍碎,必须在缝合伤口后,静养一段时日才能愈合。如今这般单纯敷药,却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不知这个部落,厌结盟主可否有所交集?”
刘睿影看厌结处理了一番伤口,起码不似先前那般血涌如泉,这才开口问道。
“没有。还是仇家!”
厌结说道。
这句话本来没有什么。
刘睿影清楚漠南的蛮族部落不像西北草原那样,都由狼王一人统领。漠南的六大部落,貌合神离,摩擦不断。当真有仇,估计是积攒日久,不算是奇怪。www.xiumb.com
但厌结说完这句话后,却对着刘睿影微微一笑,看得他心里发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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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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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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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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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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