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珍老脸一红,立马赶人:“去!去!都走开,你们俩把我的活给抢了,我做什么?你们俩快上一边喝茶聊天去!”
看破不说破。
便是钱红康这样有知识、有名望的知名学者,在锦城这块土地上,也只能夫纲不振。
林放假装不知道平时这些家务都是钱红康在做,笑着答应一声,就和钱红康一起坐到沙发上聊天。
钱红康知道林放不爱喝茶,顺手拿了一瓶矿泉水递给他。
林放一看是依云,心里松了口气,这个牌子他还是知道的,虽说是玻璃瓶的,超市里也就是十块一瓶,一次买一件24瓶装的,也就8块多。
随手拧开,小喝了一下,清清口,林放就把水放到了一边。
钱红康端着茶杯坐进沙发里,等林放望过来,才道:“小林啊,我听你吴哥说,你不打算跟鼎泰行正式签约?”
林放笑了笑,道:“吴律都告诉你啦?”
钱红康把茶杯放在桌上,轻拍了一下桌子,微怒道:“你这叫什么话?你以为你吴哥是在告状?他是在可惜你这个人才!他跟我说,虽然你在律师所待的时间不长,可跟的每一个案子,都发挥出了重大作用。你啊,天生就是吃律师这碗饭的!”
林放小声嘀咕道:“还特别适合打离婚官司对吧?看我长得帅,佣金都愿意多给你一些!”
钱红康没听清林放说些什么,便道:“大声点,我听力不是很好!”
林放轻咳一声,道:“我是说,我以前也以为自己很适合律师这个职业,可官司接触的多了,我发现我有点冲动,总想用拳头去解决问题。我担心我会知法犯法!”
“你这叫什么话?”
钱红康有些啼笑皆非,他严肃的对林放道:“小林啊,你这个思想十分危险!现在是法治社会,有危险找警察嘛!我们作为学法者,只要做好取证工作,就稳稳的立于不败之地,怎么能想着用拳头去解决问题呢?”
林放挑了挑眉头,道:“你说的都对!”
末了,又小声补充了一句,道:“但是我觉得用拳头解决问题更爽!”
穿越这么久,在鼎泰行也实习了小两个月,跟了好几个案子,林放并没有觉得特别开心。
千里奔赴渝城,用最暴力的手段,把夏雪见救出来,手段谈不上高明,十分简单粗暴,林放却感觉很爽。
法律这东西,当底牌就行,留着阴人也好,防止被人阴也罢。
林放已经打定主意,将其束之高阁。
于是,林放望向钱红康,正色道:“老师,要是吴律再找你,麻烦你告诉他,我不打算做律师了。我打算开个侦探社。”
钱红康忍不住又拍了桌子,这下拍的很重,他怒道:“简直胡闹!好好的律师不当,你去当侦探,你会刑侦技巧吗?你会跟踪和反跟踪吗?你要是遇到危险怎么办?”
“我会。”
林放胸有成竹,他道:“老师,我把痕迹学、犯罪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微表情、人类行为分析总计八个大类,共计三百六十四本书,连同相关的期刊杂志全都翻阅了一遍。”
钱红康:“!!!”
老婆,你快出来,这个学生我教不了了,我现在很慌,怎么办?
钱红康慢慢端起茶杯,假装喝茶,脑子却在飞速转动,想着自己该如何打破尴尬。
他实在没有想到,短短几个月时间,林放居然看了这么多书。
这些书加起来,比跟他要学的东西多多了,还给他当什么研究生,直接写篇论文,申请公安大学的博士毕业算球!
“真的?”
“当然是真的,以痕迹学为例,我跟朋友借了一些她用过的教材,比如工具痕迹学、心理痕迹学、枪弹痕迹学等等,这几本书我都看过,我最感兴趣的就是工具痕迹学。
雁过留声,人过留痕。痕迹不会骗人,再结合我最近看过福尔摩斯的演绎法,很是能看出不少东西来。就比如根据我在论坛上的观察,结合今天上门后的一些发现。
我判断,老师最近可能遇到了一些小小的困扰。另外,我还知道,老师你手里有两个保研名额,一个给了我,还有一个暂时没有公布。
来的时候,我观察了一下老师你的微视、微博和朋友圈,通过好友交叉,我添加了几个’可能的好友’,然后发现她们最近和老师的互动有些过于频繁……”
“够了!”
钱红康只是听了几句,后背就冒了一身冷汗。
自己到底是收了一个什么妖怪学生啊!
仅凭自学,透过些许蛛丝马迹,就能看到这么多东西,骗人的吧!
钱红康接连喝了几口茶,让大脑慢慢冷静下来,这才放下杯子,语重心长的道:“小林啊,我知道你是个勤奋好学的好孩子,多读书有好处……”
不,我不是!
要不是穿越后身体好,脑子活,记东西特别快,我才没耐心看这么多书呢!
