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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玄幻小说>鬼喊抓鬼>第二十四章 凶手
  王诩听完了这个故事,只问了一句:“那后来呢?”&1t;/p>

  猫爷道:“后来露茜死了,她结婚后一个月终于郁郁而终,锥伯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伤心,因为他娶这个女人仅仅是为了得到费瑞尔的家业,反倒是他的一群妻妾对这个少女的死十分伤心,并且按照教义为其守灵。&1t;/p>

  接下来的事情可就有戏剧性了,侯波在露茜死后的某个晚上,忽然出现在了灵堂,他摘下了露茜手上的结婚戒指,说‘她绝不能戴着这个下葬’,然后便再次消失。&1t;/p>

  那以后整整数十年,侯波的人生都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复仇!”&1t;/p>

  王诩道:“哦,这样啊,后来的故事我有印象,二十年后,侯波追过了两大洲无数个国家,最终在伦敦扮作马车夫干掉了锥伯,杀人后还用德文在墙上留下rache字样,也就是复仇的意思。再后来便是福尔摩斯大侦探出场了。可是你说了那么多,和开膛手杰克的案子有什么关系吗?”&1t;/p>

  猫爷道:“如果我告诉你,这小说里有部分内容是真的呢?”&1t;/p>

  “什么?”王诩惊道:“你说福尔摩斯是真的?!”&1t;/p>

  猫爷虚起眼:“哎……我真是太高估你了……”&1t;/p>

  “呸!有屁快放!”&1t;/p>

  猫爷道:“你注意了,《血字的研究》中侯波的杀人方法,他把醉酒后的锥伯带到了一处无人的空屋,直到进了房间,锥伯才把他给认出来。然后侯波拿出了两颗一模一样的药丸,一颗剧毒,一颗类似维他命,他让锥伯先挑一颗,自己再吃另一颗。&1t;/p>

  因为侯波相信,苍天有眼,像锥伯这样的恶棍必定会挑到有毒的,而事实也确是这样,在锥伯死前,他遭遇了最大的恐惧,他的灵魂无疑充满了怨气……”&1t;/p>

  王诩打断道:“所以锥伯成了一个冤魂?”&1t;/p>

  猫爷道:“别打岔,听我说完,你应该留意的是,这个杀人手法其实有些过于理想化了,有许多不可控因素在里面,所以这段无疑是小说而已,我看至少有七成可能是虚构的。因为作者想让锥伯死得更加悲惨一些,让他得到应有的报应。&1t;/p>

  包括后来小说中提到侯波说‘在我去杀人的路上,我看到那对父女就在我前面走着,他们在马的两侧,始终在前头领着我’。这种颇有几分精神失常的言论,以及侯波最后没有受到法律审判,而是因为心脏动脉瘤破裂死在看守所里,这些都是十分理想化的。&1t;/p>

  不过这篇小说中还有一些并不像假的东西,也就是我先前跟你讲的那段故事。这段生在犹他州的故事,最少有九成可能性是真实的,以前我在读的时候就感到奇怪,为什么柯南道尔先生会花这么长的篇幅去描绘这么一段让人不怎么舒服的历史,虽然这个故事里也有许多文学色彩比较浓重的改编,比如写在墙上的数字,或者是过于神话复仇天使这个组织的能力,但总体来说,主要的情节应该就是那样的,是真正生过的!”&1t;/p>

  王诩问道:“那也只是你的个人观点吧……”&1t;/p>

  猫爷挑起嘴角一笑:“所以我今天去找柯南道尔先生确认了一下,验证了自己的判断。”&1t;/p>

  “什么?”&1t;/p>

  “不用惊讶,他现在并不算是什么名人,只是一个普通的作家而已,事实上,他还在怀才不遇和大红大紫之间的那个阶段挣扎着。”&1t;/p>

  王诩的嘴角抽动了两下:“所以,他就告诉你,这件事是真的?”&1t;/p>

  猫爷道:“记不记得《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失败了一次,让一个假扮老人的家伙从手中骗去了一件证物,而那个人始终没有再次出现在柯南道尔的任何一本小说中。&1t;/p>

  这个人的原型,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认识柯南道尔,他同时也是杰弗逊·侯波的朋友,正是他把这个故事告诉了柯南道尔先生。”&1t;/p>

  王诩道:“你查得还真清楚……”&1t;/p>

  猫爷自信地笑道:“那当然了,再说说柯南道尔吧,虽然世界上许多评论家对侦探小说的文学地位嗤之以鼻,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柯南道尔先生的许多作品中还是有些深刻的意义存在的。&1t;/p>

  他写的案件涉及到当今英国的各种社会现实,比如《四签名》就从客观上反应了对印度的殖民掠夺、《红会》则讽刺了英国当前的失业率等等,这些小说里有道德问题、犯罪问题,但最终,都是在宣扬人道主义、善恶有报的精神。&1t;/p>

