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洪荒最强部落>第一百三十四章:乌爷
  瞬移之后,古初就感觉自己的意识陷入了昏迷,许久之后,才悠悠转醒。

  一睁开眼睛,就看见地面是白玉地面,其内的线条相当温润,整个地面都透露出华贵的气息。

  他一边用手撑地站起身来,一边不由得苦笑,“这几天,我都昏迷几次了,唉,日子难过啊。”

  “嘿?小子,你得了琅琊天还叫唤着日子难过,那你倒是给乌爷我说说,啥日子不难过!”

  一道粗犷且肆意的话语声,在古初耳边炸响着,后者顿时浑身一震,迅猛地站起身来,看向声音来源之地,却没看见任何人,那里只有空气。

  “嘿,你乌爷在这呢!”

  忽地,一支满是乌黑色羽毛的爪子,搭在了古初的肩膀上,让其浑身一跳。

  他连忙回头,所见到的东西让古初这辈子都难以忘怀。

  那是一头...类似于乌鸦的生灵,它身躯和人一般大,站在古初身后甚至比他还要高出一截来。

  但最为值得一提的是,它的鸟脸却仿佛是人脸般,勾画着喜怒哀乐,此时它看着古初,脸上满是好奇之色,巨大的鸟头更是不断上下滑动,似乎在审视古初般。

  “前,前辈是?”

  古初咬牙着让自己镇定下来,他想退后,可肩膀上的鸟爪子却让他双腿动不了。

  “不错,还知道尊重前辈!”自称乌爷,浑身漆黑的庞大鸟兽脸庞上很是人性化的点了点头,对古初投去欣赏的目光。

  “小子,你现在肯定是对现状一脸懵逼对吧?”乌爷的如巨钳般的鸟嘴一开一合,发出如人般的声音来,在古初看来相当恐怖。

  “是啊前辈,琅琊天到底是什么地方?”古初尽量保持心态的平和,如此说道。

  “嘿,你连琅琊天是什么都不知道吗?”乌爷一下子兴奋起来,鸟爪子狠狠拍了拍古初的肩膀,“好家伙,我就喜欢你这种愣头青,啥都不知道就来抢夺琅琊天!好家伙,我特么直呼好家伙!”

  古初:“....”

  “咳咳,我现在虽说很想给你介绍琅琊天的来历,毕竟我在这鬼地方已经待了不知多少岁月了,不过,我得先告诉你,小子,你既然以二阶修道者的身份攀登上了山顶,那么你就有资格继承主人的遗志,得到这琅琊天的所有权!”

  “所有权?”古初眨了眨眼睛,“我有了这琅琊天的所有权之后,能干什么?”

  “好家伙,我的琅琊天啊,看看这小子说的话吧,我有了琅琊天之后能干什么?”乌爷又拍了拍古初的肩膀,鸟毛都蹭到古初的脸上去了,瘙痒的很,可后者却不敢动。

  “小子,这琅琊天可是就连你们人族的那些半圣人也要拼力取得的存在,若非我家主人有通天般的神通,让琅琊天从此不再被任何人探寻到,即便是半圣亲自探查也没法子,不然的话,你以为你会捡到这么大的便宜?”

  乌爷如巨钳般的鸟嘴一张一合,说的话不断冲击着古初的世界观。www.xiumb.com

  “至于这琅琊天能干什么,天呐,我真不敢相信我还得给你讲解这种问题!”乌爷捶胸顿足了一下,对古初投去十分怨愤的表情,后者只得连连赔笑。

  “算了,琅琊天的用处多了去了,最为主要的,便是你彻底拥有了这方空间,你看看,我们现在在云层上,这底下,还有这天上,都是属于你的领地,完全归你所有!”乌爷伸出乌黑的翅膀,指向苍茫大地和浩瀚星空。

  “你可以在这些土地上种植作物,种什么都可以哦,而且琅琊天的时光流速是外面的十倍,这里乃是上好的土地,无论你种什么,都能生长的很好,除非你种植的作物是互斥的。”

  “看看这天空,你也可以在星空上种下星星,这样的话,这片星空就能有所发挥,朝下方大地投去星光了....哎呀,我怎么忘记了!若是想要星空的话,你得先搜集大量的月光石或者关乎于月道的资源,才能重新激活琅琊天的夜晚,不然的话,这里就只有白天,这可能对你种植的某些作物不太好。”

  乌爷一边讲着,古初一边用心且震惊的听着,看着他的反应,让乌爷很是满足。

  “还有这大地之下,还有许多矿藏,你若是经营的好,有从外界搬迁矿脉进来,那么琅琊天就能源源不断的为你产出矿石来,但是元石矿脉就别指望了,那玩意就算是仙人来了都没用。”

  “还有这处琅琊山,这琅琊山的威力你应该深有体会吧?它的主要用处就是镇压整个琅琊天,同时,我建议你将琅琊山改造一番,令其成为你的大本营,这样的话,日后若是有敌人闯入琅琊天,你也可以据琅琊山防守,有一处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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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这一条条河流,也皆是上好的布置,我建议你别动,还有这里和这里,都是我的主人亲自布置,虽说都被那群败家玩意弄没了,但是基础设施还在,就有恢复的希望。”

  “还有.....”

  听了好长一阵乌鸦叫后,古初对于琅琊天才有了初步的认知。

  “嘎嘎嘎,小子,你现在知道琅琊天的厉害所在了吧?”乌爷嘎嘎笑着,对于琅琊天,它如数家珍,并且极为以此为傲。

  “是了,我现在明白,这方世界的价值是何等之大。”古初郑重的点了点头,转身对着乌爷一拜:“多谢前辈解惑!小子拜谢。”

  “哎,你这小子,还知道尊重前辈,哪跟之前的那些败家子一样!”乌爷对古初点了点头后,鸟脸上又露出气愤之色。

  “只可惜上一任的败家子,是个大败家子,好家伙,直接把琅琊天的资源都搬空了,就为了追逐他那虚无缥缈的英雄大会!”乌爷啐了一口。

  闻言,古初目光一闪,“前辈说的上一任,可是叫做厉魂?”

  “对!就这臭小子!”乌爷顿时来了劲头,瞪着古初怒道:“当时他才十几岁,被狼群追的可是穷途末路了,机缘巧合得以传送进来,又他娘的机缘巧合掌控了这里,好家伙,他在这里得了好处,直接回到部落,然后直接将琅琊天的资源都搬出来,填充到他的部落之中,以此垫高他部落的底蕴!”

  “要不是他啊,小子,你现在不至于白手起家。”

  乌爷瞥了一眼只有草原,空无一物的大地,微微摇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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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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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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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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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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