林放忍了忍,没有当场反驳钱红康。
放下碗就怼导师,这种事还是不要干比较好。
“但是呢……”
钱红康望着林放,慎重的道:“我还是希望,你能在本专业有所成就。先跟我学一年,时机成熟,写一篇论文给我,我放你提前毕业。”
写论文可以,毕业?那我可不干!
林放果断拒绝道:“老师,我还想多跟你学两年呢。提前本科毕业我有把握,提前硕士毕业,那可不行!老师的学问大着呢,我要跟在老师身边,常常聆听教诲!”
要是几分钟以前,钱红康听了这话,只会一笑置之,不当回事。
但是现在,他却感觉浑身上下莫名的舒泰。
同样的恭维,不同的人说出来,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被林放这样妖怪级别的学生恭维,不!这怎么能是恭维,这是尊师重道,这是有孝心!总之,钱红康感觉浑身上下,每一根毛孔都打开了。
这个学生,收的太值了!
钱红康端起茶杯,轻轻啜饮了一口,微笑着道:“小林啊,我要纠正你一件事,你跟我读的不是硕士,是博士!既然你有心,那时间上,我就不做要求了。你什么时候想毕业,跟我说一声!我相信,以你的实力,博士论文压根不是什么问题。”
博士?
也行吧。
反正只要能留在学校,硕士还是博士,没什么区别。
林放以水代酒,敬了钱红康一杯,感觉今晚不虚此行。
既吃了钱教授烧的一桌好菜,又被导师看重,还能在学校多待两年,简直完美。
如果不是和孟祖儿的绯闻炒的太凶,又恰逢大一新生入学,给林放带来了太多的烦恼,他其实并不愿意提前本科毕业。
穿越过来,都还没有好好的享受一下校园生活,就要被迫毕业,简直不要太令人伤脑筋。
好歹现在跟着钱红康读研究生,林放还能再赖几年。
平时就开开侦探社,帮人做做安保,查查案子,没事的时候回学校逗逗学妹,欺负欺负学弟,生活不知道有多舒坦。
那么早跑上社会,能有什么好处?
打着学生创业的名头,有着各种扶持和优惠政策,它不香吗?
对比前世,林放只有一个感觉:现在自己过的才是生活,前世也就是……活着!
林放离开钱教授家的时候,罗素珍老太太果然是说到做到,把她儿子给他们老两口买的那些乱七八糟的饮料、零食、补品,一股脑的全都给了林放。
一开始她担心林放拿不了那么多,只让他搬了两箱,后来发现林放力气大,干脆,别的也都不留了,使劲往林放怀里塞。
最后林放下楼的时候,都得侧着身,要不然视线实在是被挡的厉害,都看不到路了。
钱红康不放心,还跟着林放下楼,结果却发现他下盘稳固,哪怕抱了那么多东西,也不影响看路,这才知道,自己到底还是小觑了林放。
就凭这力气,这下盘功夫,别说一般遇不到什么危险,就算遇到危险,那估计……也是别人会有人身危险!
难怪自己这个学生,不想当律师,却一门心思的想搞什么侦探社。
“慢着点!注意脚下!”
“好嘞,老师你回去吧!”
钱红康叮嘱了林放两句,这才乐呵呵的背着手,一摇三摆的回到自己家。
结果一进门,就看到罗素珍抱着双臂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冷冷的望着大门方向。
钱红康心里咯噔一下,赶紧堆起笑脸,道:“老婆今天辛苦了,我马上给你准备热水,咱们先泡脚,再按摩!”
“德行!”
罗素珍脸色稍霁,把腿放了下来。
要说钱红康的按摩手法,还是跟她学的,她本来提前退休,就是为了照顾钱红康。
哪里想到,钱红康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跟她学了没多久,按的比她还好,还老嫌她力气小,按的不到位。
罗素珍一气之下,索性让钱红康帮她按摩。
结果还真是……舒服!
罗素珍认清了自己按摩手法不如钱红康的事实,又想在别的方面照顾一下钱红康,比如饮食……可钱红康又是盐帮子弟,有着一手堪比大厨的精湛厨艺。
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罗素珍感觉自己提前退休就是个错误,天天待在家里简直就跟个废人一样。
钱红康是谁啊?
研究婚姻法出名的著名学者,还没等罗素珍郁闷几天,老爷子就看出了罗素珍的心思,他使出了浑身解数,硬生生的把罗素珍哄的心花怒放。
副作用也不是没有,那就是原本这个家里,在罗素珍没退休的时候,一贯都是罗素珍操持家务。
没成想她提前退休之后,反倒当起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老爷,享受起了钱红康的服侍。
偏偏钱红康居然还甘之如饴,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就像现在,罗素珍原本是在厨房里偷听到了林放和钱红康的对话,打算借题发挥,问清楚到底是哪几个小狐狸精,没事跟自家老头子玩什么互动。
哪想到,钱红康这老狐狸,察言观色的本事一等一的好,一进门就说好话,接着又是泡热水帮她洗脚,又是帮她按摩。
搞的她身心舒坦,想骂人都找不到借口。
于是,便只有不了了之。
……
另一边,林放抱着好几个大箱子回到寝室,正好遇到何乃斌、罗章琅这两个有了女朋友的浪货回到寝室。
何乃斌回来不算稀奇,他虽然有了孙雨露这个正牌女朋友,还是不喜欢太过被束缚,有机会就会跑回寝室,哪怕不去上课,就只是赖在寝室里躺着也好。
他败家的速度反正是赶不上老爸老妈挣钱的速度了,又胸无大志,只想毕业后考个公务员,安安心心的端着铁饭碗,林放就算看到他摸鱼,也懒得说他什么。
罗章琅的情况却截然不同,他平时要送外卖,有时间就码字,还要抽时间陪陪自己的女朋友,一个人恨不得劈成三瓣儿,林放已经有些日子没在寝室里看到他了。
今天看到罗章琅在寝室里出现,林放还真的觉得有些稀奇。
“谁的快递这么多……咦?放哥?你回来了!”
