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名后金巴牙喇精锐双目怒睁,弃了手中的武器,捂着头还想坚强的站着。
奈何他的身体不支持他这种超出人体极限的行为,最终晃了晃。「噗通」一声栽倒在地上。
对此早已经习以为常的「黄闯子」黄得功,根本看也不看,早已经撇开了他,奋力砸向了另外一个目标。
「闯」,作「猛冲,勇猛先前」之意,在明末是一个形容将领勇武的常用词儿,比如大名鼎鼎的「闯王」、「闯将」。xǐυmь.℃òm
俗话说,只有叫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
这黄得功既然被人唤作「黄闯子」,自然也是一员横冲直闯的猛将。
当初崇祯有感于京营败坏,无以为靠,遂简拔孙应元、周遇吉和黄得功三人重建京营,以神枢营左副将董用文领之。
不意韩信岭一战,孙传庭飞渡鼠雀谷,前后夹击大破神枢营,阵斩副将董用文,参将孙应元,只有参将周遇吉和黄得功两人侥幸得脱。
结果,阴差阳错之下,两人最终还是归降了义军,成为了一营总兵。
本来黄得功对此颇有微词,本打算借机逃回大明阵营。
谁曾想不数月,形势直转急下,不但偌大个大明一副亡国之相,就连关外建虏一时间也岌岌可危,顿时这黄得功就熄了转换阵营的心思。
这黄得功是忠臣不假,可他又不是傻子。
若是大明还有得救,他会毫不犹豫的投回到大明的怀抱。
如今大明如同一艘即将沉没的破船一般,他岂有再跳回去尽忠的道理?
既然给大明尽忠不了了,那就给「大秦」尽忠吧,毕竟给谁尽忠不是尽忠呢。
他一边发泄着心中的郁闷之情,一边拼命的敲打着面前涌上来的后金精兵。
雨越下越大,脚下的土地也变的越来越泥泞。
好几次,黄得功脚下一滑,差点当场跌倒在地,幸好被自己左右亲兵扶住了。
然而,当面的后金精锐就没有那么好运了。
铁骑重甲,后金所长。
然而,伴随着大雨的浇注,泥泞的土地让骑兵难以疾驰;浸透的重甲沉重如山,重甲兵难以披挂。
大雨,固然削减了义军火器的威力,同样也给后金使用铁骑重甲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一起都回到了原点,大家只能穿着较为轻便的棉甲,披着聊胜于无的蓑衣,拼命厮杀。
这黄得功所处的位置,正对义军营地所在的高塬和矾山堡之间的缺口,位于涿水和阪泉水之间的狭窄地段。
这里地势较为低洼潮湿,经过大雨浇灌以后,更是一片烂泥。
双方一个攻一个守,在这里滚得满身是泥。
他们看起来倒不像是在打仗,反而像一群在泥塘里打架的野猪一般,勇猛而又滑稽。….而就在黄得功拼命和后金兵厮杀之际,李自成麾下的大将刘宗敏正在义军营地居高临下,拼命抵御岳讬和他麾下精锐巴牙喇营的进攻。
说来好笑,本来刘宗敏因为邢氏之事,对张顺充满了怨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势力此消彼长,就连大名鼎鼎的「闯将」对当初之事就不甚介意了,那刘宗敏才发现自己想介意也找不到理由了。
婆娘是人家的婆娘,绿帽子是人家的绿帽子,与自己何干也?
更不要说那邢氏究竟是死是活,至今也不得而知。
昔日的恨意,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烟消云散了
,反倒刘宗敏自己更害怕张顺知晓自己在李自成面前挑拨是非。
故而,当他接到张顺把自己从阵后调回营地命令的时候,刘宗敏的第一反应就是张顺要借刀杀人。
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张顺不可能拿如此军国大事开玩笑,顿时喜出望外。
舜王委我以重任,想必是怨气尽消,这是打算重用我的信号。
其实,这是刘宗敏想多了。
一则,当初张顺和邢氏有私,德行有亏,不怕苦主找上门就千幸万幸,那会记恨别人?
二则,张顺之所以调刘宗敏回应防守,是因为他手底下实在是无人可用了。
原来这一战,张顺为了保证张三百、李自成两人令行禁止,指挥起来得心应手,他不得不把较为可靠的力量分配给他们。
如今张顺的中军都是什么人?
除了张凤翼、徐全和张如靖这样的嫡系以外,剩下的都是阿山,高起潜,张维世,李国樑,刘宗敏,耿仲明、孙龙这样的人物。
那阿山自不用提,是敢把老奴、洪太父子两人不放在眼里,一心投明之人。
高起潜是崇祯身边的红人心腹,张维世是自个新封的镇代王,李国樑是新晋公爵
耿仲明天生反骨,「三姓家奴」,先后跳槽金明顺三家;孙龙更是背主求荣,在战场上果断杀了同僚曹德先,然后投顺义军的人物。
故而,相较于这一群豺狼虎豹,本来颇为残暴好色的刘宗敏,竟洁白的如同一朵白莲花一般,张顺不派他,又能派谁?
这刘宗敏果然不亏是李自成麾下大将,用兵也颇有章法。
眼见后金兵在攀爬高塬的时候,因为地面湿滑,常常爬到一半滑了下去。
他便一边带人抵挡,一边命令士卒取了涿水河中的水,顺着高塬的斜坡浇了下去。
他这一浇不要紧,顿时本来就难以攀爬的高塬,变得愈发难以攀登起来。
「直娘贼,好个狡猾的贼子!」岳讬见状气的牙根直痒,恨不得用弓弦活活勒死对面的守将。
只是恨归恨,骂归骂,无宜于事情的解决。
万般无奈之下,岳讬只得命士卒携带了铁锹,把表面光滑的泥土铲去,然后再进行攀爬。
那刘宗敏见了,连忙也命令士卒挑取河水,拼命的顺着斜坡往下浇灌。
双方一个挖泥,一个浇水,不多时倒在高塬北侧活了一手好烂泥。
以至于双方打到最后,高塬北侧几乎变成了一片人工沼泽,士卒根本无法靠近。
那成亲王岳讬只得望洋兴叹眼睁睁看着面前的义军营地稳如泰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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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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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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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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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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