  这篇《血字的研究》中,露茜的故事无疑是为了抨击一夫多妻制和借宗教来实行暴政的行为。但其背后还隐藏着一件可怕的事实,那就是最关键的两个人物,都是现实中存在的,一个是杰弗逊·侯波,一个就是锥伯。”&1t;/p>xǐυmь.℃òm

  王诩翘着二郎腿:“啊……我想想,我们现在手头有什么,一个大仇得报,最后心脏病的侯波,他应该已经飞升了吧,那么说到最后,我们还是绕回来了,继续我刚才的问题,锥伯成了一个冤魂?”&1t;/p>

  猫爷道:“是的,一个冤魂。”&1t;/p>

  王诩道:“这和开膛手的案子有关系吗?”&1t;/p>

  猫爷冷笑道:“哼……我最初就误入了歧途,开膛手杰克,根本就不是人。”&1t;/p>

  王诩一副十分莫名的神情:“什么?不会吧?就算你证明了某篇小说中的一个反派人物确实存在,也不能把什么屎盆子都往人家头上扣吧?”&1t;/p>

  猫爷道:“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不过你和我都忽略了同一点,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的存在!”&1t;/p>

  王诩的脑中似有灵光一闪,他好像忽然明白了过来:“你是说……其实我们……”&1t;/p>

  猫爷接着他的话道:“我们是历史的一部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偏偏会回到这里来!一切都不是偶然,而是一种必然。&1t;/p>

  在历史上,开膛手杰克最后的一次行凶在11月9日,从那以后就销声匿迹,我从以前就百思不得其解,警察根本抓不到他,而他也不像是会洗心革面的样子,那是什么让这个疯子停下来的?现在我全都明白了,阻止他的人,就是我们!”&1t;/p>

  王诩点头,若有所思道:“我们会在这里……因为我们是狩鬼者……”&1t;/p>

  “想通了这一层,我便豁然开朗,‘我们’的穿越,是身负使命的,是有重要意义的,而且极有可能和开膛手杰克的案子有关,如果杰克是个人,回到1888年阻止他的就未必是我们了,因为后世一定还会有许多好侦探能完成这任务的。但如果杰克这家伙并不归人管,而需要狩鬼者来处理,那我们的到来,就可以很好地解释通了。&1t;/p>

  直到今早我才知道,我并不是在改变历史,而是在纠正历史,没有我们的穿越,杰克就会一直杀下去,为了让历史走上正轨,我们必须在11月9日的案件后阻止他!”&1t;/p>

  王诩问道:“好吧,假设你的所有推论都成立,冥冥之中有股力量把我们带回这个时间点,而且我们就是为了完成狩猎杰克的使命而来,那你是通过什么方式联系到锥伯的冤魂身上去的?”&1t;/p>

  猫爷笑了笑:“这倒是个巧合,我原本在杰克案件的调查中陷入了僵局,这时我就想做些别的事情。有时变换一下手头专注的事情,也是可以有助于思考的,于是我就随手拿了本杂志出来看,正好读到了那篇小说。&1t;/p>

  两件事突然闪过我的眼前,先是杰克的那封信,那封附有肾脏的信件,他自称‘来自地狱’;还有一件事,就是他下手的对象,全部都是妓女。如果用最简单的逻辑来看,这两个情况能显示出非常明确的答案,‘来自地狱’说明他不是人,只杀妓女,是因为他恨她们。”&1t;/p>

  王诩一挑眉毛:“哦,你两相结合一下,就现了,这是个仇恨女人的鬼。”&1t;/p>

  “然后我就思考了关于这小说的问题,最后现,锥伯这家伙,十分符合这两个特点,因为他视女人为工具、玩物,可最后他却因为一个玩物而死。”&1t;/p>

  王诩道:“可这样的冤魂或许很多,未必就是锥伯。”&1t;/p>

  猫爷感叹道:“呵呵……可能我们都只是神手中的棋子而已,冥冥中早有力量决定了一切,我翻到那本杂志也根本不是什么巧合意外,注定的命运不可改变啊……”&1t;/p>

  王诩问道:“你什么意思?”&1t;/p>

  “哼……你自己用灵识仔细地把整座城市翻一遍吧,除了锥伯这家伙以外,哪里还有什么鬼魂存在,我想……早在几个月前,天空中的结界刚出现那会儿,就有我们所不知的强大力量逐步把一切‘自然’的东西给清剿了出去。&1t;/p>

  留下这个舞台,只为了让开膛手杰克的秀可以上演,而我们就是负责落幕的人……呵呵,这些家伙可真是周到呢,血祭必须上演,也必须结束,只是这终结的工作,他们扔给了咱们俩。”&1t;/p>

  王诩听完了,立刻不爽道:“你要是一开始就想通,一开始就用灵识,也许能少死很多脑细胞……”&1t;/p>

  猫爷叹道:“至少我在最后时刻凭借推理解决了问题。今天去柯南道尔先生那里证实了我推论后,我还特意去看了眼锥伯,和小说中描写的样子还真像呢……”&1t;/p>

  王诩站起身,走向了自己的房间:“那么,明天我们就去把这家伙剥皮拆骨,送上西天吧……”&1t;/p>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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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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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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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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