发现抱了一堆东西进门的人是林放,寝室里的三个家伙,全都围了上来,帮忙接东西。
罗章琅、李剑锋两个跟林放情况差不多,哪怕李剑锋家庭条件更好,也是土鳖一个。
只知道林放抱进来的东西,是一些吃的喝的。
何乃斌这个富二代,到底见多识广,接过一样,就卧槽一句。
等把林放手里的东西全都接过来,一一放到地上,何乃斌干脆一把抱住林放,道:“放哥,你老实交代,你爸是不是隐形富豪,你们老林家是不是传承久远的隐世家族?你们家有古武者吗?会轻功,会点穴的那种!”
林放忍不住翻了翻白眼,道:“你小说看多了吧你?不对……你看的都是什么中古时代的小说?你问问章琅,现在还流行这么些个吗?”
罗章琅嘿嘿一笑,点头道:“放哥说的对,确实不怎么流行了。不过如果确实写的好的话,还是有读者愿意订阅、打赏的。现在比较流行的都市装逼文,要么是兵王,要么是战神,再不然就是赘婿。古武传人吊打都市,隐形富豪都市装逼什么的,有点过时了。”
林放摊了摊手,道:“看吧,不是我不努力,是你的想法过时了!”
何乃斌白了一唱一和的两人一眼,拍了拍身边的纸箱道:“那这些怎么解释?算了,我先从最便宜的说起吧,这个大家都认识吧?依云矿泉水……”
李剑锋点头道:“我喝过,学校的便利店也有卖的,十二块一瓶呢,我不舍得买,我都是蹭我哥的喝,他喜欢喝这个。”
何乃斌忍不住翻了翻白眼,道:“NO!NO!NO!看清楚,这是玻璃瓶装的,你说的那种,都是塑料瓶装的,这个……你乘个20吧!”
罗章琅有些口渴,随手拿了一瓶矿泉水拧开,刚喝了一口就忍不住喷了出来,呆呆的望着何乃斌手里拿着的矿泉水道:“多……多少?两百多一瓶,那是水吗?这么这么贵!”
何乃斌看了一眼罗章琅手里的瓶子,幽幽的道:“你手里拿着的是SALVE矿泉水,它更贵,一瓶要六百多,是我手里这瓶依云的三倍,你还给浪费了一口……”
“呃……”
罗章琅呆呆的看了看手里的瓶子,又扭头看了看林放,讷讷道:“放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对不起你个大头鬼!”
林放锤了罗章琅一记,笑骂道:“这是钱……别人送我的,不要钱,随便喝,随便拿!”
原本想说是钱红康教授送的,只是考虑到可能会涉及到导师的隐私。
老两口大隐于市,一个当教授,一个当护士,这么多年都没人知道他们是盐帮人家,住的也是学校里提供的老式公寓。ωωω.χΙυΜЬ.Cǒm
可见,是真的很享受现在平静的生活。
林放不能因为一时图个嘴上舒服,就把老两口给卖了。
反正这些东西喝也喝了,拿也拿了,又是老两口非要送给自己的,林放觉得自己怎么处理,都不过分。
“对!”
李剑锋笑嘻嘻的附和道:“章琅,随便喝,随便拿,别帮放哥省钱!你可别忘了,咱们放哥是可以凭借刷脸卡,吃遍学校便利店的牛人!”
罗章琅恍然大悟,好奇的道:“放哥,这些东西,不会也是琪姐送的吧?”
林放摇摇头,含糊着道:“不是……别人送的,你们别管了!”
何乃斌敲了敲纸箱,恨铁不成钢的道:“你们还想不想知道其他都是什么东西了?这些东西拿出去,都是很有面子的,你们要是在寝室里就把它们给喝光了,那叫浪费,知道不?”
“还请斌哥开坛!”
“斌哥请上座!”
林放摇了摇头,只觉得好笑。
四千多一瓶的果汁他都喝过了,这堆饮料不可能再有别得东西让他震惊了。
何乃斌愿意显摆,就由他吧。
林放随手抽了一瓶饮料,自顾的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摸出一本书,安安心心的读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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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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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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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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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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