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向来沉稳,就连遭受黑威嘲讽也不恼怒的百足族长,终于在此刻大吃一惊。
“这,这怎么可能?”百足族长脸上满是不可置信之色,抬手指着古初,黑威二人道:“你,你们怎么会将豺狗族长杀死?到底是如何做到?就凭这些狼群根本无法杀他!要知道,豺狗部落的赐福可是我们这片最强力的,他一旦发动赐福,战力远远超过我,甚至能轻易碾压千兽王!”
“除此之外,豺狗部落的其余族人也是如此,一旦发动赐福效果,立刻就有精兵实力!”
不止百足族长不相信,站在他身边的众多百足族人同样不信。
毕竟豺狗部落的战力,众人都是知道的,现在突然被人灭了,他们难以接受。
“哈哈哈!孤陋寡闻的老家伙!”不消古初细说,黑威顿时来了乐子,他连忙唤来盟军中,已经投靠贪狼部落的数个豺狗族人,让这几个豺狗族人在百足族长面前亲自承认,自家部落已被贪狼部落彻底打败,残众也投靠了贪狼部落。
这下,百足族长和一众族人,纷纷大惊失色。
“什么,贪狼部落的实力竟然如此恐怖?”
“是的,那几个人的确是豺狗部落的残众没错。”
“连豺狗部落都能打败?那对付我们岂不是....”
百足族人一阵惶恐,本来他们并不惧怕贪狼盟军,可是现在一听说豺狗部落已经被贪狼部落灭的差不多了,就连残众也只有这么区区几人,在见识到对付贪狼部落的惨状后,这些男儿们尽皆白了脸。
他们并不惧怕自身战死,可是若是部落战士尽皆战死,那身后年迈的亲人,还有没有战斗力的妻子,与弱小的孩子呢?
等到部落战士死光了,普通族人岂不是都要被贪狼盟军所吞并!
百足的族人们都慌了,为了背后的亲人们,他们慌了。
他们怕自家部落也如同豺狗部落那般,部落战士死光,从此被吞并,再无任何自由可言。
“我的族人们,不要慌张!”
见军心散乱,百足族长眉头紧皱,张了张嘴,却没说出什么话来。
在底下,古初见百足部落已然大乱,不禁微微一笑,事实就是要比口舌功夫有力许多。
他称热打铁,再添一把火:“哈哈,百足部落的诸位不必惊慌失措!我族虽然杀了豺狗部落的族长,可那是他咎由自取,我族本来只是去戈壁滩打猎火狼群,可是没想到这豺狗族长自己找死,竟然夜袭我族,反被我族尽数杀死!”
古初一番言语,让百足部落的族人们更加震惊。
主动出击竟然还被反杀?
豺狗部落的实力一直都是小型部落中的上乘,夜袭之下竟被覆灭?
贪狼部落该有多强!
“不过,即便如此,我族也没有让豺狗部落的名号永远消失,而是选择将豺狗部落残众纳为我族附庸,并答应其族人,等何时贪狼盟军成为大型联盟时,我就亲自出手,帮助其恢复往日的荣光!”古初说道。
话音刚落,百足部落的众人呼吸皆是一粗,看向古初的目光微变。
“这个贪狼族长,确实是好人呐。”
“是啊,竟然没有吞并,而是选择将其作为附庸,这该放弃多少好处?”
“有一说一,若是我的话,就直接吞并了,豺狗部落将彻底从雾谷中消失。”
百足部落的族人,都对古初的大度称赞不已,你一言我一语,不知不觉中,对贪狼族长的感观已然极好。
由于英雄大会,雾谷中的部落战事实在太常见了,每一秒过去,雾谷中几乎都有无数战事打响与落下。
光是贪狼部落附近,统共五个部落,在百年内就互相开战了数百次,战争的频率在雾谷乃至北原都极为繁多。
所以,当听闻贪狼部落打败了豺狗部落,众人只会去好奇贪狼部落是如何做到的,而并不是贪狼部落为什么要开战,因为在雾谷乃至北原,部落之间开战几乎没有理由,或者理由实在太多。
资源,人口,地盘,英雄大会,秘药,图腾....
部落战争中,胜者部落将败者部落奴役,吞并,附庸,覆灭等等也很正常。
吞并和附庸也有很大差别,吞并乃是彻底将敌方部落战士杀尽,普通族人强行充入自家部落,如杀鸡取卵般的增强自家部落底蕴。
部落被吞并之后,就彻底失去希望,将在雾谷里除名,一生积累成他人嫁衣。
而附庸关系,就温和许多了。
往往是因为两个部落之间实力相差不大,一方并不想大费周折开战,于是许出诺言,以种种重利邀请另一方加入自己部落。
附庸一般是互相敌对的部落之间的权衡之举,附庸某个部落后,就无法参加其盟军,只是与单个部落所绑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而合纵连横则不同,通常是某个部落想要参加英雄大会,便去邀请其他关系不错的部落加入,若是邀请成功,便是合纵连横,成为盟军的一员。若是邀请失败,实力强大的邀请方会选择开战,让对方认清局势,只能加入盟军,或者成为自家附庸。
让百足族人感到惊讶的地方就在这了。
像豺狗部落,鹰眼部落这种,都是与贪狼部落长期为敌的,更别说豺狗夜袭被反杀,族中全部战士死尽,再无抵抗之力。
贪狼部落应该是将其吞并,让豺狗部落从雾谷中除名才对,可贪狼部落却选择将其作为附庸部落。
这无疑给了豺狗部落,鹰眼部落复兴的希望。
贪狼部落所行,无疑是胸襟开阔,大义凌然之举。
再加上,现如今贪狼盟军的军力强大,去参加英雄大会的确够格。
一时间,百足族人脑中冒出一个想法:“若是我族现在决定加盟,会不会受到贪狼部落的厚待?”琇書蛧
越来越多的百足族人开始思考这个问题,自家部落弱小,若是能搭上贪狼盟军这条船,不仅能帮扶自家部落一把,还能让许多热血的年轻人去参加那传闻中的英雄大会!
英雄大会!
无数的传闻从小听到大,无数的英杰在其中搅动风云。
那可是每个有野心的年轻人都想去参加的盛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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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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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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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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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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